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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洞口县造林补助资金工作方案 - 副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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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口县 2021 年中央财政造林补助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国土绿化,做好我县 2021 年中央财政造林补助 工作,发挥林农造林积极性,提高林农收入,改善乡村人居环 境,助推乡村振兴,根据《湖南省林业局关于做好 2021 年提前 批中央财政造林补助工作的通知》(湘林造〔2021〕5 号)精 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计划任务与补助标准 全县 2021 年中央财政造林补助面积 25000 亩,补助资金 750 万元。补助标准为 300 元/亩。 二、申报条件与补助范围 1、造林地林权清晰,无权属纠纷,申报补助者对造林土地 拥有使用权或经营权。申报主体需提供山林经营权属证明,属 承包造林的还须提供承包合同及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2、申请补助对象为国有林场、村集体、林业职工、林业大 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民等造林主体。 3、补助范围:去冬今春造林,采用良种或优质苗木,在无 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林冠下以及乡村“四旁”(村旁、 1 宅旁、路旁、水旁)造林和低质低效林补植补造,造林成活率 在 85%以上,管护良好,面积不少于 1 亩的造林地,但违规占 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造林以及与其他中央资金补助的造林不 得纳入。 4、按照先造后补、谁造补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对于刚脱贫乡村、贫困农民、生态廊道、生态脆弱地区、难造 林地区等重点区域造林和乡村振兴建设村,以及生态造林、混 交造林和珍贵树种造林予以优先安排。 三、验收技术标准和面积计算 在无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林冠下造林以及补植补造 为主的低质低效林改造,按《造林技术规程》 ( GB/15776-2016 ) 、 《 低 效 林 改 造 技 术 规 程 》 (LY/T1690-2017)等技术标准执行,以小班为验收单位,登 记造林主体、林地权属、小班号、造林地点、造林面积、前地 类、整地方式、种苗质量、主要造林树种、初植密度、成活率 等主要因子指标,完成图表卡等验收成果资料。村旁、路旁、 水旁、宅旁的单排和零散植树,按株数 30 株/亩折算面积,要 2 求乔木地径在 3cm(含)以上或灌木高 60cm(含)以上或灌 木球径 30cm(含)以上,低于以上标准不折算面积。种植两排 (含)以上的乔木、灌木,按实测算面积。“四旁”造林以表 格登记进行验收。 四、工作程序 1、方案制定和公布。县林业局根据省下达的任务计划制定 造林补助工作方案,以文件形式发送给各乡镇(街道、管理区) 和国有林场,同时在政府网站公布公开。各乡镇(街道、管理 区)负责将工作方案在乡镇所在地以及村级公共场所公布公开, 国有林场负责在林场区域公布公开。所有公布公开均要拍照留 影。 2、组织申报。国有林场直接向县林业局申报,申报材料报 局营林股。其他造林主体按造林地所属行政范围向所属村或乡 镇申报,经村、乡镇审查后由乡镇政府统一报局营林股。申报 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30 日,逾期不予受理。 3、检查验收。县林业局于 2021 年 7 月 10 日开始,组织 专业队伍,对乡镇审核后拟纳入补助范围的造林进行统一验收。 3 以小班为单元进行验收,按照造林检查验收办法,利用万分之 一地形图进行小班调绘,核实造林地四至界线,记载造林主体、 林地权属、小班号、造林地点、造林面积、前地类、整地方式、 种苗质量、主要造林树种、初植密度、成活率等主要指标,制 定小班验收图表等成果资料。小班实行落地上图入库管理。 4、计划分解。县林业局根据申报情况、验收结果,形成计 划任务分解方案,将计划任务分解到各乡镇和国有林场,落实 到造林主体和山头地块。 5、公开公示。县林业局负责将纳入造林补助的造林主体、 造林面积、验收结果、补助资金等相关情况在政府网站公布公 开,各乡镇(街道、管理区)负责在造林所在乡镇、行政村同 步进行张榜公示。 6、管护合同。县林业局营林股组织对纳入造林补助的造林 主体与县林业局签订三年新造林管护合同,确保造林三年后郁 闭成林。 7、拨付资金。2021 年 10 月 20 日前,县林业局营林股按 照验收结果及签订的管护合同情况编制造林补助资金结算表, 4 会同计财股通过财政“一卡通”平台拨付造林补助资金。支付 个人的采取“一卡通”或银行账户支付;支付单位的通过转账 方式支付。 8、自查总结。2021 年 12 月 20 日前,县林业局完成造林 补助自查总结,形成自查报告,及时报送上级林业主管部门。 五、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为确保造林补助工作顺利进行,县林业局成 立中央财政造林补助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局财务分 管领导、业务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营林股、计财股、局机关纪 委等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指导 全县造林补助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营 林股股长担任。 2、分工协作。县林业局和各乡镇要加强工作协调,明确职 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补助任务完成。县林业局负 责制订工作方案、组织检查验收、分解计划任务、拨付补助资 金、签订管护合同、建立档案管理等工作。各乡镇(街道、管 理区)、国有林场主要负责本区域内政策宣传、收集造林资料、 5 造林主体审查、方案公布公开、村级公示公开等工作。 3、广泛宣传。中央财政造林补助项目既是林业发展项目又 是惠民工程,各乡镇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渠道,扎实开 展宣传工作,通过宣传使广大林农群众更加清楚地掌握造林补 助政策内容、管理程序和相关要求,大力宣传造林技术规程, 加强技术培训与指导,引导广大群众营造生态林、混交林、乡 土珍贵树种林,不断提高造林成效。 4、优化管理。一是实行合同制管理,县林业局与造林主体 要签订三年管护合同,确保造林三年后郁闭成林。管护合同一 经签订,造林主体不得擅自转包;二是实行专项财务管理,资 金专款专用,专项资金确保按工程进度及时支付;三是实行档 案跟踪管理,加强档案建立和管理。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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