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号 附件1 经营性项目投资联审(初审)意见.doc
附件 1 经营性项目投资联审(初审)意见 (标准模板) XX: 报来《关于对 XX 项目进行联审的请示》及其附件收悉。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进一步规范政府性投资项目决策和立项 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的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22〕26 号) , 经县发改、财政等相关部门联审,现将有关意见反馈如下。 一、同意提出的项目建设方案和有关资金安排意见。即 XX 项目总投资为:......,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资 金来源为:......。 二、严格按照以上项目总投资、建设方案和资金安排意 见落实建设资金、开展项目建设,严禁违法违规举借债务筹 措资金,不得实施本意见同意范围之外的建设内容及规模。 如建设方案、资金来源发生变化,请在经县人民政府常务会 议重新审议通过后,及时报我局重新进行联合审查,按规定 履行相关调整程序后,方可继续实施。 安化县发展和改革局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