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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内蒙古谦源煤炭有限责任公司“11·01”物体打击一般事故案 (个人)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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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吴洋) 单位名称: 内蒙古谦源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 吴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工商注册登记号: 91150302MA0QLD5P7Y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海勃湾)应急罚〔2023〕事故-001 号 案件名称: 内蒙古谦源煤炭有限责任公司“11·01” 物体打击一般事故案 处罚类别: 行政处罚 处罚事由(违法事实): 违反法律法规条款规定: 行政处罚结果: 2022 年 11 月 1 日 9 时 20 分左右,位于 乌海市海勃湾区棋丰煤矿旧址旁防风抑 尘网工程的施工单位飞成建筑小工张兆 东在施工期间被一根倾倒的桁架砸到后 背,9 时 50 分左右经乌海市第一人民医 院医生抢救后,宣布张兆东抢救无效死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 条第(五)项的规定 给予内蒙古谦源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法人 代表吴洋处罚金 9600 元(玖仟陆佰元) 的行政处罚。 处罚生效期: 2023 年 2 月 17 日 处罚机关: 乌海市海勃湾区应急管理局 地方编码: 016000 当前状态: 已交罚款 信息提供部门: 乌海市海勃湾区应急管理局 救济渠道: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 可以依法在 60 日内向海勃湾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或者在 6 个月内依法向海勃湾区人民法 院提起行政诉讼,并口头告知复议机构为 司法局。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 规定的除外。 处罚决定日期: 2023 年 2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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