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随县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和随县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的通知.docx
随县政发〔2022〕19 号 随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随县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 年) 和随县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 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万福店农场,各风景名胜区、开发区管委会, 县政府各部门: 现将《随县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 年)》 《随县儿童 发展规划(2021—2030 年) 》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 年 12 月 30 日 随县妇女发展规划 (2021—2030 年)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 国策,准确把握新时代妇女的新需求新期待,统筹兼顾城乡、 区域和群体差异,不断完善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 制度机制,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优化妇女发展环境,完善家 庭发展支持体系,引领妇女在全县高质量发展大局中发挥 “半边天”作用,促进全县妇女和妇女事业在更高水平上可 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2.坚持男女两性平等发展。 3.坚持妇女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4.坚持促进妇女全面发展。 5.坚持共建共治共享。 (三)总体目标 男女平等理念进一步深入人心,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 面发展的制度机制进一步完善,妇女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妇女平等参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生态文明建设 的社会环境进一步优化。妇女在身心健康、科教文化、社会 保障、基层治理、家庭建设、发展环境以及权益保护等方面 获得更加平等、优先发展。支持家庭发展的政策体系更加完 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广泛弘扬。妇女综合素质和发 展水平进一步提高,妇女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二、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一)妇女与健康 主要目标: 1.妇女全生命周期享有良好的卫生健康服务,妇女人均 预期寿命延长。 2.到 2025 年和 2030 年,产前筛查率分别达到 80%以上 和 82%以上,孕产妇死亡率分别控制到 10/10 万以下和 9/10 万以下,城乡、区域差距逐步缩小。 3.提高宫颈癌和乳腺癌的早诊早治率,降低死亡率。适 龄妇女宫颈癌人群筛查率达到 70%以上,乳腺癌人群筛查率 逐步提高。 4.生殖健康和优生优育知识全面普及,促进健康孕育, 减少非意愿妊娠,降低人工流产率。 5.孕产妇艾滋病、梅毒、乙肝检测率均达到 98%以上, 提高孕早期检测率。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下降至 2%以下。艾 滋病感染孕产妇抗艾滋病病毒药物应用率达到 98%以上。 6.妇女心理健康素养水平不断提升。妇女焦虑障碍、抑 郁症患病率上升趋势减缓。孕产妇心理辅导覆盖率逐步提高。 7.普及健康知识,提高妇女健康素养水平。 8.孕妇贫血率控制在 7%以下。 9.提高妇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提高妇女体 质测定标准合格比例。 10.保健食品质量抽检合格率,药品、化妆品质量抽检 合格率和日常专用消费品质量抽查复查合格率均达 98%以 上。 11.健全妇幼健康服务体系,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 策略措施: 1.完善保障妇女健康的制度机制。大力推进健康随县建 设,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行业监管、 科技支撑的妇女健康保障工作机制。关注妇女特殊需求。对 有康复需求的持证残疾妇女提供基本康复服务。 2.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急危重症孕产妇和 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填平补齐支持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 设,全面升级硬件条件,重点保障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 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健康教育等功能用房。补齐妇 幼保健体系短板。加强产科、儿科能力建设,强化危重孕妇 救治与新生儿救治能力。强化妇幼健康临床重点专科与保健 特色专科建设,推进中医妇科、中医儿科建设。开展妇幼保 健机构等级评审和绩效考核。 3.建立完善妇女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模式。向妇女提供 优质高效、全生命周期的医疗保健及常见病防治服务,提高 妇女常见病筛查率和早诊早治率。继续在医疗保健机构开设 相应专科门诊,提供青春期、育龄期、孕产期、更年期和老 年期妇女保健服务。关心关爱 65 岁以上女性老年期痴呆病 患者。积极发挥中医药在妇幼保健和疾病防治中的作用。为 妇女提供宣传教育、咨询指导、筛查评估、综合干预和应急 救治等全方位卫生健康服务,提高妇女健康水平和人均健康 预期寿命。加强妇幼保健特色专科建设,加强医疗保健专业 队伍能力建设。 4.加强围产期保健管理。提供优生优育全程服务。建立 婚前、孕前、围产期保健相结合的一体化服务管理模式,孕 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 90%以上。完善孕产妇三级医疗危急重 症救治网络,提升孕产妇危急重症救助水平,全力保障母婴 安全五项制度,落实孕产妇全程服务管理机制,对危急重症 孕产妇要实行主动干预,畅通救治与转诊绿色通道,降低孕 产妇死亡率。普及自然分娩知识,加强孕妇学校建设和管理。 控制剖宫产率,加强母乳喂养宣传。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 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逐步将 NTD、NT、大排畸等项目扩展 进免费产前筛查项目。 5.保障妇女生殖健康服务。在学校教育的不同阶段设置 健康教育课程,提高学生生殖健康知识水平和自我保护能力。 增强男女两性性道德、性健康、性安全意识,倡导男女两性 共担避孕责任。推进婚前孕前保健服务更加公平可及。推进 流产后、产后避孕节育关爱服务,减少非医学需要的人工流 产。加强对女性健康安全用品产品的质量保障。规范不孕不 育诊疗服务。 6.完善宫颈癌和乳腺癌综合防治体系和救助政策。宫颈 癌和乳腺癌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 90%以上。落实基本公共卫 生服务中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项目,促进 70%的妇 女在 35-45 岁接受高效宫颈癌筛查。督促用人单位落实女职 工保健工作规定,落实女职工妇科病定期检查。加大宫颈癌 和乳腺癌患病困难妇女救助力度,强化筛查和后续诊治服务 衔接,宫颈癌患者治疗率达到 90%以上。 7.预防和控制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全面落实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措施,提高孕早 期检测率,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达到 98%以上, 艾滋病、梅毒孕产妇感染者治疗率达到 95%以上。加强艾滋 病防治知识和相关政策宣传教育,强化对娱乐服务场所的治 安管理,控制传染传播。将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阻 断纳入妇幼保健日常工作,为孕产妇感染及其家庭提供多种 形式的健康咨询、心理和社会支持等服务。 8.促进妇女心理健康。重点关注青春期、孕产期、更年 期和老年期妇女心理健康,提高孕产妇心理辅导覆盖率。强 化心理咨询和治疗技术在妇女保健和疾病防治中的应用。加 强心理健康相关知识宣传,鼓励医疗机构、社会组织和社区 为有需要的妇女提供心理健康服务。 9.提升妇女健康素养和营养水平。实施妇女健康知识普 及行动。提高妇女参与常态化传染病疫情防控、应急避险的 意识和能力。面向妇女开展控制烟草危害、拒绝酗酒、远离 毒品宣传教育。投身爱国卫生运动,养成文明健康生活方式。 持续开展营养健康科普宣传教育,预防控制营养不良肥胖。 开展孕产妇营养监测和定期评估。加强对营养食品生产、流 通的监督管理。强化保健食品、妇女常用消费品、药品、化 妆品质量监督措施,及时发布抽查的不合格产品信息,加大 惩处力度。 10.引导妇女积极参与全民健身行动。完善全民健身公 共服务体系,引导妇女进行适度体育锻炼,养成运动习惯。 发展村(社区)体育运动。提倡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工间操。 鼓励支持工会组织、社区开展妇女健身活动,不断提高妇女 的体育活动意识,培养运动习惯。 11.加强妇女健康相关科学技术研究。推进“互联网+ 妇幼健康”,促进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计算机仿真 技术等在妇女健康领域创新应用。 12.加快推进有利于妇女健康的重大项目和建设。进一 步完善孕妇学校、产后康复、盆底康复、伤残儿童康复等项 目建设。统筹推进随县区域医疗数字一体化平台建设,建立 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居民 360 度健康档案体系,推进“互联网 +诊疗”“互联网+护理”等模式的全面应用,提高卫生健康 服务能力水平和规范性。 (二)妇女与教育 主要目标: 1.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增进妇女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 2.教育工作全面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 3.大中小学性别平等教育全面推进,教师和学生的男女 平等意识明显增强。 4.女性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九年义务教 育巩固率提高到 98.5%以上,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并保持 在 93%以上。 5.女性接受职业教育的水平逐步提高。 6.大力培养女性科技人才,男女两性科学素质水平差距 不断缩小。 7.女性接受终身教育水平不断提高,接受补贴性职业技 能培训的比例不断提高。 8.女性青壮年文盲基本消除。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不断 提高。 9.高校在校生中男女比例保持均衡,高等教育学科专业 的性别结构逐步趋于平衡。 策略措施: 1.面向妇女广泛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把深入学习贯彻习 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任务。充分发挥 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将思想价值引领贯穿于教育教学及管 理全过程和校园生活各方面,融入学校党组织、共青团、少 先队各类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充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和国防教育基地思想政治教育作用。 2.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贯彻落实到教育工作全过程。将 性别平等教育纳入大中小学课程体系。在各级各类师资培训 中加强性别平等培训内容。加大对妇女理论研究的支持力度, 提高社科人文研究项目中相关选题的立项比例。 3.保障女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和机会。常态化开 展控辍保学工作,防止空挂学籍。督促法定监护人依法保障 适龄女童接受义务教育。切实保障留守女童、农业转移人口 随迁子女以及残疾女童的受教育权利和机会。支持学业困难 女童完成义务教育,提高女童义务教育巩固率。 4.维护女性接受普通高中教育权益。保障女性特别是教 育基础薄弱地区和低收入家庭的女性平等接受高中教育的 权利和机会。鼓励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满足女性发 展和个性化发展需求。 5.促进女性接受高质量职业教育。完善学历教育与培训 并重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健全产教融合的办学体制机制, 优化专业设置,提供多种学习方式,支持女性获得职业技能 等级证书,鼓励女性参与高新技术领域专业技术学习。鼓励 职业院校、培训机构面向学业困难女性、女农民工、去产能 分流女职工等重点人群开展就业创业和职业技能培训。 6.大力提高女性科学素质。引导中小学女生参加各类科 普活动和科技竞赛,发挥优秀女科技人才的榜样引领作用, 鼓励女大学生积极参与项目设计、社会实践、创新创业、科 技竞赛等活动。促进女性阅读渠道多元化。深入实施农村妇 女素质提升计划,帮助农村妇女参与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 7.加强女性科技人才培养。开展针对女性的学科选择和 职业生涯规划指导,支持有意愿的女性报考理工类院校。引 导女性积极参与科学研究与技术领域发展。增加女性科技人 才参与继续教育和专业培训机会。加大女性创新型、应用型 人才培养力度、鼓励女大学生参与科研项目,在实践中培养 科学精神和创新能力。 8.建立完善更加开放灵活的终身学习体系。完善注册学 习、弹性学习和继续教育制度,拓宽学历教育渠道,满足女 性多样化学习需求。提高女性接受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的比 例。支持和鼓励用人单位为女职工提供继续教育机会。建立 健全教育管理制度和学习激励制度。 9.持续巩固女性青壮年扫盲成果。消除女童辍学现象, 杜绝产生女性青壮年新文盲。普通话培训及各类职业培训向 农村地区妇女和残疾妇女等群体倾斜。提高妇女平均受教育 年限。 10.构建平等尊重和安全友善的校园环境。鼓励学校设 置生命教育、心理健康教育、防性侵、防性骚扰、防欺凌等 相关课程,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中小学建立完 善预防性侵未成年人工作机制。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落实涉 性侵违法犯罪入职查询和从业限制制度。 (三)妇女与经济 主要目标: 1.保障妇女平等获得经济资源、平等参与经济建设和平 等享有经济发展成果的权利和机会。 2.促进平等就业,消除就业性别歧视。促进女大学生充 分就业。就业人员中女性比例保持在 46%左右。 3.优化妇女就业结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中女性比例达 到 40%。 4.保障妇女获得公平的劳动报酬,男女收入差距明显缩 小。 5.各类人才项目入选者中女性比例逐步提高。 6.促进女性人才发展,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的女性比例 达到 40%,促进女性劳动者提升职业技能水平。 7.保障女性劳动者劳动安全和健康,女职工职业病发病 率明显降低。 8.保障农村妇女平等享有土地相关权益和集体经济的 各项权益。 9.守住妇女群体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增强农村低收 入妇女群体可持续发展能力。 10.妇女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作用充分发挥。 策略措施: 1.加大妇女参与经济发展保障力度。创新制度机制,保 障妇女在就业创业、职业发展、劳动报酬、职业健康与安全、 职业退出、土地等方面的权益。关注女性特殊权益和需求, 确保女性享有平等就业权利。保障新业态从业人员劳动权益。 出台支持女性生育后重返工作岗位的相关政策,鼓励用人单 位制定有利于职工平衡工作与家庭的措施。 2.加大消除就业性别歧视工作力度。加大妇女劳动保障 监察执法力度,对涉嫌就业性别歧视的用人单位和个人进行 联合约谈,依法惩处。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招录 (聘)和职工晋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称等方面发挥男女 平等的示范引领作用。 3.多渠道促进妇女就业创业。落实创业培训、税费减免、 贷款贴息等扶持政策,为女性创业提供服务。充分发挥现代 服务业和新业态吸纳妇女就业的功能,支持妇女参与新业态 新模式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加强女大学生职业规划指导服务, 完善落实就业创业政策,拓宽女大学生特别是就业困难妇女 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鼓励女大学生到基层、中小微企业 或新经济领域就业。加大对女性在互联网、大数据等高新科 技领域创业的扶持力度。支持女性科技人才投身科技创业, 发展农村电子商务。鼓励外出务工妇女回乡创业。 4.改善妇女就业结构。完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提 升妇女职业技能水平,大力培育知识型创新型女性劳动者。 对不同类型女性劳动者实施分类职业技能培训。加强政府政 策引导,激发妇女参加培训的积极性。多渠道扶持农村妇女 就近非农转移就业。不断提高妇女在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 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从业人员中的比例。 5.缩小男女两性收入差距。全面落实男女同工同酬,保 障收入公平。督促用人单位制定实施男女平等的人力资源制 度,畅通女性职业发展和职务职级晋升通道。将企业遵守各 项男女平等就业和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纳入企 业劳动保障诚信征信系统。探索建立居民收入分性别动态统 计监测制度。 6.建立女性人才选拔培养机制。落实促进女性人才发展 的政策措施,制定女性优秀人才专项培养计划,优化女性人 才成长的综合环境。加强女性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提高初、中、高级女性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加强对女性专 业技术和技能人才专业知识、科研管理、创新创业培训。实 施科技创新巾帼行动。 7.改善女性劳动者劳动安全状况。广泛开展劳动安全和 健康宣传教育,加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宣传执行 力度,提高用人单位和女性劳动者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意 识。督促用人单位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加强对女职工 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特殊保护,落实哺乳时间和产假制度, 定期为女职工进行妇科检查。督促用人单位加强职业防护和 职业健康监督保护,将女职工劳动保护纳入职业健康和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范围。 8.为女性职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禁止用人单位将生育 状况作为女性在招聘录用、培训、定级等方面的限制条件, 禁止用人单位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工资、恶意 调岗、予以辞退、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定期开展女职工 生育权益保障专项督查,加大惩戒力度。提高女职工劳动合 同、女职工权益保障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率。为女性生育后回 归岗位或再就业提供培训等支持。推动用人单位根据需要建 立哺乳室、孕妇休息室等设施。支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职 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托管服务。 9.保障农村妇女平等享有土地和集体资产等相关权益。 依法保障农村妇女权益,充分保护农村妇女对承包土地和宅 基地依法享有的各项权益。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 股权设置、权益流转、收益分配和继承等关键环节,依法依 规保障农村妇女享有知情权、参与决策权和收益权等平等权 益。畅通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的维权救济渠道。 10.支持妇女积极参与乡村振兴。深入实施乡村振兴巾 帼行动,鼓励支持妇女创办领办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 加强高素质女性农民培育,引导女农民争做乡村工匠、文化 能人、手工艺人和新型农业管理经营能手。扶持脱贫妇女和 家庭稳定增收。支持农村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妇女积极参与 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支持农村妇女就地就近就业。 (四)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 主要目标: 1.保障妇女参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治理,提 升参与水平。 2.中国共产党女党员保持合理比例。各级党代会女代表 比例一般不低于本地党员总数中女性比例。 3.县人大代表和常委会委员、县政协委员和常委中的女 性比例逐步提高,各地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女性比例逐步 提高。 4.县政府领导班子中的女干部比例逐步提高,担任正职 的女干部占正职干部的比例逐步提高。 5.县党政领导班子中至少各配备 1 名女干部。县纪委领 导班子至少配备 1 名女干部。 6.各镇(场、景区、开发区)党委政府领导班子中的女 干部比例逐步提高,担任正职的女干部占同级正职干部的比 例逐步提高。 7.县委、县政府部门领导班子中的女干部比例逐步提高, 担任正职的女干部占同级正职干部的比例逐步提高。 8.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的男女比例保持均 衡。各级各类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的女性比例逐步提高。 9.企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人员中的女性比例逐步提 高。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中女代表比例与女职工 比例相适应。 10.村党组织成员、村党组织书记中女性比例逐步提高。 村委会成员中的女性比例达到 30%以上,村委会主任中女性 比例逐步提高。 11.社区党组织成员、社区党组织书记中女性比例逐步 提高。社区居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保持在 50%左右,社区居 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达到 40%以上。 12.社会组织负责人中的女性比例逐步提高。 策略措施: 1.加大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妇女 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重要作用,破除制约妇女参与决 策和管理的障碍,促进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水平与妇女地位 作用相适应。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 意识,提出目标举措。提升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 党政工作部门以及企事业单位、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 织中的女性比例。 2.重视发展中国共产党女党员。面向妇女深入开展思想 政治工作,激发妇女入党的政治意愿,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 的培养教育。注重从各行各业青年女性中发展党员。在党代 表候选人酝酿过程中,充分关注政治过硬、作风优良、敢于 担当、实绩突出的优秀妇女,确保党员代表大会中女党员代 表保持合理比例。 3.提高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比例。重视从基层、生 产一线推荐人大代表女性候选人。提名推荐、协商确定政协 委员建议名单时,保障提名一定比例的妇女。支持人大女代 表、政协女委员积极参加各类调研视察活动、撰写建议提案、 参与决策咨询、反映社情民意,充分发挥她们在发展社会主 义民主政治和男女平等事业中的积极作用。 4.加大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力度。将女干部培养选拔工 作纳入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加大 对女干部任用和女公务员管理的全程监督力度,保障女干部 在录用、培训、考核、奖励、轮岗、提拔时不受歧视。加强 女干部培养锻炼。优化女干部成长路径,注重日常培养和战 略培养,为女干部参加教育培训、交流与挂职锻炼创造条件 和机会。 5.推动妇女积极参与事业单位决策管理。保障妇女在岗 位晋升、职员晋级、职称评聘等方面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 注重培养选拔优秀女性专业技术人员进入决策管理层。重视 在卫生、教育、文旅等女性集中的行业提高决策管理层中的 女性比例,推动建立行业妇联组织。 6.推动妇女广泛参与企业决策管理。确保职工代表大会 中女职工代表的比例与女职工占职工总数的比例相适应。保 证国有企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中女职工占一定比例。 做好国有企业中女性高级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逐步提高 企业管理层的女性比例。企业制定涉及女职工权益事项的相 关规章制度,须听取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意见。 7.充分发挥妇女在城乡基层治理中的作用。注重从各基 层女性群体中培养选拔村(社区)干部。在村(社区)“两 委”换届工作中,通过提名确定女性候选人、女性委员专职 专选、女性成员缺位增补等措施,提高村(居)委会成员、 村(居)委会主任中的女性比例。组织妇女积极参与村规民 约、居民公约的制定修订。探索打造妇女网上议事平台。促 进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中的女性积极参与社会 治理。 8.支持引导妇女参加社会组织。大力培育扶持服务性、 公益性、互助性的女性社会组织,支持承接政府和社会公益 性服务项目。加强指导服务,促进其健康有序发展并积极参 与社会组织协商。加强社会组织女性专业人才和管理人才培 养,鼓励更多女性成为社会组织负责人或从业人员。 9.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在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现代化进程中的作用。强化妇联组织参与制定与妇女相关的 政策、参与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的制度保障。重视妇联组织 在培养选拔女干部、 推动妇女参政议政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拓展妇女组织覆盖面,提高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中女性 组织化程度。 (五)妇女与社会保障 主要目标: 1.妇女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男女两性待遇保障公平 适度。 2.完善落实生育保障制度。生育保险覆盖所有用人单位。 提高生育保险参保率,适度提高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和 护理假津贴等生育保险待遇水平。 3.完善医疗保障体系,妇女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率 稳定在 95%以上,待遇保障公平适度。 4.完善养老保险制度体系,妇女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提 高到 95%,适度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稳步提 高。 5.完善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制度,提高妇女失业保险和 工伤保险的参保率和待遇水平。 6.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困难妇女和家庭的生活 得到基本保障。 7.妇女福利待遇水平持续提高,重点向老年妇女、残疾 妇女等特殊困难群体倾斜。 8.保障老年妇女享有公平可及的基本养老服务,对失能 妇女的照护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9.完善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体系。 策略措施: 1.完善惠及妇女群体的社会保障权益。在制定、修订社 会保障政策和落实政策过程中,关注妇女特殊利益和需求, 缩小社会保障性别差异。支持灵活就业妇女参加相应社会保 险,缩小妇女群体间社会保障差异。加强社会保障分性别统 计、信息动态监测和管理。 2.完善覆盖城乡妇女的生育保障体系。建立多层次城乡 居民生育保障体系。落实女职工享受法定产假、生育奖励假 和相关生育津贴待遇。妥善解决妇女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 生育保障问题。加强城乡居民生育医疗费用保障。 3.不断提高城乡妇女医疗保障水平。提高城乡妇女参加 职工医疗保险比例。资助特困、低保、农村低收入妇女参加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做好医疗救助工作。推进建立女职 工大病互助保险,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对宫颈癌、乳腺癌等妇 女重大疾病保障作用。 4.促进妇女享有多层次、可持续的养老保障。督促用人 单位依法为女职工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确保基本养老 保险女性职工全覆盖。落实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妇女代缴城乡 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费政策。 5.保障妇女失业保险权益。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为女职工 办理失业保险,提高女职工特别是女农民工的参保率。扩大 失业保险在妇女群体中的覆盖面,确保符合条件的参保失业 妇女能够及时、足额领取失业保险金。支持女职工稳定就业。 6.保障就业妇女工伤保险权益。增强工伤保险预防工伤、 保障生活、促进康复的功能,将新业态就业妇女纳入保障范 围。督促用人单位特别是高风险行业为女职工办理工伤保险, 确保落实工伤保险待遇。 7.强化社会救助对生活困难妇女兜底保障。推进法律实 施,强化政策衔接,健全基本生活救助制度和医疗、教育、 住房、就业、受灾人员等专项救助制度,对生活困难妇女分 类实施社会救助。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确保符合条 件的妇女应救尽救。加强社会救助分性别统计,实施精准救 助。 8.不断满足妇女群众社会福利需求。 逐步提升老年妇女、 残疾妇女福利水平。完善残疾人补贴制度,动态调整、合理 确定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扩大 适合残疾妇女特殊需求的公共服务供给。 9.保障妇女享有基本养老服务。提高老年妇女生活照料、 紧急救援、精神慰藉等服务水平。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 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普惠型养 老服务。提升公办养老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完善公建民营 管理机制,结合服务能力适当拓展服务对象,重点为经济困 难的失能失智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托养服务,加大养老护理 型人才培养力度,建立高素质、专业化的养老服务队伍。 10.适时建立覆盖城乡妇女的长期照护制度。妥善解决 失能妇女护理保障问题。探索建立相关保险、福利、救助相 衔接的长期照护保障制度,扩大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供给, 提高护理服务质量。为照料家庭的妇女提供照护培训、心理 疏导和保险待遇等支持。 11.加强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工作。建立完善以县、 镇、村为单位的农村留守妇女信息台账,有针对性地为农村 困难留守妇女提供生产帮扶、就业指导、权益维护、人身安 全、精神慰藉、家庭支持等关爱服务。支持留守妇女参与乡 村振兴和家庭文明建设。支持社会组织和慈善力量参与,重 点为生活困难、残疾、重病等妇女群体提供关爱服务。 (六)妇女与家庭建设 主要目标: 1.树立新时代家庭观,弘扬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 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推动社会主义 核心价值观在家庭落地生根。 2.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家庭政策体系不断 健全。 3.托幼、养老、家政等面向家庭的公共服务不断拓展, 政府购买家庭服务项目数量不断提升。 4.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充分发挥妇女在家庭生活中 的独特作用,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支持妇女成为幸福安 康家庭的建设者、倡导者。 5.倡导家庭成员注重家庭建设,共同构建男女平等、和 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降低婚姻家庭纠纷对妇女和家庭 发展的不利影响。 6.倡导和支持男女共担家务,缩小两性家务劳动时间差 距。落实夫妻共享育儿假。 7.支持家庭成员共同承担赡养老人责任,落实独生子女 护理假,不断提升老年妇女家庭生活质量。 8.促进夫妻共同承担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保护责任, 为未成年人子女身心发展创造良好家庭环境。 策略措施: 1.促进妇女和家庭成员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 教育引导、舆论宣传、文化熏陶、实践养成,宣传尊老爱幼、 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等家庭美德。引 导妇女和家庭成员把家庭梦融入中国梦,共同升华爱国爱家 的家国情怀。 2.制定出台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家庭政策。 深化家庭政策理论研究,完善婴幼儿照护、青少年发展、老 人赡养、病残照料等政策,形成支持家庭基本功能、促进男 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家庭政策体系。完善人口生育相关 政策规定,推动生育政策与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完善产 假制度,实施父母育儿假。建立促进家庭发展的政策评估机 制。 3.大力发展家庭公共服务。完善社区养老托育、家政物 业等服务网络。推动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普惠享有。加大对经济困难家庭、残疾人家庭、计划生育特 殊家庭的帮扶保障力度。通过政府购买等方式,引导社会组 织和企业提供家庭公共服务产品。发展数字家庭。 4.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 部门合作、家庭尽责、社会参与的家庭建设工作格局,推动 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将家庭家教 家风建设纳入基层社会治理评价考核内容。深入实施“家家 幸福安康工程”,推动文明家庭、最美家庭、平安家庭、健 康家庭、清廉家庭建设,践行绿色、低碳、循环、可持续的 生活方式。 5.促进婚姻家庭关系健康发展。面向家庭开展有关法律 法规政策宣传,促进男女平等观念在婚姻家庭关系建设中落 实落地,倡导夫妻平等参与家庭事务决策,反对一切形式的 家庭暴力。开展婚恋观教育,推广婚姻登记、婚育健康宣传 教育、婚姻家庭关系辅导等“一站式”服务。推进移风易俗, 培育健康文明的婚俗文化。加强对广播电视、网络等婚恋活 动和服务的规范管理。 6.加强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加强镇级婚姻家庭 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服务向村(社区)延伸。发挥综 治中心和网格化服务管理作用,加强婚姻家庭纠纷预测预防 预警。搭建“互联网+”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平台。推进家事 审判制度改革,加强诉调对接平台建设,构建新型家事纠纷 综合协调解决模式。 7.促进男女平等分担家务。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工探亲 假、带薪年休假、配偶陪产假、育儿假等制度,鼓励男女职 工平等享用休假,支持男女职工共同履行家庭责任。促进家 务劳动社会化。持续推动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增效,发展婴 幼儿照护服务和失能失智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增强家庭照 护能力。 8.提高老年妇女家庭生活质量。支持家庭履行赡养老人 的主体责任。鼓励和支持家庭适老化改造,为长期照护老年 人的家庭成员提供“喘息服务”。落实子女护理假制度,建 立完善社区老年人关爱服务机制。发展银发经济,推进智慧 健康养老,依法保障老年妇女婚姻自由和家庭财产权利。 9.增强夫妻共同承担子女家庭教育意识和能力。强化夫 妻共同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共同参与未成年子女家庭教 育。发挥各级各类家长学校功能,帮助父母掌握科学育儿方 法,增强家庭教育本领,共同陪伴未成年子女成长。 (七)妇女与环境 主要目标: 1.积极构建以男女平等为核心的社会主义先进性别文 化,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企 业、进城乡社区、进家庭。 2.健全文化与传媒领域的性别平等评估和监管机制。 3.全面提升妇女的媒介素养,提高妇女利用信息技术参 与新时代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能力。 4.加强妇女儿童活动阵地建设,各镇(场、景区、开发 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数量逐步增加,服务功能不断拓展。 5.提高妇女生态文明意识,充分发挥妇女在生态文明建 设中的作用。 6.减少环境污染对妇女健康的危害。全县城镇污水处理 率逐步提高。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 85%,重点城市声 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80%。 7.保障妇女饮水安全。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 95%,提 升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质水源,地表水质量达到或优于Ⅲ类 水体比例不低于省定目标。 8.农村卫生厕所基本普及,城镇公共厕所男女厕位比例 标准化建设与实际需求相适应。 9.扩大农村清洁能源覆盖面,提高农村妇女生活质量。 全县农村清洁能源普及率逐步提高。 10.公共场所和用人单位按照规定配置婴幼儿照护空间 和设施,有效发挥作用。 11.妇女应对突发事件能力不断提高,特殊需求得到满 足。 策略措施: 1.加强对妇女思想政治引领。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 中心、主流媒体、妇女之家等阵地作用,推动理想信念教育 常态化制度化,引导妇女听党话,跟党走。通过教育联系服 务,凝聚青年女性、知识女性、新兴产业从业女性和活跃在 网络空间中的女性。加强对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媒 体行业以及活跃在网络空间中女性的积极引导。注重培养、 发现、宣传妇女先进集体和个人。 2.开展以男女平等为核心的先进性别文化宣传教育。大 力宣传新时代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宣 传优秀妇女典型和性别平等优秀案例。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 纳入县委党校(县行政学校)培训内容。推进男女平等基本 国策宣传教育进机关、学校、企业、社区、家庭。 3.促进妇女共建共享精神文明成果。鼓励妇女积极参与 城市文明建设,引导妇女在文明单位创建中爱岗敬业,争做 文明职工。促进妇女参与文明村镇创建,参与农村人居环境 整治、农村文化发展、文明乡风培育和乡村社会治理。丰富 优质文化产品和公共文化服务供给。 4.加强文化与传媒领域性别平等评估和监管。强化文化 传媒工作者的性别平等意识,提升性别平等传播能力。加强 网络信息平台监管,消除网络媒体、影视产品、公共出版物 中出现的歧视贬抑妇女、侮辱妇女人格尊严、物化妇女形象 等不良现象。 5.提高妇女媒介素养。开展面向妇女的媒介素养培训和 指导,引导女性合理安全使用网络,提升网络自我保护能力, 防止网络沉迷和网络诈骗。帮助困难妇女和残疾妇女群体掌 握网络基本知识技能。开展争做“巾帼好网民”活动。 6.加强村级妇女儿童之家建设。按照妇女儿童发展需要, 把各类妇女儿童活动设施、场所建设纳入当地党群服务中心 建设。鼓励新建、改造、扩建妇女儿童之家。 7.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提升妇女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和能力。引导妇女树立生态文明意识,提高环境科学素养, 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养成绿色生活习惯。支持妇女参与生态 环境治理,争做生态文明的引领者和建设者。鼓励妇女绿色 出行,倡导绿色家居,支持绿色旅游,持续推进“光盘行 动”。 8.持续改善妇女生活环境质量。加强农村清洁能源开发 利用,大力推广太阳能热水器,提高农村清洁能源覆盖面和 使用效率。加强空气质量、噪音等环境监测。推行垃圾分类, 提高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推广使用家用节能环保产品。 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污水治理工作。 9.为城乡妇女享有安全饮水条件提供保障。引导妇女积 极参与水源保护。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加 强水源保护和水质监测。推动城乡一体化和规模化农村供水 工程建设,加强农村供水工程提升改造,为妇女取水、用水 提供便利。 10.加强符合妇女需求的卫生厕所建设。将城镇公厕男 女厕位比例的规范化建设和达标率纳入文明城市、文明社区、 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建设的评选标准。农村卫生 厕所基本普及。推进A级旅游景区、商场、客运枢纽和服务 区等公共场所建设第三卫生间。 11.加强婴幼儿照护空间和设施建设。新建住宅小区与 配套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 同步交付。在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中统筹推进托育服务设施。推进旅游景区、交通站点、大型 商场建设母婴室、婴幼儿照护空间。 12.在突发事件中保障妇女群体的特殊需求。在突发事 件应急规划、应急处置机制和应急预案制定中充分考虑妇女 特殊需求,将女性卫生用品、孕产妇用品等基本生活用品和 重要医用物资纳入应急保障物资清单。提高妇女防灾减灾意 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在应对突发事件中加强对有需求妇女群 体的救助服务和心理疏导,组织妇女群体积极应对较大以上 突发事件,发挥妇女团体优势,组织有能力的妇女作为突发 事件志愿者,辅助开展应急工作;保护突发事件受影响的妇 女权益,并提供救助。 13.推进妇女领域对外交往。鼓励和支持有关部门和单 位的妇女在各自工作岗位中参与对外交流活动,讲好随县妇 女发展故事,宣传随县妇女事业发展成就。支持妇女投身 “一带一路”建设。 14.发挥妇联组织在营造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环境 中的积极作用。加强“网上妇联”建设,创新引领服务联系 妇女群众的组织形式和工作方式。宣传优秀妇女典型,加强 妇女舆情尤其是网络舆情监测,为依法维护妇女权益及时发 声,对错误观点言论及时亮剑,优化有利于妇女全面发展的 社会舆论环境。 (八)妇女与法律 主要目标: 1.全面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宪法原则和基本国策,完善保 护妇女权益的规章制度。 2.促进政策制度性别平等评估机制规范化建设和有效 运行。 3.提高妇女尊法学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充分发挥妇女 在法治随县建设中的作用。 4.深入实施反家庭暴力法,预防和制止针对妇女一切形 式的家庭暴力。 5.严厉打击性侵害、拐卖妇女等严重侵害妇女人身权利 的犯罪行为。 6.提升预防和制止性骚扰的法治意识,建立健全公共场 所、单位预防和制止性骚扰的工作机制。 7.严厉打击利用网络对妇女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 8.保障妇女在家庭关系中的财产所有权、继承权,保障 妇女对婚姻家庭关系中共同财产享有知情权和平等处理权。 9.出生人口性别比保持在自然状态。 10.依法为妇女提供公共法律服务。保障遭受侵害的妇 女获得及时有效的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 策略措施: 1.健全完善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政策体系。制定、完善 妇女权益保护相关规章制度,保障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 社会和家庭等方面合法权益。促进开展妇女权益保障领域的 公益诉讼。将保障妇女权益相关内容纳入基层社会治理,纳 入法治队伍建设、普法规划和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 2.加强政策性别平等评估工作。开展社会性别理论和性 别平等评估相关培训,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落实在规章、政 策制定实施全过程、各环节。 3.提升妇女法治意识和参与法治建设的能力。深入开展 民法典、反家庭暴力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等专项普法活 动,面向妇女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面 向妇女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引导妇女养成办事依法、遇事 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和行为习惯。 充分发挥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妇联组织、女性社会组 织等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和立法协商中的作用。 4.加大反家庭暴力法律法规实施力度。建立健全反家庭 暴力多部门合作机制,落实法律主体责任。建立社区网格化 家庭暴力重点监控机制。完善落实家庭暴力发现、报告、处 置机制,促进相关主体履行强制报告义务。加大接处警工作 力度,提高家庭暴力告诫书的签发率。对构成犯罪的施暴人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从严处理重大恶性案件。规范紧急庇护 场所管理。加强对受暴妇女心理抚慰、身体康复和生活救助, 加强对施暴者的法治教育、心理辅导和行为矫治。加强反家 庭暴力业务培训和统计。 5.严厉打击严重侵害妇女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持 续深化打拐专项行动,综合整治“线下”拐卖人口犯罪活动 重点地区和“买方市场”。加大对组织、强迫、引诱、容留、 介绍卖淫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对网络空间监管 和违法信息过滤,拓宽线索发现渠道。严厉打击整治涉黄违 法犯罪行为。有效控制和严厉惩处强奸、猥亵、侮辱妇女特 别是女童和智力精神残疾妇女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防性侵 教育,提高防性侵意识和能力,避免受害妇女遭到“二次伤 害”。建立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信息查询系统,完善和落实 从业禁止制度。加强对受害妇女的隐私保护、心理疏导和干 预。 6.预防和制止针对妇女的性骚扰。推动完善防治性骚扰 的行业自律,推动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建立预防和制止 性骚扰工作机制,预防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 骚扰。畅通救济途径。 7.保障妇女免遭利用网络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侵害。依 法惩治利用网络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买卖、提供 或者公开妇女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提高妇女识电诈、 防电诈意识和能力。严厉打击采取非法网络贷款、虚假投资、 咨询服务等手段骗取妇女钱财的违法犯罪行为。 8.依法保障妇女婚姻家庭财产权益。保障妇女依法享有 夫妻互相继承遗产、子女平等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认定和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认定和清偿夫妻共同债务时,切实保障 妇女合法权益。保障妇女依法获得土地、房屋、股份等权益, 保障负担较多家庭义务的妇女获得补偿、无过错妇女依法获 得损害赔偿。 9.全面保障男女平等出生权利。继续严格控制出生人口 性别比,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 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以婚姻登记机关、医疗机构为重点建设 宣教服务阵地,加强生育指导和服务工作。 10.为妇女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促进公共法 律服务供给惠及城乡妇女,重点保障低收入妇女、老年妇女、 单亲困难母亲、留守妇女、残疾妇女、军嫂等群体获得公共 法律服务。增加面向妇女的法律援助事项。加强维护妇女合 法权益的专业法律援助机构和律师、基层法务工作者队伍建 设。保障特定案件中生活困难妇女能够获得司法救助。 11.发挥妇联组织代表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职能作用。 支持妇联组织健全联合约谈、联席会议、信息通报、调研督 查、发布案例等工作制度。加强“12338”妇女维权公益服 务热线建设,畅通妇女有序表达诉求的渠道。依法建议查处 性别歧视事件或协助办理侵害妇女权益案件。充分发挥各类 妇联维权服务阵地和各级妇联执委作用,为受侵害妇女提供 帮助。 三、组织实施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 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妇女事业发展的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 委、县委工作要求,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 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推进规划实施。 (二)加强规划衔接。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将 规划实施以及妇女发展主要目标任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 体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实现妇女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 规划、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落实。 (三)明确实施责任。落实党委领导、政府主责、妇女 儿童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妇儿工委)协调、多部门合作、 全社会参与的规划实施工作机制。各地人民政府负责规划实 施工作,各级妇儿工委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工作, 各级妇儿工委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有关部门、相关机构和 人民团体结合职责,承担规划目标任务落实工作。 (四)制定妇女发展规划和部门实施方案。各镇(场、 景区、开发区)依据本规划,结合实际制定本级妇女发展规 划。各地规划颁布后 1 个月内报送县妇儿工委办公室。承担 规划目标任务的有关部门、相关机构和人民团体结合职责, 按照任务分工,制定实施方案并报送同级妇儿工委办公室。 (五)完善实施机制。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将规划实 施纳入政府议事日程和考核内容,将规划目标分解到责任单 位并纳入目标管理和考核内容。健全督导检查制度,定期对 规划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健全报告制度,责任单位每年向同 级妇儿工委报告规划实施情况和下一年工作安排,各地妇儿 工委每年向县妇儿工委报告本地规划实施情况和下一年工 作安排。健全协商议事制度,定期召开妇女儿童工作会议、 妇儿工委全体会议和联络员会议等, 协商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六)保障经费投入。将实施规划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 算,实现妇女事业和经济社会同步发展。财政部门加大对妇 女发展重点领域投入力度,财政资金更多向规划重点目标任 务倾斜。支持特殊困难妇女群体发展。动员社会力量,多渠 道筹集资源,发展妇女事业。 (七)创新实施途径方法。创新妇女合法权益保障机制, 构建促进妇女发展的政策体系,大力实施促进妇女发展的民 生实事项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发挥社会力量推进 规划实施作用。 (八)加强实施能力建设。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和 妇女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有关内容、相关 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纳入县委党校(县行政学校)培训课程, 纳入各级干部学习内容。加强各级妇儿工委及其办公室能力 建设,促进机构职能优化高效。 (九)加大实施宣传力度。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 妇女和妇女工作的重要论述,宣传党中央对妇女事业发展的 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宣传妇女事业 发展成就,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促 进妇女发展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宣传规划内容及规划实 施中的经验成效,营造有利于妇女发展的社会氛围。 (十)加强妇女发展调查研究。充分发挥妇儿工委及其 办公室作用,加强妇女发展专家队伍建设,依托研究机构、 社会组织等开展妇女发展研究,为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提供参 考。 (十一)鼓励社会各界广泛参与。鼓励企事业单位、社 会组织、慈善机构和公益人士参与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促进 妇女发展等工作。鼓励妇女参与规划实施,提高妇女在参与 规划实施中实现自身全面发展的意识和能力。 四、监测评估 (一)加强监测评估制度建设。规划实行年度监测、中 期评估、终期评估。各级统计部门牵头组织开展年度监测, 各级妇儿工委成员单位、有关部门、相关机构向同级统计部 门报送年度监测数据。各级妇儿工委组织开展中期和终期评 估,各级妇儿工委成员单位、有关部门、相关机构向同级妇 儿工委提交中期和终期评估报告。监测评估工作所需经费纳 入财政预算。 (二)加强监测评估工作组织领导。各级妇儿工委设立 监测评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监测组和评估组。监测组 由各级统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负责规划实施统计监测的人 员参加,负责监测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培训,制定监测方案 和指标体系,收集、分析数据信息,向同级妇儿工委提交年 度、中期和终期监测报告。评估组由各级妇儿工委办公室牵 头,相关部门负责规划实施的人员参加,负责评估工作的组 织、指导和培训,制定评估方案,组织开展评估工作,向同 级妇儿工委提交中期和终期评估报告。 (三)加强妇女发展统计监测。加强部门分年龄统计工 作,推进妇女发展统计监测制度化建设。建立完善县妇女发 展统计监测数据库, 支持县级妇女发展统计监测数据库建设。 鼓励支持相关部门对妇女发展缺项数据开展专项统计调查。 (四)提升监测评估工作能力。加强监测评估工作培训 和部门协作,规范监测数据收集渠道、报送方式,提高数据 质量。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等,丰富妇女发展和分年龄统计 信息。科学设计监测评估方案和方法,探索开展第三方评估。 提升监测评估工作科学化、标准化、专业化水平。 (五)有效利用监测评估成果。定期向同级人民政府及 相关部门报送监测评估情况,为决策提供依据。建立监测评 估报告交流、反馈和发布机制。加强对监测评估结果的研判 和运用,对预计完成困难、波动较大的监测指标及时预警, 对评估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提出对策建议,对好 做法好经验及时总结推广。运用监测评估结果指导下一阶段 规划实施工作。 〖LM〗〖HT22.XBS〗〖JZ(〗〖HJ5mm〗 随县儿童发展规划 (2021—2030 年)〖JZ)〗 本规划所称儿童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 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走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儿童发展道路, 坚持和完善最有利于儿童、 促进儿童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坚持儿童优先原则,落实立 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提升儿童综合素质,优化儿童发展环 境,保障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权利,缩小儿童发 展的城乡、区域、群体差别,提升儿童福利水平,提高儿童 综合素质,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建设社会主义现代 化强国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2.优先保障儿童发展。 3.促进儿童全面发展。 4.保障儿童平等发展。 5.鼓励儿童主动参与。 (三)总体目标 促进儿童发展、保障儿童权益的政策体系更加健全,工 作机制更加完善,儿童优先的社会风尚普遍形成,城乡、区 域、群体之间的儿童发展差距明显缩小。儿童在健康、安全、 教育、福利、家庭、环境、法律保护领域的权益进一步实现, 思想道德素养和全面发展水平显著提升,获得感、幸福感、 安全感明显增强。享有更加均等和优质的基本公共服务,享 有更加普惠和优越的福利保障,享有更加和谐和友好的家庭、 社会环境,思想道德素养和综合素质水平显著提升。全县广 大儿童成长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担当民族复兴大任 的时代新人。 二、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一)儿童与健康 主要目标: 1.覆盖城乡的儿童健康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儿童医疗保 健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儿童健康水平不断提高。 2.普及儿童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儿童及其照护人健康素 养。 3.到 2025 年和 2030 年,新生儿死亡率分别降至 3.5‰以 下和 3‰以下,婴儿死亡率分别控制在 5‰以下和 4.5‰以 下,5 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 6‰以下和 5.5‰及以 下。儿童健康核心指标优于全省平均水平。城乡和地区之间 的差距逐步缩小。 4.构建完善的覆盖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和儿童各 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达 到 98%以上。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到 90%以上。 5.儿童常见多发性疾病、恶性肿瘤以及艾滋病、结核病、 乙肝等传染性疾病得到有效防治。 6.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疫苗接种率以镇(场、景区、开 发区)为单位达到 95%以上。 7.构建城乡儿童早期发展服务体系,提高儿童早期发展 服务水平和技能,普及儿童早期发展的知识、方法和技能。 8.5 岁以下儿童贫血患病率和生长迟缓率分别控制在 8% 和 4%以下,低体重率和低出生体重发生率均控制在 4%以下。 儿童超重、肥胖趋势得到有效控制。 9.加强儿童保健管理和服务,7 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 提高到 95%。中小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按规定配备校医 和卫生保健人员。 10.儿童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小学生近视率降至 38%以 下,初中生近视率降至 60%以下,高中生近视率降至 70%以 下。 0—6 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保持在 90%以上。 11.培养儿童良好运动和睡眠习惯,2025 年和 2030 年, 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分别达到 50%以上和 60%以上。 12.增强儿童心理健康服务能力,降低儿童心理行为问 题发生率和儿童精神疾病患病率。提高突发事件心理危机干 预能力和水平。 13.适龄儿童普遍接受性教育,儿童性健康服务可及性 明显提高。 策略措施: 1.优先保障儿童健康。将儿童健康主要指标纳入政府目 标和责任考核。完善涵盖儿童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加强儿 童医疗保障政策与公共卫生政策衔接,加大对儿童医疗卫生 与健康事业的投入力度。 逐步实现基本妇幼健康服务均等化。 完善妇幼健康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儿童健康全周期全过程管 理和服务的信息化、智能化。开展“儿童健康综合发展示范 区”创建活动。 2.完善儿童健康服务体系。构建县、镇级儿童医疗保健 服务网络,统筹规划和配置区域内儿童健康服务资源。县级 设置 1 所政府举办、标准化的妇幼保健机构,每千名儿童拥 有儿科执业(助理)医生达到 1.12 名、床位增至 3.17 张。 建立完善基层儿童保健服务网络,每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 生服务中心至少配备 1 名提供规范儿童基本医疗服务的全科 医生,至少配备 2 名专业从事儿童保健的医生。完善儿童急 救体系。加快儿童医学人才培养,提高儿科医务人员薪酬待 遇。 3.加大儿童健康知识宣传普及力度。强化父母或其他监 护人是儿童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加大科学育儿、预防疾病、 合理膳食、应急避险、心理健康等知识和技能宣传普及力度。 推进医疗机构规范设置“孕妇学校”和家长课堂。预防和制 止儿童吸烟(含电子烟) 、酗酒,保护儿童远离毒品。 4.保障新生儿安全与健康。规范危重新生儿筛查与评估、 高危新生儿专案管理、危急重症救治等制度。加强新生儿规 范化访视工作,新生儿访视率保持在 95%以上。完善医疗机 构产科、新生儿科质量规范化管理体系,加强新生儿保健专 科建设。加强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完善危重新生儿救 治网络。 5.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健全出生缺陷防治网络,落 实出生缺陷三级防治措施,推广婚姻登记、婚育健康宣传教 育、生育指导“一站式”服务。强化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免 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提高产前筛查覆盖率和产前诊断 水平。推动围孕期、产前产后一体化和多学科诊疗协作。推 进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听力筛查、先天性心脏病筛 查。提升基层医疗保健机构出生缺陷综合防治能力。加强出 生缺陷监测。 6.加强儿童疾病防治。推动扩大国家免疫规划范围,规 范预防接种行为。推广儿童疾病防治适宜技术,建立早期筛 查、诊断和干预服务机制。加强儿童口腔保健,12 岁儿童龋 患率控制在 25%以内。开展儿童多发性疾病和结核病、艾滋 病、乙肝等重大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将预防艾滋病、梅毒 和乙肝母婴传播纳入妇幼保健常规工作。完善儿童血液病、 恶性肿瘤等重病诊疗体系、药品供应制度、综合保障制度。 7.强化儿童健康管理和服务。 加强儿童保健门诊标准化、 规范化建设。扎实开展 0—6 岁儿童健康管理工作,3 岁以下 儿童系统管理率和 7 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保持在 90%以上。 推进以视力、听力、肢体、智力及孤独症等五类残疾为重点 的 0—6 岁儿童残疾筛查,完善筛查、诊断、康复、救助相 衔接的工作机制。加强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的常见病预 防保健能力,按标准配备校医、幼儿园及托育机构卫生保健 人员和必要保健设备。加强对孤儿、流动儿童、留守儿童和 困境儿童等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 8.改善儿童营养状况。落实生命早期 1000 天营养咨询、 指导与干预,开展孕前、孕产期营养与膳食评价指导。实施 母乳喂养促进行动,强化爱婴医院管理,6 个月内婴儿纯母 乳喂养率达到 50%以上。普及 6 月龄以上儿童合理添加辅食 的知识技能。开展儿童生长发育监测和评估。严格学校、幼 儿园、托育机构的营养膳食管理,加强对家长儿童科学膳食 知识的宣传培训。 9.有效控制儿童近视。加强 0—6 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 检查工作,推进建立儿童视力电子健康档案。减轻学生学业 负担,指导监督学生做好眼保健操,纠正不良读写姿势。保 障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室内采光、照明和课桌椅、黑板 等达到规定标准。指导家长掌握科学用眼护眼知识并引导儿 童科学用眼护眼,教育儿童按需科学规范合理使用电子产品。 确保儿童每天接触户外自然光不少于 1 小时。 10.增强儿童身体素质。推进阳光体育运动,开足开齐 体育与健康课。保障儿童每天至少 1 小时中等及以上强度的 运动。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完善学生健康 体检和体质监测制度。鼓励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免费或优惠向 周边学校和儿童开放,落实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在课余和节假 日向学生开放政策,支持学校向体育类社会组织购买课后体 育服务。进一步加大户外运动、健身休闲等配套公共基础设 施建设力度。保证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达到 10 小时、初中 生达到 9 小时、高中生达到 8 小时。 11.构建儿童心理健康公共服务网络。建立学校、社区、 家庭、媒体、医疗卫生机构等联动的心理健康服务模式,大 力培养儿童心理健康服务人才,构建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咨 询服务、评估治疗、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公共服务网络。落 实儿童心理行为问题和精神障碍的预防干预措施,加强重点 人群心理疏导。关注残疾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成员心理健康状 况。 12.为儿童提供性教育和性健康服务。引导儿童树立正 确的性别观念和道德观念,正确认识两性关系。加强幼儿园、 中小学的生殖保健与性健康教育。将性教育纳入基础教育体 系和质量监测体系,增强教育效果。在中小学校广泛开展预 防艾滋病工作。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供儿童性健康教育知 识和技能,加强防范性侵害教育。设立儿童性健康保护热线。 13.促进儿童早期发展。建立健全多部门协作的儿童早 期发展工作机制,依托医院、高校、行业学会等资源,建立 专家库。鼓励社区、托育机构或其他社会组织为家庭提供婴 幼儿早期发展指导服务。加大对农村托育服务的支持。支持 社会力量发展托幼服务,鼓励托育机构向医院、学校等机构 延伸。依托公立妇幼机构举办的托育机构与早期教育、感统 训练、孤独症康复等服务结合,打造集托育、早教、保育、 父母课堂、家庭教育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 14.支持儿童健康领域的技术创新。围绕儿童重大疾病 的预防、诊断、治疗、康复和健康管理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 研究。加强儿童健康领域科研攻关。 (二)儿童与安全 主要目标: 1.减少儿童伤害所致死亡和残疾。儿童伤害死亡率以 2020 年为基数下降 20%。 2.排查消除溺水隐患,儿童溺水死亡率持续下降。 3.推广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安全头盔,儿童出行安全得 到有效保障。 4.减少儿童跌倒、跌落、烧烫伤、动物伤和中毒等伤害 的发生、致残和死亡。 5.儿童食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提升儿童用品、药品质 量安全水平。 6.预防和制止针对儿童一切形式的暴力伤害,进一步完 善儿童伤害及遭受暴力的监测报告系统。 7.提高对儿童欺凌的综合治理能力,预防、减少、有效 处置学生欺凌。 8.全面加强儿童网络保护,预防和干预儿童沉迷网络, 有效防治网络不良信息、隐私泄露、网络欺凌等问题。 策略措施: 1.创建儿童安全环境。树立儿童伤害可防可控意识,通 过宣传教育、改善环境、加强执法、使用安全产品、开展评 估等策略,创建有利于儿童成长的家庭、学校、社区安全环 境。开展安全自护教育,提高儿童及其看护人的安全意识, 帮助其掌握安全知识训练技能,培养儿童安全行为习惯。落 实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等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开展儿童 防伤害、防暴力、避灾险、会自救等教育活动。 2.建立健全儿童伤害防控体系。构建完善多部门合作的 儿童伤害防控工作体系,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儿童伤害防控。 制定实施儿童伤害防控行动计划,推广儿童伤害防控适宜技 术。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等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将 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和保育管理全过程。加强校园周边治安管 理和社区环境治理。在公共场所及人员密集场所,加强儿童 安全保护措施。相关组织及企业依法落实维护儿童安全的责 任。 3.预防和控制儿童溺水。隔离、消除家庭及校园环境的 溺水隐患。加强农村地区相关水体的防护隔离和安全巡查。 加强开放性水域、水上游乐场所、船只等安全管理并配置适 用于儿童的应急救援装备。加强学校预防溺水和应急救援知 识技能教育,普及儿童游泳及水上安全技能,引导儿童使用 安全游泳场所。儿童看护人加强看护。 4.预防和控制儿童道路交通伤害。完善落实交通安全政 策制度。推广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安全头盔和儿童步行及骑 乘非机动车反光标识。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完善校园周 边安全设施。提高家长、儿童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5.预防和控制儿童跌倒、跌落、烧烫伤、动物伤和中毒 等伤害。及时消除环境危险因素。推广使用具有儿童保护功 能的电子电器用品,教育儿童远离火源,安全使用家用电器 及烟花爆竹。推广使用儿童安全包装,提升儿童看护人对农 药、药物、日常化学品等常见毒物的识别及保管能力。预防 婴幼儿窒息。规范城乡犬类管理及宠物饲养。加强儿童及其 看护人防灾减灾教育。 6.加强涉及儿童的食品安全监管。 强化婴幼儿配方乳粉、 婴幼儿辅助食品安全监管。强化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综 合治理,大力推进学校食堂安全监管。落实学校、幼儿园、 托育机构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消除儿童集体用餐各环节 食品安全隐患,加强校内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严肃查处食 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7.加强涉及儿童的药品安全监管。加强对儿童药品研发 和生产监管。加强儿童用药不良反应监测,建立短缺药品监 测机制。着力健全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和监测体系。加大 儿童安全用药知识的普及宣传。 8.预防减少产品引发的儿童伤害。建立儿童用品生产企 业信息档案。持续开展儿童用品质量安全守护行动,强化对 流通领域儿童用品的监督抽查和执法力度。持续开展儿童用 品质量安全守护行动,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 为,鼓励消费者依法投诉举报产品安全问题。做好儿童用品 质量投诉举报的处理。保障校园设施、设备、物资安全,保 障游戏游艺设备及大型游乐设施安全,引导儿童安全使用公 共空间设施设备。 9.预防和控制针对儿童的暴力伤害。建立防控针对儿童 暴力伤害的多部门合作工作机制,健全各级未成年人保护工 作平台。落实针对儿童暴力伤害的发现、报告、干预机制。 加强反暴力宣传教育。建立儿童遭受意外和暴力伤害监测系 统,促进数据规范化。鼓励公众依法劝阻、制止、检举、控 告针对儿童的暴力行为。依法严惩针对儿童的暴力违法犯罪 行为。 10.加强对学生欺凌的综合治理。强化校园周边综合治 理,将对学生欺凌专项治理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严 格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全面排查整治校园安全隐患,健全校 园欺凌早期预警、事中处理、事后干预等工作机制。依法依 规调查和处置欺凌事件。营造文明安全校园环境,加强法治 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 11.保障儿童网络安全。依法清理属地网站青少年版块、 少儿频道中涉色情、暴力等违法违规和不良信息,净化儿童 上网环境。综合防治儿童沉迷网络,加强对儿童网络服务提 供者的监管。加强家校互动,加强儿童互联网安全教育。依 法惩处网吧违规接纳儿童上网,利用网络散布价值导向不良 信息、危害儿童身心健康的行为。 12.提高突发事件、儿童伤害及遭受暴力的紧急救援、 医疗救治、心理危机干预、康复服务水平。完善公共场所急 救设施配置。完善紧急医学救援网络建设,加强儿童伤害院 前急救设备设施配置,提高儿童医学救治、康复服务、心理 危机干预的效率和水平。 (三)儿童与教育 主要目标: 1.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 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 92%,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 办幼儿园覆盖率达到 85%以上。 3.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保 障儿童享有闲暇和娱乐的权利。 4.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九年义务 教育巩固率达到 98.5%。 5.巩固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高中阶段教育毛入 学率达到 93%。 6.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儿童、农业转移人口 随迁子女、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得到 根本保障。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提高到 97%。 7.儿童科学素质全面提升,创新意识、科学兴趣、文明 素养、社会责任意识、实践能力不断提高,以提高儿童综合 素质为导向的教育评价体系更加完善。 8.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进一步完善,加强校园文 化建设,营造友善、平等、相互尊重的师生关系和同学关系。 9.全面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建立完善教育信息化条件 下教育治理、教育供给新模式。 策略措施: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健 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完善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 提升智育水平,培养良好学习品质。重视体育教育,严格落 实学校体育课程开设刚性要求。改进美育教学。加强劳动教 育。加强校风、教风、学风建设。 2.全面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上优 先安排教育,财政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教育,公共资源配置 上优先满足教育。优化教育经费支出结构,把义务教育作为 教育投入重中之重。依法落实各级政府教育支出责任,完善 各教育阶段财政补助政策。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办学。 3.培养儿童良好思想道德素质、法治意识和行为习惯。 加强理想信念教育、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劳动教育,形成 积极健康的人格和良好心理品质。中小学、幼儿园广泛开展 性别平等教育,完善德育工作体系,创新德育工作形式。将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塑造融入少先队组织教育、自主教育和 实践教育中,构建党团队一体化传承红色基因的全链条。 4.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继续实施学前教育行动 计划,健全覆盖城乡、布局合理、普惠优质的学前教育公共 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新建 5 所公办幼儿园、改 建 1 所公办幼儿园,增加幼儿学位 1080 个。积极扶持民办 园提供普惠性服务。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 5.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不断优化城乡义务教育 学校布局规划,加快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推动义 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择址新建万和镇小学、改扩建殷店 镇东坡学校、安居镇第三小学,增加学位 1200 个。规范城 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使用。合理配置教师资源,推动实行 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师管理。落实控辍保学机制。 6.促进中小学减负增效。推进落实“双减”政策。中小 学校科学编制课程实施方案,严格控制周课时总量、保障周 活动总量。加强对学习类 APP 和进入校园使用的中小学教学 资料的严格管理。引导家长减轻中小学生课外学业负担。 7.高质量推进高中阶段教育。加快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 革,满足学生个性化、多样化发展需要。改进教育评价制度 体系。加强普通高中标准化建设,稳步开展特色高中建设, 扩大县城优质教育资源,发挥政府办学主体作用,优化教育 资源配置和布局,有序推进高中向县城集中。完善高中阶段 学生资助政策。 8.保障特殊儿童群体平等接受教育权利。完善特殊教育 保障机制,推进适龄残疾儿童教育全覆盖,提高特殊教育质 量。持续提高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加快发展非义务 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建立并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 子女入学政策,完善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中、 高考政策。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资助,完善奖学金、 助学金和助学贷款政策。加强对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法治 教育、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在特殊教育学校大力推广 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 9.提高儿童科学素质。加强儿童科学教育,将弘扬科学 精神贯穿教育全过程,发挥家庭、幼儿园科学启蒙作用,中 小学开齐开好科学课程,完善课程体系与资源。利用科技馆、 儿童中心、青少年宫、博物馆等校外场所开展科学实践活动, 推进科普进学校活动。推行“科普+旅游+研学”社会实践活 动。开展科技创新系列活动,发展智能化、AI 技术、简易编 程等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广泛开展社区科普活动。 10.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加强校风、 教风、学风建设,构建民主、文明、和谐、平等的友好型学 校。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完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普及 推广家庭教育知识与经验,加强家长学校建设和家园、家校 协作,推动教师家访制度化、常态化。 11.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配齐配足美术、音乐、体 育器材,提档升级计算机网络教室,逐步建成创客教育基地。 加快班班通更新换代,升级教育城域网网速,实现学校带宽 达到 30G、200M 进班,互联网接入率达 100%,“网络学习空 间”教师注册率 100%,实现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 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完善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 加强中小学教师线上教学技能培训。提升学生信息化素养。 12.建立健全科学的教育评价制度体系。树立科学的教 育质量观,建立健全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科学评价体系。 落实区域义务教育质量、学校办学质量和学生发展质量评价 标准。完善初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倾向。 13.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强教研员队伍建设,配齐义 务教育阶段专职教研员,聘任一批高素质兼职教研员,打造 专兼结合的教研队伍。指导学校开展课题研究,帮助学校加 强校本教研。通过引领式教研、专题式教研、沙龙式教研、 会诊式教研、竞赛式教研等多种方式促进教师专业发展,造 就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 (四)儿童与福利 主要目标: 1.提升儿童福利水平,建立适度普惠型的儿童福利制度 体系,面向儿童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 2.巩固提高儿童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做好符合条件的慢 性病儿童和罕见病儿童的医疗救助工作。 3.构建连续完整的儿童营养改善项目支持体系。 4.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健康发展。2025 年,每 千人口拥有 3 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 4.5 个,以后保持稳 定增长。 5.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生存、发展、安全权益得 到有效保障,保障覆盖率达到 100%。 6.促进残疾儿童康复、教育和成年后就业。加强残疾儿 童康复救助定点机构建设,救助水平提高。 7.留守、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流动儿童服 务机制更加健全。 8.基层儿童保护机制有效运行,监测预防、强制报告、 应急处理、评估帮扶、监护干预措施到位。建立县级未成年 人救助保护机构。各镇(场、景区、开发区)建立未成年人 保护站,覆盖率达 100%。 9.基层儿童福利工作阵地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城乡 社区儿童之家覆盖率进一步巩固提高,服务能力持续提升。 10.为儿童服务的社会组织和儿童社会工作专业队伍逐 步壮大。 策略措施: 1.完善儿童福利保障和社会救助制度体系。逐步建立适 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体系。完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政策。 扩大儿童福利覆盖面,增加儿童福利项目,提高儿童福利标 准。将儿童福利支出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建立自动调节 增长机制。 2.提高面向儿童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将儿童教育、 医疗卫生、福利保障事项优先纳入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加强 儿童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基本公共服务投入向特殊儿 童群体倾斜,提高可及性和均等化水平。落实儿童乘坐公共 交通工具和游览参观票价优惠政策。 3.完善儿童医疗保障制度。强化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 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功能,巩固提高儿童参与城乡居民基 本医疗保险覆盖率。完善儿童医疗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 落实困境儿童基本医疗保障政策,加强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经 济困难儿童罕见病和重大疾病的医疗救助。支持商业保险机 构开发并推广适宜不同年龄阶段儿童的大病和意外伤害保 险产品。 4.推进实施儿童营养改善项目。深入推进“农村义务教 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完善膳食费用分摊机制。加强 3—5 岁学龄前儿童营养改善工作。构建从婴儿期到学龄期连 续完整的儿童营养改善项目支持体系。 5.构建并完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托 幼服务,鼓励托幼机构向医院、学校等机构延伸。依托公立 妇幼机构举办的托育机构与早期教育、感统训练、孤独症康 复等服务结合,打造集托育、早教、保育、父母课堂、家庭 教育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加强社区托育服务设施与 社区服务中心(站)及社区卫生、文化、体育等设施的功能 衔接。探索有条件的幼儿园利用现有资源开设托班,招收 2 至 3 岁的幼儿。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设立托育服务 场所,并为周边托育机构提供育儿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单位 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完善托育从业人员职前职后一 体化培养培训体系,从业人员持证上岗。 6.加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流浪儿童关爱保障工 作。完善落实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畅通亲属 抚养、家庭寄养、机构养育和依法收养孤儿安置渠道。落实 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监护责任。建立收养状况回 访监督制度,加强收养登记信息化建设。帮助有劳动能力的 成年孤儿优先就业。依法依规为流浪儿童提供服务,教育督 促流浪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履行抚养义务。 7.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完善儿童残疾筛查、诊 断、治疗、康复一体化工作机制,建立残疾报告和信息共享 制度。提高残疾儿童康复服务覆盖率,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服 务标准,确保残疾儿童普遍享有基本康复服务。推进康复与 教育相结合。规范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管理,支持儿童福利机 构面向社会残疾儿童开展替代照料、养育辅导、康复训练等 服务。 8.加强留守、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 任,提高监护能力。强化各镇(场、景区、开发区)属地责 任,依托村(居)民委员会落实关爱帮扶措施政策。常态化 开展寒暑假特别关爱行动。积极倡导企业建立儿童友好的职 工福利制度和企业文化。健全以社区为依托、面向流动儿童 家庭的管理和服务网络。保障流动儿童平等享有教育、医疗、 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 9.提高儿童之家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健全政府主导、 部门统筹、多方参与、共同建设儿童之家的工作格局,巩固 提高儿童之家覆盖率。完善儿童之家建设标准、工作制度和 管理规范,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发挥村(社区)儿童主任 和妇联执委作用。保证儿童之家服务时长,拓展服务内容, 引入有资质的相关社会组织为儿童提供专业化、精细化服务, 充分发挥儿童之家在基层社会治理和儿童保护中的作用。 10.建立健全基层儿童保护机制。完善县、镇、村三级 基层儿童保护机制。督促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村(居) 民委员会等履行困境儿童和受暴力伤害儿童的强制报告义 务。开通儿童保护热线,及时受理、转介侵犯儿童合法权益 的投诉、举报,探索完善接报、评估、处置、帮扶等一体化 工作流程。 11.提升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和基层儿童工作队伍服 务能力。加强各地未成年人保护站建设,提升服务社会散居 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和其他困难儿童的专业 化水平。提高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等基层儿童工作者服务 能力。 12.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儿童福利事业发展。引导、扶持 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困境儿童救助。从登记注册、专业扶持、 经济资助、监管规范等层面,推动儿童福利服务类社会组织 的规范化发展。 (五)儿童与家庭 主要目标: 1.树立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发挥家庭立德树 人第一所学校作用,培养儿童的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 尊重儿童主体地位,保障儿童平等参与自身和家庭事务的权 利。 2.建立政府推进、学校指导、家庭实施、社会协调的家 庭教育工作机制,教育引导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为儿童营造良 好的成长环境。新婚夫妇、孕妇普遍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3.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教育引导儿童自觉践行和传 承良好家风。 4.提供多元化家庭服务,引导和支持家庭建立有效亲子 沟通方式,建立平等和谐的亲子关系。 5.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基本建成,指导服 务能力进一步提升。85%的村(社区)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 教育指导服务站点。 6.中小学校、幼儿园普遍建立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 覆盖全体在园、在校学生家长。 7.支持家庭生育养育教育的政策体系基本形成。 8.加强家庭教育指导人才培养,推进家庭教育学科建设。 策略措施: 1.将立德树人落实到家庭教育各方面。父母或其他监护 人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以健康思想和良好品行教育影响儿 童,引导儿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儿童 好思想好品德好习惯,增强法治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2.构建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推动构建政 府推进、学校指导、家庭实施、社会协同的家庭教育工作格 局。依托家长学校、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妇女之家、儿 童之家等设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中小学、幼儿园健全 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制度,建立家长学校和家长委员会, 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和教师业务培训。鼓 励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提供多元化 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3.强化对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的支持保障。推进实施 家庭教育工作规划,推动将家庭教育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采取政府补贴、奖励激励等措施, 培育家庭教育服务机构,规范家庭教育服务市场,引导家庭 教育服务机构加强行业自律。推进家庭教育信息化共享服务 平台建设,拓宽家长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的渠道和平台。 4.增强监护责任意识和能力。创造良好家庭环境,满足 儿童身心发展需要, 培养儿童良好行为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帮助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掌握科学育儿方 法。尊重个体、因材施教,强化家庭教育主体责任。加强对 家庭落实监护责任的支持、监督和干预。 5.引导家庭培育和传承良好家风。 开展好家风宣传活动, 推出系列家风文化服务产品。推动家长为孩子健康成长营造 良好家庭环境。家长发扬榜样和示范作用,引导儿童养成节 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 6.培育良好亲子关系。倡导平等、文明、和睦、稳定的 家庭关系,引导家庭建立有效的亲子沟通方式,增加陪伴时 间,提高陪伴质量。加强亲子阅读指导,分年龄推荐优秀儿 童书目,完善儿童社区阅读场所和功能,鼓励社区图书室设 立亲子阅读区。指导帮助调适家庭亲子关系,缓解育儿焦虑, 化解亲子矛盾,预防和制止家庭虐待、忽视和暴力等事件的 发生。 7.完善支持家庭生育养育的政策规定。优化生育政策, 降低家庭生育养育负担,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落实促进 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政策,促进家庭服务业提质扩 容。鼓励社会力量提供家庭服务。鼓励用人单位创办母婴室 和托育服务设施,实施弹性工时、居家办公等灵活的家庭友 好措施。 8.促进家庭教育科学化、专业化建设。加强家庭领域理 论和实践研究,及时推进成果转化。聚焦家庭建设、家庭教 育、家风传承等领域开展研究,为家庭领域相关工作提供理 论支撑。 (六)儿童与环境 主要目标: 1.确立儿童优先理念,关爱、尊重儿童的社会环境进一 步优化,儿童参与家庭、学校和社会事务的权利得到充分保 障。 2.为儿童提供更多有益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 值观的精神文化产品,培育儿童文化品牌。 3.保护儿童免受各种社会文化及新兴传媒中的不良信 息影响。提升儿童媒介素养。 4.积极创建儿童友好城市和儿童友好社区,儿童友好社 区建设全覆盖。进一步提升城乡社区儿童之家服务能力。 5.增加公益性科技、文化、艺术、体育、娱乐等儿童校 外活动场所,提高利用率和服务质量。 6.提高儿童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养成绿色低碳生活习惯。 7.完善应急管理机制,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对儿童身心 健康的影响。 8.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时充分考虑儿童的身心特点,优 先满足儿童的特殊需求。 9.减少环境污染对儿童的伤害,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 95%,稳步提高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 策略措施: 1.全面贯彻儿童优先原则。广泛开展儿童优先主题宣传 活动。在制定公共政策、公共资源配置、公共设施建设中充 分考虑儿童利益与需求。在城乡建设规划和城市改造中提供 更多适合儿童的公共设施和活动场所。 2.加大高质量儿童文化产品供给力度。进一步加大少儿 文艺产品创作力度,推进优秀传统文化和民族艺术向儿童传 播。充分发挥公共文化场馆的阵地作用,在有条件的场馆设 立少儿专区。 3.加强新闻出版文化市场监管与执法。加强对儿童出版 物的审读、鉴定和处置,规范与儿童有关的产品(服务)广 告播出。大力清除危害儿童身心健康的有害出版物及信息。 加强互联网营业场所和娱乐场所执法。清理校园周边非法销 售出版物和涉及低俗内容的儿童文化用品、玩具。 4.加强儿童媒介素养教育。加强对不同年龄阶段儿童使 用网络的分类教育指导,帮助儿童掌握网络基本知识技能, 养成良好用网习惯。为欠发达地区儿童、残疾儿童、困境儿 童安全参与网络提供条件。 5.开展儿童友好城市和儿童友好社区创建工作。积极创 建社会政策友好、公共服务友好、权利保障友好、成长空间 友好、发展环境友好的儿童友好城市。创建儿童友好社区, 重点优化配置、整合统筹社区内儿童活动场所和服务项目, 以儿童服务中心和儿童之家为阵地,以嵌入式、菜单式、分 龄式服务为儿童打造环境友好、设施齐全、服务完善的社区 生活圈。 6.提高儿童之家和各类儿童校外活动场所的建设、管理 和服务水平。健全政府主导、部门统筹、社区公共服务机构、 社会组织多元参与,共同建设儿童之家的工作格局,巩固提 高儿童之家建设覆盖率。引入有资质的专业社会组织为儿童 提供专业化、精细化服务。加大儿童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 理力度,加强和规范各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党史国史教育 基地建设。 7.优化儿童成长的自然环境和人居环境。控制和治理大 气、水、土壤等环境污染以及工业、生活和农村面源污染, 加强水源保护和水质监测,加强新改扩建儿童活动场所室内 空气环境质量监测。推进城市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实 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提高农村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 水质达标率和供水保证率。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持续改 善村容村貌和人居环境,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因地制宜建设 污水处理设施。 8.创新开展面向儿童的生态文明教育。把生态文明教育 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推进生态环境科普基地和中小学环境教 育社会实践基地建设,开展儿童环保主题活动,培养儿童生 态文明意识。 9.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对儿童身心健康的影响。在自然 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预案中应优 先考虑儿童特殊需求。突发事件发生时应优先救助儿童。灾 后恢复与重建阶段, 针对儿童特点采取优先救助和康复措施, 降低灾害对儿童造成的伤害。 10.促进儿童参与国际交流与合作。吸收借鉴国际社会 在儿童领域的有益经验。在对外交往和接待中,积极配合宣 传和维护儿童权益,宣传我县儿童发展成就。 (七)儿童与法律保护 主要目标: 1.完善保障儿童权益的规章制度,加强保障儿童权益的 执法工作,司法工作体系满足儿童身心发展特殊需要。 2.持续注重法治宣传,落实法治副校长配备工作。儿童 的法治素养和自我保护意识进一步提升。 3.加强对儿童民事权益的保障力度,依法保护儿童财产 权益。 4.落实儿童监护制度,保障儿童获得有效监护。 5.完善对儿童参与商业活动的监管体系,禁止使用童工 和对儿童的经济剥削。 6.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和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 制制度,重点防范、依法严惩对儿童的性侵害。 7.预防、制止和打击针对儿童的家庭暴力、拐卖、遗弃 等违法犯罪行为。 8.依法严惩利用网络侵犯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 为。 9.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实行分级干预。降低未成年 人犯罪人数占未成年人口数的比重。 10.保障符合条件的儿童依法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 和司法救助。 策略措施: 1.完善保护儿童的规章制度。健全保障儿童生存权、发 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的制度规范。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 的实施,落实法律监督、司法建议和法治督察制度。 2.严格儿童保护领域的执法。 及时发现和处置托管照护、 监护侵害、家庭暴力、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食品药品安全 隐患等问题。探索建立未成年人保护跨部门综合执法制度和 未成年人救助协作制度。建立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证 机制,保护未成年人免受“二次伤害”。 3.健全未成年人司法工作体系。公检司法部门应当确定 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办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完 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评价考核标准。加强专业化办案与 社会化保护配合衔接,加强司法机关与政府部门、人民团体、 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等的合作,共同做好未成年人心理干 预、社会观护、教育矫治、社区矫正等工作。 4.加强儿童保护的法治宣传教育。常态推进“法治进校 园”活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的未成年人法治 教育工作机制。客观、审慎、适度采访和报道涉未成年人案 件。加大普法力度,推动形成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 5.全面保障儿童的民事权益。 依法保障儿童的人身权利、 财产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开展涉及儿童权益纠纷人民调解 工作,探索父母婚内分居期间未成年子女权益保护措施,依 法保障父母离婚后未成年子女获得探望的权利。依法保障儿 童和胎儿的继承权和受遗赠权。依法保护儿童名誉、隐私和 个人信息等人格权。对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开展公 益诉讼工作。 6.完善落实监护制度。依法规范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委托 他人照护未成年人子女的行为。完善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 抚养送养收养政策。加强家庭监护的监督、指导和帮助。强 化村(居)民委员会对家庭监护和委托照护的监督责任。探 索建立监护风险及异常状况评估制度。及时制止和纠正监护 人侵害儿童权益事件。强化政府保护,符合法定情形的未成 年人由民政部门代表政府进行监护。发挥社会组织在监护支 持中的作用。 7.严厉查处使用童工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未成年人参 与商业活动日常监察和专项执法检查。加强对未成年人参与 广告拍摄、商业代言、演出、赛事、节目制作、网络直播等 的监督管理,依法严惩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8.预防和依法严惩性侵害儿童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未成 年人预防性侵害教育,提高未成年人、家庭、学校、社区识 别防范和发现报告性侵害的意识和能力。建立重点人群和高 风险家庭排查机制。依法严惩对未成年人负有特殊职责人员 实施的性侵害行为和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未成年 人卖淫犯罪。对遭受性侵害或者暴力伤害的未成年被害人及 其家庭实施必要的心理干预、经济救助、法律援助、转学安 置等保护措施。严格落实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 度。 9.预防和依法严惩对儿童实施家庭暴力的违法犯罪行 为。加强反家庭暴力宣传,落实强制报告制度。针对未成年 人家庭暴力违法犯罪案件,及时出警、受理、处置、制止, 依法依规调查取证。加强对施暴人的教育和惩戒。对构成犯 罪的施暴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从严处理重大恶性案件。保 护未成年被害人的隐私和安全,及时为有需要的未成年被害 人提供心理疏导、医疗救治和临时庇护。 10.严厉打击拐卖儿童、引诱胁迫儿童涉毒涉黑等违法 犯罪行为。建立健全线上线下一体的打拐工作网络。严厉打 击以民间送养为名义的网络黑灰产业。开展对引诱、教唆、 欺骗、强迫、容留儿童吸毒犯罪专项打击行动。依法严惩胁 迫、引诱、教唆未成年人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从事违法犯罪 活动的行为。 11.依法严惩利用互联网侵犯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 行为。依法严惩利用网络制作、复制、发布、贩卖、传播或 持有涉及未成年人的淫秽色情物品和信息,性引诱、性侵害 未成年人,买卖、非法收养儿童,欺凌未成年人、侵害未成 年人隐私和个人信息,诱骗未成年人参与赌博以及敲诈勒索、 实施金融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网络空间涉及未成年 人违法犯罪的分析研究。 12.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落实未成年人违法犯 罪分级干预制度,及时发现、制止、管教未成年人不良行为。 及时制止、处理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和未达刑事责任年龄 未成年人严重危害他人及社会行为,依法采取教育矫治措施。 落实专门学校入学、转回普通学校等制度。保障涉罪未成年 人免受歧视。 13.为儿童提供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推进未成年人保 护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实体、热线平台建设。扩大法律援助 服务范围,推进法律援助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进专业化 未成年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保障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未成 年人获得有针对性的经济救助、身心康复、生活安置、复学 就业等多元综合救助。 三、组织实施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 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儿童事业发展的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 委、县委工作要求,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 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推进规划实施。 (二)加强规划衔接。贯彻落实儿童优先原则,将规划 实施以及儿童发展主要目标任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 划及相关专项规划, 实现儿童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 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落实。 (三)明确实施责任。落实党委领导、政府主责、妇女 儿童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妇儿工委)协调、多部门合作、 全社会参与的规划实施工作机制。各地人民政府负责规划实 施工作,各级妇儿工委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工作, 各级妇儿工委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有关部门、相关机构和 人民团体结合职责,承担规划目标任务落实工作。 (四)制定儿童发展规划和部门实施方案。各镇(场、 景区、开发区)依据本规划,结合实际制定本级儿童发展规 划。各地规划颁布后 1 个月内报送县妇儿工委办公室。承担 规划目标任务的有关部门、相关机构和人民团体结合职责, 按照任务分工,制定实施方案并报送同级妇儿工委办公室。 (五)完善实施机制。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将规划实 施纳入政府议事日程和考核内容,将规划目标分解到责任单 位并纳入目标管理和考核内容。健全督导检查制度,定期对 规划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健全报告制度,责任单位每年向同 级妇儿工委报告规划落实情况和下一年工作安排,各地妇儿 工委每年向县级妇儿工委报告本地规划实施情况和下一年 工作安排。健全协商议事制度,定期召开妇女儿童工作会议、 妇儿工委全体会议和联络员会议等,协商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六)保障经费投入。各地将实施规划所需经费纳入财 政预算,实现儿童事业和经济社会同步发展。财政部门加大 对儿童发展重点领域投入力度,财政资金更多向规划重点目 标任务倾斜。支持特殊困难儿童群体发展。动员社会力量, 多渠道筹集资源,发展儿童事业。 (七)创新实施途径方法。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问题 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创新儿童合法权益保障 机制,构建促进儿童发展的政策体系,大力实施促进儿童发 展的民生实事项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发挥社会力 量推进规划实施作用。 (八)加强实施能力建设。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和 儿童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儿童优先原则有关内容、相关法律 法规方针政策纳入县委党校(县行政学校)培训课程,纳入 各级干部学习内容,增强政府有关部门、相关人员、妇儿工 委及其办公室实施规划的责任意识和能力。加强各级妇儿工 委及其办公室能力建设,促进机构职能优化高效。 (九)加大实施宣传力度。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 儿童和儿童工作的重要论述,宣传党中央对儿童事业发展的 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宣传儿童事业 发展成就,宣传儿童优先原则和保障儿童合法权益、促进儿 童发展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宣传规划内容及规划实施中 的经验成效,营造有利于儿童发展的社会氛围。 (十)加强儿童发展调查研究。充分发挥妇儿工委及其 办公室作用,加强儿童发展专家队伍建设,依托研究机构、 社会组织等开展儿童发展研究,培育专业研究力量,促进成 果转化,为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提供参考。 (十一)鼓励社会各界广泛参与。鼓励企事业单位、社 会组织、慈善机构和公益人士参与保障儿童合法权益、促进 儿童发展等工作。鼓励儿童参与规划实施,提高儿童在参与 规划实施中实现自身全面发展的意识和能力。 四、监测评估 (一)加强监测评估制度建设。规划实行年度监测、中 期评估、终期评估。各级统计部门牵头组织开展年度监测, 各级妇儿工委成员单位、有关部门、相关机构向同级统计部 门报送年度监测数据。各级妇儿工委组织开展中期和终期评 估,各级妇儿工委成员单位、有关部门、相关机构向同级妇 儿工委提交中期和终期评估报告。监测评估工作所需经费纳 入财政预算。 (二)加强监测评估工作组织领导。各级妇儿工委设立 监测评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监测组和评估组。监测组 由各级统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负责规划实施统计监测的人 员参加,负责监测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培训,制定监测方案 和指标体系,收集、分析数据信息,向同级妇儿工委提交年 度、中期和终期监测报告。评估组由各级妇儿工委办公室牵 头,相关部门负责规划实施的人员参加,负责评估工作的组 织、指导和培训,制定评估方案,组织开展评估工作,向同 级妇儿工委提交中期和终期评估报告。 (三)加强儿童发展统计监测。加强部门分年龄统计工 作,推进儿童发展统计监测制度化建设。建立完善县儿童发 展统计监测数据库, 支持县级儿童发展统计监测数据库建设。 鼓励支持相关部门对儿童发展缺项数据开展专项统计调查。 (四)提升监测评估工作能力。加强监测评估工作培训 和部门协作,规范监测数据收集渠道、报送方式,提高数据 质量。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等,丰富儿童发展和分年龄统计 信息。科学设计监测评估方案和方法,探索开展第三方评估。 提升监测评估工作科学化、标准化、专业化水平。 (五)有效利用监测评估成果。定期向同级人民政府及 相关部门报送监测评估情况,为决策提供依据。建立监测评 估报告交流、反馈和发布机制。加强对监测评估结果的研判 和运用,对预计完成困难、波动较大的监测指标及时预警, 对评估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提出对策建议,对好 做法好经验及时总结推广。运用监测评估结果指导下一阶段 规划实施工作。 抄送:〖ZK(〗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法院,县检察院。 〖ZK)〗〖HJ0mm〗 〖XH7〗〖CDF156mm〗 〖HT4F〗〓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月 30 日印发〓 〖XH6〗〖CDF156mm〗 〖JY〗2022 年 12

关于印发随县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和随县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的通知.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