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乌海市华源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经营单位作业现场管理类违法案.docx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单位) 单位名称: 乌海市华源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 王文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工商注册登记号: 91150302MAOMXBWA24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海勃湾)应急罚〔2022〕执-014-1 号 案件名称: 乌海市华源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生 产经营单位作业现场管理类违法案 处罚类别: 行政处罚 处罚事由(违法事实): 违反法律法规条款规定: 行政处罚结果: (1)2022 年 4 月 28 日的受限空间作业 证(HY-LNG-2022-04-28-01)无作业截止 时间,无完工验收及签字,无作业期间气 体分析检测数值内容,安全交底和风险告 知确认卡中无企业责任人签字;(2)2022 年 4 月 29 日的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 (HY-LNG-2022-04-29-01),有害气体分 析:无监测点的位置说明(需上、中、下 三个点位);安全交底和风险告知确认卡 中告知内容:作业时间 8 小时、氧含量 20.4%均与作业证中作业前氧含量,作业 时间 8:27-17:15 不符;防范措施:应急 救援无告知,作业监护措施中无完工验收 及签字。2022 年 4 月 30 日高处作业证 HY-LNG-2022-04-30-01(脱硫塔 B)、未 填写作业时间;危险辨识内容不全,应增 加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火灾爆炸,并作 安全交底和风险告知,未进行中毒窒息、 火灾爆炸交底培训。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 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 给予乌海市华源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 司处罚金 15000 元(壹万伍仟元)的行政 处罚。 处罚生效期: 2022 年 7 月 8 日 处罚机关: 乌海市海勃湾区应急管理局 地方编码: 016000 当前状态: 已交罚款 信息提供部门: 乌海市海勃湾区应急管理局 救济渠道: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 可以依法在 60 日内向海勃湾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或者在 6 个月内依法向海勃湾区人民法 院提起行政诉讼,并口头告知复议机构为 司法局。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 规定的除外。 处罚决定日期: 2022 年 7 月 8 日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个人) 单位名称: 乌海市华源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 王文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工商注册登记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91150302MAOMXBWA24 (海勃湾)应急罚〔2022〕执-014-2 号 案件名称: 乌海市华源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生 产经营单位作业现场管理类违法案 处罚类别: 行政处罚 处罚事由(违法事实): 违反法律法规条款规定: 行政处罚结果: (1)2022 年 4 月 28 日的受限空间作业 证(HY-LNG-2022-04-28-01)无作业截止 时间,无完工验收及签字,无作业期间气 体分析检测数值内容,安全交底和风险告 知确认卡中无企业责任人签字;(2)2022 年 4 月 29 日的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 (HY-LNG-2022-04-29-01),有害气体分 析:无监测点的位置说明(需上、中、下 三个点位);安全交底和风险告知确认卡 中告知内容:作业时间 8 小时、氧含量 20.4%均与作业证中作业前氧含量,作业 时间 8:27-17:15 不符;防范措施:应急 救援无告知,作业监护措施中无完工验收 及签字。2022 年 4 月 30 日高处作业证 HY-LNG-2022-04-30-01(脱硫塔 B)、未 填写作业时间;危险辨识内容不全,应增 加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火灾爆炸,并作 安全交底和风险告知,未进行中毒窒息、 火灾爆炸交底培训。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 十五条第(一)项 给予乌海市华源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 司总经理张宇处罚金 2000 元(贰仟元) 的行政处罚。 处罚生效期: 2022 年 7 月 8 日 处罚机关: 乌海市海勃湾区应急管理局 地方编码: 016000 当前状态: 已交罚款 信息提供部门: 乌海市海勃湾区应急管理局 救济渠道: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 可以依法在 60 日内向海勃湾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或者在 6 个月内依法向海勃湾区人民法 院提起行政诉讼,并口头告知复议机构为 司法局。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 规定的除外。 处罚决定日期: 2022 年 7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