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五原县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的批复.docx
五原县人民政府 关于《五原县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的批 复 县环境保护局: 你局《关于批复实施五原县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的 报告》(五环发〔2017〕186 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五原县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请 认真组织实施。 二、在实施规划中,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八届历 次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 略布局,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 认真贯彻市委“塞上江南、绿色崛起”的发展定位,全面开 展“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建设绿色、美丽五原。 三、请你局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和监督, 确保规划各项目标顺利实现。 五原县人民政府 二〇一八年一月 二十三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