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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东县三合水库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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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东县三合水库饮用水源地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目 录 1 总则 1.l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预案衔接 1.5 工作原则 1.6 事件分级 2 组织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组织指挥机构 2.2 现场应急指挥部 2.3 现场应急工作组 3 应急响应 -1- 3.1 预警 3.2 信息报告与通报 3.3 分级响应 3.4 应急监测 3.5 信息收集和研判 3.6 污染源排查与处置 3.7 应急处置 3.8 应急终止 4 后期处置 4.1 善后处置 4.2 改进措施 5 应急保障 5.1 资金保障 5.2 物资储备与装备保障 5.3 通信保障 5.4 人力资源保障 5.5 技术保障 -2- 6 监督管理 6.1 应急宣传 6.2 应急培训 6.3 应急演练 6.4 应急能力评价 6.5 奖励与责任追究 6.6 预案修订 7 附则 7.1 定义与术语 7.2 预案解释 7.3 修订情况 7.4 实施日期 -3- 1 总则 1.l 编制目的 为确保三合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工 作及时、高效、有序地进行,有效地控制和减轻对饮用水源造 成的危害,保障供水水质和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 治法》、《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 (试行)》及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结合三合水库饮用水源保 护区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 治计划》、《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污染防治管理规定》、《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指南(试 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生 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湖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邵阳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邵阳市突发 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邵东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 法规、规章政策,结合三合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实际制定本 预案。 -4-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三合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水域和陆域范围 内突然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造成水污染事件。具体包括三合水库 饮用水源保护区及周边所发生的以下环境事件: (1)由于三合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周边的工业企业环境事 故、安全事故、交通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使得化学品、 有毒有害等污染物质进入三合水库水源地造成的水污染事件; (2)由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的发生使得污染物进入三 合水库水源地造成的水污染事件; (3)由于三合水库水源地水质不符合(GB3838-2002) 《地 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相应的标准引起水质下降的环境事件; (4)其它意外事件造成三合水库水源地的水污染事故。 1.4 预案衔接 本预案执行主体为邵东县人民政府,在上级预案的统一规 范下,与专业应急机构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事件发生所 属镇(街、场)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平 行联动发挥效能。 当发生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时,与《邵东县突 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所在镇(街、场)的《饮用水水源地 -5-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预案同时启动,在上级预案的统一 规范下,平行联动。 本预案在预防预警机制、信息上报、应急响应与处置等环 节与《邵阳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邵东县突发环境事件 应急预案》等预案相互衔接。当饮用水水源地发生突发环境事 件时,应按事件的危害性及影响范围,根据本预案的要求,及 时上报县政府、县环保局,当事件超出县政府应对突发环境事 件处置能力,由市政府、市环保局启动《邵阳市突发环境事件 应急预案》。 本预案的制订服从上级预案,原则上与上级预案相衔接, 符合上级预案的总体要求,在执行中,服从上级预案的需要。 1.5 工作原则 在建立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系统及其响应程序时,应 本着实事求是、切实可行的方针,贯彻如下原则: 1.5.1 以人为本、积极预防 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水环境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 度地减少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危害;积极做好环境隐患排查, 完善应急响应体系建设,加强演练,强化预防、预警工作。 1.5.2 -6- 统一领导、分级响应 建立政府的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企业主体落实、公 众有序参与的环境应急管理体制;按照突发环境事件的级别, 实行分级响应,各级政府、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工作,提高快 速反应能力。 1.5.3 平战结合、快速反应 加强环境应急管理人员和应急处置队伍培训,积极开展突 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演练,掌握第一时间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技 能,全面提高快速反应能力。由于企事业单位原因造成突发环 境事件时,企事业单位应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减轻危害, 并及时报告所在地政府和环保部门。 1.5.4 部门联动、地域合作 建立和完善邵东县各镇(街、场)和所属各部门单位的联 动机制,充分发挥部门专业优势和专业应急力量作用,引导、 鼓励实现“一专多能”,在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能及时响应,共 同应对;加强各镇(街、场)及各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 区域间的应急动员机制,充实应急队伍,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1.5.5 依靠科技、规范管理 积极鼓励环境应急相关科研工作,重视环境应急专家队伍 建设,努力提高应急科技应用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建立科 -7- 学有效的应急机制,使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1.6 事件分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第 17 号令《突发环境事件 信息报告办法》、《邵东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 件分级要求分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Ⅰ级)、重大环境事件(Ⅱ 级)、较大环境事件(Ⅲ级)、一般环境事件(Ⅳ级)四级。根 据邵东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实际情况对可能存在的突发环境事 件及危险性的分析,结合突发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本次邵 东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分为三级。具体如下所示。 表 1-1 突发性环境事件等级划分 等级 预警等级 响应等级 突发环境事故后果已经或可能导致 特别重大 环境事件 Ⅰ级 Ⅰ级 —— Ⅱ级 Ⅱ级 因环境污染造成县级及以上(邵东县)城市集中式饮 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Ⅲ级 Ⅲ级 因环境污染造成乡镇(街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 水中断的 Ⅳ级 Ⅳ级 对水源造成一定影响,尚未达到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级 别的 重大 环境事件 较大 环境事件 一般 环境事件 2 组织体系及职责 -8- 为有效预防突发环境事故发生,并能做到在事故发生后能 迅速有效地实现控制和处理,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所带来的损 失,按照“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 则成立应急领导小组。当发生突发事故时,应急领导小组能尽 快采取有效的措施第一时间投入紧急事故的处理,以防事态进 一步扩大。 三合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组织体系 由邵东县饮用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 下简称“饮用水源环境应急指挥部”)、邵东县饮用水源保护区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办公室(以下简称“饮用水源环境应急 办”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急支持保障部门、专家组和 应急救援队伍组成。 2.1 应急组织指挥机构 2.2.1 应急组织指挥机构 邵东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简称“县环境应 急领导小组”)作为邵东县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指挥和协调机 构。县政府分管环保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县环保 局局长、县水务局局长任副组长,县环保局、县水务局、县公 安局、县消防大队、县安监局、县卫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 气象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国土局、县农业局、县住建 -9- 局、三合水库管理所、县兴隆水厂、镇政府等相关单位为成员 单位。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 政府有关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认真落实区政府有关环境应 急工作任务。 (2)负责制定、修改和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3)负责现场组织、指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及时制 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决策和控制措施,做好事件调查处置,协 调重点防控单位,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做好应急防范和应急准 备,开展监督、检查及宣传、演练活动,指导当地镇(街、场) 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等善后工作。 (4)完成县政府下达的其他应急救援任务 2.2.2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办公室 邵东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 简称“县环境应急办”),挂靠在邵东县环保局(值班室: 2721142),县环保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主要职责:在县环境应急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落实县政府 有关环境应急工作指示和要求;建立完善饮用水源应急预警机 - 10 - 制;部署饮用水源应急的公众宣传和教育;统一发布饮用水源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信息;做好应急准备、预警、预报、事件确 认、协调处置、应急预案管理等日常事务工作。 2.2 现场应急指挥部 县环境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本部门职责负责各自专 业领域的应急协调、保障工作,制定本部门饮用水水源地突发 环境事件应急救援和保障应急预案,需要其他部门增援时,县 环境应急领导小组向有关部门发出增援指令。各成员单位之间 应建立应急联动工作机制,保证信息通畅和信息共享。 (1)环保部门职责 负责县环境应急办的日常工作和日常应急值班;负责组织 开展应急预警监测、环境应急监测和调查工作;提出控制事态、 防止污染扩大及事故处置建议措施。 (2)水利部门职责 根据县环境应急领导小组指令,协调市水务局组织突发环 境事件时水源供给保障的协调工作,帮助、指导原水供水部门 开闭相关水闸;在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警报解除后,协 助“县环境应急办”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3)公安部门职责 - 11 - 负责维护事故现场治安秩序,参与事故现场处置和调查处 理等工作,指导所在地乡镇政府落实各项强制隔离、转移措施; 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 定;做好交通事故现场附近的交通管制,疏导围观群众、分流 交通车辆和交通事故现场处理工作。 (4)消防部门职责 负责应对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中的抢险处置工作; 做好突发环境事件中的污染源控制工作,做好危险化学品污染 事故、火灾灭火和参加有关危险化学品的处置工作。 (5)安监部门职责 负责将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上级 安监部门,并组织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负责处置 引发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危险化学品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按照相关法律,责令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停止生产、经 营活动,切断污染源;负责向县环委办报送水源地周边危险化 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信息。 (6)卫生部门职责 负责开展饮用水卫生监督,按要求组织公开监测信息;负 责污染、疏散区域内人员的专业救治和卫生疾病控制工作以及 - 12 - 饮用水污染事故对人体健康影响的调查工作;加强对饮用水的 卫生安全监督监测,提出控制污染对策建议。 (7)交通部门职责 指导公路部门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危险路段负责设置公 路防撞栏,维持水源保护区内养护公路正常通行;协助对化学 品运输车辆泄漏的现场处置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协助交通应 急管制工作,协助调度应急通告路线和应急车辆保障,保证各 类交通运输工具在应急行动时优先运送应急物资和人员转移疏 散。 (8)气象部门职责 负责及时、准确提供区域内的气象情报资料。 (9)民政部门职责 负责组织、发放救济物质;协调县环境应急领导小组及有 关部门转移事件影响区域有关人员及临时安置工作;协调处理 灾区的善后工作,提出救助方案。 (10)财政部门职责 根据有关规定安排应急工作所必需的应急(备用)饮用水 及建设通讯和信息化设备、监测仪器、防护用具、应急交通工 具等经费,确保重、特大涉及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预防、监 - 13 - 测、处置等工作的正常进行,并监督资金的使用。 (11)国土部门职责 依法查处非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违法行为,负责矿产资 源开采破坏、污染生态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协助县环境应急 领导小组实施应急救援工作。 (12)农林部门职责 负责组织实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依法查处非法炼山造林 和非法用林的违法行为;负责农业生态环境监测和管理;做好 农业生态环境污染、畜牧(林业)污染与破坏事件的调查和处 理;做好水生生物死亡时间调查处置工作;协助县环境应急领 导小组实施应急救援工作。 (13)城市行政执法部门职责 依照批准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范围承担城市管理执法相 关工作;协助突发环境事件现场警戒、人员疏散、秩序维护; 协助区环境应急领导小组实施应急救援工作。 (14)建设部门职责 负责培育发展农村污水垃圾处理市场主体,指导小城镇和 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协助县环境应急领导小组实施应急 救援工作。 - 14 - (15)三合水库管理处职责 加强库区日常监督管理,负责制定并实施三合水库饮用水 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措施,协助县环境应急领导小组实施 应急救援工作。 (16)自来水公司职责 负责对辖区自来水厂的调度和保障群众饮用水供应工作, 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通知相关水厂采取停水、减压供水、 改路供水等措施,做好相关应急工作;通知相关居民停止停水、 用水、储备饮用水;通知相关工业采取轮产、限产、停产等手 段,减少自来水的消耗。 (17)宣传部门职责 负责应急期间的新闻发布、对外通报和信息公开等工作。 (18)应急物资所属部门 负责有关应急物资的日常维护管理,负责有关应急物资的 使用。 (19)各镇(街、场)职责 ①制定所辖区域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和应 急保障预案;负责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先期处置,并 - 15 - 在区环境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会同区直相关部门做好事 故现场处置工作。 ②协助调集应急物资,负责协调解决事故应急处置所需当 地的人员、设备、车辆、物资等,组织发动当地群众投入救援 工作。 ③协同相关部门分析污染事故原因,负责处理排污单位。 ④启用应急(备用)水源和改路供水方案,保障城乡饮用 水安全。 ⑤负责通知污染区域内群众停止取水。 2.3 现场应急工作组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的需要成立现场环境应急救援 指挥部,负责现场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县政府分管领导为 总指挥,县政府办副主任、县环保局局长、县水务局局长为副 总指挥。所有参与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必须服从现场环境应 急救援指挥部的指挥。 现场环境应急救援指挥部设立综合协调组、现场处置组、 警戒治安组、医疗救援组、应急保障组等。各工作组组成职责 分工如下: (1)综合协调组 - 16 - 由县政府办牵头,环保部门、水利部门主要领导及相关部 门参加,协调组织事故现场处置工作,并视情况可另行确定增 加部门。 主要职责: ①协调各应急小组的行动,及时传达县环境应急领导小组、 现场指挥部的指令,通报各应急小组的应急工作情况,指导落 实各项应急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环境危害。 ②负责应急工作情况、指示、信息的报送、传达请求援助 等联络工作。 ③负责环境应急过程记录,评价应急行动,组织编写事件 报告。 ④负责协调组织环境应急工作的各种保障。 (2)现场处置组 由县环保局牵头,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县消防大队、 县水务局、县农业局、县住建局、县安监局、县卫计局、县交 通运输局等相关部门及相关乡镇政府参加,并视情况可另行确 定增加部门。 主要职责: - 17 - ①负责制定现场监测方案,组织迅速开展现场监测工作, 负责现场监测布点、采样及化验分析,及时报告监测数据。 ②判明污染物性质和危害波及范围,采取有效措施,控制 事故排放的污染源,消除或减少环境污染危害,对事故危害予 以有效控制。 ③负责向应急处置指挥部报告现场情况,提出事故处置建 议措施,小组成员按各自职责进行现场调查取证、事故处置、 事故分析、形成报告等工作。 (3)医疗救援组 由县卫计局牵头,县民政局、县环保局、县公安局等部门 及相关乡镇政府参加,并视情况可另行确定增加参加部门。 主要职责: 组织开展伤病员医疗救治、应急心理救援;指导和协助开 展受污染人员的去污洗消工作,必要时将伤病员转往医院做进 一步的治疗;提出保护公众健康的措施建议;统计死亡、中毒 (或受伤)人数和住院医疗人数;负责事故现场的卫生防疫和 卫生监督工作。防范因突发环境事件造成集体中毒等。 (4)警戒治安组 由县公安局牵头,县交警大队、县治安大队、县交通运输 - 18 - 局及属地派出所参加,并视情况可另行确定增加参加部门。 主要职责:负责事故现场警戒,包括责任人控制、道路控 制,保障救援道路畅通,使各抢险队伍、抢险机械快速到达事 故场地;保证事故现场安全和救援秩序。 (5)应急保障组 由县民政局牵头,县财政局、县安监局、县环保局、县公 安局、县水务局、县住建局、县卫计局等部门及相关乡镇政府 参加,视具体情况可另行确定增加部门。 主要职责: ①指导辖县相关镇(街、场)做好事件影响区域有关人员 的紧急转移和临时安置工作。 ②组织做好环境应急救援物资及临时安置重要物资的储备 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及时组织调运重要生活必需品,保障群 众基本生活。 ③县水务局牵头,组织相关单位,负责对接市水务局,明 确应急水源建设方案,在发生水资源突发污染事故时,协调市 水务局启动应急水源供水方案,合理调度饮用水源。开展对应 急(备用)饮用水源监测,保障饮用水源应急供应。 (6)专家组 - 19 - 专家组由环境监测、危险化学品、环境评估专家等组成。 黄家坝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迅速成立救 援应急专家组。专家组为现场环境救援应急指挥部应急决策提 供专业咨询和技术支持;对事发现场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和研究, 综合评估水污染事件,预测其发展趋势,提出启动和终止应急 预案的建议、应急处置措施和环境安全建议;提出指导、调整 和评估应急处理措施建议和意见;参与三合饮用水源保护区突 发环境事件的总结评估并提交评估报告;在日常工作中为各级 环保部门、应急中心、环境监测站提供工作咨询。 3 应急响应 3.1 预警 3.1.1 预防职责分工 为有效预防三合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共同职责:积极参加学习、教育和演练,主 动接受应急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积 极做好应急准备,加强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的储备、维护、保 养。 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开展突发环境 事件的预防工作,详见表 3-1。 表 3-1 - 20 - 预防工作职责分工 序号 单位/部门 预 防 工 作 ①制定实施水源保护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针对水源保护区 内的养殖等污染行为定期开展排查,及时清理; ②加强沿线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和维护工作; 1 邵东县人民政府 ③及时协调本辖区内与各饮用水源保护区无关设施的拆除与取缔 ④;做好突发性水污染事件抢险物资储备,定期(每季度)对消耗的 应急物资进行补充; ⑤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 ①制定实施水源保护区环境监管制度,杜绝水源保护区内新建建设项 目; 2 邵东县环保局 ②县环境监察大队定期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建立 并及时更新环境风险源信息数据库,加强对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 环境风险源的监管,督促其健全风险防控措施、消除所造成的污染; ③建立实施应急培训制度、信息报告制度、应急演练制度等。 3 邵东县环境监测站 每月组织对饮用水源的全面监测,随时掌握水质情况。 ①制定实施重点岗位巡检制度和重要设施(包括取水泵站、输水管线、 通信、供电、报警、监控等)检测维护制度; 4 邵东县兴隆自来水 厂 ②制定实施水质日常监测制度,严格做好入厂水和出厂水的水质常规 监测,发现问题时必须及时上报并详细做好记录; ③制定应急供水调度方案,加强供水管网的日常管理维护。 交通运输局 5 公路局 6 安监局 在经过水源地道路及桥梁等敏感路段设警示标志,减速标志,提醒司 机注意安全,减速行驶。(交通运输局、公路局共同实施) 建立三合水库水源保护区沿线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危险化学品 的有关信息数据库。 - 21 - 序号 单位/部门 7 气象局 黄家坝水库饮用水 8 管理部门 预 防 工 作 建立邵东县气象数据库,当出现极端天气或者自然灾害发生前提前进 入预警状态。 ①制定实施保护区定期巡查制度,加强保护区隔离网维护; ②加强水质的日常监控。 3.1.2 预防工作准备 1、水源地基本情况调查 三合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所属区政府对辖区内饮用水水源 保护区基本情况进行调查。调查内容包括: (1)水质状况调查 水质状况调查内容包括水源地水质月报数据、水质类别、 主要超标项目、超标倍数、超标频次及超标原因等。 (2)风险源调查 根据三合饮用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的地理 属性,调查风险源的性质和规模。风险源包括固定风险源、流 动风险源和非点源。 (3)管理状况调查 管理状况调查内容包括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管理制 度建设、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及批复、标志设置、环境监测、 - 22 - 环境监察执法、水源环境事件和应急响应等情况。 2、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 三合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所属邵东县环境保护部门、卫生 部门、各水厂对辖区内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状况进行监测, 建立常规监测制度,按监测项目及频次要求,定期对水源地水 质、水量开展常规监测,并与卫生、水利、水务等部门的监测 数据加强沟通联动。 3、预案体系建设 三合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根据项目所在地的实际情况,编 写三合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 应急演练。根据预案的演练情况,进一步完善风险防范措施, 提高风险防控水平,消除或减少对水源地的潜在影响。对辖区 内可能存在环境风险的周边企、事业单位,完善突发环境事件 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及时消除环境隐患。 4、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 三合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各有关部门按照水污染防治法 有关要求,对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实行分级防治;依据饮 用水水源地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对工业污染源实施最严格的 整治措施;按照有关要求,对种植业、养殖业、生活污水、固 - 23 - 体废物等农业污染源进行合理整治。 3.1.3 应急预警 1、预警分级与发布 按照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可 能波及的范围,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分级,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 分为 4 级,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分为Ⅳ级、Ⅲ级、Ⅱ级和Ⅰ级警 报,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根据事态的发展情 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颜色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 当发布突发环境事件预警的人民政府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 发布时,邵东县环保局研判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应当及 时向邵东县人民政府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同时通报同级相 关部门和单位。邵东县政府或其授权的相关部门,及时通过电 视、广播、报纸、互联网、手机短信、当面告知等渠道或方式 向本行政区域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并通报可能影响到的相关地 区。 蓝色(Ⅳ级)预警: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可能发生或 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和造成公共危害的。蓝色预警由县人民政 府发布。 黄色(Ⅲ级)预警:情况比较紧急,可能发生或引发较大 突发环境事件或事件已经发生,产生的环境污染造成乡镇水资 - 24 - 源源地取水中断的。黄色预警由市政府发布,并报省人民政府 和省环保厅备案。 橙色(II 级)预警:情况紧急,可能发生重大突发环境事 件或事件已经发生,产生的环境污染造成县级城市水资源源地 取水中断的。橙色预警由省人民政府发布。 红色(Ⅰ级)预警:情况危急,可能发生或引发特别重大 突发环境事件或事件已经发生,产生的环境污染造成市级以上 水资源源地取水中断的。红色预警由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授 权负责发布。 2、预警条件 (1)气象部门等通知有极端天气(暴雨、大风)发生或其 他地质灾害预警时; (2)水厂按照规定和要求,对入水的水质常规监测发现水 质异常时; (3)水厂自动监测报警器出现报警时; (4)当发生危险化学品交通事故时; (5)当接到上游水质受到污染报告时。 3、预警措施 - 25 - 接到三合饮用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即将发生或者发生 的可能性增大的预警信息时,各级环境应急办应及时核实信息, 适时采取以下措施: (1)发布预警公告; (2)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3)指令各应急处置队伍进入应急状态,监测部门立即开 展应急监测,密切注意水文、水质和气象条件的变化对桐江饮 用水源保护区的影响,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4)组织人员救治病人,根据需要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 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 (5)针对水污染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 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 (6)水厂指令启动工程预警调度体系; (7)调集应急处置所需物资和设备,做好应急处置的保障 工作。 4、预警报告 邵东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和有 关乡镇政府及部门要开展环境信息、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常规 - 26 - 环境监测数据的综合分析,风险评估工作。发现可能对饮用水 水源地保护区内的水质造成影响的事件信息应及时向县环境应 急办报告,县环境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事态发展,必要时,及时 组织专家研究,提出意见报县政府。 5、预警解除 当引起预警各类隐患排除后,由邵东县人民政府解除预警。 3.2 信息报告与通报 3.2.1 信息报告 邵东县政府应设立 24 小时应急值班室,向社会公开应急电 话,随时接报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即时做好下情上报,上情下 达。 3.2.1.1 突发环境事件报告时限和程序 发生或可能发生较大及较大以上,或一时无法判明等级的 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事发单位或个人、负有环境监管 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在事发第一时间及时向县环保局报告。 县环保局在事发后或接报第一时间内,应快速组织专业人员进 行现场调查和确认,并将有关情况在 10 分钟以内报告邵东县政 府值班室,同时报告市环保局(市环境监察支队)值班室(电话: 12369)、市水务局值班室。 - 27 - (1)对初步认定为特别重大(I 级) 、重大(Ⅱ级)突发环 境事件的,邵东县环保局和县环境应急办应当在 1 小时内,向 市政府总值班室报告事件信息,同时报告省环境保护厅;特别 重大(Ⅰ级)突发环境事件,还应当向国家环保部报告。 (2)对初步认定为较大(Ⅲ级)突发环境事件的,邵东县 环保局和县环境应急办应当在 1 小时内,向市政府总值班室报 告信息。 (3)对初步认定为一般(Ⅳ级)突发环境事件的,县环保 局和县环境应急办应当在 1 小时内,向市级饮用水源地污染突 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报告事件信息。 (4)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过程中事件级别发生变化的,应当 按照变化后的级别报告事件信息。 3.2.1.2 突发环境事件报告方式与内容 (1)报告方式 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初 报在发现或者得知突发环境事件后首次上报;续报在查清有关 基本情况、事件发展情况后随时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突发环 境事件处理完毕后上报。 初报可用电话直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环境事件的类型、 - 28 - 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人员受害情况、事 件潜在的危害程度、转化方式趋向等初步情况。 续报可通过网络或书面报告,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 切数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进展情况及采取的应急措施 等基本情况。 处理结果报告采用书面报告,处理结果报告在初报和续报 的基础上,报告处理事件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件潜在或间 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 关部门和工作内容,出具有关危害与损失的证明文件等详细情 况。 (2)信息通报 当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已经造成取水中断或已经造成自来 水厂受污染时,由应急办在征求应急指挥部意见后,及时通知 街道政府负责人,由其通知相关居民。街道政府应急队伍在应 对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时,应当在抢险、救援、处置过程中采 取必要措施,避免或减少突发事件对环境造成危害,造成或可 能造成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当及时向上级政府通报相关信息。 3.2.2 信息通报 3.2.2.1 事件通报 - 29 - (1)邵东县政府在应急响应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毗邻和可能 波及或影响的周围区县政府通报突发环境事件情况。 (2)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接到突发环境事件通报后,应 当及时通知本行政区域内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必要措施,防止 和控制事件蔓延。 (3)环境应急办应及时向邵阳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事发地 及周边区县政府通报突发环境事件有关情况。 3.2.2.2 信息发布 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由邵东县政府逐级上报邵阳市 政府,并由邵阳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负责发布。 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由乡镇政府上报邵东县政府, 并由邵东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负责发布。 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由乡镇政府配合新闻宣传部门 及时发布。需发布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字,应事先征求 评估部门的意见。同时,要做好舆论引导和舆情分析工作,加 强对相关信息的核实、审查和管理,及时、准确、主动引导。 3.3 分级响应 3.3.1 分级响应机制 按照突发环境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以及预 - 30 - 警级别的划分,邵东县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响应 分为特别重大(Ⅰ级)响应、重大(Ⅱ级)响应、较大(Ⅲ级) 响应和一般(Ⅳ级)响应四个等级,根据级别不同,分别由相 应各级人民政府分级启动应急响应。超出本级政府应急处置能 力或权限时,应及时请求上级政府扩大应急。邵东县环保局及 相关部门及时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 围负责相应的指导协调和应急救援。 3.3.2 分级响应的启动 (1)一般(Ⅳ级)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由县人民 政府启动本级政府应急预案,组织应对工作。 (2)较大(Ⅲ级)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由县人民 政府启动本级政府应急预案,组织应急队伍和应急人员进行先 期处置;报告市政府,配合、服从市政府组织应对工作。 (3)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饮用水水源地突发 环境事件:由县人民政府启动本级政府应急预案,组织应急队 伍和应急人员进行先期处置;报告市政府和省环保厅,配合、 服从省政府组织应对工作。 3.3.3 应急响应行动 (1)Ⅳ级响应行动 ①发生在县级行政区域内的一般(Ⅳ级)突发环境事件由 - 31 - 县政府组织处置,应及时启动Ⅳ级响应。 ②各镇(街、场)和水库管理部门的响应:县环境应急领 导小组应在第一时间迅速到达现场,组织应急队伍和应急人员 进行先期处置;立即启动《邵东县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 应急预案》,现场环境应急救援指挥部配合区现场环境应急救援 指挥部开展工作。 ③邵东县环保局的响应:应对事件快速确认,组织环境应 急队伍和应急人员到达现场,进行环境应急监测、污染源调查、 划定受污染区域、提出应急处置工作建议,并及时向县政府值 班室和市环境应急办报告。 ④县环境应急办的响应:接到一般(Ⅳ级)突发环境事件 后,应立即向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报告,对事件快速确认,成立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时启动《邵东县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 件应急预案》,组织应急资源及时应对和处置,同时向区政府值 班室上报紧急情况,并快速采取以下处置措施: a.迅速开展应急监测。组织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部门迅速 赶赴现场鉴定、识别、核实造成污染的种类、性质、污染方式、 危害程度及受影响范围和边界,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 b.提出监测处置建议。组织现场调查组、应急监测组和环 境监测站(包括提请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协助) ,对可能被污染的 - 32 - 环境空气、水体和土壤展开应急监测和全过程动态监控,进一 步判定污染物的种类、性质,随时掌握事态的发展变化情况。 根据监测情况提出相应的处置建议,确定封锁和隔离区域,疏 散安置相关人员,报县政府批准后,对该区域实行封锁与隔离。 c.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调集并指令周边各级公安和环境 监察队伍,做好污染区域的现场保护和隔离,协调各部门应急 力量,采取紧急措施,封存、转移、销毁残存的化学毒剂,对 被污染的部位和被污染的物品、场所、环境等进行洗消,控制 污染源扩散。 d.保证应急物资和经费及时到位。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需要,协调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及时调集应急物资和筹 集应急经费。 (2)Ⅰ级、Ⅱ级、Ⅲ级响应行动 ①发生超出邵东县政府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能力的,以 及发生较大(Ⅲ级)环境事件的,应及时启动Ⅲ级响应;发生 超出邵阳市政府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能力的,以及发生重大 (Ⅱ级)、特别重大(Ⅰ级)环境事件的,应及时启动Ⅱ级、Ⅰ级响 应。 ②邵东县人民政府和邵东县环保局的响应:县政府分管领 导和县环保局主要领导应在第一时间迅速到达现场,组织应急 - 33 - 队伍和应急人员进行先期处置;县政府分管领导对处置工作及 时作出批示,县环境应急领导小组迅速组织环境应急队伍和相 关技术人员集结救援,现场环境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快速赶 赴事件现场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③市现场环境应急救援指挥部到达现场后,县现场应急救 援指挥部仍保留各工作小组,接受市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 一指挥;各工作小组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配合上级部门 调查组开展现场污染源调查,进行采样、监测、技术分析、评 估以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技术指导等工作,实施和落实污染消 除等紧急控制措施,共同完成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置工作。 ④省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到达现场后,市、县现场应急救 援指挥部仍保留各工作小组,接受省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 一指挥;各工作小组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配合上级部门 调查组开展现场污染源调查,进行采样、监测、技术分析、评 估以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技术指导等工作,实施和落实污染消 除等紧急控制措施,共同完成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置工作。 ⑤突发环境事件若发生在周边区域,应处于应急准备状态, 防止周边突发环境事件蔓延至本辖区,并采取必要的防控措施。 同时,必须服从省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紧急调度,随时做好 应急救援工作。 - 34 - 3.4 应急监测 若三合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出现污染事故时,环境监测应 委托相关资质的监测单位(如邵东县环境监测站)实施环境应 急监测工作。 应急监测方案制定原则 由于突发性饮用水源污染事故具有突发性及污染物的不可 预知性,导致其污染类型、发生环节、污染成分及危害程度千 差万别,无法采用统一的固定监测方法进行检测。只有采用与 现场实际相符合,根据现场污染现状及平时收集的附近各类潜 在污染源的情况下,确定可操作性强的监测方案,才能快速有 效地监测出所需要的污染物指标,从而为应急部门采取切实有 效的应对措施提供技术依据。 点位的布设、采样 当邵东县环境监测站接到突发性污染事故报告后,应迅速 启动应急监测方案,配备必要的应急监测设备到达现场展开应 急监测工作。若三合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发生污染事故,应在 事故发生地及其下游布置监测断面,同时在事故发生上游一定 距离布设对照断面。 监测频次的确定 - 35 - 污染物进入水体后,在经过稀释、扩散、降解和沉降等自 然作用以及应急处理后,其浓度逐渐降低。为了掌握事故发生 后的污染程度、范围及变化趋势,常需要进行实时连续的跟踪 监测。三合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应急监测全过程应在事发、事 中和事后等不同阶段予以体现,但各阶段的监测频次不尽相同。 事故刚发生时,可适当加密采样频次(15min 左右一次),待摸 清污染物变化规律后,可减少采样频次(每隔 0.5h 或 1h 采样 一次)。在跟踪调查阶段,应每天监测 1 次,直至应急监测结束。 应急监测的方法 三合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主要风险源为农业风险源、交通 风险源,其应急事件发生时可能引发的污染物为 pH、COD、 NH3-N、石油类、总磷、总氮、粪大肠菌群数。污染物监测方法 表 3-1。 - 36 - 表 3-1 监测对象 废水 监测项目和监测方法一览表 监测项目 推荐监测方法 方法来源 pH 玻璃电极法 GB 6920-86 COD 重铬酸盐法 GB 11914-89 NH3-N 纳氏试剂比色法 HJ 535-2009 石油类 红外分光光度法 HJ 637-2012 总磷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GB 11893-89 总氮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HJ/T 199-2005 粪大肠菌群数 多管发酵法 《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 四版增补版)第五篇 第二章 一系列重金属监测国 标,如水质分析的有: 重金属 ①铜、锌、铅、镉的测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原子荧光 光谱仪等 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 法(GBT 7475) ; (5)监测人员的安全防护措施; ②汞的测定 冷原子荧 光 法 ( 试 行 )( HJ/T 应急监测,至少二人同行; 341) ; ③砷、硒、锑、铋 原 进入事故现场进行采样监测, 需经现场指挥/警戒人员许可, 子荧光法《水和废水监 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按规定佩戴必须的防护设备(包括防护 测分析方法》国家环境 保护总局(2002 年) ; 服、防护手套、安全帽等) ; ④水质 六价铬的测定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 以上监测方案仅供参考,水库事故发生后,具体监测方案 度法(GBT 7467); 应与邵东县环境保护局协商,委托邵东县环境监测站进行监测, ⑤水质 总铬的测定 并根据不同形式的环境事故,确定监测对象、监测点位、监测 (GB/T 7466) - 37 - 方法、监测频次、质控要求等。 工程技术组配合邵东县环境监测站进行环境污染情况的调 查和取证及环境跟踪监测工作,环境监测组配合邵东县环境监 测站完成应急监测任务,并提供防护材料。 3.5 信息收集和研判 3.5.1 信息收集 邵东县饮用水源地突发事件时,由邵东县饮用水源应急指 挥中心组织展开风险源信息收集,主要针对饮用水源区域和上 游区域。 信息来源主要可通过以下方式获取: (1)县人民政府、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环保局等部门, 可通过流域、水源地或供水单位开展的水质监督性监测(常规 断面)、在线监测(常规和预警监控断面)等日常监管渠道获取 水质异常信息,也可以通过水文气象、地质灾害、污染源排放 等信息开展水质预测预警,获取水质异常信息。 (2)县环保局可通过水源地上游及周边主要风险源监控获 取异常排放信息,也可通过 12369 热线、网络等途径获取突发 环境事件信息;公安交通部门可通过交通事故报警获取流动源 事故信息。 - 38 - 3.5.2 信息研判 通过日常监管渠道首次发现水质异常或群众举报、责任单 位报告等获取突发事件信息的部门,应第一时间开展以下工作。 (1)核实信息的真实性。 (2)进一步收集信息,必要时通报有关部门共同开展信息 收集工作。 (3)将有关信息报告本级人民政府。 接到信息报告的人民政府应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及应急专家 进行会商,研判水质变化趋势,若判断可能对水源地水质造成 影响,应立即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 3.6 污染源排查与处置 3.6.1 污染源排查对象 当水质监测发现异常、污染物来源不确定时,邵东县饮用 水源地应急指挥中心立即成立调查组,根据特征污染物种类、 浓度变化、释放总量、释放路径、释放时间,以及当时的水文 和气象条件,迅速组织开展污染源排查。 针对不同类型污染物的排查重点和对象如下。 (1)有机类污染:重点排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工业企 业,调查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尾水排放的异常情况。 - 39 - (2)营养盐类污染:重点排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工业 企业、畜禽养殖场(户) 、农田种植户、农村居民点、医疗场所 等,调查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养殖废物处理处置、农药化肥施 用、农村生活污染、医疗废水处理及消毒设施的异常情况。 (3)细菌类污染:重点排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畜禽养 殖场(户)、农村居民点,调查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养殖废物处 理处置、医疗场所、农村生活污染的异常情况。 (4)农药类污染:重点排查农药制造有关的工业企业、果 园种植园(户) 、农田种植户、农灌退水排放口,调查农药施用 和流失的异常情况。 (5)石油类污染:重点排查加油站、运输车辆、港口、码 头、洗舱基地、运输船舶、油气管线、石油开采、加工和存贮 的工业企业,调查上述企业和单位的异常情况。 (6)重金属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污染:重点排查采矿及选 矿的工业企业(含化工园区)、尾矿库、危险废物储存单位、危 险品仓库和装卸码头、危化品运输船舶、危化品运输车辆等, 调查上述企业和单位的异常情况。 3.6.2 切断污染源 (1)对发生非正常排放或有毒有害物质泄漏的固定源突发 环境事件,应尽快采取关闭、封堵、收集、转移等措施,切断 - 40 - 污染源或泄漏源。 (2)对道路交通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流动源突发事件,可启 动路面系统的导流槽、应急池或紧急设置围堰、闸坝等,对污 染源进行围堵并收集污染物。 (3)对水上船舶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流动源突发事件,主要 采取救援打捞、油毡吸附、围油栏、闸坝拦截等方式,对污染 源进行围堵并收集污染物。 (4)启动应急收集系统集中收集陆域污染物,设立拦截设 施,防止污染物在陆域漫延,组织环保、安监等部门对污染物 进行回收处置。 (5)根据现场事态发展对扩散至水体的污染物进行处置。 3.7 应急处置 3.7.1 先期处置 三合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日常管理机构当接到突发环境事 件举报时应第一时间赶赴事发现场,了解污染情况,组织进行 先期处置。 (1)未知泄漏源头,已知泄漏点时,立即围堵泄漏点,关 闭污染区域取水口,通知自来水厂、启动应急预案; (2)未知泄漏源,未知泄漏点时,立即关闭污染区域取水 - 41 - 口,通知自来水厂、街道政府,启动应急预案; (3)已知泄漏源,立即围堵泄漏点,通知泄漏源所属单位 围堵泄漏源,关闭污染区域取水口,通知自来水厂、乡镇政府, 启动应急预案。 3.7.2 现场调查 (1)乡镇政府、邵东县环境保护局、县环保局、环境监测 站等相关单位到达现场后,应迅速调查了解现场的基本情况、 事件发生的过程、产生的后果以及已采取的措施,根据事件的 发生发展情况,开展现场调查,采取控制措施。 (2)现场调查内容: 事件发生的地点、时间、原因、过程以及当事人。 污染物的来源、品名、种类、性状、数量、污染途径、范 围及程度,以及污染的扩散趋势。 (3)环境监测站对生活饮用水源水、取水口进行水质检测, 结合现场调查的相关情况,以确定主要污染源和污染物。 (4)做好现场监督检查记录,规范制作各类执法文书,收 集相关证据材料。 3.7.3 应急处置措施 (1)经现场调查和监测,初步分析确定主要污染源和污染 - 42 - 物时,现场环境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各应急救援队伍采取一切 措施控制、消除污染物污染的范围、程度,如切断泄漏源、关 闭闸门、打捞污染物、引水冲洗等,必要时通知自来水厂和居 民停止取用水。制定水质应急监测方案,及时掌握取水口水质 污染趋势和动态变化。 (2)当确定饮用水水源受污染时,邵东县政府通知取水单 位(水厂)迅速采取措施,及时调整水处理工艺,强化水处理 工艺的净化效果。如源水污染以现有净化工艺不能控制时,各 取水单位应及时上报建议停止供水,启动临时供水措施,并通 过各种媒体通告居民在事故未解除前,不得饮用污染的水。 (3)当水源保护区水污染危及人群健康时,邵东县政府协 助当地医院迅速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如污染造成环境恶化,危 及居民健康时应建议组织疏散人群。 (4)根据水源保护区水污染情况,由邵东县政府委托监测 站增加对水源地各断面的监测样本和监测频次,加大监测力度, 及时掌握水质变化趋势,向应急处置提供有力的决策依据。 (5)在水源保护区水污染得到有效控制,供水单位可恢复 取水时,各供水单位应对取水、输水、净水、蓄水和配水等设 备、设施进行清洗消毒,经对出厂水、末梢水检测合格后方可 正式供水。 - 43 - 3.8 应急终止 3.8.1 应急终止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满足应急终止条件: (1)涉及桐江饮用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得到控制, 事件影响条件已经消除; (2)污染源的泄漏或释放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 (3)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经被彻底消除,无继发可能; (4)事件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5)采取必要防护措施使事故可能引起的长期后果趋于合 理且尽量低的水平。 3.8.2 应急终止程序 (1)现场环境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终止时机,经专家组评 估确认后,经现场环境应急救援指挥部批准; (2)现场环境应急救援指挥部向所属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 下达应急终止命令; (3)应急状态终止后,相关类别环境事件专业应急救援队 伍应根据现场环境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长有关指示和现场实际 情况,继续进行环境监测和评价工作,直至其他补救措施无需 - 44 - 继续进行为止。 4 后期处置 4.1 善后处置 (1)在三合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 由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善后处置工作,组织有关专家对受灾 范围进行科学评估,提出补偿和对遭受污染的生态环境进行恢 复和监管的建议。 (2)参加应急行动的部门负责组织、指导环境应急队伍维 护、保养应急仪器设备,使之始终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3)继续跟踪对三合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的监测, 及时掌握情况,做好处置。 4.1.1 环境损害评估 应急终止后,三合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应急处置工作组中 善后处理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对事件造成的损害进行评估。 4.1.2 安置及补偿 事发地政府对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 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及时给予抚恤、补助或 补偿;对污染发生地群众的经济损失,应根据评估结果给予相 应补偿。 - 45 - 4.1.3 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修复 针对不同环境事件类型、发生地点及持续时间等要素,分 别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对污染的水源进行环境修复。 4.2 改进措施 三合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应急办根据调查和总结评估 情况,向三合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应急指挥部提出风险源 管理、水源地环境安全保障、预案管理等水源地环境安全的改 进措施建议。在邵东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相关部门和单 位落实各项改进措施。 5 应急保障 5.1 资金保障 设立环境污染事故应急专项经费,用于应急基础设施建设、 救助防护装备、应急监测装备和日常运转经费、突发事件处理 经费等专项开支,任何与环境应急无关的不得动用。 5.2 物资储备与装备保障 邵东县政府及相关应急队伍应建立处置水源地突发环境事 件的日常和战时两级物资储备,增加储备必要的应急处置、快 速机动和自身防护装备和物资,维护、保养好应急仪器和设备, 使之始终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确保参加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时 救助人员的自身安全,及时有效地防止环境污染和扩散。 - 46 - 5.3 通信保障 应急队伍相关人员熟悉应急参与部门、人员的联系方式, 以及能快速通知上级应急单位和外部应急机构的通讯信息,通 过手机及内部电话通讯。当应急队伍的相关人员联系方式有变 更时,应及时通知其他应急小组人员,并更新预案文本里的联 系方式,确保通讯无阻。值班室人员及各小组负责人的电话保 持 24 小时开机。 5.4 人力资源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应具备专业的洗消操作人员和排险工作人员, 并且成立应急救援队伍,包括应急办公室、工程技术组、环境 监测组、应急处置组、安全警戒组、善后处理组等应急救援工 作小组,由邵东县人民政府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副县长、县环 保局局长、县水务局局长、三合水库管理所等主要负责人组成 应急救援工作小组。应急工作小组经应急救援培训、训练及演 练,熟悉环境应急知识,充分掌握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处置措施 的预备应急力量,保证在处置突发环境事件中能迅速参与并完 成抢救、排险、消毒、监测等现场处置工作。 5.5 技术保障 加强应急专家信息库的建设,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 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提供技术支撑,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 47 - 设立专项资金,加强对使用现场处置先进技术、装备的研究和 培训,建立科学的环境应急指挥技术平台,实现信息综合集成、 分析处理、污染评估的智能化和数字化,确保决策的科学化。 6 监督管理 6.1 应急宣传 各级政府和相关单位要开展面向全社会的宣传教育,强化 三合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周边居民及危险化学品运输从业人员 的法律法规和环保知识的培训,预防和减少三合水库饮用水源 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 宣传内容:宣传预防三合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 件的知识,宣传卫生、环保科普知识。 培训内容:环境污染事故的报警程序、什么情况下要疏散、 如何疏散,疏散过程中的注意事项、个体防护基本知识。 (3)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 2 次,每次不少于 1 小时。 (4)宣传培训方式:利用广播、影视、报刊、互联网、手 册等多种形式对公众进行宣传、普及教育;培训主要包括发放 宣传册、应急救援知识讲座等。 6.2 应急培训 各级政府及相关专业指挥机构应加强三合水库饮用水源保 - 48 - 护区环境事件专业技术人员的日常培训和重要目标工作人员的 培训和管理,培养一批训练有素的环境应急处置、检验、监测 等专门人才。 6.2.1 应急小组培训 (1)培训内容:应急响应程序、现场警戒、紧急处理、拦 截污水水体和洗消污染源的训练、监测设备的使用、防护用品 的佩戴及使用、现场处置方法的基本知识等内容。 (2)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 10 小时。 (3)培训方式:课堂教学、案例分析、综合讨论等。 6.2.2 应急指挥人员培训 (1)培训内容:邀请专家就环境突发事故的指挥、决策、 各部门、各应急小组配合等内容。 (2)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 2 次,每次不少于 2 小时。 (3)培训方式:课堂教学、案例分析、综合讨论等。 6.3 应急演练 6.3.1 应急演练的组织 (1)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的组织 邵东县环境应急各成员单位应按照本预案或各种部门预案, - 49 - 定期(每年组织一次)组织三合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一般突发 环境事件应急实战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三合水库饮用水源保 护区突发环境事件的技能,增强实战能力。 应急演习由应急办公室统一组织,确定参加演习的人员、 演习时间、演习内容等,由乡镇政府相关部门及应急小组成员 协助,针对应急演练系统中某个环节进行演习,由各应急部门 组织,并由专人将应急演练过程以录像形式记录下来。演练组 织流程见图 6-1。 应急办公室组 织一次演练协 调会,讨论演 练方案,明确 演练分工 应急办公室组 织二次演练协 调会,核对准 备进度,反馈 问题,筹备桌 面演练 图 6-1 进行桌面演练, 应急总指挥和 副总指挥点评 桌面演练效果, 提出重点注意 的问题 举行现场演 练,全程摄像、 拍照和记录 整个演习过 程,总结演练 演练组织流程 (2)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的组织 三合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重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 练的组织应急实战演练应由邵阳市政府牵头,由邵东县环境保 护局定期组织(每年组织一次),三合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应急 - 50 -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共同参与应急演练,提高各部 门应急救援队伍的应急处置能力,加强部门间应急联动、协作。 应急演习由邵东县环境保护局统一组织,确定参加演习的 人员、演习时间、演习内容等,由水源地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 员协助,针对应急演练系统中某个环节进行演习,由各应急部 门组织,并由专人将应急演练过程以录像形式记录下来。演练 组织流程见图 6-2。 邵阳市环保局 组织一次演练 协调会,讨论 演练方案,明 确演练分工 邵阳市环保局 组织二次演练 协调会,核对 准备进度,反 馈问题,筹备 桌面演练 图 6-2 进行桌面演练, 邵阳市环保局 点评桌面演练 效果,提出重 点注意的问题 举行现场演 练,全程摄像、 拍照和记录 整个演习过 程,总结演练 演练组织流程 6.3.2 应急演练内容 根据三合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潜在的事故风险,演练的内 容可包括: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污染三合水库饮 用水源保护区应急演练;居民生活污水发生泄露排入三合水库 饮用水源保护区应急演练等。 - 51 - 6.3.3 应急演练参加人员 (1)参演人员:在应急组织中承担具体任务的人员。 (2)控制人员:控制时间进度的人员。 (3)模拟人员:演练过程中扮演或代替应急组织和部门的 人员。 (4)评价人员:对演练进展情况予以记录的人员。 (5)观摩人员:来自有关部门、外部机构及观众。 6.3.4 演练实施的基本过程 (1)准备阶段 确定演练日期,成立一个临时演练策划组。策划者编制演 练方案,确定演练的目标、原则、范围、参演部门,确定演练 的性质和方法,选定演练事件与地点,规定演练的时间尺度和 公众参与程度;确定实施计划、设计事故情景与处置方案。其 中特别要注意的是,演练情景尽可能真实,并考虑应急设备故 障问题,以检测备用系统。同时,策划组应确定评价人员数量 和应急办公室组织一次演练协调会,讨论演练方案,明确演练 分工。应急办公室组织二次演练协调会,核对准备进度,反馈 问题,筹备桌面演练进行桌面演练,应急总指挥和副总指挥点 评桌面演练效果,提出重点注意的问题举行现场演练,全程摄 - 52 - 像、拍照和记录整个演习过程。总结演练应具备的专业技能, 指定评价人员,分配各自所负责评价的应急组织和演练目标。 (2)实施阶段 演练实施阶段是指宣布初始时间到演练结束的整个阶段。 演练过程中参演应急人员应尽可能按照实际紧急事件发生时响 应要求进行演示,由参演人员根据自己对最佳解决方法的理解, 对事故作出响应行动。策划者的作用是宣布演练开始和结束, 以及解决演练过程中的矛盾。 (3)总结阶段 主办演习的各级应急部门应对演习情况予以记录,并妥善 保存备查。演练结束后应对演练的效果作出评价,提交演练报 告,并针对演练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划分为不适项、整改项和 改进项。分别进行纠正、整改、改进。 6.3.5 演练结果评价 (1)通过演练观察识别出应急准备缺陷。 (2)查出需要整改项。 (3)改进应急项目不足部分。 6.3.6 应急演练注意事项 通过演练观察识别出应急准备缺陷,查出需要整改项;根 - 53 - 据演练结果对应急预案不足部分,进行修订。应急演练中必须 特别注意以下几个主要问题: (1)演练过程应尽可能模仿可能事故的真实情况,但不能 采用真正的危险状态进行演练,以避免不必要的伤亡; (2)演练之前应对演练情况进行周密的方案策划。编写场 景说明书是方案策划的重要内容; (3)演练前应对有关人员进行必要培训,但不应将演练的 场景介绍给应急响应人员; (4)演练结束后应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和整改。 6.4 应急能力评价 三合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应急办定期对各级政府应急机构 设置、队伍建设、人员培训、预案演练、应急制度和程序、应 急装备和经费管理与使用等应急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 导,考核和评价环境应急队伍的应急能力,保障环境应急体系 始终处于良好的战备状态,并实现持续改进。 6.5 奖励与责任追究 6.5.1 奖励 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单位 和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 54 - (1)出色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对防止或挽救突发环境事件有功,使国家、集体、和 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免受或者减少损失的; (3)对事件应急准备与响应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 的;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6.5.2 责任追究 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有 关法律和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 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其中,对国家公务员和国家 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分别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给予 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认真履行环保法律、法规,而引发环境事件的; (2)不按照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拒绝承担突 发环境事件应急准备义务的; (3)不按规定报告、通报突发环境事件真实情况的; (4)拒不执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 或者在事件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 55 - (5)盗窃、贪污、挪用环境事件应急工作资金、装备和物 资的; (6)阻碍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者进行破 坏活动的; (7)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8)其他对环境事件应急工作造成危害行为的。 6.6 预案修订 6.6.1 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邵东县环境保护局负责制定,并报邵阳市人民政 府备案。 6.6.2 预案的修订 邵东县环境保护局负责对本预案进行维护,根据实际需要 和情势变化,依据有关预案编制指南或者编制框架指南对三合 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并每年 对本预案进行一次检查和评估、进行一次演练,必要时对本预 案进行修订。 维护工作的主要内容是在应急组织机构或联系方式等基本 情况或主要风险源情况发生变化,应急物资品种、数量、布局 等发生局部变化时,对本预案相关内容及时进行更新,并及时 - 56 - 报送三合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应急办公室。 7 附则 7.1 定义与术语 (1)环境事件:是指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经济、 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 民群众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性事件。 (2)突发环境事件: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 伤亡、财产损失和对当地经济社会稳定、政治安定构成重大威 胁和损害,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环境事件。 (3)环境应急:针对可能或已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需要立 即采取某些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动,以避免事件发生或减轻 事件后果的状态,也称为紧急状态;同时也泛指立即采取超出 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动。 (4)先期处置:是指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在事发地第一时 间内所采取的紧急措施。 (5)后期处置:是指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和影响得到基本 控制后,为使生产、工作、生活、社会秩序和生态环境恢复正 常状态在事件后期所采取的一系列行动。 - 57 - (6)经济损失:包括环境污染行为造成的财产损毁、减少 的帐面价值,为防止污染扩大以及消除污染而采取的必要的、 合理的措施而发生的费用。 (7)环境应急监测:是指环境应急情况下,为发现和查明 环境污染情况和污染范围而进行的环境监测。包括定点监测和 动态监测。 (8)泄漏处理:泄漏处理是指污染源因事件发生泄漏时的 所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泄漏处理要及时、得当,避免重大事 件的发生。泄漏处理一般分为泄漏源控制和泄漏物处置两部分。 (9)应急演练:是指为检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应急准备 的完善性、应急响应能力的适应性和应急人员的协同性而进行 的一种模拟应急响应的实践活动。根据所涉及的内容和范围的 不同,可分为单项演练和综合演练。 7.2 预案解释 本预案最终解释权归邵东县人民政府。 7.3 修订情况 邵东县环境保护局负责对本预案进行维护,根据实际需要 和情势变化,依据有关预案编制指南或者编制框架指南对三合 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并每年 - 58 - 对本预案进行一次检查和评估、进行一次演练,必要时对本预 案进行修订。 维护工作的主要内容是在应急组织机构或联系方式等基本 情况或主要风险源情况发生变化,应急物资品种、数量、布局 等发生局部变化时,对本预案相关内容及时进行更新,并及时 报送邵东县人民政府。 7.4 实施日期 本预案自邵东县人民政府批准下达后实施。 - 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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