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技术支撑系统建设实施方案.doc
中国科学院技术支撑系统建设实施方案 技术支撑系统是科技创新活动所必需的实验条件稳定运行的基 本保障,是科技创新的基础和平台,决定着创新的质量和效率。加强 技术支撑系统建设,对有力保障“知识创新工程”的顺利实施,推进我 院的“创新跨越、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建设目标 以建设高水平的公共技术支撑平台为目标,以院所两级公共技 术服务中心建设为重点,整合优化研究所现有技术资源,创新管理体 制与运行机制,促进全院科研装备的开放共享和协作研究,建立一支 高水平、高素质的技术支撑队伍,大力提升科研装备运行维护、功能 改进、技术发展和自主研制能力,逐步建成能够满足我院科技创新跨 越与持续发展要求的精干高效的技术支撑体系和技术支撑队伍。 二、实施原则 技术支撑系统建设要与全院的科技布局有效结合,要与基地建 设、项目部署紧密配合,为我院的科技创新活动提供持续有力的保障。 要遵循如下实施原则: (一)统筹规划、科学部署。充分发挥院机关和研究所的组织 协调作用,统筹人、财、物等资源,合理规划建设过程,科学有序部 署技术支撑系统建设内容。 (二)分层建设、分级管理。坚持院所两级、所为主体的建设 原则,分层次开展技术支撑系统建设工作,院、所两级相互协调,相 辅相成,互为补充。 (三)创新体制、完善机制。坚持以体制创新为重点,突破制 约技术支撑系统发展的体制约束,完善运行管理机制和评价体系,为 技术支撑系统高效共享和持续发展提供有效保障。 (四)以人为本,和谐发展。坚持技术支撑系统建设与人才队 伍建设紧密结合,以人为本,推动人才结构调整,完善人才机制,形 成技术人员爱岗敬业、研究人员专心致研,各类人员和谐共进的局面。 三、建设重点 (一)面向自主创新和可持续发展需求,加强体制机制创新, 采取人、财、物统筹布局,推进院所两级公共技术服务中心建设工作, 建立全院的公共技术服务中心体系。形成以所级技术服务中心为基础, 学科或区域技术服务中心为骨干的技术支撑服务网络,促进全院的协 作与共享,促进对外的联合与开放。 (二)积极推进科研装备的自主研制和技术方法创新,面向重 要科技创新领域和目标,以仪器设备研制和方法创新,带动和促进我 院技术支撑能力的不断提升和持续发展,为原始创新提供技术支持。 (三)加强技术支撑队伍建设,采取有效措施,吸引、凝聚和 培养一批技术精湛、敬业奉献的技术支撑人才,建立精干高效的技术 支撑队伍,提升我院整体科技支撑能力。 四、组织实施 (一)组织与资源保障 技术支撑系统整体建设方案编制与组织实施由计划财务局和人 事教育局负责。院设立专项资金和岗位用于支持院所两级公共技术服 务中心建设,以及实验方法研究、技术改进等工作。继续安排资金, 支持仪器设备研制,组织申报国家重大科研装备研制项目,争取国家 资源支持。 (二)公共技术服务中心建设 1. 所级公共技术服务中心 所级公共技术服务中心是由研究所自主建立的集仪器设备运行 维护、方法开发和技术服务于一体的公共支撑平台。所级中心由研究 所结合本所科研工作特点制定建设方案自行组织实施,同时将方案报 计财局和人教局备案。计财局和人教局按确定的所级中心标准对研究 所公共技术服务中心考核评估,择优给予部分经费支持。 所级中心标准:通用仪器设备实现了研究所统一管理、统一运 行,有固定经费支持;有完整的共享共用措施和管理办法,有水平较 高、结构合理的技术支撑队伍,技术人员由研究所聘任(非课题组聘 任),优秀技术人员以稳定支持为主;建立了合理的分配与评估考核 机制,技术人员与研究人员分类考核评价,收入不低于同级研究人员 平均水平;建立了所内仪器设备共享网,作为推动仪器设备共享的重 要工具,有完整规范的仪器设备运行及使用记录。 支持方案:对符合标准的所级公共技术服务中心,院每年给予 部分经费补助,支持其运行维护及技术发展,支持额度统筹考虑中心 仪器设备规模、利用率、共享率,按设备总值× 利用率 × 3% × 共 享率核定。鼓励中心进行实验方法创新和仪器设备功能改进,提升技 术水平,每一中心每年可向院推荐 1—2 项新功能和新方法研究项目, 院择优给予支持。中心仪器设备更新将在院科研装备专项计划中优先 给予安排。 评估方案:计财局和人教局依据所级中心标准,按模拟抽查、 现场检查和综合评估依次对各个中心进行考核。 模拟抽查。聘请专门人员不定期模拟用户在网上申请使用仪器 设备,对参评研究所进行排序。 现场检查。计财局和人教局组织有关专家现场检查中心的仪器 设备规模、管理措施、利用率、共享率、技术水平、人才结构等并与 模拟抽查结果对比,形成书面检查报告。 综合评估。计财局和人教局根据专家现场检查、模拟抽查结果 等进行综合评估,确定支持的中心及支持方案,报主管院领导审批。 获得支持的所级公共技术服务中心每年向院提交工作总结,计 财局和人教局每年对所级中心运行服务情况进行抽查,每 5 年对所有 支持的所级中心进行一次复评,不合格的予以调整。 2. 大型仪器区域中心 大型仪器区域中心是院统筹考虑学科布局和发展需求,根据区 域特点和学科共性,依托骨干研究所,有效组合区域内相关科技资源, 建立集大型科研装备一流科技人才于一体,特色明显、功能强大的综 合型研究实验中心。大型仪器区域中心在院的统一规划下由牵头单位 组织相关研究所编制建设方案,经院批准后实施。 支持方案:为了保证区域中心有效运行,发挥综合性公共技术 支撑平台的作用,院每年给予区域中心的运行经费补助,由中心管理 委员会负责统一使用,用于推动区域中心内大型仪器设备协作共享与 技术交流。支持额度按区域中心装备总值 × 6% × 利用率 ×区域 共享率(本所以外的单位使用机时数/总机时数)进行核定。鼓励区 域中心积极推动科研装备新功能和新方法发展,提升技术支撑水平, 院每年支持每个区域中心 5—10 项新功能和新方法研究项目,由区域 中心推荐,院择优支持。 考核评估:计财局、人教局组织区域中心制定考核评估办法, 评估内容包括领导与组织保障情况,仪器设备区域共享情况,仪器共 享网运行及使用情况,仪器设备的使用水平和方法创新,技术交流和 技术协作情况等。 区域中心每年向计财局和人教局提交年度工作总结,计财局和 人教局每年对区域中心运行服务情况进行抽查,跟踪区域中心运行情 况,每 5 年进行一次评估,评估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档,不 合格的区域中心经费核减一半,推荐功能开发项目减半,连续 2 次评 估为不合格的取消院支持。 3. 工艺服务型区域中心 工艺服务型区域中心是为满足区域内研究所在仪器设备创新、 关键部件研制和实验方法研究等共性需求而建立的设计、加工、测试 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工艺服务型区域中心由院组织专家组进行广泛 调研后,采取成熟一个启动一个的原则,编制实施方案,经主管院领 导批准后实施。“十一五”期间,先期以北京和上海为试点,选取 3—5 个进行推动,待试点成功后逐步扩大到其它地区。 院对工艺服务型技术中心除支持必要的运行经费外,可根据实 际情况提供部分建设经费。 工艺服务型区域中心考核评估方式将参照大型仪器区域中心进 行。 4. 技术支撑系统共享网 技术支撑系统共享网是院推动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技术协作与 交流的重要工作平台。共享网由院制定统一的标准和规范,研究所和 区域中心结合自己的特点自行建设,院在所级和各区域中心共享网建 设取得成效的基础上,建立全院统一的技术支撑系统门户网站,完善 导航及信息统计管理系统,作为全院技术支撑系统统一管理的公共平 台。 (三)科研装备自主研制 科研装备研制采取国家、院、研究所多渠道支持,项目部署与 基地建设、人才建设统筹考虑方式进行推进。 重大科研装备研制项目主要采取院自上而下部署的方式进行推 动,通过组织策划,将能够有效推动我院前瞻性基础研究和战略性高 技术发展的重大科研装备研制项目推荐到国家有关部门,经批准后实 施。 大中型项目采取研究所自由申请和自上而下部署相结合的方式 组织实施。加强优势集成,鼓励学科交叉,有计划推进物质科学、微 电子、光电和信息技术之间的联合,充分发挥院机关的组织协调能力, 部署有重要影响,能够体现我院优势的科研装备研制项目。 中小型科研装备研制项目由研究所根据本所学科需求和技术现 状自主部署,将项目实施方案报计财局备案,待项目完成后,计财局 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估,遴选优秀项目给予后支持,支持力度按院科 研装备研制项目规定执行。 (四) 人才队伍建设 通过实施“中国科学院人才培养引进系统工程”,培养和吸引急 需紧缺的关键技术人才,支持和稳定优秀的技术人才、大科学工程技 术骨干和公共技术平台负责人,激励高技能人才不断提高技术水平。 1. 引进紧缺的关键技术人才。院每年支持 5 名左右关键技术人 才的引进,纳入国内“百人计划”管理,并享受“百人计划”入选者的相 应待遇。 2. 通过公共技术支撑系统的建设, 稳定支持优秀技术支撑人才。 院每年遴选 20 名左右优秀技术支撑人才给予特殊岗位津贴支持。 3. 开展技能能手评选与奖励活动,授予荣誉称号,并给予一次 性奖励。 4. 加强技术支撑人员的培养。每年支持一定数量的技术支撑人 才参加境内外培训或赴国外科研机构、学术团体进行短期进修或访问; 结合公共技术支撑系统的建设,每年定向支持 1—2 期技术培训班, 以加强技术交流,提升技术支撑水平。 5. 完善技术支撑岗位设置。技术支撑岗位中的工程技术系列岗 位设置 12 个等级,最高可设置为专业技术二级岗位。 6. 公共技术支撑系统聘用的关键技术人才和优秀技术人才,院 单独核定创新岗位,所聘人员不占院核定的相应岗位等级职数与比例。 引进关键技术人才、现有优秀技术人才及高技能人才可直接签订至退 休的长期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