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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都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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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都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根据《国 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 施意见》(国办发〔2019〕11 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随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随政办发〔2019〕18 号)精神,结合曾都实际,制订本实施 方案。 一、总体框架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 政府“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全区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 质量发展,聚焦企业办事的堵点、难点、痛点,全面开展工 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统一、 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统一,加 快推动品质随州建设。 (二)改革内容。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实施全流程、 全覆盖改革。审批流程涵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过程,即从 立项到竣工验收和公共设施接入服务,改革范围主要是房屋 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及实施的交通、水利、能源等 工程,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 程。覆盖行政许可、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 及备案等其他类型事项,推动流程优化和标准化。各相关牵 头单位根据各自职能职责,牵头负责落实本行业改革工作。 (三)工作目标。按照国务院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实施意见和全省的统一部署要求,2019 年 6 月底前,试行全 区工程项目建设审批时限控制在 100 个工作日以内。其中: 政府投融资工程建设项目(指在我区境内使用预算安排的资 金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活动,或社会资本参与的市政基础 设施工程,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等)从立项到 竣工验收环节的审批时限压减至 100 个工作日以内;一般社 会投资项目(指社会资本投资的项目)的审批时限控制在 55 个工作日以内。重大工程项目和工业项目按有关规定执行。 2019 年 6 月底前,基本建成区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框架 和信息数据平台,并与省、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对 接。2019 年 10 月底前,实现省、市、区三级工程建设项目 审批管理系统与相关系统平台互联互通,形成流程通畅、操 作规范的全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和管理体系。 二、统一审批流程 (四)精简审批环节。 1.梳理审批事项。全面梳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取 消不合法、不合理、不必要的审批事项。凡是没有法律法规 依据以及国务院、省政府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取消。最 大限度下放审批权限,按照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原则,对 下级机关有能力承接的审批事项,坚决下放或者委托下级机 关审批。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迅速对本单位涉及工程建设项 目的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并统一审批事项名称、申请材 料、办理流程等,汇总制定全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 并将审批事项清单报区住建局备案。2019 年 6 月上旬前,区 政府各有关部门提出所有审批事项的处理意见,制定并实施 下放审批权限的配套制度。(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 管理局、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林业局、区交 通局、区水利和湖泊局;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 2.合并审批事项。由同一部门实施的管理内容相近或者 属于同一阶段的多个审批事项,整合为一个审批事项。2019 年 6 月上旬前,区政府各有关部门确定合并事项目录,制定 并实施审批事项合并办理的具体规定,明确审批主体、办理 流程和完成时限等。(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林业局、区交通局、区 水利和湖泊局;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 3.转变管理方式。对能够采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方式替 代的审批事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协作事项。2019 年 6 月上旬 前,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确定调整为政府内部协作的事项、 管理方式及相关要求等。(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 理局、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林业局、区交通 局、区水利和湖泊局;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 4.调整审批时序。地震安全性评价调整到工程设计前完 成,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取水许可等事项调整到开工 前完成。可以将用地预审意见作为使用土地证明文件申请办 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将供水、供电、燃气、排水、通信、 广电网络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提前到开工前办理,在工 程施工阶段完成相关设施建设,竣工验收后直接办理接入事 宜。调整其他相关审批事项的时序,在审批流程图和办事指 南中明确所有审批事项的办理时序。(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 和大数据管理局、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林业 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和湖泊局;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 (五)划分审批阶段。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顶层设计” 要求,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 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每个审批阶 段实行“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由牵头部门组 织协调其他相关部门严格按照限定时间完成审批。立项用地 规划许可阶段由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牵头,其中:政府投融 资工程建设项目在 45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一般社会投资 项目在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在申报资料齐全无误的前 提下,不含公示时间)。主要包括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选址 意见书核发、用地预审、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等。工程建设 许可阶段由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牵头,在 20 个工作日内完 成审批(不含方案技术审查及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时 间)。主要包括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等。 施工许可阶段由住建部门牵头,其中:政府投融资工程建设 项目在 21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一般社会投资项目在 11 个 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审批完成时间不含论证、公示、整改时 间)。主要包括设计审核确认和施工许可证核发等。竣工验 收阶段由住建部门牵头,在 14 个工作日内(符合竣工验收条 件,自建设单位提起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计算)完成审批。 主要包括规划、土地、消防、人防、档案等验收及竣工验收 备案等。上述四个阶段涉及的其他行政许可、强制性评估、 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事项纳入相关阶段办理 或与相关阶段并行推进。2019 年 6 月上旬前,上述四个阶段 各牵头部门会同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制定并实施全 区并联审批管理办法。(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 住建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和湖泊局、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 管理局;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 (六)分类制定审批流程。根据工程建设项目类型、投资 类别、规模大小等,进一步细化工程类别和审批流程,简化 社会投资的中小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对于带方案出让土地 的项目,不再对设计方案进行审核,将工程建设许可和施工 许可合并为一个阶段。2019 年 6 月上旬前,参照国家、省、 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示范文本,制定并实施不同类型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流程图 要明确审批阶段、审批部门、审批事项和审批时限。(牵头 单位: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林业 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和湖泊局;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 (七)实行联合审图和联合验收。 1.“多图联审”。将人防设计审查、消防设计审核、防 雷装置设计审核、技防等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统一由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负责审查,其他相关部门不 再进行技术审查。2019 年 6 月上旬前,制定并实施施工图设 计文件联合审查管理办法,明确审查内容、审查标准、审查 方式、审查时限。(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水 利和湖泊局;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区应急管理局、区人防办) 2.“多验合一”。将各部门分散独自实施的专项建设工 程竣工验收转变为“统一时间、集中组织、一次验收”的联 合竣工验收模式,实行规划、土地、消防、人防、档案、园 林等事项限时联合验收,统一竣工验收图纸和验收标准,统 一出具验收意见。对验收涉及的测量事项,实行“一次委托、 联合测绘、成果共享”。2019 年 6 月上旬前,制定并实施限 时联合验收的管理办法,明确牵头部门、参与部门、验收标 准、工作规则、办事流程和验收时限。(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区交通局、区水利和湖泊局;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自然 资源和规划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应急管理局、区人防办等) (八)开展区域评估。由区政府相关部门统一探索开展区 域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水土保持、洪水影响评价、取 水许可、矿产压覆、文物保护、地质灾害危险性、地震安全 性、气候可行性等评价评估,入驻区域内符合整体规划和功 能定位的投资项目可不再单独进行评价,相关审批部门互认 统一评价评估报告。实行区域评估的,相关部门应在土地出 让或划拨前,告知建设单位相关建设要求。2019 年 6 月上旬 前,区发改局要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出台区域评估实施细则, 明确实施区域评估的主体、实施范围、内容、方式、加强事 中事后监管的具体措施等。其中节能评价、取水许可分别由 区发改局、区水利和湖泊局负责制定。(牵头单位:区发改局;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环保分局、 区水利和湖泊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人防办等) (九)推行“告知承诺制”。对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 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审批事项, 实行告知承诺制。申请人按照要求作出书面承诺的,审批部 门可根据申请人信用等情况直接作出审批决定。2019 年 6 月 上旬前,制定并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告知承诺制管理办法, 明确实行告知承诺制的事项、内容、环节、具体要求及加强 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等。(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 和规划局、区林业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和湖泊局、区政务 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 三、统一信息数据平台 (十)建立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积极与即 将建成的市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对接,形成一体化 平台,实现信息、数据等内容实时共享共用。同时,制定我 区审批管理系统运行管理办法。明确将审批流程各阶段涉及 的审批事项全部纳入审批管理系统,通过审批管理系统在线 监管审批部门的审批行为,对审批环节进行全过程跟踪督办 及审批节点控制,杜绝“体外循环”。明确工程建设项目审 批管理系统要具备“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在线并联审批、 统计分析、监督管理等功能。(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和大数 据管理局、区住建局;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 四、统一审批管理体系 (十一)“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统筹整合各类规划, 划定各类控制线,加快建立“多规合一”的“一张蓝图”。 迅速全面梳理我区各类规划和空间管控要素,明确“多规合 一”包含的规划目录,建立“多规合一”协调机制,明确形 成数据目录(各类空间规划图层信息等),统筹整合各类空间 规划等事项完成的具体要求和时间节点。2019 年 6 月上旬前, 制定项目生成管理办法,明确如何统筹协调各部门对工程建 设项目提出建设条件以及需要开展的评估评价事项等内 容;2019 年 6 月底前,基本形成“多规合一”的“一张蓝 图”,实现利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的“多规合一” 功 能 策 划 生 成 项 目 ;2019 年 9 月 底 前 , 完 成 图 斑 差 异 分 析;2019 年 12 月底前,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年度实施计划。(牵 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环保 分局、区住建局、区水利和湖泊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政 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等) (十二)“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区政务服务和大数 据管理局要统筹做好在区政务服务大厅设立工程建设项目 审批综合服务“一个窗口”工作,整合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审 批部门和市政公用单位,确保前台“一个窗口”受理、后台 并联审批落到实处。鼓励为申请人提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咨 询、指导、协调和代办等服务。2019 年 6 月上旬前,实现由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统一收件、发件、咨询,并 出台“一窗受理”工作规程,完善我区咨询辅导服务规定。 (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十三)“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各审批阶段均实行 “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 审批的运作模式,由各阶段牵头部门制定标准化办事指南和 申报表格,每一个审批阶段申请人只需提交一套申报材料, 能够通过在线核查的不再提交纸质资料。 2019 年 6 月上旬前, 制定并实施各审批阶段的办事指南、申请表单、申报材料目 录等。(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交通 局、区水利和湖泊局;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 (十四)“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2019 年 6 月底前, 基本建立“多规合一”“多审合一”“多测合一”“多验合 一”、告知承诺、区域评估等一系列配套制度,明确部门职 责和工作规程,规范审批行为,确保审批各阶段、各环节无 缝衔接。建立审批协调机制、督办督查机制、协同监管机制。 探索建立项目前期咨询服务制度。2019 年 12 月底前,区司 法局配合相关单位基本完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涉 及的相关规范性文件的清理、修改及废止工作。(牵头单位: 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交通局、区 水利和湖泊局、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 五、统一监管方式 (十五)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转变监管理念,完善 事中事后监管体系,统一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模式,建立以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 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进一步厘清各部门监管 职责,明确各阶段的监管责任。对于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审批 事项,审批部门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对承诺人履行承诺的情况 进行检查,对承诺人未履行承诺的应追究相应责任。2019 年 5 月底前,各责任部门分别制定并实施本行业加强事中事后 监管的相关制度和监督检查办法。(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督管 理局、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 规划局、区环保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和湖泊 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城管执法局等) (十六)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充分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 术,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省社会信用信息服务 平台的对接。各行业主管部门于 2019 年 6 月上旬前,建立 并实施工程建设领域红黑名单制度,明确应列入红黑名单的 情形。2019 年 6 月底前,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 将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规、承诺不履行、弄虚作假等失信行 为记入诚信档案,并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省社会信用 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接,构建 “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牵头单位:区发 改局,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环保分局、区住 建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和湖泊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应急 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等) (十七)规范中介和市政公用服务。2019 年 6 月底前,制 定并实施中介和市政公用服务管理制度,清理规范行政审批 中介服务事项,依托湖北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平台,对 中介服务行为实施全过程监管。将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接入服 务纳入统一监管,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实行服务承诺制,明 确服务标准和办事流程,规范服务收费。(牵头单位:区发改 局、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 六、加强组织实施 (十八)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长为组长的曾都区工程 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全面统筹推进落实工程建设 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各项任务,制定领导小组议事规则,研究 解决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时了解改革工作情况,做好沟通 反馈,督促指导改革工作。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 形成合力,切实落实本领域本部门改革任务。区财政局要切 实落实专项资金,为改革工作提供资金保障。各部门制定的 配套措施等要按时间节点要求,报领导小组备案。结合实际 制定改革实施方案,落实责任部门和人员,并组织制定各项 配套制度,确保改革措施有效实施。 (十九)强化学习培训。2019 年 6 月上旬前,各部门要制 定培训计划,针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中的重点、难 点问题,通过集中培训和专题培训等方式,加强对各级领导 干部、工作人员和申请人的培训,对相关政策进行全面解读 和辅导。 (二十)严格督促落实。2019 年 6 月上旬前,领导小组办 公室要制定督导和改革评估评价机制,研究制定考评办法, 明确考评部门、考核内容、考核时间等。将推进工程建设项 目审批制度改革列为区政府重点督查事项和目标考核内容。 区政府督查室要加大对相关部门改革工作的督查力度,跟踪 督查改革任务落实情况。对工作推进不力、影响工程建设项 目审批制度改革进程的,特别是未按时完成阶段性工作目标 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建立改革公开制度,领导 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将改革工作方案、审批工作流程图、审批 事项清单、改革配套制度、评估评价标准、改革工作进度、 评估评价和投诉举报核查情况通过政府网站等向社会公开, 接受社会监督。 (二十一)开展宣传引导。宣传部门要通过报刊、广播、 电视、互联网等广泛深入宣传全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 革的重要意义和经验做法,及时报道相关工作措施和取得的 成效。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舆论引导,做好公众咨询、广 泛征集公众意见和建议,为顺利推进改革工作营造良好的舆 论环境。 (二十二)严格实施步骤。按照四个工作阶段推进落实。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2019 年 6 月 10 日前)。根据国家、 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制定我区工程建设项目 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制定议事规则。组 建工作专班,具体负责我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日 常工作。 第二阶段:全面推进(2019 年 6 月 10 日-6 月 30 日)。各 地、各单位按照本实施方案规定的时间节点,进一步细化落 实时间表、路线图,实行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每月 25 日 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推进落实情况。 第三阶段:系统对接(2019 年 7 月 1 日 10 月 31 日)。加 快推进我区审批管理系统建设,10 月底前实现省、市、区三 级系统互联互通。 第四阶段:督办检查(2019 年 11 月 1 日一 12 月 31 日)。 开展督办检查,跟踪督查改革任务落实情况,确保工程建设 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有序推进。 附件: 1.曾都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人 员名单 2.曾都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责任分解表 附件 1 曾都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人员名单 组 长:姜 皓 副区长、代区长 副组长:熊龙波 副区长 成 员:张海森 区政府办主任 凌 区政府办副主任 准 任席义 区财政局局长 张华涛 区发改局局长 李 区科技和经信局局长 俊 李本涛 区公安分局政委 杨和斌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杨光发 区环保分局局长 毛仁宽 区住建局局长 陈 区城管执法局局长 林 王庆国 区交通局局长 敖开亮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周玉祥 区水利和湖泊局局长 庹大明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閤明高 区人防办主任 曾兆宝 区司法局局长 袁绍连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顾德军 区人社局局长 邬 波 区文旅局副局长 袁 军 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凌准、毛 仁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区发改局党组副书记肖立斌、区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姜珑、区住建局副局长刘武涛、区 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副局长聂国俊任办公室副主任,统 筹推进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各项任务。领导小组 办公室下设工作专班,专班人员由各单位抽调,具体负责日 常工作。 附件 2 曾都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责任分解表 序号 类别 1 精简 审批 环节 2 主要任务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完成 时 限 区政务服务和大数 区发改局、区科经局、区 2019 年 坚持“应减尽减”,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以及国务院取 据管理局、区住建 公安分局、区城管执法局、 6 月上 旬 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取消。最大限度下放审批权限,按 局、区自然资源和 区环保分局、区农业农村 照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原则,对下级机关有能力承接的 规划局、区林业局、 局、区文旅局、区应急管 区交通局、区水利 理局、区人防办 审批事项,坚决下放或委托下级机关审批。 和湖泊局 梳理并提出所有审批事项的处理意见,制定并实施下放审 批权限的配套制度。按照统一要求,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 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制定审批事项清单,统一审批事项名 称、申请材料、办理流程等。各有关单位制定本单位工程 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 3 4 5 6 7 8 9 区政务服务和大数 区发改局、区科经局、区 2019 年 据管理局、区住建 公安分局、区城管执法局、 6 月上 将全区审批事项清单报市住建局备案。 局、区自然资源和 区环保分局、区农业农村 旬 规划局、区林业局、 局、区文旅局、区应急管 理局 合并审批事项。确定合并审批事项目录,制定并实施审批 区交通局、区水利 和湖泊局 事项合并办理的具体规定,明确审批主体和完成时限等。 转变管理方式,对于能够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方式替代的 审批事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协作事项。确定调整为政府内 部协作的事项、管理方式和相关要求等。 调整审批时序,地震安全性评价在工程设计完成前,环境 区政务服务和大数 影响评价、节能评价等评价和取水许可等事项在开工前完 据管理局、区住建 成。 局、 区环保分局、区水利和湖 泊局、区人防办 将供水、供电、燃气、排水、通信、广电网络等市政公用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 基础设施报装提前到开工前办理,在工程施工阶段完成相 水利和湖泊局、区科经局 关设施建设,竣工验收后直接办理接入事宜。 调整其他相关审批事项的时序,包括可以将用地预审意见 区政务服务和大数 区发改局、区科经局、区 作为使用土地证明文件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据管理局、区住建 公安分局、区城管执法局、 局、区自然资源和 区环保分局、区农业农村 在审批流程图和办事指南中明确所有审批事项的办理时序。 规划局、区林业局、 局、区文旅局、区应急管 区交通局、区水利 理局 和湖泊局 明确工程建设项目中审批流程包括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 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阶段。在此基础上,可 以按照审批阶段“只少不多”的原则,进一步分类优化审 批流程。 10 11 划分 审批 阶段 12 13 14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 局、区住建局、区 交通局、区水利和 湖泊局、区政务服 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 局、区交通局、区 水利和湖泊局、区 政务服务和大数据 管理局 区发改局 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主要包括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选址 区发改局、区环保分局、 意见书核发、用地预审、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等;工程建设 区住建局 许可阶段主要包括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 发等,这两个阶段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立项用地 规划许可阶段,政府投融资、一般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分别在 45、10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程建设许可阶段, 在 20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施工许可阶段主要包括设计审核确认和施工许可证核发等; 区住建局、区交通 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和 竣工验收阶段主要包括规划、土地、消防、人防、档案等 局、区水利和湖泊 规划局、区应急管理局、 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等,这两个阶段由区住建局牵头。施 局、区政务服务和 区城管执法局、区人防办 工许可阶段,政府投融资、一般社会投资项目分别在 21、 大数据管理局 11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竣工验收阶段,在 14 个工作日 内完成审批。 其他行政许可、强制性评估、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 区发改局、区科经局、区 及备案等事项纳入相关阶段办理或与相关阶段并行推进。 局、区住建局、区 公安分局、区环保分局、 每个审批阶段实行“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 交通局、区水利和 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局、 湖泊局、区政务服 区应急管理局、区人防办 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制定并实施并联审批管理办法。 区政务服务和大数 区发改局、区科经局、区 据管理局、区自然 公安分局、区环保分局、 资源和规划局、区 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局、 2019 年 6 月上 旬 15 16 分类 制定 审批 流程 17 18 19 联合 审图 和联 合验 收 区域 评估 住建局、区交通局、 区应急管理局、区城管执 区水利和湖泊局 法局、区人防办 区发改局、区住建 区科经局、区公安分局、 2019 年 局、区自然资源和 区环保分局、区城管执法 6 月上 规划局、区林业局、 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 旬 区交通局、区水利 旅局、区应急管理局、区 和湖泊局 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区人防办 进一步细化工程类别和审批流程,简化社会投资的中小型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对于带方案出让土地的项目,不再对 设计方案进行审核,将工程建设许可和施工许可合并为一 个阶段。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类型、投资类别、规模大小等,明确工 程建设项目的划分依据和类别,参照国家、省工程建设项 目审批流程图示范文本,制定并实施不同类型工程建设项 目审批流程图。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流程图要明确审 批阶段、审批部门、审批事项和审批时限等。其中,审批 时限要具体明确全流程总审批时限以及各审批阶段、各审 批事项的审批时限。 制定并实施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管理办法,明确审查 区住建局、区交通 区公安分局、区自然资源 2019 年 内容、审查标准、审查方式和审查时限等。明确将消防、 局、区水利和湖泊 和规划局、区应急管理局、 6 月上 人防、技防、防雷装置设计等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 区人防办 局 旬 件审查,相关部门不再进行技术审查。 制定并实施限时联合验收的管理办法,明确牵头部门、参 区公安分局、区自然资源 与部门、验收标准、工作规则、办事流程和验收时限等。 和规划局、区城管执法局、 明确实行规划、土地、消防、人防、园林、档案等事项限 区应急管理局、区人防办 时联合验收,统一竣工验收图纸和验收标准,统一出具验 收意见。对于验收涉及的测量事项,实行“一次委托、统 一测绘、成果共享”。 加快区域评估工作进度,由区政府相关部门统一探索开展 区发改局 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和 2019 年 区域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水土保持、洪水影响评价、 规划局、区环保分局、区 6 月上 取水许可、矿产压覆、文物保护、地质灾害危险性、地震 水利和湖泊局、区文旅局、 旬 20 21 22 告知 承诺 制 建立 完善 工程 建设 项目 审批 管理 系统 安全性、气候可行性等评价评估,入驻区域内符合整体规 区人防办 划和功能定位、属于主导产业的投资项目可不再单独进行 评价,相关审批部门互认统一评价评估报告。实行区域评 估的,相关部门应在土地出让或划拨前,告知建设单位相 关建设要求。2019 年 6 月上旬前,区发改局要会同相关部 门制定出台区域评估实施细则,明确实施区域评估的主体、 实施范围、内容、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具体措施等。 其中节能评价、取水许可分别由区发改局、区水利和湖泊 局负责制定。 制定并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告知承诺制管理办法,明确 区住建局、区自然 区发改局、区科经局、区 实行告知承诺制的事项、内容、环节、具体要求及加强事 资源和规划局、区 公安分局、区环保分局、 中事后监管的措施等。 林业局、区交通局、 区城管执法局、区农业农 区水利和湖泊局、 村局、区文旅局、区应急 区政务服务和大数 管理局、区人防办 据管理局 借鉴先进地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设的经验,整 区政务服务和大数 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和 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明确落实建设资金、系统 据管理局、区住建 规划局、区林业局、区科 局 开发的工作目标、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 经局、区公安分局、区财 政局、区环保分局、区城 管执法局、区交通局、区 水利和湖泊局、区农业农 村局、区文旅局、区应急 管理局、区人防办 将审批流程各阶段涉及的审批事项全部纳入审批管理系统, 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和 通过审批管理系统在线监管审批部门的审批行为,对审批 规划局、区林业局、区科 环节进行全过程跟踪督办及审批节点控制,杜绝“体外循 经局、区公安分局、区人 2019 年 6 月上 旬 2019 年 6 月底 前 环”。 23 24 25 建立 完善 工程 建设 项目 审批 管理 系统 社局、区环保分局、区城 管执法局、区交通局、区 水利和湖泊局、区农业农 村局、区文旅局、区应急 管理局、区人防办 审批管理系统具备“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在线并联审批、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 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区 统计分析、监督管理等功能,在“一张蓝图”基础上开展 局、区林业局 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审批,实现统一受理,并联审批、实时流转、跟踪督办等。 区环保分局、区水利和湖 泊局、区文旅局 研究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管理办法,与市级审 区政务服务和大数 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和 2019 年 批管理系统对接,初步建成覆盖各有关部门和各层级的工 据管理局、区住建 规划局、区环保分局 6 月底 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 局 前 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湖北政务服务网、投资 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介服务网等政务平台的对接。 2019 年 10 月底 前 借鉴先进地区“多规合一”经验,明确推进“多规合一”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 形成“一张蓝图”的目标要求,牵头部门、分工安排,实 局 施步骤,工作重点、时限要求等。 26 27 一张 蓝图 2019 年 6 月上 旬 区发改局、区环保分局、 区住建局、区水利和湖泊 局、区文旅局、区政务服 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2019 年 6 月上 旬 全面梳理本地区各类规划与空间管控要素,明确“多规合 一”包含的规划目录、建立“多规合一”协调机制、明确 形成数据目录(各类空间规划图层信息等)、统筹整合各类 空间规划等事项完成的具体要求和时间节点 制定项目生成管理办法,明确如何统筹协调各部门对工程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 建设项目提出的建设条件以及需要开展的评估事项等内容。 局 28 区发改局、区环保分局、 区住建局、区水利和湖泊 局、区文旅局、区政务服 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29 30 基本形成“多规合一”的“一张蓝园”,整合空间管控数 据,明确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 控制线,形成管控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和管控规则明 晰的空间规划图,实现利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的 “多规合一”功能策划生成项目。 区发改局、区环保分局、 区住建局、区水利和湖泊 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 旅局、区政务服务和大数 据管理局 2019 年 6 月底 前 完成差异图斑分析,制定消除空间规划矛盾和差异的工作 计划,努力消除主要空间规划矛盾和差异,不断提高“一 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效率。 区发改局、区环保分局、 区住建局、区水利和湖泊 局、区文旅局、区政务服 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2019 年 9 月底 前 不断完善“一张蓝图”,统筹安排年度项目,制定工程建 设项目年度实施计划。 2019 年 12 月底 前 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和线上线下“一个窗口”提供综合 区政务服务和大数 服务的具体措施和运行规则,制定“一窗受理”工作规程 据管理局 2019 年 6 月上 旬 31 32 一个 窗口 整合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和市政公用单位分散设立 的相关服务窗口,实现由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 统一收件、发件、咨询。 33 完善咨询辅导等服务规定。鼓励为申请人提供工程建设项 目审批咨询、指导、协调和代办等服务,帮助企业了解审 批要求,提供相关工程建设项目的申请材料清单,提高申 报通过率。 34 35 一张 表单 36 制作并实施各审批阶段的办事指南、申请表单,申报材料 区住建局、区自然 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 2019 年 目录。由各审批阶段牵头部门整合审批事项办理指南,将 资源和规划局、区 局、区发改局、区科经局、 6 月上 本阶段所有事项所需材料进行整合,制作“一份办事指南、 林业局、区交通局、 区公安分局、区城管执法 旬 一张申请表单”,由同一审批阶段内各审批部门共同使用。 区水利和湖泊局 局、区环保分局、区农业 农村局、区文旅局、区应 急管理局、区人防办 明确申报材料共享的具体要求,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 申请材料,建立完善审批清单服务机制。 基本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配套制度,包括立项用地规划 区发改局、区自然 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 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各阶段的配套 资源和规划局、区 局 制度,以及牵头部门负责制、协调机制、督查制度、“多 住建局、区交通局、 规合一”协同规则、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运行规则、 区水利和湖泊局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等。 37 一套 机制 38 39 40 41 事中 事后 监管 加强 信用 体系 建设 基本完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涉及的相关地方规范 性文件的清理、修改及废止工作。 区司法局 2019 年 6 月底 前 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和 2019 年 规划局、区住建局、区交 12 月底 通局、区水利和湖泊局、 前 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 局、区科经局、区环保分 局、区人社局、区城管执 法局、区农业农村局、区 应急管理局、区人防办 制定并实施本行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相关制度和监督检 区市场监管局、区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 2019 年 查办法。 政务服务和大数据 环保分局、区住建局、区 6 月上 管理局 交通局、区水利和湖泊局、 旬 区应急管理局、区城管执 法局 建立并实施红黑名单制度,明确应当列入红黑名单的情形。 区发改局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 2019 年 环保分局、区住建局、区 6 月上 旬 交通局、区水利和湖泊局、 区城管执法局、区应急管 2019 年 基本建立信用监管体系,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 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 6 月底 与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的对接,全面公开企业和从业人 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员违法违规、不履行承诺的失信行为。 前 42 中介 和市 政公 用服 务 43 46 47 组织 实施 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 水利和湖泊局 2019 年 6 月底 前 依托湖北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平台,对中介服务行为 实施全过程监督。 供水、供电、燃气、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服务要全部入 驻政务服务大厅,实施统一规范管理,为建设单位提供“一 站式”服务。 44 45 制定并实施中介服务和市政公用服务管理制度,实行服务 区发改局、区政务 承诺制,明确服务标准、办事流程、办理时限,规范服务 服务和大数据管理 收费。 局 区住建局、区科经局、区 水利和湖泊局 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全面领导改革工作,加强统筹协调、 区工程建设项目审 指导培训和监督考核,积极推动各项改革措施落地。制定 批制度改革工作领 本地区改革实施方案,并报领导小组备案。 导小组办公室 2019 年 6 月上 旬 高度重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担改革主体 区工程建设项目审 责任,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完善工作 批制度改革工作领 机制,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责任部门,制定改革时间表、 导小组办公室 路线图,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任务。 2019 年 6 月上 旬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改革工作的协调组织和具体实 区工程建设项目审 施,建立工作制度,抽调人员负责具体工作。 批制度改革工作领 导小组办公室 2019 年 6 月上 旬 48 49 50 明确制定改革任务分解表,将实施方案明确的各项任务细 化分解落实到责任部门,明确改革的路线图和时间表。 2019 年 6 月上 旬 建立上下联动的沟通反馈机制,及时了解各部门工程建设 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督促指导研究解决改革中遇 到的问题。及时出台相应的配套政策和制度文件,抓本级 带系统,全面贯彻落实各项改革情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 实处。 改革全 过程 针对改革重点、难点问题,采取集中培训、网络培训和专 题培训等方式,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和申请人 的业务培训,对改革相关政策进行全面解读和辅导。 改革全 过程 制定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和培训范围。 2019 年 6 月上 旬 51 研究制定督导和评估评价办法,明确督导和评价主体、内 区工程建设项目审 容、时间等。明确将改革工作列为区政府重点督导内容, 批制度改革工作领 提出开展督导和评估评价的具体要求等. 导小组办公室 52 区发改局、区科经局、区 2019 年 公安分局、区自然资源和 6 月上 规划局、区林业局、区环 旬 保分局、区住建局、区交 通局、区水利和湖泊局、 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局、 区应急管理局、区人防办 53 加大对相关部门改革工作的督查力度,跟踪督查改革任务 区工程建设项目审 落实情况。定期向市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对于工作推进不 批制度改革工作领 力、影响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程,特别是未按时 导小组办公室、区 完成阶段性工作目标的,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政府督查室 54 建立改革公开制度。将改革工作方案、审批工作流程图、 区工程建设项目审 审批事项清单、改革配套制度、评估评价标准、工作进度、 批制度改革工作领 评估评价和投诉举报核查情况等通过政府网站等向社会公 导小组办公室 开,接受社会监督。 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宣传重要意义和经验做法,加强对改革 区工程建设项目审 工作的宣传,及时总结经验,增进社会公众对改革工作的 批制度改革工作领 了解和支持,营造更加良好的改革氛围。 导小组办公室 55 区发改局、区科经局、区 改革 公安分局、区自然资源和 全过程 规划局、区环保分局、区 住建局、区交通局、区水 利和湖泊局、区农业农村 局、区文旅局、区应急管 理局、区人防办 区发改局、区科经局、区 公安分局、区自然资源和 规划局、区环保分局、区 住建局、区交通局、区水 利和湖泊局、区农业农村 局、区文旅局、区应急管 理局、区人防办 区发改局、区科经局、区 公安分局、区自然资源和 规划局、区林业局、区环 保分局、区住建局、区交 通局、区水利和湖泊局、 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局、 区应急管理局、区人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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