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授权书》.doc
个人信息授权书(2023 年 2 月版) 为向中国工商银行发卡机构申请办理信用卡(含分期付 款),本人已仔细阅读《个人信息授权书》所有条款,并已 特别注意字体加黑的内容,中国工商银行已应本人要求对相 关条款予以明确说明。本人对所有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 后果已充分理解。 第一部分 通用规则 本人授权:中国工商银行自本授权签署之日起,可根据 信息处理目的不同,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自行或委托有关 单位处理本人个人信息,也可向本人提供的联系人获取本人 个人信息。本人承诺已获得联系人充分授权,其已知悉并认 可本人将其姓名、联系电话提供给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工商 银行可基于对本人的信用卡服务或管理需要与联系人进行 联系。 1.本人已知悉并认可:本授权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起至信 用卡销户之日止。中国工商银行将在法律、法规、规章、规 范性文件要求的期限内,以及为实现信息处理目的所必需的 时限内保留本人的个人信息,承担超授权处理个人信息的法 律责任。当超出期限的,中国工商银行将对个人信息进行删 除或匿名化等处理。 1 2.本人已知悉并认可:本部分内容为信用卡业务个人信 息处理通用规则,在信用卡业务办理过程中单独授权的内容 同样有效。详细个人信息处理规则、本授权书中有关单位 (指受中国工商银行委托处理个人信息或与中国工商银行 有信息交互而处理个人信息的机构,下同)的详细信息和处 理的个人信息种类可通过中国工商银行网站“信用卡”栏目 《牡丹信用卡个人信息处理规则》查询。本人知悉并认可有 关授权处理目的、处理方式、处理种类和有关单位并不一定 涉及,因本人办理业务种类的不同、办理业务途径的不同、 用卡情况的不同,中国工商银行可根据具体情形进行对应的 信息处理。因信用卡业务所必需和业务合作情况变化,中国 工商银行变更上述授权或向其他有关单位提供本人相关信 息的,将在《牡丹信用卡个人信息处理规则》中及时更新。 如本人继续使用信用卡服务,即表示本人已充分阅读、理解 并接受更新后的规则并同意中国工商银行按照更新后的规 则处理本人的相关个人信息。 3.本人已知悉并认可:关于本授权的任何疑问、意见或 建议以及行使个人信息主体相关权利的方式和程序,可通过 中国工商银行营业网点或服务热线 95588 进行咨询或投诉。 4.本人通过线下签署或线上电子确认的方式均视为有 效的授权。 5.本授权书其余部分未尽事宜,以本部分内容为准。本 2 授权书未尽事宜,以《中国工商银行牡丹信用卡章程》及领 用合约、《牡丹信用卡个人信息处理规则》为准。 第二部分 征信授权 本人授权:中国工商银行在开展尽职调查、审查审批、 额度管理、风险监测、业务办理、贷后管理、欠款催收、风 险计量等业务处理过程中,通过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 询、打印、保存、使用本人信用报告及信用报告中的有关个 人信息,在上述业务办理及存续期间形成的借贷交易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违约等不良信息),担保交易信息,抵(质) 押物信息等。中国工商银行可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等有 关法律法规或金融监管机构要求,将本人的身份、职业和居 住地址等个人基本信息,在上述业务办理及存续期间形成的 账户、信贷交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违约等不良信息)、担 保交易信息、抵(质)押物信息等提供给金融信用信息基础 数据库。如本人名下卡片为多币卡,则按不同币种分别报送 账户信息。 第三部分 对外提供个人信息的授权 本人授权:中国工商银行可根据不同的信息处理目的, 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向有关单位提供本人个人信息,并从 有关单位获取查询结果,可向本人联系人获取本人个人信息。 3 1.本人授权中国工商银行为开展尽职调查、审查审 批、额度管理、风险监测、业务办理、数据分析、申请数字 证书需要,向资信评估机构、持牌征信机构、电信运营商、 数据服务公司、公积金机构、社保机构或大数据中心提供本 人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手机号码、车辆信息,获取 信息核验、查询结果或相关评级、评分及底层指标;向教育 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提供本人姓名、证件类型、证件 号码、学历学籍信息,获取学历信息或学历核验结果、学籍 信息核验结果;向中金金融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提供本人姓名、 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办卡资料、授权书等信息,根据中金 金融认证中心规则(详见中金金融认证中心官网 http://www.cfca.com.cn/),对本人授权书等进行电子签名。 2.本人授权中国工商银行为提供支付服务、风险监 控、业务办理需要,向依法设立的银行卡组织/清算机构提 供本人必要的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卡号、交易信息 等基本信息和账户信息,并从上述单位获取信息核验结果、 账户信息和交易信息。 3.本人授权中国工商银行为提供卡片邮寄服务需要,向 邮政或快递公司提供收件人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并从上 述单位获取邮寄的物流信息。本人知悉并认可通过查询卡片 办理进度了解邮寄的物流信息。 4.如本人申请办理联名卡,本人授权中国工商银行 4 为提供联名卡业务需要,可将本人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 码等基本信息提供给联名单位,用以建立联名关系和提供联 名单位服务,并从联名单位获取联名会员信息。本人知悉并 认可也可通过中国工商银行网站公布的卡片详情了解联名 卡具体内容。 5.如本人获赠或购买相关保险、申请理赔,包括但 不限于旅行不便险、航空意外险、交通意外险、账户安全险 等,本人授权中国工商银行可向保险公司提供本人姓名、证 件类型和证件号码、联系方式、信用卡卡号等基本信息或账 户信息,以及本人提供的理赔申请资料(含交通信息或航旅 信息等),并可从保险公司处获取投保结果信息和理赔结果 信息。本人知悉并认可也可通过中国工商银行网站公布的保 险细则了解保险具体内容。 6.如本人享有相关信用卡权益或参与相关优惠活动,本 人授权中国工商银行向第三方服务机构提供本人必要的姓 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手机号码、卡号、交易信息等基 本信息和账户信息,用于获取相应的产品权益和增值服务。 本人知悉并认可也可通过权益细则和优惠活动详情了解具 体内容。 7.本人同意中国工商银行向本人营销中国工商银行各 类产品(不仅限于信用卡产品)或开展用户体验改进或市场 调查等活动。中国工商银行可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上述 5 活动,本人授权中国工商银行向第三方服务机构提供必要的 本人基本信息和账户信息,用于开展上述活动。 8.如本人信用卡涉及资产处置、债权转让、违约催收、 贷后管理等业务,本人授权中国工商银行向司法机关、仲裁 机构、调解机构、业务担保机构、催收机构、资产管理公司、 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债权受让机构、 评级机构、承销商、资产业务中介或合作机构、代理人等提 供本人必要的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卡号、交易信息 等基本信息和账户信息,并可从上述单位或个人处获取本人 相关信息。 9.如本人信用卡涉及信用卡权益或优惠活动的税务处 理(如个人所得税等),或贷后管理的税务处理(如资产证 券化的税务处理等),本人授权中国工商银行可将相关税务 处理工作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完成。在上述情况下,中国工 商银行可将本人的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等基本信息和 卡号、账户状态、账户余额等账户信息提供给受委托的税务 师事务所等第三方服务机构,并从第三方服务机构处获取税 务处理结果。 第四部分 敏感信息授权 一、本人敏感信息授权 本人授权:中国工商银行可根据不同的信息处理目的, 6 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自行或委托有关单位处理本人账户信 息、位置信息。本人知悉中国工商银行将按照法律法规、监 管要求及与本人的约定采取各种合理的物理、电子和管理方 面的安全措施来保护本人的个人信息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 1.本人授权中国工商银行向持牌征信机构提供本人姓 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手机号码、地址信息用于查询本 人地理位置距离差信息。本人已充分知悉并认可上述位置信 息可帮助中国工商银行识别本人身份而保护业务或交易安 全,可用于尽职调查、审查审批、额度管理、风险监测、数 据分析,本人知悉上述方式处理位置信息的相应后果。 2.本人授权中国工商银行为提供信用卡服务、保障信用 卡交易或管理信用卡账户的需要,可自行或委托有关单位处 理本人账户信息,可向有关单位提供或传输本人账户信息, 本人知悉上述方式处理账户信息的相应后果。 二、子女敏感信息授权 本人授权:如本人为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子女办理副 卡的,中国工商银行根据信息处理目的需要的不同,在依法 合规的前提下,可自行或委托有关单位处理副卡持卡人个人 信息,同时,可通过有关单位查询副卡持卡人个人信息,并 获取反馈结果。本人知悉并认可中国工商银行处理上述信息 是为了向副卡持卡人提供信用卡服务所必需,知悉上述方式 处理副卡持卡人个人信息的相应后果。 7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