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五原县开展2023年动物疫病 集中免疫大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docx
关于印发《五原县开展 2023 年动物疫病 集中免疫大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建沣农场、县直有关单位: 为扎实做好五原县 2023 年动物疫病集中免疫工作,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可 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结合我县当前动物防疫实 际,现将《五原县开展 2023 年动物疫病集中免疫大会战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遵照执行。 五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 年 3 月 23 日 五原县开展 2023 年动物疫病集中免疫大会战实施方案 春、秋两季是各种动物疫病的高发季节,也是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 病防疫的关键时期,为全面有效防范和控制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和流行,确保全 县畜牧业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上级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总体要求,决定在全县 范围内开展春、秋动物防疫大会战,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春季动物防疫大会战任务 1.羊开展的免疫种类:免疫注射口蹄疫 O 型-A 型二价灭活疫苗、刍痘灵疫苗、 布病免疫(存栏羔羊使用 M5 或 M5-90△26 疫苗进行高密度免疫,并实施月月补 针)。 2.牛开展的免疫种类:免疫注射口蹄疫 O 型-A 型二价灭活疫苗、布病(肉牛 使用 M5 或 M5-90△26 疫苗进行免疫,并实施月月补针),牛结节性皮肤病(所有 牛使用山羊痘活疫苗 5 倍免疫剂量进行一次免疫)。 3.猪开展的免疫种类:免疫注射猪口蹄疫 O 型合成肽疫苗、猪瘟疫苗、高致 病性猪蓝耳病疫苗。 4.禽类开展的免疫种类:免疫注射重组禽流感病毒(H5+H7)三价灭活疫苗。 5.驼和鹿开展的免疫种类:免疫注射口蹄疫 O 型-A 型二价灭活疫苗。 (二)秋季动物防疫大会战任务 1.羊开展的免疫种类:免疫注射口蹄疫 O 型-A 型二价灭活疫苗、布病补针 (存栏羔羊使用 M5 或 M5-90△26 疫苗进行高密度免疫)(刍痘灵疫苗补针)。 2.牛开展的免疫种类:免疫注射口蹄疫 O 型-A 型二价灭活疫苗、布病补针 (肉牛使用 M5 或 M5-90△26 疫苗进行免疫)。 3.猪开展的免疫种类:免疫注射猪口蹄疫 O 型合成肽疫苗、猪瘟疫苗、高致 病性猪蓝耳病疫苗。 4.禽类开展的免疫种类:免疫注射重组禽流感病毒(H5+H7)三价灭活疫苗。 5.驼和鹿开展的免疫种类:免疫注射口蹄疫 O 型-A 型二价灭活疫苗。 (三)日常任务 1.包虫病防控。全县所有犬只都要用吡奎酮开展驱虫,每月 1 次,全年连续 驱虫 6 次,犬喂驱虫药后 3 天内粪便要做无害化处理。家犬登记、病害脏器和驱 虫后犬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100%;规范开展拴养犬驱虫场所的针对性消毒。 2.补针。春、秋季动物集中免疫结束后新补栏的动物,于每月 1-10 日进行 集中补免。 3.流行病学调查。所有防疫员要定期在所包片内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及 时掌握疫情动态,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切实抓好非洲猪瘟、禽流感、口蹄疫、 布病等重点动物疫病的流行病学调查,同时要加强炭疽、狂犬病等人畜共患病的 流行病学调查,做好流行风险评估。 4.同步消毒灭源。集中免疫过程中同步对畜禽饲养场所等重点区域开展预防 性消毒灭源,对布病、非洲猪瘟等疫病利用大中型消毒机械进行专项消毒,确保 消毒效果,消除疫情隐患。 (四)免疫要求 散养户防疫在春、秋季防疫会战时由防疫员负责完成。对免疫不合格和新生、 新补栏畜禽及时进行补免。规模养殖场(户)和养殖小区的防疫由辖区内防疫监 管责任人监管下按免疫程序实行自免,监管责任人要随时掌握自免户的免疫注射 情况。畜禽免疫后,由防疫员指导和帮助养殖场(户)规范填写动物免疫档案, 准确、详实记录养殖场(户)的免疫、消毒、补免等情况,不断提升痕迹化管理 水平。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 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应达到 100%。 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 70%以上。 奶牛免疫要按规定以养殖场群为单位逐级报自治区农牧厅进行备案,使用 A19 疫苗进行免疫。布病严格按照“S2 免疫后 6 个月、A19 免疫后 24 个月、未 免疫牛羊随时检测”的原则,加强溯源检测和基线调查,对辖区内免疫状况、疫 情动态和疫病流行风险进行风险评估和预警预报。 二、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分阶段实施 1.组织动员阶段。要做好疫苗、器械等防控物资的调运、防疫人员培训、任 务部署等项工作,各乡镇办事处、农场要精心组织、周密布署。 2.集中免疫实战阶段。各乡镇办事处、农场要集中人力、财力、物力,保质 保量全面完成各项动物防疫会战任务。 3.检查验收阶段。各乡镇办事处、农场要在集中免疫结束前完成自查和查遗 补漏,县紧急动物疫情指挥部要完成集中检查验收工作,检查验收结果要和防疫 员工资及各乡镇办事处、农场考核挂钩,在动物防疫期间县、乡镇办事处、农场 要不定期开展督查。 (二)春季集中免疫时间安排 3 月 10 日—20 日为集中免疫准备阶段; 3 月 21 日—5 月 10 日为集中免疫实战阶段; 5 月中旬为检查验收阶段。 (三)秋季集中免疫时间安排 9 月 1 日—10 日为集中免疫准备阶段; 9 月 11 日—10 月底为集中免疫实战阶段; 11 月上中旬为检查验收阶段。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各乡镇办事处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 把春、秋两季防大会战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来抓,切实增强在新形势下做好动物 防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做到思想认识到位、 安排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任务完成到位,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狠抓落实, 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如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坚决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落实工作经费,确保有序开展。各乡镇办事处动物防疫所需疫苗、消 毒液、防护用品等物资及拉运费用由县级动物疫控部门统一安排,防疫的其他费 用由各乡镇办事处自行解决,确保春、秋季防疫会战顺利进行。动物防疫反应死 亡要在注射后 24 小时内上报,经鉴定确属防疫反应死亡的由县级动物疫控部门 给予一定补偿。 (三)认真开展培训,强化队伍技能。免疫前组织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和基层 动物防疫员的操作技术和自我防护知识培训,做到疫苗注射剂量充足、注射部位 正确,并加强疫苗储存运输管理,按照规定条件储运疫苗,保证疫苗的质量,全 面提升防疫人员防控技术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引导动物防疫从业人员强化安全 防护意识,确保自身和他人安全,防止在免疫操作过程中人为传播疫病,高质量 完成会战任务。 (四)创新服务方式,健全防疫制度。一是鼓励乡镇办事处推行动物防疫社 会化服务模式,开展兽医社会化服务,有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动物防疫工作,对 实行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的乡镇办事处给予政策支持。二是按照农业农村部有关 要求,对符合条件的规模养殖场户实行“先打后补”政策,实现养殖场户自主采 购、财政直补。三是各乡镇办事处要督促养殖场、户落实防疫主体责任,建立健 全常规防疫制度,提高饲养管理和生物安全水平。 (五)强化考核监督,提升防疫质量。在春、秋季防疫会战期间,各乡镇办 事处要加大自查力度,查遗补漏。针对防控工作的重点和关键环节,深入实地开 展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坚决杜绝免疫死角和空白点,确保免疫密度和质量。 会战结束后,县委政府督查室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乡镇办事处的会战措施落实、 任务完成情况等进行全面督查。同时,农科局负责全年对防疫员进行 2 次考核, 考核后按考核情况兑现防疫员工资,做到工效挂钩。 (六)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和微信 群等舆论宣传工具,加大口蹄疫、布病、非洲猪瘟等防控有关法律法规和防控知 识的宣传力度,全面落实广大养殖场户防疫义务主体责任,不断提升高危险人群 自我防控意识,全力营造群防群控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