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docx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 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中办发〔2018〕6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解放军各大单 位、中央军委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已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 人才评价是人才发展体制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才资源开发管理和使用 的前提。建立科学的人才分类评价机制,对于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激励引导人才 职业发展、调动人才创新创业积极性、加快建设人才强国具有重要作用。当前, 我国人才评价机制仍存在分类评价不足、评价标准单一、评价手段趋同、评价社 会化程度不高、用人主体自主权落实不够等突出问题,亟需通过深化改革加以解 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 的通知》,创新人才评价机制,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现就分类推进人才评 价机制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统筹推进“五位一体” 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落实新发展理念,围绕实施人 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科学分类为基础,以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 为目的,加快形成导向明确、精准科学、规范有序、竞争择优的科学化社会化市 场化人才评价机制,建立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相适应的人才评价制度,努力 形成人人渴望成才、人人努力成才、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局面, 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密切联 系群众优势,进一步加强党对人才评价工作的领导,将改革完善人才评价机制作 为人才工作的重要内容,在全社会大兴识才爱才敬才用才容才聚才之风,把各方 面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人民的伟大奋斗中来。 ——坚持服务发展。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发展需求,充分发挥人才评 价正向激励作用,推动多出人才、出好人才,最大限度激发和释放人才创新创业 活力,促进人才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 ——坚持科学公正。遵循人才成长规律,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评价导向, 分类建立体现不同职业、不同岗位、不同层次人才特点的评价机制,科学客观公 正评价人才,让各类人才价值得到充分尊重和体现。 ——坚持改革创新。围绕用好用活人才,着力破除思想障碍和制度藩篱,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保障落实用人主体自主权,发挥政府、市场、专业组织、用 人单位等多元评价主体作用,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评价制度环境。 二、分类健全人才评价标准 (三)实行分类评价。以职业属性和岗位要求为基础,健全科学的人才分类评 价体系。根据不同职业、不同岗位、不同层次人才特点和职责,坚持共通性与特 殊性、水平业绩与发展潜力、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分类建立健全涵盖品德、 知识、能力、业绩和贡献等要素,科学合理、各有侧重的人才评价标准。加快新 兴职业领域人才评价标准开发工作。建立评价标准动态更新调整机制。 (四)突出品德评价。坚持德才兼备,把品德作为人才评价的首要内容,加强 对人才科学精神、职业道德、从业操守等评价考核,倡导诚实守信,强化社会责 任,抵制心浮气躁、急功近利等不良风气,从严治理弄虚作假和学术不端行为。 完善人才评价诚信体系,建立诚信守诺、失信行为记录和惩戒制度。探索建立基 于道德操守和诚信情况的评价退出机制。 (五)科学设置评价标准。坚持凭能力、实绩、贡献评价人才,克服唯学历、 唯资历、唯论文等倾向,注重考察各类人才的专业性、创新性和履责绩效、创新 成果、实际贡献。着力解决评价标准“一刀切”问题,合理设置和使用论文、专 著、影响因子等评价指标,实行差别化评价,鼓励人才在不同领域、不同岗位作 出贡献、追求卓越。 三、改进和创新人才评价方式 (六)创新多元评价方式。按照社会和业内认可的要求,建立以同行评价为基 础的业内评价机制,注重引入市场评价和社会评价,发挥多元评价主体作用。基 础研究人才以同行学术评价为主,加强国际同行评价。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人才 突出市场评价,由用户、市场和专家等相关第三方评价。哲学社会科学人才评价 重在同行认可和社会效益。丰富评价手段,科学灵活采用考试、评审、考评结合、 考核认定、个人述职、面试答辩、实践操作、业绩展示等不同方式,提高评价的 针对性和精准性。 (七)科学设置人才评价周期。遵循不同类型人才成长发展规律,科学合理设 置评价考核周期,注重过程评价和结果评价、短期评价和长期评价相结合,克服 评价考核过于频繁的倾向。探索实施聘期评价制度。突出中长期目标导向,适当 延长基础研究人才、青年人才等评价考核周期,鼓励持续研究和长期积累。 (八)畅通人才评价渠道。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所有制、身份、人事关系 等限制,依托具备条件的行业协会、专业学会、公共人才服务机构等,畅通非公 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新兴职业等领域人才申报评价渠道。对引进的海外高 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建立评价绿色通道。完善外籍人才、港澳台人才申报 评价办法。 (九)促进人才评价和项目评审、机构评估有机衔接。按照既出成果、又出人 才的要求,在各类工程项目、科技计划、机构平台等评审评估中加强人才评价, 完善在重大科研、工程项目实施、急难险重工作中评价、识别人才机制。深入推 进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树立正确评价导向,进一步精简整合、 取消下放、优化布局评审事项,简化评审环节,改进评审方式,减轻人才负担。 避免简单通过各类人才计划头衔评价人才。加强评价结果共享,避免多头、频繁、 重复评价人才。 四、加快推进重点领域人才评价改革 (十)改革科技人才评价制度。围绕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目标,结 合科技体制改革,建立健全以科研诚信为基础,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 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对主要从事基础研究的人才,着重评价其提出和解 决重大科学问题的原创能力、成果的科学价值、学术水平和影响等。对主要从事 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人才,着重评价其技术创新与集成能力、取得的自主知识 产权和重大技术突破、成果转化、对产业发展的实际贡献等。对从事社会公益研 究、科技管理服务和实验技术的人才,重在评价考核工作绩效,引导其提高服务 水平和技术支持能力。 实行代表性成果评价,突出评价研究成果质量、原创价值和对经济社会发展 实际贡献。改变片面将论文、专利、项目、经费数量等与科技人才评价直接挂钩 的做法,建立并实施有利于科技人才潜心研究和创新的评价制度。 注重个人评价与团队评价相结合。适应科技协同创新和跨学科、跨领域发展 等特点,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团队评价办法,实行以合作解决重大科技问题为重 点的整体性评价。对创新团队负责人以把握研究发展方向、学术造诣水平、组织 协调和团队建设等为评价重点。尊重认可团队所有参与者的实际贡献,杜绝无实 质贡献的虚假挂名。 (十一)科学评价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人才。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 为人民做学问的研究立场、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注重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 继承性和民族性、原创性和时代性、系统性和专业性相统一,建立健全中国特色 的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人才评价体系,推进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 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推出更多无愧于民族、无愧于时代的文艺精品。 根据人文科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等不同学科领域,理论研究、应用对策 研究、艺术表演创作等不同类型,对其人才实行分类评价。对主要从事理论研究 的人才,重点评价其在推动理论创新、传承文明、学科建设等方面的能力贡献。 对主要从事应用对策研究的人才,重点评价其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 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党和政府决策提供服务支撑的能力业绩。 对主要从事艺术表演创作的人才,重点评价其在艺术表演、作品创作、满足人民 精神文化需求等方面的能力业绩。突出成果的研究质量、内容创新和社会效益, 推行理论文章、决策咨询研究报告、建言献策成果、优秀网络文章、艺术创作作 品等与论文、专著等效评价。 (十二)健全教育人才评价体系。坚持立德树人,把教书育人作为教育人才评 价的核心内容。深化高校教师评价制度改革,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思想 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双重考察、全面考核和突出重点相结合,注重对师德师风、 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专业发展的综合评价。坚持分类指导和分层次 评价相结合,根据不同类型高校、不同岗位教师的职责特点,分类分层次分学科 设置评价内容和评价方式。突出教育教学业绩评价,将人才培养中心任务落到实 处,要求所有教师都必须承担教育教学工作,建立健全教学工作量评价标准,落 实教授为本专科生授课制度,加强教学质量和课堂教学纪律考核。 适应现代职业教育发展需要,按照兼备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实践能力的 要求,完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双师型”教师评价标准,吸纳行业、企业作 为评价参与主体,重点评价其职业素养、专业教学能力和生产一线实践经验。 适应中小学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新要求,建立充分体现中小学教师岗位特点 的评价标准,重点评价其教育教学方法、教书育人工作业绩和一线实践经历。严 禁简单用学生升学率和考试成绩评价中小学教师。 (十三)改进医疗卫生人才评价制度。强化医疗卫生人才临床实践能力评价, 完善涵盖医德医风、临床实践、科研带教、公共卫生服务等要素的评价指标体系, 合理确定不同医疗卫生机构、不同专业岗位人才评价重点。对主要从事临床工作 的人才,重点考察其临床医疗医技水平、实践操作能力和工作业绩,引入临床病 历、诊治方案等作为评价依据。对主要从事科研工作的人才,重点考察其创新能 力业绩,突出创新成果的转化应用能力。对主要从事疾病预防控制等的公共卫生 人才,重点考察其流行病学调查、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疾病及 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等能力。 建立符合全科医生岗位特点的评价机制, 考核其掌握全科医学基本理论知识、 常见病多发病诊疗、预防保健和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能力,将签约居民数量、 接诊量、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作为重要评价因素。 按照强基层、保基本及分级诊疗要求,建立更加注重临床水平、服务质量、 工作业绩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评价机制,鼓励医疗卫生人才服务基层,更好满足 基层人民群众健康需求。 (十四)创新技术技能人才评价制度。适应工程技术专业化、标准化程度高、 通用性强等特点,分专业领域建立健全工程技术人才评价标准,着力解决评价标 准过于追求学术化问题, 重点评价其掌握必备专业理论知识和解决工程技术难题、 技术创造发明、技术推广应用、工程项目设计、工艺流程标准开发等实际能力和 业绩。探索推动工程师国际互认,提高工程教育质量和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化、国 际化水平。 健全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知识水平的技 能人才评价体系。加快构建国家职业标准、行业企业工种岗位要求、专项职业能 力考核规范等多层次职业标准。完善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 业能力考核等多元化评价方式,做好评价结果有机衔接。坚持职业标准和岗位要 求、职业能力考核和工作业绩评价、专业评价和企业认可相结合的原则,对技术 技能型人才突出实际操作能力和解决关键生产技术难题要求,对知识技能型人才 突出掌握运用理论知识指导生产实践、创造性开展工作要求,对复合技能型人才 突出掌握多项技能、从事多工种多岗位复杂工作要求,引导鼓励技能人才培育精 益求精的工匠精神。 (十五)完善面向企业、基层一线和青年人才的评价机制。建立与产业发展需 求、经济结构相适应的企业人才评价机制,突出创新创业实践能力,推动企业自 主创新能力提升。对业绩贡献突出的优秀企业家、经营管理人才、高层次创新创 业人才,可放宽学历、资历、年限等申报条件。健全以市场和出资人认可为重要 标准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价体系,突出对经营业绩和综合素质的考核。建立社 会化的职业经理人评价制度。 创新基层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对长期在基层一线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人才, 加大爱岗敬业表现、实际工作业绩、工作年限等评价权重,着力拓展基层人才职 业发展空间。健全以职业农民为主体的农村实用人才评价制度,完善教育培训、 认定评价管理、政策扶持“三位一体”的制度体系。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 水平评价制度,加强社会工作者职业化管理与激励保障,提升社会治理和社会服 务现代化水平。 完善青年人才评价激励措施。破除论资排辈、重显绩不重潜力等陈旧观念, 重点遴选支持一批有较大发展潜力、有真才实学、堪当重任的优秀青年人才。加 大各类科技、教育、人才工程项目对青年人才支持力度,鼓励设立青年专项,促 进优秀青年人才脱颖而出。探索建立优秀青年人才举荐制度。 五、健全完善人才评价管理服务制度 (十六)保障和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尊重用人单位主导作用,支持用人单位 结合自身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评价人才,促进人才评价与培养、使用、激励等相 衔接。合理界定和下放人才评价权限,推动具备条件的高校、科研院所、医院、 文化机构、大型企业、国家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及其他人才智力密集单位自主 开展评价聘用(任)工作。防止人才评价行政化、“官本位”倾向,充分发挥学术 委员会等作用。对开展自主评价的单位,人才管理部门不再进行资格审批,通过 完善信用机制、第三方评估、检查抽查等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十七)健全市场化、社会化的管理服务体系。进一步明确政府、市场、用人 主体在人才评价中的职能定位,建立权责清晰、管理科学、协调高效的人才评价 管理体制。推动人才管理部门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强化政府人才评价宏观管理、 政策法规制定、公共服务、监督保障等职能,减少审批事项和微观管理。发挥市 场、社会等多元评价主体作用,积极培育发展各类人才评价社会组织和专业机构, 逐步有序承接政府转移的人才评价职能。建立人才评价机构综合评估、动态调整 机制。 (十八)优化公平公正的评价环境。加强人才评价法治建设,健全完善规章制 度,提高评价质量和公信力,维护人才合法权益。严格规范评价程序,建立健全 申报、审核、公示、反馈、申诉、巡查、举报、回溯等制度。加强评价专家数据 库建设和资源共享,建立随机、回避、轮换的专家遴选机制,优化专家来源和结 构,强化业内代表性。建立评价专家责任和信誉制度,实施退出和问责机制。强 化人才评价综合治理,依法清理规范各类人才评价活动和发证、收费等事项,加 强考试环境治理,落实考试安全主体责任。加强人才评价文化建设,提倡开展平 等包容的学术批评、学术争论,保障不同学术观点的充分讨论,营造求真务实、 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评价氛围和环境。 各地区各部门要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切实加强党委和政府对改革完善人才评 价机制的统一领导,党委组织部门要牵头抓总,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 发挥社会力量重要作用,认真抓好组织落实。要深入调查研究,结合实际制定具 体实施方案,加强分类指导,强化督促检查,确保改革任务落地见效。军队可根 据本意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军队人才评价机制。要坚持分类推进、先行试点、 稳步实施,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 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为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