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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司法局-2021年预算公开编制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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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司法局 2021 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庐山市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庐山市司法局 2021 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庐山市司法局 2021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 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 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庐山市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 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规划建议。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 关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司法行 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负责市政府 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组织开展 规范性文件清理。负责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承担 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 法。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 办向市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代理市政府行 政应诉案件。 (三)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 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 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 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负责司法所建设和管理工作。 (四)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管理刑满释放人员 帮教安置工作。 (五)负责拟订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 实施。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 工作。 (六)规划、协调、指导全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 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工作。 (七)负责本系统行政审批相关工作。负责全区外来企 业投诉处理和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工作。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 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庐山市司法局共有预算单位 1 个。编制人数 36 人,其 中:行政编制 27 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 9 人;实有人数 42 人,其中:在职人数 26 人,包括行政人员 20 人、事业人员 6 人;退休人员 12 人。临时聘用人员 4 人。 第二部分 庐山市司法局 2021 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庐山市司法局 2021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 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2021 年市司法局收入预算总额为 667.700151 万元,较 上年增 102.963651 万元,增幅 18.23%,其中:财政拨款收 入 566.7478 万元,较上年增 181.3368 万元,增幅 47.05%; 事业收入 75 万元,较上年减 15.5 万元,减幅 17.127%。 (增减原因:财政拨款收增加是项目收入增加,事业收入减 少是经营性店面收归国有)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 年市司法局支出预算总额为 667.700151 万元,较 上年增 102.963651 万元;其中: 按支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 479.7478 万元万元,较上 年预算安排减少 73.4487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438.4494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13.764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7.5344 万元,资本性支出 0 万元。项目支出 187.952351 万 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176.412351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 支出 6.262958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152.4,1167 万元,对个 人和家庭的补助 6.4056 万元,资本性支出 22.872123 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公共安全支出 564.705951 元, 较上年预算增加 96.569056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5.6211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5.4421 万元;卫生健康支 出 16.7781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4.3222 万元;住房保 障支出 30.595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5.2746 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 444.712358 万元, 较 上 年 预 算 安 排 增 加 9.842358 万 元 ; 商 品 和 服 务 支 出 166.1756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10.60567 万元;对个人 和家庭的补助 33.94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5.75 万元; 资本性支出 22.872123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5.822123 万元。 (变动原因:基本支出减少是压缩了费用开支。项目支 出增加是增加了项目收入以及转移支付资金提前下达)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 年庐山市司法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财政拨 款支出预算总 566.7478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181.3363 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公共安全支出 463.7536 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5.6211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16.7781 万 元 , 住 房 保 障 支 出 30.592 万 元 , 较 上 年 预 算 安 排 增 加 5.2746 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 404.7478 万元,较上年 预算安排增加 24.3363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378.4494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13.764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2.5344 万元,资本性支出 0 万元。项目支出 162 万元,较上 年预算安排增加 157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3 万元,商品 和服务支出 133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 万元,资本性支 出 20 万元。 (变动原因:项目支出增加是增加了项目以及转移支付 资金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经本单位认真自查,2021 年度司法局没有使用政府性基 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1 年庐山市司法局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为 0。经本 单位认真自查,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 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1 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 139.037 万元,比 2021 年 预算增加 52.543 万元,增长 60.74%。 (变动原因:202 年项目支出增多) 其中办公费 25.63 万元、印刷费 20.187 万元、邮电费 2.83 万元、差旅费 7.85 万元、会议费 10 万元、福利费 13 万元、维修费 1 元、培训费 1.7 万元、设备购置费 2.76 万 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20.108 万元、水电费 2.436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395 万元,其他费用 30.141 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1 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 22.872123 万元万元, 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22.872123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 算 0 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_0 万元。 (增减原因:新增电脑、桌椅等办公设备,另外部分设 备老化需要更换)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部门共有车辆 2 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 实有数 2 辆。 (九)庐山市司法局项目情况说明(部门本级) 1.法律明白人培训费专项经费 1)项目概述 到 2021 年,基本实现全市农村每户培养 1 名农村 “法律明白人”。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公共法律服务平 台建设、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和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等, 在全市农村广泛开展“七个一” 达标创建活动。 2)立项依据 《关于在全市进一步巩固做实提升“法律明白人”培 养工程的实施方案》(九法委发〔2021〕6 号) 3)实施主体 庐山市司法局 4)实施方案 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充分发挥农村“法 律明白人”及其骨干在宣传政策 法规、引导法律服务、化 解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理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5)实施周期 1年 6)年度预算安排 20 万 7)绩效目标和指标 2、普法宣传专项经费 1)项目概述 做好全市的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严格落实行政 执法“三项制度”,负责行政执 法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 “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 明执法。 2)立项依据 《江西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 3)实施主体 庐山市司法局 4)实施方案 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突出宣传宪法;突出宣传 民法典;深入宣传与促进高质量发 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深入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宣传 党 内法规;深化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 5)实施周期 1年 6)年度预算安排 5万 7)绩效目标和指标 3.法律援助工作专项经费 1)项目概述 承办法律援助案件、事项;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教育、 培训、调研、检查、指导工作、对外学习交流等;表彰、奖 励法律援助工作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法律援助卷宗档案 管理;5、印制法律援助业务文书;法律援助的其他必要性 支出。 2)立项依据 《法律援助条例》、《九江市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 办法》 3)实施主体 庐山市司法局 4)实施方案 《法律援助条例》、《九江市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 办法》 5)实施周期 1年 6)年度预算安排 5万 7)绩效目标和指标 4.行政复议与应诉 1)项目概述 保障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经费,印刷费、办公费等。 3)立项依据 《庐山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明确将 20 万元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3)实施主体 庐山市司法局 4)实施方案 做好全市的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最大限度维护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尽可能的减少群众损失,促进 全市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5)实施周期 1年 5)年度预算安排 5万 7)绩效目标和指标 5、社区矫正工作专项经费 1)项目概述 审前调查、衔接接受、日常监管、教育扶助及核查走 访等。 2)立项依据 《矫正法》、《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 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通知》 3)实施主体 庐山市司法局 3)实施方案 对年度在册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有效的教育管理。预防和 减少犯罪,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 5)实施周期 1年 6)年度预算安排 5万 7)绩效目标和指标 6、刑释解教安置工作经费 1)项目概述 信息核查、人员接收分配、安置基地建设、技能培训、 困难扶助,落实帮教措施,日常走访,远程视频会见。 2)立项依据 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 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实施意见(赣办发〔2020〕12 号) 3)实施主体 庐山市司法局 4)实施方案 进一步落实必接必送,落实帮教措施,加强安置帮教 基地建设,做好技能培训和临时救助,开展远程视频会见。 省内监所 100%做到无缝对接,落实帮教措施。 5)实施周期 1年 6)年度预算安排 5万 7)绩效目标和指标 7、2021 年政法转移支付提前下达 1)项目概述 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保障社区矫正、法律援助、人 民调解、法治宣传、行政复议与应诉等日常业务工作的开展, 支持局机关和司法所完善设备,完成规范化建设,维护当事 人的合法权益,社会稳定。 1)立项依据 文件涉密 3)实施主体 庐山市司法局 2)实施方案 一是围绕人民群众满意,加快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二是围绕建党百年庆祝活动,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三是 围绕争创一流业绩,全力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创新发展。 5)实施周期 1年 6)年度预算安排 105 万 7)绩效目标和指标 8、政法转移支付专项资金 1)项目概述 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保障社区矫正、法律援助、人 民调解、法治宣传、行政复议与应诉等日常业务工作的开展, 支持局机关和司法所完善设备,完成规范化建设,维护当事 人的合法权益,社会稳定。 3)立项依据 文件涉密 3)实施主体 庐山市司法局 4)实施方案 一是围绕人民群众满意,加快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二是围绕建党百年庆祝活动,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三是 围绕争创一流业绩,全力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创新发展。 5)实施周期 1年 6)年度预算安排 25.95 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9、扫黑除恶资金 1)项目概述 加大扫黑除恶宣传力度,突出重点做好涉黑涉恶社区 矫正人员的和刑满释放人员教育管理工作。 3)立项依据 文件涉密 3)实施主体 庐山市司法局 4)实施方案 成立了项目领导小组 5)实施周期 1年 6)年度预算安排 5万 7)绩效目标和指标 10、法治政府建设 1)项目概述 强化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继续做好执法主 体和执法人员资格规范化管理工作,落实好年度执法监督计 划,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落细。 3)立项依据 《江西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年)》 《江西省行政执法监督实施办法》 3)实施主体 庐山市司法局 4)实施方案 强化组织领导,压实责任,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有人抓,有人管。 5)实施周期 1年 6)年度预算安排 10 万 7)绩效目标和指标 二、2021 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 年庐山市司法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 5.996711 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 0 万元,比上年增(减)0 万元,主要原因是: 无此项支出。 公务接待 4.6014 万元,比上年减少 0.7186 万元,主要 原因是:厉行节约。 公务用车运行 1.395311 万元,比上年增加 0.645311 万 元,主要原因是:随着业务工作的增加,公务用车开支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 0 万元,无变化,主要原因是:2021 年无 公务用车采购计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 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 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 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 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 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 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 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 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 2022 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 2021 年全部结转和结余 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 保险费支出。 (二)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指机关事 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三)20805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指其他用 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四)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 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五)2210201 住房公积金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住房 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按照不超过规定的比例为职工缴 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 (一)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 构或者非政府设立的合法律所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 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尤其是农村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 一项法律保障制度。特殊案件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 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 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 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 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二)行政复议应诉,行政复议是与行政行为具有法律 上利害关系的人认为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 法权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由复议 机关依法对被申请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并作 出决定的活动和制度。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实施的被动行政 行为,它兼具行政监督、行政救济和行政司法行为的特征和 属性。它对于监督和维护行政主体依法行使行政职权,保护 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等均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三)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 工作是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依靠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 对刑满释放人员、解除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的一种非强制性的 引导、扶助、教育和管理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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