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发银行“营改增”客户涉税事宜公告 - 浦发银行官网.doc
浦发银行单位客户涉税信息采集表 客户申请:☐新增 月 日 ☐修改 ☐删除 申请日期: 年 客户信息 客户名称(全称) 客户号 结算账号 纳税人识别号(税务登记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纳税人资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非增值税纳税人 办公地址 办公电话 基本户开户行名称 基本存款账户账号 专票领取人信息 姓名 联系电话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专票领取人 1 专票领取人 2 专票领取人 3 需提供的资料: 1、 营业执照正本 2、 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本人办理的,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原件) 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还应提交如下资料: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文件(以下任一) ① 已经完成“三证合一 ”登记且已经完成纳税人识别号信息变更的: ☐ 《税务事项通知书》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需加盖主管税务机关印章) ① 尚未完成“三证合一”登记或已经完成“三证合一”登记但未完成纳税人识别号信息变更的: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书 ☐ 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字样的税务登记证 2、专票领取人身份证件原件 3、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4、其他证明文件(请写明): 注:上述资料请提供原件与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客户确认 本单位授权本单位人员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 至贵行办理以上业务。本单位保证本信息采集表填写内容真实、准确、有效,所填内容我单位已确认无误。 并知晓本单位提供的任何信息如有误,将可能导致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作为进项税抵扣凭据或无法作 为财务报销的凭据。 客户(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注:本采集表一式两联,第一联由银行留存,第二联由客户留存 填表说明: 1. “客户名称”:请按照客户税务登记证注册名称填写; 2. “客户号”:请填写单位在我行开立的客户号; 3. “结算账号”:请填写单位在我行开立的结算账号; 4. “纳税人识别号”:即税务登记证号;已完成三证合一税号变更的单位,请填写变更后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 “纳税人资质”:请据实勾选; 6. “办公地址”:请填写单位实际办公的地址; 7. “办公电话”:请填写单位办公的有效联系电话; 8. “基本户开户行名称”:请根据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如实填写; 9. “基本存款账户账号”:请根据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如实填写; 10. “专票领取人信息”:请填写单位指定专用发票领取人姓名、联系电话、证件类型(身 份证、护照、军官证、武警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户口簿、警官证、士兵证、台 湾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临时身份证、外国人居留证、其他)及证件号码; 11. “需提供的资料”:请据实勾选;如不能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则只能选 择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12. 表格应据实填写,填写完毕后,请确认填写信息并返回我行;如有信息不实,责任由 客户承担; 13. 我行将按照客户提供的信息开具发票,一旦开具后,发票信息不得更改。如有特殊开 票需求,请提前告知。 14. 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及生活服务业等行业将纳入营改 增范围,请在办理增值税纳税人登记和一般纳税人认定后,填写并将此表格交予我行。 15. 若客户注册地在境外,不属于中国居民企业,则无需填写本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