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公益服务操作手册》.docx
附件 2: 公益服务操作手册 一、冲抵理由 充抵理由须如实填写。 1.出国交流:符合《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规程》 (西政校发【2017】37 号第二十五条)规定。 2.博士免修:符合《西南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 (西政校发【2020】99 号第十一条):以免试外语招录的博士 研究生,可通过跨二级学科选修一门专业必修课程冲抵培养方案 中的公共外语课程。 《西南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西政校发 【2020】99 号第十二条):已取得博士研究生结业证书重新考 取博士的,可免修免试公共政治、外语课程,其课程成绩以相同 或相近课程冲抵。 3.公益服务:如自某年某月某日至今已参加志愿活动共( ) 小时,满足培养方案( )学时的要求,已完成志愿服务活动及 时长证明认定。 4.出国留学小语种提升班:参加校内小语种语言能力提升班, 符合《西南政法大学学生出国留学小语种语言能力提升奖励办法》 冲抵学分的相关规定。 5.《第一外国语》免修免考:符合《西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 生培养管理办法》(西政校发〔2018〕363 号第十三条):外语 水平优秀并有免修意愿的新入学硕士研究生可提出免修免考申 请。申请通过的免修免考学生,《第一外国语》成绩统一以 80 分计入成绩档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认定为外语水平优秀: 1.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外语考试成绩达 80 分及以上者; 2.雅思考试 6.5 分或托福考试 95 分及以上者(成绩两年内 有效); 3.通过英语专业八级考试者; 其他语种,参照上述条件执行。 二、材料附件 附件只能上传一份,所有材料须汇总成一个文档或压缩包后 上传。 1.出国交流:学分充抵的课程成绩单原件扫描件、国际合作 与交流处签字盖章的翻译件扫描件,以及充抵课程成绩的计算方 式与依据等。 2.博士免修:不需要附件。 3.公益服务:根据《西南政法大学志愿服务管理办法》和 《西南政法大学志愿服务管理办法》经院团委、校团委认定盖章 的志愿服务活动及时长证明。 4.出国留学小语种提升班:不需要附件。 5.《第一外国语》免修免考:申请条件为入学外语考试成绩 达 80 分及以上者不需要附件,其他类型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 件的扫描件。 三、冲抵课程 培养方案中的课程:请选择拟充抵的培养方案中未修的必修 课程或选修课程。 已修课程名称:用于学分充抵的课程名称。 1.博士免修类型的务必在下拉列表中选择; 2.出国交流、公益服务、出国留学小语种提升班三种类型的 请手动录入正确且完整的课程名称。公益服务类型请录入公益服 务。《第一外国语》免修免考类型请录入《第一外国语》免修免 考。 已修课程成绩:百分制成绩 1.出国交流类型此处不填; 2.公益服务类型成绩填写 60 分,待审批通过后系统将成绩 自动转换为合格; 3.博士免修、出国留学小语种提升班两种类型如实填写用于 学分充抵的课程成绩即可。 4.《第一外国语》免修免考类型成绩填写 8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