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2018年选拔享受政府特贴人员推荐申报名额.doc
附件 1 2018 年选拔享受政府特贴人员推荐申报名额 项目 专业技术人员 部门 指标数 高技能人才 其中 工业 农业 石家庄市 4 1 1 1 张家口市 3 1 1 1 承德市 2 1 1 1 秦皇岛市 2 1 1 1 唐山市 4 1 1 1 廊坊市 2 1 1 1 沧州市 3 1 1 1 衡水市 2 1 1 1 保定市 4 1 1 1 邢台市 3 1 1 1 邯郸市 3 1 1 1 定州市 1 辛集市 1 雄安新区 1 教育系统 18 科技系统 7 卫生系统 11 工业系统 15 农业系统 8 社科系统 6 合 计 100 9 11 11 20 注:1. 教育系统:包括省属各大中院校、党校、行政学院、政法学院及教育部门所属各单位; 科技系统:包括省农林科学院、省科学院等省属科研、规划、设计单位; 卫生系统:包括省属各医院,医疗卫生,省属高校、企业附属医院等单位; 工业系统:包括建筑工程、交通运输、技术监督、信息产业、地质勘察、机械、化 工、环保、医药等省属各企事业单位; 农业系统:包括省属农业、林业、水利、水产、畜牧、农垦等农口单位; 社科系统:包括省社科研究、文化艺术、新闻出版、作协、文联、广播电视、财政 金融、体育、统计等省属单位。 2.表中工业、农业、高技能人才为申报时必保数,不可交叉使用。 3.表内有名额但无符合推荐条件的,可不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