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福州市工程技术经济专业职称改革领导小组、福州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2013年工程技术人员中、初、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doc
关于转发福州市工程技术经济专业职称改革领导小组、福州市职称 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 2013 年工程技术人员中、初、高级 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中心、馆、科、所: 根据福州市工程技术经济专业职称改革领导小组、福州市职称改革领导 小组办公室和《关于报送 2013 年度工程技术人员中级和初级职务任职资格 评审材料的通知》(榕经职【2013】9 号)和《关于报送 2013 年度福州市工 程技术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榕经职【2013】10 号)文 件精神,2013 年工程技术人员中、初、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已全面展 开,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切实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学院目前暂无工程专业技术岗位职数,但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可作为“双师”资格认定,广大教职工可自愿参评。 2、有意愿参评教师请于 8 月 6 日、9 日上午内到人事处借阅年度考核表, 并于 8 月 9 日前联系周晓燕(18605918700); 3 、《 申 报 人 员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任 职 资 格 简 明 表 》 可 从 http://www.fzrcsc.com/zcps/zcpsmain.asp 网站上下载使用,简明表电子 版先行发送至 735336728@qq.com,待学院评审推荐会通过后再行复印 35 份; 4、按照文件中的规定要求,于 8 月 22 日前,各部门对申请人员的资格、 业绩和成果进行考核,被推荐人的材料在部门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向人事 处报送推荐申报人员名单及完整的职称申报材料,逾期将不予受理。 附件 1:《关于报送 2013 年度工程技术人员中级和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 审材料的通知》(榕经职【2013】9 号) 附件 2:《关于报送 2013 年度福州市工程技术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 审材料的通知》(榕经职【2013】10 号) 院人事处 2013 年 8 月 2 日 榕经职〔2013〕9 号 关于报送 2013 年度工程技术人员中级和初级 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局、经贸(经发)局,市直有关单位职称改革领 导小组: 根据福州市 2013 年度工程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计划安 排,经研究,拟于今年下半年召开福州市工程技术人员中、初级职 务评委会评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路桥专业:从事道路、桥梁、水道工程(包括相应的地质钻探 与测量),筑养路设备的应用和管理等工作。 港航专业:从事港口、航道工程(包括相应的地质钻探与测 量)、航标,海难救助打捞、船舶港航设备应用管理等工作。 环境保护专业:从事环境科研和信息管理、环境监测、环境工 程、环境评价、环境管理、水处理、废弃物综合利用等工作。 机械(冶金)专业:从事农业机械、建筑机械、运输机械、船 舶机械及汽车制造、铸造、锅炉、焊接、锻造、冶炼加工、冶金理 化分析检测、热处理模具等工艺工作。 电气专业:从事电机电器、仪器仪表、电气、发输配电系统、 电线电缆、热力系统和电力系统的设计、施工、运行等工作。 电子专业:从事无线电技术、有线电技术广播电视、计算机、 通信、电子元器件及材料技术、电子光学技术等工作。 化工专业:从事化工工艺(有机、无机、精细、高分子、塑胶 等)及化学分析等工作。 科管专业:从事科技管理(包括标准化管理、质量管理、计量 管理等专业)。 测绘专业:从事航空、摄影测量与遥感、大地测量、工程测量、 地籍测量、房产测绘、海洋测绘、地图与制印、地理信息系统、工 作测绘仪器等工作。 土地规划利用专业:从事土地规划、利用、管理等工作。 轻纺专业:从事造纸、食品、纺织、化纤、服装加工、日用化 工、陶瓷、硅酸盐工艺等工作。 二、应报送的评审材料 1.县(市)区或市直有关单位职改办委托评审函 1 份,非公有制 经济和社会组织申报人员则由本单位出具委托评审函(见附件 1), 并附盖有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或社团证等有关证照副本复印件。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 2 份,可上福州市人 事考试中心网络教育平台网站下载(因最新文件规定档案改版成 A4, 原 16 开版本评审表统一改为 A4 版) 。 3.《申报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简明表》一式 30 份(见 附件 2)。由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负责填写,填写内容要求用 A3 纸打印,可复印。 4.《福建省工程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1 份(按闽经贸 培训〔2003〕299 号文件规定的年度要求提供),复印件须经所在 单位注明“由原件复印”并盖章。 5.六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 份:①最高学历、学位证书;②现 任技术职务资格证书;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④近 4 年以来每年 继续教育有效凭证(每年 72 学时) ;⑤能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 业绩、贡献方面的获奖证书;⑥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统一使用 A4 纸,并按以上顺序 装订 2 套。复印件须经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查验原件后,统一在 复印件右上角注明“已审核无误”并盖单位公章。申报对象为单位 领导,复印件须经上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后盖章。 6.申报中级的,须提供专业技术代表作 1 篇(科学技术论文、 科研成果报告、工程项目、攻关项目或技改项目的技术工作总结、 生产、设计或现场技术工作总结、产品开发、技术管理论文等均可 作为代表作)。代表作必须是任现职期间,结合本专业技术工作实 践独立撰写的代表作内容必须与申报专业一致,已在刊物上发表的 代表作必须提供有关刊物。代表作原件须经所在单位技术负责人审 核,在其右上角注明“该代表作确系**同志在任现职期间结合本专 业工作独立撰写”字样,以示确认并署明技术负责人职务、姓名, 加盖单位公章。 代表作除提交原件 1 份外,还需提交复印件 5 份(A4 打印)、 电子文档(发至邮箱:fzsjwrsc@163.com)。复印件要求不体现作 者工作单位、姓名,也无须单位技术负责人签署意见。 7.申报中级的,任现职期间须参加过两项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 业技术工作、技术管理、技术服务工作,并持有单位的有效证明。 8.个人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简介(500 字左右)2 份,统一用 A4 纸 打印,其中一份署名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另一份不体现工作单位 和个人姓名。 9.申报对象的评审材料应经过评前公示,具体办法按闽人发 〔2002〕154 号文规定执行并出具评前公示情况报告(见附件 3)。 10.专业技术人员在报送评审材料时应出具书面承诺书,对自 己提供申报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进行书面承诺(见附件 4)。 以上评审材料应按顺序装袋,附上目录,并在材料袋上注明申 报人姓名、申报专业、工作单位、联系人、电话、地址、邮编。 三、任职年限规定 任职年限的截止时间为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四、评审收费 按闽价费〔2008〕字 361 号文件规定标准收费。 五、申报材料时限、地点及联系人 报送时间:2013 年 9 月 2 日至 9 月 16 日工作时间,逾期恕不 受理。 现地点:福州市五四路 147 号星顺明珠 403 室市经委人事处 如遇搬迁,新地点: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 193 号东部新 城商务办公区 EF 幢 6 层市经委人事处 联 系 人:马承耀 电 话:83258330 附件:1.委托评审函 2.申报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简明表 3.评前公示情况报告 4.个人承诺书 福州市工程技术经济专业 福州市职称改革领导 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小组办公室 2013 年 7 月 10 日 附件 1 委 托 评 审 函 编号: 福州市工程技术经济专业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兹推荐 等 位同志委 托工程技术系列 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请予受理。具体名单如下: 序 号 工作单位 姓名 申报专业 委托单位: (盖章) 年 月 日 申报工程师(中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 填报单位(盖章): 日 填报时间: 年度考核等级 何时何校何专业毕业, 学制几年, 工作单位 姓名 性 别 出生 年月 学历、学位情况 (从最初专业学历填起,分别填 参加 工作 时间 写) 行政 职务 现技术职 务及确定、 聘任时间 年度 综合 等级 专业组表决情况 (人数) 申报何专业 2008 年 月 备注 答辩成绩 (分) (破格申报者应在本栏内写明 出席 赞成 反对 符合文件规定的哪一条款) 2009 2010 2011 2012 任现职后工作简历 起止时间 工作单位 主要专业技术工作 任现职以来主要专业技术工作成绩 职务 时间 任现职以来撰写的论文、著作、总结、报告 项目及完成情况 题目 刊物、出版时间及刊号 独著或 第几作者 代 表 作 其 他 文 章 起止时间 办学单位 继 续 教 育 情 况 获 奖 情 况 注:本表由单位职改办填报 学习内容 单位通讯地址: 单位填表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学习课时 申报助理工程师(初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 填报单位(盖章): 日 填报时间: 年度考核等级 何时何校何专业毕业, 学制 工作单位 姓名 性 别 出生 年月 几年,学历、学位情况 (从最初专业学历填起, 分 参加工作 时间 行政 职务 现技术职务及确定、 聘任时间 主要专业技术工作 申报何专业 答辩成绩 (分) 备 出席 赞成 注 反对 2009 任现职后工作简历 工作单位 综合等级 月 专业组表决情况 (人数) 2008 别填写) 起止时间 年度 年 职务名称: 2010 确定时间: 2011 聘任时间: 2012 任现职以来主要专业技术工作成绩 职务 时间 任现职以来撰写的论文、著作、总结、报告 项目及完成情况 题目 刊物、出版时间及刊号 独著或 第几作者 代 表 作 其 他 文 章 起止时间 继 续 教 育 情 况 获 奖 情 况 注:本表由单位职改办填报 学习内容 单位通讯地址: 单位填表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办学单位 学习课时 申报技术员(初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 填报单位(盖章): 日 年度考核等级 何时何校何专业毕业, 学制 工作单位 姓名 性 别 出生 年月 几年,学历、学位情况 (从最初专业学历填起, 分 参加工作 时间 行政职务 年度 综合 等级 年 备 注 月 专业组表决情况 (人数) 申报何 专业 2008 别填写) 填报时间: 答辩成绩 (分) 出席 赞成 反对 2009 2010 2011 2012 任现职后工作简历 起止时间 工作单位 主要专业技术工作 任现职以来主要专业技术工作成绩 职务 时间 任现职以来撰写的论文、著作、总结、报告 项目及完成情况 题目 刊物、出版时间及刊号 独著或 第几作者 代 表 作 其 他 文 章 起止时间 办学单位 继 续 教 育 情 况 获 奖 情 况 注:本表由单位职改办填报 学习内容 单位通讯地址: 单位填表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学习课时 附件 3 关于 等 位同志评前公示情况的报告 福州市工程技术经济专业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我单位 等 位同志拟申报评审 任职资格,根据闽人发〔2002〕154 号和榕政综〔2002〕215 号 文件规定,已将《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等有 关评审材料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进 行公示。经公示,材料真实,符合申报条件,群众无异议,同意 推荐。 特此报告。 单位:(公章) 年 - 10 - 月 日 附件 4 承 诺 书 福州市工程技术经济专业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本人承诺申报 任职资格的材料真实有 效,包括学历、简历、年度考核情况、继续教育证书、职称证书、 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各类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奖项、 发明专利等)证书、专业技术工作总结、论文著作(译著)及按规 定提供的其他材料都已经本人认真核对,准确无误。 本人知晓申报材料若有虚假伪造之处,按照规定,两年内取消 申报资格,已经取得的任职资格予以取消,情节严重的,还要承担 相应的责任。 承诺人: (签字) 年 身 份 证 号 码: 联系电话(手机): 11 月 日 榕经职〔2013〕10 号 关于报送 2013 年度福州市工程技术专业 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局、经贸(发)局、市直及各有关单位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现将报送 2013 年度福州市工程技术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福州市工程技术高级职务评委会评审专业: 电子专业:从事无线电技术、有线电技术、广播电视、计算机、通信、电子元器件及材料技术、 电子光学技术等工作。 化工专业:从事化工工艺(有机、无机、精细、高分子、塑胶等)及化学分析、医药化工、化 工设备等工作。 轻纺专业:从事造纸、食品、纺织、化纤、服装加工、日用化工、陶瓷、硅酸盐工艺等工作。 水利水电专业:从事水利水电规划、水文、水资源、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工及土木建筑)、 水利水电工程管理、水电站电气、水利水电工程地质、水利水电工程测量等工作。 路桥专业:从事道路、桥梁、水道工程(包括相应的地质钻探与测量)、筑养路设备的应用与 管理等工作。 港航专业:从事港口、航道工程(包括相应的地质钻探与测量)、航标、海难救助打捞、船舶 港航设备应用管理等工作。 环境专业:从事环境科研和信息管理、环境监测、环境工程、环境评价、环境管理、水处理、 12 废弃物综合利用等工作。 机电专业:从事农业机械、建筑机械、运输机械、船舶机械及汽车制造、铸造、锅炉、焊接、 锻造、热处理、模具等工艺工作。 冶金专业:从事金属冶炼加工、冶金理化分析检测等工作。 电气专业:从事电机电器、仪器仪表、电气、发输配电系统、电线电缆、热力系统和电力系统 的设计、施工、运行等工作。 测绘专业:从事航空摄影测量与遥感、大地测量、工程测量、地籍测量、房产测绘、海洋测绘、 地图制图与制印、地理信息系统工作、测绘仪器等工作; 土地规划利用专业:从事土地规划、利用、管理等工作。 林业专业:从事营林(种苗、造林、森林经营等)、森林保护、森林病虫害防治、林业系统工 程等工作。 水产专业:从事水产管理(含生产、科技、推广) 、渔政管理、海淡水养殖、捕捞、水产加工、 水产品综合利用、水产制冷、渔船设备应用管理、渔港监督等工作。 二、任职年限规定 任职年限的截止时间为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三、应报送的材料 1.县(市)区、市直及有关单位职改办委托评审函 1 份,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申报人员则 由本单位出具委托评审函(见附件 1)并附盖有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等有关证照副本复印件。企业单 位申报对象还应提供所在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一年以上)。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 2 份,可上福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络教育平台网站下 载(因最新文件规定档案改版成 A4,原 16 开版本评审表统一改为 A4 版) 。 3.《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简明表》(见附件 2)一式 35 份。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人事职 改部门负责填写,填写内容要求用 A3 纸打印,每份均要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表中“任现职以来主要 专业技术工作成绩”及“获奖情况”一栏要求按顺序填写(均要求另有证明材料,任职期间有调动经 历的,其业绩原则上由原单位出具书面证明材料;同时应有 2 项以上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业绩证明材 料) ,“任现职以来撰写的论文、著作、总结、报告”一栏每篇文章要注明是独著或第几作者,已发表 的要注明刊号,栏目中所列文章均要有原件送审。 13 4.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近 5 个年度即 2008、2009、2010、2011、2012 年度《福建省工程技术 人员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 1 份,复印件须经所在单位注明“由原件复印”并盖章。 5.六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 份:①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应附国家教育部学历认证网络下 载的学历认证书,单位盖章);②现任技术职务资格证书;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④近 5 年以来继 续教育有效凭证(每年 72 学时);⑤能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业绩、贡献方面的获奖证书;⑥身份 证。 以上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统一使用 A4 纸,并按上述顺序装订 2 套。复印件须经所在单位 及上级主管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后,在右上角注明“由原件复印,已审核无误”,加盖单位公章和 主管单位公章。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可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呈报。 6.专业技术代表作 1 篇。市属企事业单位人员提供的论文,应在正式出版发行的省级以上(含省 级)本行业刊物或大学本科院校主办的学术刊物上发表。刊物均需有 CN 或 ISSN 刊号,并经新闻出 版总署认可。发表在增刊、套刊、电子刊、一号多刊等刊物上的论文一律不予认可;县属企事业单位 专业人员可提交 1 篇独立撰写具有相当水平、未发表的论文或专业技术总结作为代表作。代表作必须 是任现职以来个人独立撰写的,内容必须与申报专业一致;代表作原件须经所在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 在其右上角注明“该代表作确系××同志在任现职期间结合本专业工作独立撰写”字样以示确认,并 署明负责人职务、姓名,加盖单位公章。申报提交的其他论文,也需在刊物原件上注明。 代 表 作 除 原 件 外 , 还 需 提 交 复 印 件 一 式 6 份 (A4 打 印 ) 、 电 子 文 档 ( 发 至 邮 箱 : fzsjwrsc@163.com),复印件要求不体现作者工作单位、姓名及刊物相关信息,单位技术负责人也不签 署意见。 7.个人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简介(500 字左右)2 份,统一用 A4 纸打印,其中一份署名并加盖所 在单位公章,另一份不体现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 申请破格评审的人员,须按照闽经贸培〔2003〕299 号等文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以上评审材料应按顺序装袋,附上目录,并在材料袋上注明申报人单位、地址、邮编、电话、联 系人。 四、评前公示情况报告和个人承诺书 根据省人事厅《关于职称工作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闽人发〔2002〕154 号)文件精神,各单 位在申报材料和推荐材料正式上报前,应将申报者拟上报的《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 14 在本单位张贴公示 7 天以上(含 7 天)。材料真实、符合申报条件、群众无异议的,方可推荐上报。 并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的“单位推荐意见”栏内注明“经公示(公示期为××年×× 月××日至××日) ,材料真实,符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同意推荐”,同时出具评前公示情 况报告(见附件 3);根据《关于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中建立完善个人承诺和公示 制度的通知》(榕职改〔2006〕58 号),申报人员在申报材料时应出具个人承诺书(见附件 4) 。 五、评审收费 按闽价费〔2008〕361 号文件规定标准收费。 六、申报材料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报送时间:2013 年 9 月 2 日至 9 月 16 日工作时间,逾期恕不受理。 现地点:福州市五四路 147 号星顺明珠 403 室市经委人事处 如遇搬迁,新地点: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 193 号东部新城商务办公区 EF 幢 6 层市经委 人事处 联 系 人:严臻 电 话:83258330 附件:1.委托评审函 2.申报工程技术经济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 3.评前公示情况报告 4.个人承诺书 福州市工程技术经济专业 福州市职称改革领导 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小组办公室 2013 年 7 月 10 日 15 16 附件 1 委 托 评 审 函 编号: 福州市工程技术经济专业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兹推荐 等 位同志委托工程技术系列高级职务评审委 员会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请予受理。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工作单位 姓名 申报专业 委托单位: (盖章) 年 17 月 日 申报工程技术经济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 填报单位(盖章): 日 填报时间: 姓名 性 别 出生 几年,学历、学位情况 年月 (从最初专业学历填起, 分 参加工作 时间 行政 职务 现技术职务及确定、 聘任时间 主要专业技术工作 综合等级 备注 申报何专业 (破格申报者应在本栏内写明符合文件规定的哪一条款) 2009 任现职后工作简历 工作单位 年度 2008 别填写) 起止时间 月 年度考核等级 何时何校何专业毕业, 学制 工作单位 年 职务名称: 2010 确定时间: 2011 聘任时间: 2012 任现职以来主要专业技术工作成绩 职务 时间 任现职以来撰写的论文、著作、总结、报告 项目及完成情况 题目 刊物、出版时间及刊号 独著或 第几作者 代 表 作 其 他 文 章 起止时间 继 续 教 育 情 况 获 奖 情 况 18 学习内容 办学单位 学习课时 注:本表由单位职改办填报 单位通讯地址: 单位填表人: 19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附件 3 关于 等 位同志评前公示情况的报告 福州市工程技术经济专业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我单位 等 位同志拟申报评审 任职资格,根据闽人发[2002]154 号和榕政综[2002]215 号文件规定,已将《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 格人员简明表》等有关评审材料于 年 月 示,材料真实,符合申报条件,群众无异议,同意推荐。 特此报告。 单位:(公章) 年 月 20 日 日至 年 月 日进行公示。经公 附件 4 承 诺 书 福州市工程技术经济专业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本人承诺申报 任职资格的材料真实有效,包括学历、简历、年度考核情 况、继续教育证书、职称证书、各类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奖项、发明专利等)证书、专业技术工作 总结、论文著作(译著)及按规定提供的其他材料都已经本人认真核对,准确无误。 本人知晓申报材料若有虚假伪造之处,按照规定,两年内取消申报资格,已经取得的任职资格 予以取消,情节严重的,还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承诺人: 年 身 份 证 号 码: 联系电话(手机): 21 (签字) 月 日

关于转发福州市工程技术经济专业职称改革领导小组、福州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2013年工程技术人员中、初、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