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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境外林草引种检疫审批风险评估管理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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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境外林草引种检疫审批风险评估管理规范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行政审批改革要求,全面规范境外引进林草种子、苗木 (以下简称“林草引种”)检疫审批风险评估工作,提高检疫审批风险评估的科 学性和统一性,有效防范外来有害生物入侵,保障国土生态安全、经济贸易安全, 特制定本规范。 一、总则 本规范所称林草种子、苗木,是指林木和草的种植材料或者繁殖材料,包括 苗、花、根、茎、叶、芽、籽粒、果实等。 本规范规定了林草引种检疫审批的风险评估程序和方法,适用于引进境外林 草种子、苗木检疫审批风险程度的确定,不适用于科研、展览引进,以及政府、 团体、科研、教学部门交流、交换引进等情形,也不适用于引进转基因类、带土 类林草种子、苗木风险程度的确定。 二、评估程序和方法 (一)基本要求。境外林草引种检疫审批风险评估(以下简称“风险评 估”)的承担单位(承担单位应具备的条件见附 1),应当根据风险评估对象, 选择 3 名以上专家独立进行风险评估。承担单位可根据需要,聘请外单位专家承 担风险评估工作。承担单位应当形成风险评估报告,并对风险评估报告的真实性、 准确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负责。 实施风险评估的专家(以下简称“风险评估专家”)在开展风险评估时,应 当依次开展预评估、风险评估、结果评定、建议提出和风险评估技术报告编写工 作。 (二)预评估。风险评估专家应当广泛收集相关资料、数据等信息,分析确 定评估对象是否符合风险评估条件。出现以下情形的,应当停止风险评估。 1.现有信息不足以支撑评估的,可停止风险评估,但需向委托风险评估的林 草引种检疫审批机构(以下简称“审批机构”)反馈情况,由审批机构通知申请 人,补充相关材料;若申请人能够补充相关材料并达到评估要求,在申请人提交 补充材料后应当再按程序开展评估;若申请人不能够提供足以支撑评估的材料, 可停止风险评估或者向审批机构提出实施国外引种地检疫评审等建议; 2.经风险评估专家评估,拟引进种类为国际重大有害植物,或者可携带国际 重大有害生物的,风险评估专家可停止风险评估,直接提出禁止引进的建议,并 详细说明有关理由和依据; 3.评估过程中发现存在拟引进种类不属于国家规定的林草引种检疫范围的、 国家禁止引进的种类,以及已开展过风险评估且经风险评估专家审查有效等情形 的; 4.其他需停止风险评估的情形。 (三)风险评估。针对某一种(类)引进的林草种子、苗木,采用定性方法 分析评估对象,识别风险源,提出风险评估指标;采取定量方法量化各评估指标, 并运用层次分析法,构建境外林草引种检疫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建立林草引种风 险评估模型和综合评定方法,计算综合风险评估值(R),经评定后得出风险评 估结果。境外林草引种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及说明见附 2。 (四)结果评定。 按照附 2 计算出拟引种林草的风险评估值(R)。根据 R 值将风险评估结果 划分为 4 个风险等级,即特别危险、高度危险、中度危险、低度危险。 林草引种风险等级划分表 林草引种风险评估值(R) 风险等级 2.5≤R≤3.0 特别危险 2.20≤R<2.5 高度危险 1.0≤R<2.20 中度危险 0≤R<1.0 低度危险 (五)建议提出。风险评估专家应当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得出的风险等级,提 出境外林草种子、苗木的引进建议和相关管理建议。 1.特别危险。建议禁止引进。 2.高度危险。建议原则上不允许引进。若拟引进种类为生产上确需引进的, 可向审批机构提出以下 2 种以上的管理措施建议。 ——国外引种地检疫评审措施; ——少量引进(一般为 10 株或者相当于 10 株以内的数量); ——实施不分散种植的隔离种植措施; ——林业植物检疫机构实施监管的措施,以及引进后一旦发生疫情的除治和 根除措施; ——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实施全程监管的措施; ——其他建议。 3.中度危险。建议引进。可向审批机构提出以下 2 种以上的管理措施建议。 ——实施全部隔离试种措施; ——按照国家规定的隔离试种期限进行隔离试种,或者提出延长隔离试种的 建议; ——林业植物检疫机构实施监管的措施,以及引进后一旦发生疫情的除治和 根除措施; ——其他建议。 4.低度危险。建议引进。可向审批机构提出以下 2 种以上的管理措施建议。 ——按照国家规定的隔离试种期限进行隔离试种,或者提出延长隔离试种的 建议; ——林业植物检疫机构实施监管的措施,以及引进后一旦发生疫情的除治和 根除措施; ——其他建议。 (六)风险评估技术报告编写。风险评估专家在完成上述评估工作后,需编 写风险评估技术报告。 三、评估结果处理 风险评估的承担单位在收到风险评估专家提交的风险评估技术报告后,应当 对每个专家的风险评估技术报告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形成承担单位的最终风险评 估报告,报委托开展风险评估的审批机构。风险评估报告内容应当包括摘要、基 本情况介绍、预评估、风险评估、结论和参考文献等部分。风险评估报告格式参 见附 3。 四、附则 本规范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附1 境外林草引种风险评估承担单位应当具备的条件 境外林草引种风险评估承担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境外林草引种风险评估承担单位应当为专门从事森林保护或者植物保护 研究、教学等工作的单位。 二、境外林草引种风险评估承担单位应当具有 5 名以上从事森林昆虫学、森 林病理学、植物学等研究(教学)方面的研究员(教授),并建立境外林草引种 风险评估专家库,专家库成员可聘请外单位专家。 三、境外林草引种风险评估承担单位应当配备有 1—2 名负责开展风险评估 事宜的工作人员。 附2 境外林草引种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及说明 一、境外林草引种风险评估指标体系 表1 境外林草引种风险评估指标体系表 目标 层 准则层 指标层 子指标层 赋分 区间 赋分方式 高(P111) 中(P112) 2-3 1-2 拟引进 低(P113) 0-1 种类成 高(P121) 中(P122) 低(P123) 高(P131) 中(P132) 低(P133) 2-3 1-2 0-1 2-3 1-2 0-1 适生能力(P11) 林草 引种 风险 (R) 为有害 繁殖能力(P12) 植物风 险(P1) 扩散能力(P13) 归类 赋值 潜在危害性(P14) 对动物或人类健康的危害性 (P141) 0-3 逐项 赋值 对生态环境的危害性(P142) 对经济贸易的影响(P143) 0-3 0-3 拟引进 种类携 带有害 生物风 险(P2) 可携带国际检疫性有 害生物情况(P21) (包括列入其他国家 或地区的进境检疫性 有害生物) 2-3 逐项 赋值 可携带中国限定进境 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 情况(P22) 2-3 可携带非上述有害生物 情况(P23) 0-3 拟引进 种类引 进状况 风险 (P3) 引进数量(P31) 小于国家确定的单次引进数 量(P311) 0-2 归类 赋值 大于国家确定的单次引进数 量(P312) 2-3 引进用途(P32) 直接用于种植(P321) 2-3 经室内培育后用于种植(P322) 0-2 引进类型(P33) 实生苗(P331) 胸径 125px 以上 3 胸径 125px 以下 2-3 种子(P332) 0-3 繁殖材料(如插条、接穗、砧 木、种球、花以及植物器官等) 0-3 (P333) 营养繁殖苗(P334) 0-3 引进种植地点(P34) 室外种植(P341) 2-3 室内(庭院)种植(P342) 0-3 好 0-1 中 1-2 差 2-3 原产地所在国家(地 好 0-1 检疫管 区)出境检疫管理状 中 1-2 理状况 况(P412) 差 2-3 好 0-1 中 1-2 差 2-3 拟隔离试种地植物检 高 0-1 疫机构监管能力 中 1-2 (P422) 低 2-3 原产地有害生物检疫 管理状况(P411) 拟引进种类原产地检 疫管理状况(P41) 风险 拟隔离试种苗圃的养 (P4) 护和管理状况(P421) 国内检疫隔离与监管 状况(P42) 归类 赋值 注:1.国家确定的单次引进数量见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的《引进林草种子、 苗木检疫审批与监管办法》中确定的单次引进数量。 2.“归类赋值”指根据确定的类别进行赋值,如“高、中、低”三个等级, 选取其中一个等级赋值。“逐项赋值”指对“子指标层”的每一项指标进行赋值。 3.风险评估中,对于“拟引进种类携带有害生物风险(P2)”中 P21、P22 和 P23 值的判断,风险评估专家应当根据拟引进种子、苗木可携带有害生物情况, 采取定性或定量的方法,对这些有害生物的风险程度单独进行评估,经评估后给 出 P21、P22 和 P23 的值。 二、境外林草引种风险评估量化计算公式 附3 境外林草引种风险评估报告格式 1 摘要 2 背景 需准确说明境外林草引种检疫审批申请人的申请情况,包括申请评估单位名 称、联系人及方式,拟评估植物的中文名与拉丁学名、引进数量、引种地、输出 国、引进类型、引进用途、入境口岸等情况。 3 预评估 在广泛收集相关信息、资料和数据基础上,分析确定评估对象是否符合风险 评估条件。 4 风险评估 4.1 定性分析 4.1.1 拟引进种类成为有害植物的风险分析 4.1.2 拟引进种类携带有害生物的风险分析 根据收集和掌握拟引进种子、苗木可携带有害生物的情况,采取定性或定量 的方法,对有害生物的风险程度单独进行评估,为“拟引进种类携带有害生物风 险(P2)”中 P21、P22 和 P23 的赋值提供依据。 4.1.3 拟引进种类引进状况的风险分析 4.1.4 检疫管理状况风险分析 4.2 定量分析 根据境外林草引种风险评估指标体系表,进行量化赋分,并计算出林草引种 风险评估值(R),评定出风险等级。 5 结论与建议 提出明确的风险评估结果及管理措施建议。 6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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