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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绥芬河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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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绥芬河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十四五”时期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 展,根据《黑龙江省“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和 《牡丹江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精神,结合 绥芬河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编制背景 “十三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上级残联的 指导下,围绕“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 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的目标,凝心聚力,主动作为, 统筹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落实、基本公共服务提质增效, 织密扎牢残疾人民生保障安全网,促进残疾人共享经济社会 发展成果,我市残疾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发放各类疫情物资 31392 件,受助残疾人 1705 人次;发放 两项补贴 523 万元;落实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和 燃油补贴政策,惠及 419 人,支出资金 58.05 万元;为残疾 人儿童和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补助资金 96.53 万元,惠及 749 人;实行重度残疾人个人缴纳医疗保 险政府兜底政策,补贴资金 45 万元,惠及 1258 人次。走访 慰问、救助贫困残疾人 700 人次,发放慰问金和救助物资折 合人民币 15.5 万元;帮助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人 1 就业,就业残疾人 292 人,依法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年审 工作,累计征收残保金 612 万元。我市现有持证残疾人 1440 人,城镇残疾人 987 人,农村残疾人 453 人,其中视力 174 人,听力 159 人,言语 47 人,肢体 776 人,智力 122 人, 精神 112 人,多重 50 人。“十四五”时期,残疾人事业发 展仍然面临亟待解决问题:残疾人就业意愿不强、能力偏低、 就业难度大;服务保障能力与满足广大残疾人对美好生活向 往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康复、托养、无障碍等还不能 满足残疾人多样化需求;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还不完善,服 务机构少、专业服务人才匮乏,不能完全满足残疾人特殊化 需求。 党的二十大明确了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目 标任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 残疾人事业,把推进残疾人事业当做分内的责任,各项建设 事业都要把残疾人事业纳入其中”“要弘扬人道主义精神, 尊重和保障人权,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要不断促进 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强调对残疾人要“格外关心, 格外关注”。总书记这些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 我们做好残疾人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绥芬河的 关键时期。2023 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 年,我们要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完善社会 保障制度,进一步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进一步健全残疾人 关爱服务体系,进一步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进一步夯实残 疾人事业发展基础,不断满足残疾人美好生活需要,团结带 2 领广大残疾人和全市人民共享幸福美好生活。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 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 疾人事业重要论述,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 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围绕“五市”战略,立足新发展 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弱有所扶, 夯实残疾人民生底线,增进残疾人民生福祉,坚持兜底与扶 持并举、保障与发展并重,增强残疾人自我发展能力,维护 残疾人平等权利,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残 疾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残疾人 工作领导体制,为发展残疾人事业提供坚强政治保障、组织 保障。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维护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 实的利益问题。持续增强残疾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保基本兜底线。健全残疾人社会福利制度和关爱服 务体系,改善残疾人生活品质,促进残疾人共享经济社会发 展成果。 坚持固根基提质量。强化残疾人服务供给侧改革,做好 人才培养、科技应用、信息化、智能化等基础保障工作,打 造残疾人平等融合的社会环境,满足残疾人多层次、多样化 的发展需要。 3 坚持统筹协调发展。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和社会力量、市 场主体协同作用,依托地方优势和首创精神,集成政策、整 合资源、优化服务,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推动全市残疾人事业均衡发展。 (三)主要目标 到 2025 年,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得到巩固拓展,社会 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基本民生得到有力保障,重度残疾人 得到更好照护。残疾人就业支持体系更加完善,就业质量进 一步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受教育程度 不断提升,无障碍环境持续优化。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 化、社会、家庭生活等平等权利得到充分保障,思想道德素 养、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水平明显提高。残疾人事业基 础保障条件明显改善,质量效益不断提升。 到 2035 年,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与我市 基本实现现代化目标相适应。残疾人物质生活更为宽裕,精 神生活更为丰富,与社会平均水平差距显著缩小。平等包容 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残疾人充分享有平等参与、公平发展 的权利,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 进展。 专栏 1“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主要指标 类别 收入和 就业 指标 2020 年 2025 年 属性 1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年均 增长(%) —— 与我市地区生产总 值增长基本同步 预期性 2城乡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 人数(人) —— 100 预期性 4 3、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最 低生活保障比例(%) 4.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覆盖 率(%) 5.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 率(%) 6、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 保险参保率(%) 社会保 障和 7、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 基本公 保险参保率(%) 共服务 8、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 学率(%) 9、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 率(%) 10、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率 (%) 11、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数 (户) 100 100 约束性 100 100 约束性 100 100 约束性 90 >90 预期性 85 >95 预期性 99 99 预期性 80 85 约束性 >80 85 约束性 —— 122 约束性 三、重点任务 (一)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提升残疾人基本保障水平 1、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确保不发生残疾人规模性 返贫致贫。持续落实防治残疾人返贫动态监测机制,紧盯脱 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和突发严重困难残疾人等重点群体, 推动帮扶措施有效落实。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全部纳入 最低生活保障范围,落实好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实施 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证申请“跨省通办”“全程网办”。 落实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贴制度,进一步扩大残 疾人社会保险覆盖面和待遇水平。开展“守望相助、真情服 务”活动,发挥基层党组织协调各方作用,持续动员社会力 量,加强对残疾人的关心关爱。(涉及单位:组织部 农业 农村局 民政局 残联 两镇 人社局) 2、强化残疾人社会救助保障,做好重大疫情等突发公 5 共事件对残疾人保护工作。按要求逐年提高社会救助标准, 城乡低保标准按不低于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 30%调 整,落实低保家庭中重残人员保障金加发政策。对生活不能 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不低于 60%,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签 订委托照料服务协议达到 100%。加强对生活无着流浪乞讨残 疾人的救助安置和寻亲服务,健全和完善应急预案和工作流 程。做好对符合条件残疾人医疗救助工作,强化医疗救助和 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互补衔接,减轻困难残疾人医疗费 用负担。鼓励儿童福利机构和有条件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 构开展对残疾儿童的服务。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用好 用足镇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 在重大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中, 做好对困难残疾人急难救助工作。贯彻落实关于重大疫情、 自然灾害、安全事故等突发公共事件中残疾人社会支持和防 护保护指南。加强残疾人集中场所和残疾人服务机构安全保 障、应急服务、消防安全能力建设。社区(村)动员村(居) 民协助残疾人更好应对突发灾害事故、及时疏散逃生。开展 残疾人应急科普宣传工作,引导残疾人增强自救互救能力。 (涉及单位:残联 民政局 医保局 两镇 卫健局 应急局) 3、加快发展残疾人托养和照护服务机构,推动开展长 期照护服务。依托社区(村)级医疗卫生、社会福利、养老 服务机构、托养机构等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多元化、供 需对路的集中照护、日间照料、居家服务、邻里互助等托养 服务和照护帮扶。鼓励各级各类服务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 方式,为特困不能自理的残疾人提供访视、托养或照护服务。 继续实施“阳光家园计划”,强化项目监督和实施。完善全 6 市低保、低保边缘家庭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制度,适 度提升补贴标准、扩大补贴范围。儿童福利机构对符合条件 的残疾儿童,要及时申请纳入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保障和定点 机构康复。加强残疾人托养服务专业管理人员业务培训,提 升服务水平。(残联 财政局 民政局 两镇 卫健局 ) 4、扩大残疾人社会保险覆盖面,提高残疾人抵御风险 能力。落实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制度,资 助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对安置残 疾人就业单位社会保险进行补贴,对重度残疾人和低收入家 庭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由当地政府为其 代缴最低缴费档次的养老保险费需个人缴费部分,帮助残疾 人按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确保应保尽保。支持就业残疾 人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对符合条件的失业残疾人及时发放失 业保险待遇。落实国家关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病残 津贴政策。推进用人单位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按规定支付工 伤保险待遇,加强工伤预防和工伤职工康复工作。落实 30 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 政策,按规定做好重性精神病药物维持治疗参保患者门诊保 障工作。对符合条件的从事种植、养殖困难残疾人家庭给予 农业保险投保费用补贴。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适合残疾人 的商业保险项目,鼓励支持残疾人参加意外伤害、补充养老、 补充医疗等商业保险。推动政府为重度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 保险。(残联 人社局 医保局 卫健局 农业农村局 两镇) 5、完善残疾人社会福利制度和社会优待政策,增强残 疾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动态调整 7 和可持续发展机制,条件允许可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逐步 扩大到低保边缘家庭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 护理补贴扩大到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或其他残疾人。 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管理系统,开展残疾人“两项 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工作。落实全省“两项补 贴”实施办法,做好政策衔接,优化补贴办理流程。在省出 台基本型康复辅助器具补贴制度基础上,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为残疾人携带辅助器具、导盲犬等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出 公共场所和出入境提供便利条件。落实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 油补贴政策,对残疾人乘坐市内公共交通给予优待和便利, 鼓励铁路、民航等为残疾人提供优质优先优惠服务。加强残 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残疾儿童医疗、康复、教育等服务。 加快建设精神卫生福利服务体系,为特殊困难精神残疾人提 供康复、照护等服务。落实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生活水、电、 气、暖优惠补贴政策和电信业务资费优惠政策。保障残疾人 基本住房安全便利,优先解决低收入残疾人家庭住房困难问 题,对符合条件的城镇残疾人家庭优先配租公租房。把农村 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作为工作重点,推进农村困 难残疾人家庭和城市低保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同步做好 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规划与设计工作,指导残疾人家庭做 好无障碍设施建设,扩大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覆盖面。落 实残疾军人和伤残人民警察抚恤优待政策,做好残疾军人 (含伤残民兵民工)、伤残人民警察残疾评定标准与国家残 疾人分类和分级标准合理衔接,保证残疾军人和伤残人民警 察优先享受扶残助残政策待遇、普惠性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 8 (残联 民政局 交通局 卫健局 教育局 工信科技局 住建 局 军人事务管理局 两镇) 专栏 2 残疾人社会保障重点项目 一、资金类 1、最低生活保障。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全部纳入 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低保边缘家庭的重度残疾人、1-6 级伤 残、定期抚恤的重点优抚对象特别是残疾军人经本人申请参 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对纳入低保范围后生活仍有困 难的残疾人和残疾人家庭,采取必要措施给予生活保障。 2、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完善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动态调整 机制,补贴标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残疾人生活保障需 求、长期照护需求以及财政承受能力统筹确定,逐步完善补 贴办法。实现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构建主 动发现、精准发放、动态监管的智慧管理服务机制。 3、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资助。在省出台基本型康 复辅助器具补贴制度基础上,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4、残疾人电信业务资费优惠。合理降低残疾人使用移动 电话、宽带网络等服务费用,减免残疾人使用助残公益类移 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流量资费。 5、残疾评定补贴。为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和重度残疾人残 疾评定提供补贴,减轻经济负担。 9 二、服务类 1、开展对困难残疾人和残疾人家庭走访探视服务。社区 (村)两委和残疾人协会要对困难残疾人和残疾人家庭开展 经常性走访探视工作,发现残疾人群众生活困难等问题要及 时报告,并积极协助配合相关部门解决残疾人群众各项民生 问题。 2、低收入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低收入重度残疾人数量 和服务需求较多的乡镇(街道)可建立集中照护服务机构; 有条件的社区(村)依托公共服务设施,为符合条件的重度 残疾人提供集中照护、日间照料、居家服务、邻里互助等社 会化照护服务。 3、就业年龄段残疾人托养服务。镇根据需要建立残疾人 托养服务机构,或依托党群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社会 福利机构、社会组织、企业等为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 度肢体残疾人等提供生活照料和护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 社会适应能力训练、运动能力训练、职业康复与劳动技能训 练、辅助性就业等服务。 4、残疾人社会工作和家庭支持服务。开展残疾人社会工 作服务,为残疾人建立社会支持网络,让更多残疾人有“微 信群”“朋友圈”。为残疾人家庭提供临时照护“喘息服 务”、心理辅导和康复、教育等专业指导。逐步在残疾人服 务机构中设置社会工作岗位。 10 5、重大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中困难残疾人急难救助。对 因疫情防控在家隔离的残疾人,落实包保联系人,加强走访 探视,及时提供必要帮助。因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 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 监护人住所地的社区(村)委会或者相关部门应当及时为被 监护人提供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 (二)优化残疾人就业创业环境,提高就业创业水平 1、完善残疾人就业创业政策。深入贯彻落实《残疾人 就业条例》、残保金征收使用管理和扶持残疾人自主就业创 业等残疾人就业支持政策,为残疾人技能培训、就业创业、 就业服务、奖励补贴等提供政策资金支持。落实残疾人按比 例就业制度和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公示制度。强 化残疾人就业支持政策与社会保障政策有效衔接,严格执行 纳入低保范围的已就业残疾人及其家庭成员人均收入超过 当地低保标准后给予一定时间渐退期。(涉及单位:残联 民政局 税务局 人社局) 2、大力推进残疾人就业创业。拓宽残疾人就业创业渠 道,开展残疾人就业促进专项行动,积极推动政府机关、事 业单位、国有企业提供一定数量岗位用于带头招录(聘)和安 置残疾人就业,在坚持具有正常履行职责身体条件前提下, 对残疾人能够胜任的岗位,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残疾人。对 正式招录(聘)残疾人的用人单位按规定给予补贴扶持,对超 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给予奖励。扎实做好残疾人按比 11 例年审工作并实现全国联网认证“跨省通办”。挖掘推广残 疾人集中就业产品和服务品牌,扶持带动残疾人就业能力强 的龙头企业。落实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税费优惠政策和政府 优先采购等扶持政策,稳定残疾人集中就业。支持非营利性 残疾人集中就业机构持续发展。在经营场地、设施设备、社 会保险补贴、金融信贷等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 鼓励残疾人通过参与网络零售、直播带货等新就业形态实现 就业。扶持一批残疾人就业社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 构,按规定将就业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支持残疾人 托养服务和辅助性就业发展,对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和辅助 性就业相关机构,在资金、场地、设施设备、无障碍改造等 给予扶持,并可根据实际服务残疾人数给予适当补贴。残疾 人公益性岗位数量不少于人社部门开发总量 10%,同时将不 超过 20%的就业保障金用于残疾人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加 强实用技术培训、社会化生产服务和金融信贷支持,确保农 村残疾人家庭至少参与一项增收项目。加强农村残疾人家庭 资产收益扶持,采取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和土地流转 等方式,实现残疾人家庭资产增值增收。全面实施《盲人医 疗按摩管理办法》,通过继续教育、业务培训、职称评审、 执行盲人保健按摩标准、加强盲人按摩行业管理等措施。为 残疾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创业提供无障碍支持服务。 扶持开展手工制作等残疾妇女就业创业项目,鼓励残疾人参 12 与文化产业。扶持残疾人共同居住或同一户口家庭成员(亲 属)就业创业,确保“零就业”残疾人家庭至少有 1 人就业。 (涉及单位:残联 人社局 组织部 税务局 财政局 妇联 卫健局 市场监管局 农业农村局 住建局 ) 专栏 3 残疾人就业补贴奖励重点项目 一、补贴类 1、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补贴。对自主创业、灵活就业 的残疾人,按规定给予经营场所租贷补贴、社会保险补贴、 职业培训和创业培训补贴、设施设备购置补贴、网络资费补 助、一次性创业补贴;对求职创业的应届高校残疾人毕业生 按规定给予求职创业补贴。 2、招录(聘)残疾人的用人单位补贴。对正式招录(聘) 残疾人的用人单位,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 职业培训补贴、设施设备购置改造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对吸纳符合条件残疾人就业见习的就业见习单位(人社部门 认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 3、辅助性就业机构补贴。对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给 予一次性建设、场地租金、机构运行、无障碍环境改造、生 产设备和辅助器具购置等补贴。 4、通过公益性岗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补贴。将 不超过 20%的就业保障金用于残疾人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 贴。 13 二、奖励类 1、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 业的用人单位按规定给予奖励。 2、残疾人就业服务奖励。充分发挥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劳务派遣公司、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 构在残疾人就业供需对接作用,按规定对推荐残疾人稳定就 业一年以上的单位,按就业人数给予奖励。 3、提升残疾人就业创业能力。实施《残疾人职业技能 提升计划(2021—2025 年)》,帮助有就业愿望、培训需求 的残疾人及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普遍得到相应的就业 和创业培训。全面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实施职业技 能提升行动,面向残疾人大规模开展针对市场需求的职业培 训工作。完善残疾人职业培训组织管理、培训补贴、培训标 准和培训基地建设等制度,支持符合条件的残疾人高技能人 才建设技能大师工作室。大力推广“工学一体化”“职业培 训包”“互联网+”等先进培训方式。常态化开展全市残疾 人职业技能竞赛等活动, 组织参加全省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 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职业指导竞赛,按规定落实获 奖选手奖励政策。建立健全残疾人优秀技能人才库及奖励机 制。(残联 人社局 两镇 财政局) 4、健全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加快建立残疾人就业服 务网络,为残疾人提供职康训练、职业指导、岗位介绍、职 业能力评估、职业生涯规划等精准化服务,为用人单位提供 岗位开发、雇主培训、就业环境改造和劳动关系协调等专业 14 化服务。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明确保障条 件、专业人员配备等要求,市政府要对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 规范化建设和改造给予支持。建立残疾人电商就业创业示范 基地,搭建残疾人企业和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产品和服务展 销平台,为符合认证的残疾人就业创业优质特色产品参加哈 尔滨国际贸易洽谈会等展示活动提供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 务等方式,开展残疾人就业服务,建立年度内高校残疾毕业 生“一人一册”电子档案,做好 “一人一策”就业帮扶服 务。利用信息化手段全面准确掌握残疾人就业及培训状况, 进行网格化管理,将残疾人高校毕业生作为重点对象纳入机 关、事业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和国有企业、民营企 业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组织面向残疾人高校毕业生的各类 就业服务和招聘活动。对有意愿参加技能和创业培训的年度 内未就业高校残疾毕业生提供免费培训,并做到就业创业培 训全覆盖,有效化解高校残疾毕业生就业结构性矛盾。有序 开展支持性就业服务,推动智力、精神残疾人首次就业。持 续实施“龙江阳光培训—就业—增收链条式”就业创业服务 品牌。持续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专项就业服 务。推动开展“智慧残联”建设,促进区域内残疾人就业服 务信息化。举办残疾人职业人才交流、残疾人就业产品市场 营销、残疾人就业创业成果展示等活动。(涉及单位:残联 人社局 财政局 会展中心) 5、保障残疾人平等就业权益。合理确定残疾人入职体 检条件,依法保障平等就业权益,除职位有特殊要求外,不 得拒绝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不得额外设置限制残疾人报考条 15 件和要求。用人单位应当为残疾人职工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 劳动保护,并在社会保险、福利待遇、转正、晋职、晋级、 职称评定、休息休假等给予平等待遇和合理便利。对残疾人 服务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不受户籍、档案、身份等条件 限制,执行统一的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 督促用人单位依法落实残疾人劳动权益保障责任,坚决防范 和打击侵害残疾人就业权益行为。(涉及单位:残联 组织 部 人社局) 专栏 4 残疾人就业服务重点项目 1、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项目。 编制 50 人以上(含 50 人)的市级党政机关,编制 67 人以 上(含 67 人)的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除外),安排 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2025 年前至少安排 1 名残疾 人。市残联机关干部队伍中要有 15%以上(含 15%)的残疾 人。 2、农村残疾人就业帮扶基地建设项目。依托农村创业创 新孵化实训基地和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 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一批辐射带动能力强、经营 管理规范、具有一定规模的残疾人就业帮扶基地,带动残疾 人稳定就业、生产增收。 3、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项目。依托 企业、职业学校、社会培训机构等建设一批残疾人职业技能 培训和创业孵化基地,打造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实习见习 16 和就业创业示范服务平台。 4、盲人按摩提升项目。大力推进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在医 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就业执业,完善职称评定有关规定。 促进盲人保健按摩行业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品牌化发 展。 5、残疾人新就业形态扶持项目。鼓励互联网平台企业、 中介服务机构等帮助残疾人参与网络零售、云客服、直播带 货、物流快递、小店经济等新就业形态。 6、残疾人辅助性就业项目。加强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 能力建设,鼓励引导市场主体和社会力量提供辅助性就业服 务,提升残疾人就业水平和质量。 7、残疾人公益性岗位项目。城乡保洁员、水管员、护路 员、生态护林员、社会救助协理员、农家书屋管理员、社区 服务人员等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残疾人。 (三)健全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提升公共服务质量 1、加强残疾人健康服务。认真贯彻落实《“健康龙江 2030”规划》。全面推进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本达 到应签尽签、愿签尽签。加强和改善残疾人医疗服务,为残 疾人提供就医便利,维护残疾人平等就医权利。加强残疾人 心理健康服务。关注残疾妇女健康,开展生殖健康服务。 (残联 妇联 卫健局) 2、提升残疾人康复服务质量。深入贯彻《黑龙江省残 疾预防行动计划(2022-2025 年)》,动员全社会参与,做 17 好全人群、全生命周期残疾预防。组织开展残疾预防日宣传 教育活动,扎实开展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持续实施 “因人施策式”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品牌,确保残疾人基本 康复服务覆盖率、基本辅助器具适配率稳定在 85%以上。贯 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 的实施意见》,优化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经办服务,加强残疾 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管理,为 0-6 岁残疾儿童提供康 复救助。制定出台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补贴政策,构建多元 化、精准化的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方式。完善康复服务 体系,开展康复机构业务规范建设评估,加强康复专业人员 培训,提升康复服务水平。落实《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标 准》,加强和完善残疾人社区康复,建立“残疾人康复之 家”,推广残疾人自助、互助康复,促进康复服务市场化发 展。支持儿童福利机构增加和完善康复功能,与医疗机构加 强合作,提高康复医疗服务能力。(涉及单位:残联 卫健 局 两镇) 3、有效预防残疾发生和发展。按照《黑龙江省贯彻落 实〈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1—2025 年)〉实施意见》 有关要求,做好我市贯彻落实工作,制定《绥芬河市残疾预 防行动计划(2022-2025 年)》。加大残疾预防宣传力度, 形成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残疾预防意识。加强出生缺陷综 合防治,构建涵盖城乡居民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和儿 童各阶段出生缺陷防治体系。大力推进 0—6 岁儿童残疾筛 查,建立筛查、诊断、康复救助衔接机制。加强市妇幼保健 机构儿童保健服务网络建设,不断提升儿童致残性疾病早发 18 现、早诊断、早干预、早康复能力和效果。引导培养健康生 活方式,实施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预防干预措施,开展 心脑血管疾病等重大慢性病早诊早治工作,减少慢性病致残。 开展社会心理服务和社区心理干预评估工作,营造接纳、包 容、关怀的社会氛围,预防和减少精神残疾发生。开展防盲 治盲、防聋治聋工作,加强对麻风病等传染病和碘缺乏病、 大骨节病等地方病防控。强化部门协同共治、交通安全宣传、 道路安全管理,做好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和消 防安全,强化安全执法和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加快公共场所 急救设备配备,提高自然灾害和火灾现场应急处置能力、突 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能力和院前急救能力,防止老年人跌倒、 儿童意外伤害致残。(涉及单位:残联 卫健局 交通局 应 急局 两镇) 4、加强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推广安全适用的基 本型辅助器具,加强康复辅助器具适配服务机构建设,支持 社会力量和医疗、康复、养老机构以及残疾人教育、就业、 托养机构开展辅助器具适配服务。推广社区辅助器具租赁、 回收、维修等服务,实施“爱心传递、循环使用、共享轮椅” 等公益性项目。(涉及单位:残联 卫健局 两镇 民政局) 专栏 5 残疾人健康和康复服务重点项目 19 1、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开展残疾人康复需求调 查评估工作,为残疾人普遍提供基本康复服务,为家庭照 护者提供居家康复、照护技能培训和支持性服务。针对特 困残疾人和残疾儿童实施“福康工程”“龙江爱心助残工 程”、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等康复服务项目。 2、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为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提 供手术、辅助器具适配、康复训练等服务。根据社会经济 发展水平,适时提高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标准、扩大救助年 龄范围,提升康复质量。 3、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服务。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日 常发现、登记报告、随访管理、服药指导、社区康复、心 理支持和疏导等服务,为家庭照护者提供技能培训、心理 支持和疏导等服务。 4、残疾人互助康复项目。推广精神障碍患者家属、专 家交流互助等残疾人互助康复项目。 5、康复专业人才培养项目。加强康复医疗人才队伍建 设,开展残疾人康复专业技术人员规范化培训工作。将康 复专业纳入全科医生、家庭医生、村医等培养培训内容。 6、加大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力度。创新残疾人康复服务 供给机制和方式,提升残疾人康复服务的社会化、专业化、 市场化水平,提高政府投入残疾人康复服务资金使用效益。 20 5、完善残疾人教育体系。落实《残疾人教育条例》和 《黑龙江教育现代化 2035》,实施“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 提升行动计划,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和巩固 率,加快发展与康复相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着力发展以职 业教育为重点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提高残疾学生接受高 中阶段教育比例,确保完成义务教育且有意愿的残疾青少年 都能接受适宜的职业教育。稳步推进残疾人高等教育,支持 高校开展残疾人融合教育。落实国家有关残疾学生资助政策, 为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予以资助。支持有条件的高校面 向残疾考生开展“单考单招”“联考联招”。(涉及单位: 残联 教育局 财政局) 6、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推动设立残疾人教育专家 委员会,持续实施“一人一案式” 融合教育品牌,对适龄 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需求进行排查和评估, 给予科学教育安置。 全面推进各学段融合教育,进一步完善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 为主体、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送教服务为补充的残疾儿童 少年义务教育服务体系。为残疾学生参加各级各类考试提供 辅助器具适配、特殊学习用品、康复训练和无障碍等支持服 务。加强特殊教育学校规范化建设。继续推行新课标教材, 建立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 伍建设,开展在职教师职后培训工作,创新培养方式,为残 疾大学毕业生从事特殊教育工作提供政策保障。加快国家通 用手语、通用盲文普及推广步伐,实施《第二期国家手语和 盲文规范化行动计划(2021—2025 年)》,积极开展多种形 式的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骨干人员培训工作。支持 21 儿童福利机构加强残疾儿童特殊教育服务,对符合条件的残 疾儿童,及时送至特殊教育学校接受教育;对没有条件送特 殊教育学校的残疾儿童,在院内开展特殊教育服务。鼓励儿 童福利机构加强培养孤残儿童护理、特殊教育和脑瘫康复等 专业人才,落实相应待遇,提高机构专业化服务水平。(涉 及单位:残联 教育局 专栏 6 人社局 ) 残疾人教育重点项目 1、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巩固提高项目。设立残疾人 教育专家委员会,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需求进行排查和 评估,给予科学教育安置,推动各地规范送教上门工作。 2、残疾幼儿学前康复教育发展项目。鼓励普通幼儿园 招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幼儿, 支持特殊教育学校、 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开展学前康复教育,条件 允许建立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机构,加强公办残疾儿童学 前康复教育机构建设,支持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和孤 独症儿童接受学前康复教育。 3、残疾人职业教育提升项目。支持中高等职业学校加 强实训基地建设,为残疾学生实习实训提供保障和便利。 4、融合教育推广项目。鼓励普通学校招收具有接受普 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同等条件下在招生片区内优先 安排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入学。设置随班就读区域资源中 心或资源教室,配备必要的教育教学、康复训练设施设备和 专业人员。 22 5、特殊教育师资培养项目。实施特殊教育学校校长、 特殊教育骨干教师和融合教育骨干教师培训项目。支持高校 残疾人毕业生从事特殊教育,满足特殊教育专业教师要求, 配备适当比例康复专业教师。 6、手语盲文推广项目。加强手语翻译认证审核和注册 管理,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骨 干人员培训工作,开展面向公共服务行业的国家通用手语推 广工作。 7、大力开展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和群众性文化活动。 将残疾人文化服务纳入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鼓励残 疾人参加“书香中国、阅读有我”“书香绥芬河”“阅读助 力人生”等公共文化活动,支持开展“残疾人文化周”等残 疾人群众性文化活动。建设市级残疾人文化中心,创新残疾 人文化艺术培训、展览、展示等服务,乡镇建设文化驿站, 把残疾人文化服务向基层延伸。通过购买服务、社会捐助等 方式推动残疾人文化社团建设,持续推进社区型残疾人文化 兴趣团队(小组)建设。选拔优秀残疾人文艺人才,组建残 疾人艺术团,开展主题为“走进新时代,展现新形象”群众 性文艺活动。依托残疾人文化周,开展“周周唱新歌”残疾 人学歌、唱歌活动,发掘、选拔优秀残疾人文艺人才。鼓励 残疾人参与文化艺术创作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满足残疾 人文化需求,增强残疾人精神力量。在市融媒体中心开设残 疾人专题栏目。提升对盲人、聋人等特殊群体文化服务质量, 丰富公共图书馆盲人阅览室盲文读物、有声读物、大字读物、 23 数字阅读、视听文献资源。开展助残提质活动,成立“分享” 残疾人读书会,培养残疾人读书、看报习惯。推广盲人无障 碍观影项目,完善、优化电视手语栏目,协调电视台、网络 媒体加配字幕消除聋人观看障碍。加强残疾人特殊艺术人才 和特殊艺术师资培养,发展特殊艺术,鼓励残疾人进行文学 艺术创作,推动残疾人文化产业发展,打造残疾人文化艺术 品牌。参加全省残疾人艺术汇演,举办全市残疾人特殊艺术 汇报演出。鼓励残疾人参加传统工艺美术学习和创作生产。 实施残疾人文化进家庭“五个一”项目,以文化进家庭、进 村屯(社区)为抓手,提升残疾人文化服务普及率。帮助有 文化需求的重度残疾人家庭每年读一本书、看一次电影、游 一次园、参观一次展览、参加一次文化活动。(涉及单位: 残联 两镇 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8、推动残疾人体育全面发展。推动残疾人竞技体育新 发展,积极向国家、省推荐优秀人才。将残疾人娱乐性、趣 味性文体活动融入全民文体活动之中。 选拔残疾人体育人才, 建立残疾人体育人才储备和数据库。在全国助残日、残疾人 健身周、全国特奥日、国际残疾人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 残疾人群众性体育健身比赛、展示活动。加快残疾人体育人 才培养,组织残疾人体育专项比赛,为残疾人展示体育才能 提供平台。(涉及单位:残联 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专栏 7 残疾人文化、体育重点项目 24 一、残疾人文化服务 1、“五个一”文化进家庭、进社区项目。为有需要的 重度残疾人家庭开展“五个一”(读一本书、看一场电影、 游一次园、参观一次展览、参加一次文化活动)文化服务。 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和基层文化设施增添必要的文化 设备,推动基层创建一批残健融合文化服务中心。提升村社 区(村)残疾人文体服务普及率。 2、盲人文化服务项目。为盲人提供盲文读物、有声读 物、大字读物、数字阅读、无障碍电影电视剧等产品和服务。 继续开展盲人数字阅读推广工程。推动公共图书馆盲人阅览 室(区)建设,增加公共图书馆盲文图书和视听文献资源。 鼓励电影院线、有线电视提供无障碍影视服务。 3、聋人文化服务项目。鼓励影视作品、网络视频加配 字幕,推动电视台开播国家通用手语或实时字幕栏目。 4、网络视听媒体文化服务项目。加强残疾人融媒体平 台建设,依托网络视听媒体开设残疾人文化宣传专题节目。 5、扶持发展特殊艺术。加强残疾人特色文化活动基地 建设,全面提升特殊艺术创作整体水平,为残疾人提供优秀 文化作品。 二、残疾人体育发展 1、打造残疾人上冰雪运动核心区。组织开展“残疾人 冰雪运动季”活动,举办“残疾人健身周”“全国特奥日” 25 等群众性残疾人体育活动,培养和储备冬残奥运动后备人才, 为冬残奥会提供支持。 2、开展康复体育健身行动。协调专业场地、技术人员、 器材等为残疾人体育赛事活动及训练提供保障条件。完善公 共文化体育设施无障碍条件。 3、增强竞技体育综合竞争力。健全和完善市残疾人运 动员管理制度,筛查优秀运动员,推荐到上级残联。 4、建立健全运动员、教练员奖励机制。将残疾人运动 员参加残奥会、残运会的奖励纳入健全人参加奥运会、全运 会范畴,参照健全人奖励办法执行。 9、大力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和服务产业。鼓励残联、 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等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和企事业 单位等实施助残慈善项目。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 资本合作等方式,加快培育助残类社会组织和企业,吸引社 会力量和市场主体参与为残疾人服务项目。成立助残志愿者 联络站。深入开展“青年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关心你的 残疾人邻居”“牵着蜗牛去散步”和“集善优品”消费助残 等志愿服务关爱行动。培育“集善工程”“通向明天”等残 疾人慈善事业品牌。加快康复辅助器具、康复教育、托养照 护、生活服务、无障碍、文化休闲等残疾人服务业发展,满 足残疾人多元化、多层次品质生活需求。(涉及单位:残联 总工会 共青团 妇联 科协 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10、加强残疾人服务标准化和行业管理。深入贯彻落实 26 《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 年版)》,切实保障残疾人 基本公共服务权益。认真落实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部、卫生计生委、中国残联《残疾人服务机构管理办法》, 加强康复、托养等残疾人服务行业管理,全面开展绩效评价 工作,支持残疾人和残疾人亲属参与评价。在场地、设备、 人才、技术等扶持各类残疾人服务机构发展,优先扶持公益 性、普惠性残疾人服务机构。开展残疾人服务需求评估和服 务资源调查工作,为残疾人提供适合的产品和服务。严格规 范残疾评定和残疾人证核发管理,全面推行残疾人证电子证 照应用,实现“跨省通办”。(涉及单位:残联 民政局 人社局 卫健局) (四)推进残疾人事业法治建设,依法保障残疾人平等 权利 1、提高残疾人事业法治化水平。落实《中华人民共和 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关于保障残疾人权益 规定。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黑龙江省残 疾人保障条例》等宣传教育纳入我市“八五”普法,开展残 疾人法律“六进”活动,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 任制。配合人大、政协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和《黑龙江省残疾人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执法检查、视察 和调研工作,促进保障残疾人权益法律法规有效实施及相关 问题整改落实。(涉及单位:残联 司法局 ) 2、创新残疾人法律服务和权益维护。持续开展“法律 援助惠民生”等残疾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专项行动,提高残 疾人掌握法律法规政策和依法维护权益能力。完善公共法律 27 服务平台无障碍功能,提升残疾人法律援助质量,培养助残 公益律师队伍,开展法律援助志愿助残行动。坚决打击侵害 残疾人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完善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 机制,充分发挥法律救助工作站作用,为残疾人提供及时有 效的法律救助服务。发挥“12385”残疾人服务热线和网络 信访平台作用,建立健全残疾人权益维护应急处置机制,不 断拓宽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民主参与、民主协商渠道,有效 保障残疾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支持更多 残疾人、残疾人亲友和残疾人工作者进入人大、政协并提供 履职便利。鼓励建立残疾人矛盾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充分发 挥残疾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作用,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 头。(涉及单位:残联 司法局 工信科技局) 专栏 8 残疾人依法维权重点项目 1、巩固和完善法律救助工作协调机构和残疾人法律救 助工作站,开展法律援助志愿助残行动。 2、深入实施《信访工作条例》。广泛开展“接访、邀 访、探访”活动,着力解决残疾人“急难愁盼”和突出信访 问题。 3、充分发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作用。积极推 进全市残疾人服务热线“12385”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 热线并网建设,为残疾人提供“7×24 小时”全天候人工服 务。 4、持续提升残疾人法治素养。开展残疾人尊法学法守 28 法用法“八五”普法专项行动。 (五)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为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提供 支持 1、完善无障碍设施建设体系。落实国务院《无障碍环 境建设条例》和《黑龙江省无障碍环境建设“十四五”实施 方案》,在乡村建设行动、城市更新行动、城镇老旧小区改 造和居住社区建设中统筹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推进 城市道路、公共交通、社区服务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残疾 人服务设施、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等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 持续实施“爱得其所”家庭无障碍改造品牌,与辅助器具适 配做好有效衔接。加快推广无障碍公共厕所。提高无障碍设 施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提高全社会无障碍意识,积极引导社 会力量参与无障碍建设。建立有效的社会监督机制,成立由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残疾人、老年人、媒体代表等参与 的无障碍督导员队伍,加强对无障碍环境建设和管理监督。 发挥检察公益诉讼作用,督促对无障碍设施的日常维护与管 理,加大对占用、破坏无障碍设施等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开 展无障碍典型项目评选,强化示范引领,推动我市无障碍建 设向高质量发展。(涉及单位:残联 住建局 农业农村局 两镇) 2、加快推进信息无障碍建设。将信息无障碍作为数字 社会、数字政府、数字乡村、智慧城市建设重要组成部分, 纳入文明城市测评指标。加快政府政务、公共服务、电子商 务、电子导航等信息无障碍建设,完善网络及信息基础设施 29 建设,推动电信服务无障碍,鼓励推出电信资费优惠举措。 在市“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打造“无障碍浏览”, 关注弱势群体参与政务服务的服务质量。开展互联网网站无 障碍建设、移动互联网应用无障碍优化与研发。提升信息技 术无障碍服务水平,推进公共服务信息无障碍优化工作。 (涉及单位:残联 工信科技局) 专栏 9 无障碍重点项目 一、无障碍设施 1、道路交通无障碍。城市主要道路、主要商业区和大型居 住区的人行地下通道配备无障碍设施,人行横道交通信号灯逐步 完善无障碍服务功能。公共停车场和大型居住区的停车场设置并 标明无障碍停车位。客运、公共汽车、城市交通车辆等公共交通 工具逐步配备无障碍设备。 2、公共服务设施无障碍。加快推进医疗、教育、文化、体 育、交通、金融、邮政、商业、旅游、餐饮等公共服务设施和特 殊教育、康复、托养、社会福利等残疾人服务设施、残疾人集中 就业单位无障碍改造。 3、社区和家庭无障碍。居住建筑、居住社区建设无障碍设 施。为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 4、无障碍公共厕所。加快推进公共服务设施、交通设施、 旅游景区等无障碍公共厕所建设。 二、信息无障碍 1、互联网网站和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无障碍。推动新 闻资讯、社交通讯、生活购物、医疗健康、金融服务、学习教育、 旅游出行等互联网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无障碍改 30 造。 2、自助服务终端信息无障碍。推进自动售卖设备、医院自 助就医设备、银行自动柜员机、机场自助值机设备等自助公共服 务设备无障碍改造。 3、食品药品说明信息无障碍。利用图像识别、二维码等技 术加快食品药品信息识别无障碍。 4、应急服务信息无障碍。把国家通用手语、国家通用盲文 作为应急语言文字服务内容,政府新闻发布会和电视、网络发布 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时加配字幕和手语,医院、疏散避险场所和集 中隔离场所等设置语音、字幕等信息提示装置。 三、无障碍服务 政府新闻发布会配备同步速录字幕、手语翻译,推进影像制 品、电视栏目加配字幕,鼓励电视台电视节目加配手语解说。推 广在公共服务机构和公共场所为残疾人提供语音和文字提示、手 语、盲文等信息无障碍交流服务。 (六)打牢支持保障基础,促进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 1、加强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将残疾人服务设施建 设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推进残疾人综合服务设 施建设。推动智能化残疾人证加载更多社会应用服务功能, 普遍推广残疾人证电子证照使用,探索建立以残疾人证为起 点的“1+x”残疾人全周期服务“一件事”机制。深入推进 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纳入各级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平 台,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并行,建立线上线下相 结合的残疾人服务体系,加快残疾人事业数字化转型,改进 残疾人服务需求和服务供给调查统计,完善残疾人人口基础 31 数据和残疾人 “一人一档”,推进残疾人大数据建设、分 析、研究和应用,为残疾人事业科学决策、绩效管理与精准 服务提供数据支撑。推进政府有关部门涉残数据联通共享, 加强数据和信息安全管理。完善 “智慧残联”信息服务平 台,推进残疾人康复服务、教育就业、文体活动等线上服务。 (涉及单位:残联 营商局) 2、推动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利用现有资源,鼓励企 业参与残疾人服务科技创新和应用。鼓励职教中心增设康复 治疗、康复工程技术、特殊教育、手语、盲文等相关专业, 建立较为完整的残疾人服务专业人才培养体系。加强残疾人 服务专业从业人员职业能力建设,加快培养残疾人康复、教 育、就业、托养照护、文化、体育、社会工作等专业人才队 伍。(涉及单位:残联 教育局 卫健局) 专栏 10 基础设施、信息化和科技创新重点项目 1、残疾人服务设施兜底线工程项目。继续支持残疾人康复、 托养等服务设施建设,配置专业设备和器材。建设市级残疾人康 复中心。 2、互联网康复项目。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康复服务平台, 为基层康复机构、残疾人、残疾儿童少年及其家长提供指导和服 务。 3、残疾人就业创业网络服务平台项目。推进全国残疾人职 业技能培训管理系统、就业服务管理系统、按比例就业年审系统 和盲人医疗按摩人员管理系统本地化应用。 4、残疾人服务大数据建设项目。用好残疾人口基础信息和 服务需求、服务资源信息数据库,实现与政府有关部门数据联通 32 共享,推动精准化服务和精细化管理。 5、科技助残项目。聚焦突破性的科技成果和解决方案,加 强康复、无障碍、养老等领域新产品、新技术推广应用。 3、推进残疾人事业协调发展。发挥残联组织在基层城 乡治理新格局中重要作用,推动政府、残联、社会等提供服 务与残疾人需求精准对接,为残疾人提供更加优质、便捷、 精准化服务。结合乡村建设行动,引导鼓励城镇残疾人服务 资源向农村延伸,加快补齐农村残疾人医疗、康复、教育、 社会保障、残疾预防和重度残疾人照护等服务短板。城镇残 疾人基本公共服务逐步覆盖常住人口。(涉及单位:残联 两镇 卫健局 教育局) 4、增强基层为残疾人服务能力。将残疾人公共服务纳 入政府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村(居)会承担的社区(村)工 作事项清单及协助政府的社区工作事项清单。将为残疾人服 务纳入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残疾人服务能力 提升行动,建设市、镇、社区(村)三级联动互补的基层残 疾人服务网络。明确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开展残 疾人需求评估工作,加强服务资源统筹;推动两镇普遍建立 “阳光家园”“残疾人之家”等残疾人服务机构,开展集中 照护、日间照料、社区康复、辅助性就业等服务;社区(村) 将残疾人作为重点服务对象,普遍建立重度和困难残疾人包 保联系制度;支持各类社会组织在城乡社区有序开展助残服 务,实现“镇有机构、村有服务”。实施“问需响应式”服 务残疾人工作模式,针对残疾人特殊困难推行我帮办、上门 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等便利化服务。(涉及单位: 33 残联 两镇) 5、营造扶残助残的浓厚社会氛围。深入落实《2022 年 黑龙江省关于进一步推进扶残助残文明实践活动的实施意 见》,推动将扶残助残文明实践活动融入精神文明建设,持 续推动互联网助残文明实践,营造全社会理解、尊重、关心、 帮助残疾人的良好风尚。深入开展各类助残公益行动,大力 推进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尚。深入开展各类助残公益行动, 推动志愿助残服务规范化、专业化发展。大力传播残疾人自 强奋斗精神,展示新时代残疾人新形象。加强残疾人事业全 媒体传播能力建设,深入基层和残疾人群体,挖掘最美残疾 人和最美残疾人工作者素材,通过融媒体平台发布宣传残疾 人事业,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完善舆情处置工作机制, 强化残疾人事业信息采集和舆情监测能力。开展“全国助残 日”“国际残疾人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支持残疾人题材优 秀纪录片、公益广告、网络视听节目制作播出。开展全市自 强模范暨残疾人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积 极拓展国际残疾人事务,加强与俄罗斯等国家残疾人事务交 流与合作。加强对外宣讲,讲好残疾人故事,展示残疾人事 业发展成就。(涉及单位:宣传部 残联 文体广电和旅游 局 外事办) 6、发挥残疾人组织桥梁纽带作用。市残联要深入学习 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 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政治建设为统领, 落实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进一步增强“四个 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保持和增 34 强残联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履行残联“代表、 服务、管理”职能,为残疾人解难,为党和政府分忧,把残 疾人群众紧紧凝聚在党的周围,听党话、跟党走。深化残联 改革,推进残联组织重心下沉、服务前移,强化两镇残联建 设,加强社区(村)残疾人协会建设,由社区(村)“两委” 成员任残疾人协会主席,由残疾人及亲友代表、热心服务残 疾人的扶残助残人士担任专职委员,为残疾人工作专职委员 在社区(村)履行服务残疾人职能提供保障。改善两镇残联、 社区(村)残协专职委员待遇,提高履职能力。支持残疾人 专门协会建设,通过“智慧残联”平台,充分运用网站、微 信等信息化手段,提升协会活动宣传力和覆盖面,扩大社会 影响力,营造全社会助残的良好氛围,有效实现“代表、服 务、维权、监督”职能。通过专兼挂等方式增强残疾人组织 工作力量,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懂残疾人、知残疾 人、爱残疾人、心系残疾人;思想修养好、专业素质高、全 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的高素质残联干部队伍。重视残联残疾 人干部、年轻干部、基层干部培养选拔。加强残联党风廉政 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守纪律规矩底线,打造“阳光残联” “廉洁残联”。(涉及单位:组织部 残联 两镇) 四、实施机制 实施本规划是政府和全社会责任。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根 据职责分工制定配套实施方案,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残疾人工作领导,落实 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加强残联组织党的建设,把残疾人 事业作为分内责任抓紧抓实。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 35 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市场推动、残疾人组织充分发挥 作用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市残工委成员成员单位,将残 疾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纳入相关部门职责范围,进一 步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工作局面。 (二)强化经费保障。市政府按规定做好残疾人事业经费 保障工作,构建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资金原则上优先保障实 施效果好、残疾人满意度高的项目。落实残疾人事业金融、 税收等支持政策,吸引社会资本、慈善捐赠等资金,形成多 渠道、多元化投入格局。 (三)开展监测评估。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及有关部 门要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年度监测、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 开展第三方评估和社会满意度调查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规 划实施中出现的问题。要将“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 划实施情况纳入政府工作考核。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将 在“十四五”期末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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