教职工调离学校流程.doc 教职工调出流程 本人向所在部门提交调离学校的书面申请 所在部门提出是否同意调出的意见 (院部须经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 分管校领导审批 人事处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人事处提交党委会研究决定 人事处按照对方单位要求出具 同意调出的函和其他证明材料 调出人从人事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教职工离校清 退物品清单》,经各部门签字后交人事处 接到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调动公函后,人事处向对方单 位出具工资介绍信、行政介绍信、档案等材料,组织部 出具党员关系介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