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彩票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 采购公开 - 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彩票销售管理中心.docx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彩票销售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内蒙古自治区(以下简称自治区)各级体育彩票销售机构职责,规 范体育彩票销售工作,确保体育彩票销售及公益金指标任务实现,促进体育彩票健康 发展,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彩票发行销售管理办法》、 《彩票机构财务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以及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有关规 定,结合自治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自治区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各盟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以下 简称盟市中心)、二连浩特市体育彩票协管站(以下简称协管站)及下设分支机构体 育彩票销售工作的管理。 第三条 体育彩票销售管理工作原则: (一) 销售彩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 (二) 销售管理应坚持合法、合规、安全、廉洁、经济、科学和高效的原则。 (三) 主动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彩票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第二章 机构管理 1 / 12 第四条 自治区体育彩票销售分为两级管理,一级为自治区中心,二级为盟市中心 (含协管站) ,盟市中心隶属于当地体育局(文体局、教体局),为事业法人单位,独 立核算,接受当地财政部门监督管理,接受自治区中心对体育彩票销售管理工作指导 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自治区中心职责。 (一) 制定自治区体育彩票销售管理、工作规范、规章制度和标准; (二) 向体育彩票发行销售机构提出停止彩票品种或者变更彩票品种审批事项的 建议; (三) 向自治区财政部门提出彩票销售实施方案,经审核后组织实施; (四) 向自治区财政部门提出发行经费分配、销售佣金分配比例的建议; (五) 负责自治区体育彩票销售系统的建设、运营和维护; (六) 负责实施自治区体育彩票的销售系统数据管理、资金归集结算、销售渠道和 销售门店的规划; (七) 负责组织实施自治区体育彩票的形象建设、彩票代销、业务培训、人才队伍 建设等工作; (八) 负责自治区体育彩票销售终端机采购、发放、维护等工作; (九) 负责自治区体育彩票销售物料的采购、发放等工作; (十) 负责自治区体育彩票销售渠道和销售门店标准化统一建设所需物资和自治 区中心开展营销活动所需物资的采购、发放等工作; (十一) 负责自治区中心权限内的兑奖,确定盟市中心及协管站兑奖权限、兑奖备 用金限额标准、拨付兑奖金等工作; (十二) 负责自治区级媒体公益、品牌和营销宣传等工作; 2 / 12 (十三) 负责自治区体育彩票销售数据、行业内有关彩票销售管理所需数据信息的 收集和提供; (十四) 制定自治区所需体育彩票代销合同示范文本; (十五) 其他与体育彩票销售相关工作。 第六条 盟市中心(含协管站)职责: (一) 负责完成上级所下达的体育彩票销售及其它任务指标; (二) 负责所辖区域彩票市场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和利用; (三) 负责所辖区域体育彩票销售渠道及销售门店的规划、建设和维护; (四) 负责所辖区域体育彩票销售管理工作所需制度、规范和标准的制定; (五) 负责所辖区域市场营销宣传; (六) 负责所辖区域自主营销及业务培训活动的开展; (七) 负责所辖区域内专管员队伍的建设; (八) 负责体育彩票终端设备、销售物资、营销物资发放、保管和使用管理; (九) 负责所辖区域权限内兑奖; (十) 负责所辖区域内异常票的申报和凭证管理; (十一) 负责自治区中心提供资金及资产会计处理; (十二) 负责所辖区域内体育彩票销售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十三) 其他与体育彩票销售相关工作。 第七条 自治区及盟市中心组织机构设置应符合当地行政管理部门和编委要求,自 治区中心应突出地区网络建设战略策划和资源提供,盟市中心应体现市场及渠道服务 为核心功能,各有侧重以保障本地区体育彩票工作有效运转。 第八条 自治区及盟市中心组织管理,应坚持党对体育彩票工作的领导,发挥基层 3 / 12 党组织的作用;在经济活动方面应按照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要求, 规范内部经济及业务活动,强化对内部权力运行的制约,建立并运行内部控制监督体 系,保障资金资产安全,提高公共资金使用效率;在业务活动管理方面倡导在质量管 理体系基础上,与服务、安全和责任等多体系融合,通过质量提升逐步实现自治区及 盟市中心管理的科学化。 第九条 盟市中心(含协管站)人员配置要求。 (一) 应选拔和任用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专职会计和出纳人员,承担兑奖、资产、经 费等核算工作和财务管理工作;会计人员应具备初级以上技术职称,经自治区中心培 训合格,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二) 应按照所辖区域销售门店规模合理配置专管员,原则上市区 30-50 个销售门 店配置 1 名专管员,旗县乡村 10-30 个销售门店配置 1 名专管员;专管员征召应遵循 属地化和公开征召原则;专管员应具备高中以上学历,经培训合格,能够胜任分管区 域体育彩票销售管理工作。 第三章 销售管理 第十条 自治区采用实体店销售模式销售体育彩票, 彩票品种主要包括乐透型、 数字型、即开型和竞猜型彩票。 第十一条 自治区中心负责全区彩票销售环境及市场变化风险、机遇、优势及劣 势分析,确定全区体育彩票销售规划、销售渠道发展规模及拓展优化策略、销售品种 战略定位及营销策略、人才及其他管理战略及措施;制定全区《销售网点管理办法》、 《销售渠道及门店标准化建设规范》 、《营促活动管理规范》、 《培训活动管理规范》等 规范及标准;开展全区范围内的促销派送培训宣传活动,物资、知识、信息和政策等 4 / 12 资源提供,开发和提供门店基础技能、提升技能培训课件及题库;下达各盟市年度销 售及其他任务指标,对指标完成情况实施考核;检查各盟市销售管理工作,处理彩民、 销售渠道及门店投诉,协调处理应急突发事件。 第十二条 盟市中心负责所在地区彩票销售环境及市场变化风险、机遇、优势及 劣势分析,根据自治区中心规划,确定或落实本地区营销策略;依据自治区中心规范 及标准要求,组织落实或细化后落实;分解年度销售和其他任务指标,落实年度工作 计划和营销措施,完成销售任务和指标;制定《专管员服务规范》和《专管员绩效考 核办法》,定期检查、考核专管员工作;配合自治区中心或自主开展本地区促销培训 宣传活动,自主活动应突出地区特色、以渠道门店为主;检查本地区销售门店代销情 况,应包括形象建设、销售服务规范、安全措施和应急准备等;本地区市场信息上报; 处理彩民、销售渠道及门店投诉;处理所在地区应急突发事件及上报。 第十三条 各盟市中心应选拔专人负责乐透型、数字型、即开型、竞彩型的玩法 主管工作,可以实行一人一岗或一人多岗,玩法主管应兼职专管员工作;玩法主管应 通过竞聘,选拔品德素质好、工作实绩突出、有一定工作经验的专管员担任,聘用时 间由各盟市中心确定,主要职责包括: (一) 落实自治区中心销售管理要求; (二) 参加自治区中心组织的玩法业务培训; (三) 负责所在中心各玩法的培训和指导; (四) 负责本地区玩法自主营销和培训活动的计划及方案的报备; (五) 负责收集整理上报本地区市场信息、营销活动、培训活动、玩法销量分析资 料; (六) 负责自治区中心下发营销物料的销售门店配发工作; 5 / 12 (七) 负责本地区销售门店异常票、残票的回收和上报; (八) 与自治区中心玩法管理工作沟通。 第十四条 各盟市中心应指定专人负责本地区宣传工作,可根据盟市中心实际情 况采取兼职方式,主要职责包括: (一) 落实自治区中心宣传管理要求; (二) 参加自治区中心组织的宣传工作培训; (三) 负责本地区宣传工作计划的报备; (四) 负责本地区专管员宣传工作培训和指导; (五) 负责本地区需在国家和省级媒体刊登稿件的上报; (六) 负责收集上报本地区特色宣传资源; (七) 与自治区中心宣传管理工作沟通。 第十五条 各盟市中心应指定专人负责本地区销售渠道和门店的管理工作,可根 据盟市中心实际情况采取兼职方式,主要职责包括: (一) 落实自治区中心销售渠道和门店管理要求; (二) 参加自治区中心组织的销售渠道和门店工作培训; (三) 负责本地区销售渠道和门店工作计划的报备; (四) 负责本地区销售渠道和门店信息的核查和录入; (五) 负责本地区销售渠道和门店档案的收集、整理和保管; (六) 负责收集上报本地区销售渠道和门店市场拓展信息; (七) 与自治区中心销售渠道和门店管理工作沟通。 第十六条 自治区内开展的市场营销、促销活动包括全国类活动、自治区活动和 盟市自主营销活动。 6 / 12 (一) 全国性营销、促销活动,自治区中心负责制定工作计划、统一部署,提前一 周下达盟市中心,由盟市中心组织落实。 (二) 自治区营销、促销活动,自治区中心负责制定玩法活动方案,向总局中心和 自治区财政厅报备后提前一周下达盟市中心。盟市中心负责落实方案中提出的资源配 置要求,如硬广、媒体软文宣传等,将落实情况上报自治区中心。 (三) 盟市自主营销活动,由盟市中心业务费支付的,须向自治区中心报备活动方 案。由自治区业务费支付的,须自治区中心批准方可执行。盟市中心负责落实活动期 间的宣传、培训、物料设计制作及下发、网点帮扶等工作,以保证活动的顺利开展。 (四) 全国性和自治区开展的营销、促销活动,由自治区中心负责撰写活动总结, 对各盟市活动效果进行通报;对使用自治区业务费的活动,盟市中心应提供活动效果 的总结,作为以后年度经费使用的依据;盟市中心负责对本地区自主营销活动进行总 结, 作为下年度业务活动经费预算的依据。 (五) 各级中心在落实年度工作过程中,如需启用讲师团成员开展培训工作的,应 根据《内蒙古体彩培训师讲师团章程》和《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兼职培训 师工作管理规范》组织实施。自治区中心负责对讲师团工作进行考核、监督和评估。 第十七条 自治区中心根据总局提供的代销合同范本,制定或修订全区销售门店 代销合同,印制、下发各盟市中心;盟市中心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补充协议 样本,经自治区中心批准后方可签署;盟市中心应根据《销售网点管理办法》对彩票 代销者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签署代销合同,对持续经营的彩票代销者通过年度 审核后续签代销合同;代销合同应一式两份,由盟市中心负责归档保管,销售门店档 案保管执行《销售门店档案管理规范》。 第十八条 自治区即开型彩票销售可以使用账期促进销量增长,盟市中心应依据 7 / 12 安全、有效的原则确定账期使用对象,账期使用的管理应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即开型 体育彩票账期使用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盟市中心对销售过程中出现的异常票和残票,应根据《内蒙古自治区 体育彩票异常票处理办法》和《即开型体育彩票残票处理暂行办法》进行上报,并负 责回收、办理及备案。 第二十条 自治区中心在全区销售门店和官方网站上公开 95086 客服电话,各盟 市中心应设立本地区投诉通道,处理投诉事宜;各中心应指定专人根据《内蒙古体育 彩票投诉处理工作规范》受理彩票代销者和购彩者的投诉等事务,对投诉问题及时组 织查实,并将结果反馈投诉人。 第二十一条 自治区中心对全区内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建立《内蒙古自治区 体育彩票销售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理预案》,盟市中心参照自治区中心预案制定本 地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各级中心应每年对应急预案进行培训和演练,对预案措施进 行检查、评价和改进;突发事件发生时,各级中心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协调处理和上报, 并评估应急处理及改进。 第四章 技术管理 第二十二条 技术管理包括信息系统(销售系统、视频系统等)管理、终端设 备(含配件)管理。 第二十三条 自治区中心负责制定《信息系统管理办法》、《终端设备使用和管 理规范》等规范和标准,开发技术培训标准化课件及题库,组织盟市技术管理培训, 开展远程业务指导,对盟市中心技术管理工作检查。 第二十四条 盟市中心应指定专人负责技术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 落实自治区中心技术管理要求; 8 / 12 (二) 参加自治区中心组织技术培训; (三) 负责所在中心技术培训和操作指导; (四) 负责所在中心终端设备及其软件资料管理; (五) 与自治区中心技术管理工作沟通。 第二十五条 盟市中心应根据技术管理要求和自治区中心销售系统授权,办理 系统操作和数据查询;各盟市中心如营销活动等业务需要特殊销售数据,可向自治区 中心发起申请,说明数据用途及内容,自治区中心经审批后办理数据提供,执行《盟 市中心特殊数据提供管理规范》。 第二十六条 自治区中心根据各盟市门店规模配置终端设备及备机,提供各地区 增加渠道、店面以及设备维修使用。盟市中心应配有终端设备保管所需库房及库房设 备,包括货架、防火防盗防潮设施、照明设施、提示警示标识等,并可靠有效;技术 管理人员应对下发的终端设备等做好入库、建账、保管、领用、盘点和报表等工作, 执行《体育彩票终端设备仓库管理规范》;对故障终端设备及时联系厂家进行更新, 按月统计终端设备变化状况、维修及处理结果,并将设备维护供应商服务响应及备件 质量信息反馈自治区中心,作为供应商评价和工作改进依据;盟市中心应按照自治区 中心终端设备除尘计划安排和当地终端设备使用情况,按时完成终端设备保养工作。 第五章 财务管理 第二十七条 财务管理包括销售资金、发行业务费、兑奖金和销售终端设备押金 的管理,相关资金资产会计核算、报告和档案管理;自治区中心依据行政事业单位和 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会计制度,制定自治区体育彩票资金管理办法、兑奖管理规范、彩 票终端设备押金管理规范等规章制度,规范自治区及盟市中心彩票资金管理和有关会 9 / 12 计事项处理,开发和提供财务管理培训课件,组织会计人员培训和考试,组织财务检 查和审计;盟市中心对下拨和下发的资金和资产按照规范口径实施管理。 第二十八条 自治区中心根据自治区财政厅的批复,在指定银行开设彩票资金专 用账户,为代销者提供柜台、网银、POS 机等其他途径办理交款业务;自治区中心定 期对彩票销售资金进行归集、核对和分配,计提和上缴返奖奖金、公益金和发行费; 盟市中心应对代销者交款操作方式及要求进行培训,确保彩票销售工作开展,配合自 治区中心处理代销者缴款异常等情况。 第二十九条 自治区中心根据总局中心下达的各玩法彩票销售资金比例以及本 地区彩票市场提出本级及盟市发行费、代销者佣金比例建议,经自治区财政部门批准 后执行。自治区中心及盟市中心按照财政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实施分级管理,接受同 级财政部门监督。 第三十条 自治区体育彩票兑奖服务由销售门店、盟市中心和自治区中心完成, 各级兑奖权限由自治区中心根据彩民需求、兑奖资金安全、代扣代缴税金的要求等设 定,制定《盟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兑奖资金管理办法》;各盟市中心原则上应开立兑 奖专户,使用和保管兑奖资金,盟市兑奖金专项用于盟市中奖者的奖金兑付和代缴中 奖者偶然所得税,不得挪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兑奖资金;各盟市中心应配置适宜 的兑奖场所,提供兑奖彩民等候设施和必要的服务设施,按照《盟市中心兑奖活动管 理规范》完成兑奖活动;按月统计汇总兑奖金使用情况,并与银行账户核对一致,上 报自治区中心。 第三十一条 终端机押金实行专户管理,自治区中心根据自治区财政部门的批复 在指定银行开设彩票投注设备押金专户。彩票投注设备押金金额的确定根据《自治区 终端机押金管理办法》执行,各盟市中心与彩票代销者签订彩票代销合同后,应及时 10 / 12 将收缴的设备押金按规定上缴自治区中心,办理开机手续。退机时各盟市中心应提供 退机资料经审批合格后,自治区中心办理退机退押金手续。各盟市中心财务人员应按 月上报终端机押金明细变化表,与自治区中心核对一致。 第三十二条 盟市中心应对自治区中心提供资产,包括销售物资、营销物资、即 开票,应纳入会计核算,会计核算科目执行《盟市会计核算规范》,定期提供会计报 表;对兑奖、促销、物资、终端设备管理形成档案,分级保管和管理,接受审计检查 监督,执行《会计档案管理规范》。 第六章 物资管理 第三十三条 物资管理包括即开型彩票、彩票销售物料和营销物料。 第三十四条 即开型彩票库房设为自治区中心库房、盟市中心库房、旗县库房三 级库房管理制度,各级即开型库房须指定专职库房管理人员;自治区中心制定,《即 开票物流管理规范》、《即开票仓库管理规范》,《即开票问题票管理办法》;自治区中 心到盟市中心库房和旗县库房的即开票配送由自治区中心选择第三方服务公司提供, 盟市中心和旗县库房到销售门店的即开票配送,由盟市中心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配送方 式;即开票仓库管理人员应按照规范要求验收、入库、出库、盘点,保管仓库管理活 动记录。 第三十五条 销售物料主要包括销售门店销售所必备的设施设备、热敏纸,如走 势图、销售柜和展示台等。销售物料管理应按自治区中心所制定的管理制度的要求进 行管理,盟市中心应指定专人对销售物料进行管理,管理过程主要包括入库验收、发 放和保管。过程记录要保存完整,定期盘点,其结果与自治区中心相关部门进行对账。 盟市中心应制定《销售物料库房管理规范》 ,对销售物料的管理提出更加明确的要求。 11 / 12 第三十六条 电脑热敏纸归自治区中心统一采购,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分发。盟市 中心按照《自治区热敏纸管理办法》的要求对热敏纸的使用进行控制,自治区中心负 责对热敏纸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七条 营销物资主要包括宣传品和促销品,有时限要求的营销物资应及时 发放,避免浪费;根据促销规则发放的促销品,在发放时应提供满足规则要求的证据 和领取人签收证据;有张贴要求的宣传品,应提供张贴指导。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由自治区体育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2 /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