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师范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doc
沧州师范学院 2015 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沧州师范学院(学校代码:10105) 二、学校地址:河北省沧州市青海南大道 三、办学层次:本科 四、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五、学历证书: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沧州师范学院普通高等学校 本、专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根据国家规定授予相关学位。 六、学校概况:沧州师范学院坐落在河北省沧州市,学校规划用地 1028 亩,现占地 713 亩,建筑面积 19.69 万平方米;拥有各类实验室 142 个,教学设备仪器总值 5800 余万元;藏 书 75 余万册,中外文期刊 1300 多种,电子图书 13 余万册。现有专任教师 514 人。具有副高 级以上职称 271 人。学校现开设本科专业 29 个、专科专业 48 个,涵盖文、史、理、工、管、 经、法、艺、教育等九大学科门类,部分专业按类招生。 七、招生范围:面向河北省和部分外省招生,按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向社 会公布。 八、录取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录取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2、承认教育部及各省确定的考生录取原则及相关政策。 3、考生体检执行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统一体检标准。 4、不设立分数级差,按考生专业志愿填报顺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录取专业,对填报 专业志愿不能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5、英语类和旅游类专业招收英语语种考生,要求口试成绩及格以上,其它专业对外语语 种不加限制。 6、艺术、体育类在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均上线的前提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7、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 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8、2015 年在内蒙古自治区采取“招生计划 1:1 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 九、收费标准: 1、培养费:普通本科和师范类专科专业每生每年 3500 元,艺术、体育类本、专科专业 每生每年 6000 元,学前教育(幼儿艺术方向)专业每生每年 5000 元。非师范类专科专业每 生每年 5000 元。 2、住宿费: 6 人间学生公寓每生每年 800 元,8 人间学生公寓每生每年 500 元。 十、招生咨询: 咨询部门:沧州师范学院招生就业中心 网 址:http://www.caztc.edu.cn 电 话:0317—2159817 电子邮箱:czsfxy@163.com 2159818(兼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