瑶海区2020年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docx
瑶海区 2020 年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2020 年瑶海区重点工作任务分解》 (瑶办发〔2020〕3 号)关于创建放心消费示范区的部署要 求,根据《合肥市 2020 年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实施意见》(合 市监〔2020〕31 号)通知要求,结合《瑶海区 2018 年放心消 费创建工作实施意见》(瑶市监〔2018〕43 号)总体安排, 现就扎实推进瑶海区 2020 年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制定如下 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持续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实 施方案(2018—2020 年)的通知》要求,以国家市场监管总 局等 27 部门《关于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营造安全放心消 费环境的指导意见》和沪、苏、浙、皖市场监管局《长三角 地区共同开展“满意消费长三角”行动方案》为指引,认真 落实区委、区政府“防疫情、保稳定、促发展”工作要求, 坚持“亮品牌,提品质,守信用”工作导向,力求放心消费 创建“四个全覆盖”,打造放心消费“四个一批”,开展诚 信守法“三个诺”活动,形成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放心消费 创建的生动局面,为新时代现代化瑶海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 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一)推进放心消费创建“四个全覆盖”。 — 1 — 1、市场主体全覆盖。围绕消费“安全放心、质量放心、 价格放心、服务放心、维权放心”的五大创建内容,按照 “属地管理、全面知晓、应创尽创”的原则,通过网格化、 多渠道的尽锐宣传,推动区域内市场主体、群众全面知晓创 建,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全面参与创建。以“示范带动、典 型引路”方式,充分调动已认定示范企业能动引领作用,带 动行业内其他企业积极参创、应创尽创,营造比学赶超的创 建工作氛围。 2、重点行业全覆盖。 对餐饮、旅游、公共服务、汽车 销售、电子商务等与消费密切相关的重点行业,要协同共治, 凝聚创建合力,实现消费领域重点行业参创率 100%。开展汽 车销售 4S 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促进汽车销售市场健康发展; 开展重点网络平台企业行政指导专项活动,督促网络平台企 业依法落实主体责任,提升电子商务领域服务质量和水平; 以旅行社、旅游宾馆等场所和经营单位为主体,积极在培育 农家乐;推进餐饮安全示范街创建活动,推行餐饮安全量化 分级管理和等级公示制度,培育一批食品安全放心消费示范 企业。 3、社会宣传全覆盖。以“亮品牌,提品质,守信用” 为工作导向,围绕“凝聚你我力量”消费维权年主题,充分 利用 LED 显示屏、高炮广告牌、公共场所户外广告栏等载体 和发挥微信、微博、各类移动客户端、抖音等新兴传媒作用, 提升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知晓度。多层次、立体化开展创建 宣传活动,充分调动企业参创积极性,鼓励公众、社会组织 积极参与放心消费创建活动,通过全方位、广覆盖的宣传活 动,进一步增强创建工作的影响力、号召力,形成“人人关 — 2 — 心创建、人人参与创建”的浓厚氛围。 4、维权保护全覆盖。以开展创建活动为契机,进一步 强化 12315 消费维权体系,规范投诉举报受理、办理、回访 流程,全面落实投诉快速处理机制,构建更加便捷的消费者 诉求表达、权益维护和矛盾化解渠道,确保对消费者有效投 诉、举报、咨询处理率达到 100%,人民群众满意率达到 90% 以上。有效治理社会普遍关注和消费者反映集中的消费侵权 现象,遏制区域内虚假宣传、制假售假、商业欺诈、价格垄 断等不法经营行为,有效拓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深度和 广度。 (二)打造放心消费创建“四个一批”。 按照应创尽创要求,持续推进放心消费示范街区(园区、 市场、商业综合体)工作,着力打造具有瑶海特色的创建工 作“四个一批”。 1、创建一批特色街。通过培育具有瑶海特色、地域特 点、产品服务质量过硬、企业文化显著的特色街来突出瑶海 区的品牌形象,提升品质消费环境。 2、创建一批园区。坚持政府协同治理、企业自律、社 会共治,不断塑造园区放心消费的品牌形象。一是优化消费 维权。园区内商户实行先行赔付率达到 90%以上,消费纠纷处 理率达到 100%;二是提升商品品质。园区内商户要进一步规 范商品准入流程,完善商品质量检测和管理制度,商品进货 查验率达到 100%。 3、创建一批菜市场。将“五个放心”创建内容融入《合 — 3 — 肥市城区示范性菜市场设置与管理标准》,助力城区菜市场 建设提档升级。大力推进“菜篮子”工程,加强食用农产品 检验检测体系,打造一批放心消费示范菜市场,全面推进民 生领域消费放心工程。 4、创建一批商业综合体。按照“树立一批典型商场、 建立一套工作机制、提升一层社会影响”的要求,通过落实 “商品七天无理由退换”制度的一系列举措,做到商场“三 不出”原则,即不出专柜、不出楼层、不出卖场;进行首问 负责制及先行赔付制度,帮顾客在最短的时间解决问题,提 高顾客消费满意度。 (三)开展诚信守法“三个诺”活动。 强化示范企业的主体责任和自律意识,严格执行消费维 权首问责任制、赔偿先付制、不合格商品及缺陷产品召回、 下架、退市等制度,落实进货查验、进(销)台帐和商品质 量承诺,主动维护消费者权益,积极参与“三个诺”(承诺、 亮诺、践诺)活动。顺应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趋势,鼓励有条 件的线下经营者实行 7 日无理由退货制度。把“线下无理由 退货”作为 2020 年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认定的重要标准之一, 以敢于承诺、勇于亮诺、实于践诺,进一步提升放心消费示 范单位的品牌品质和诚信意识。 三、方法步骤 做好辖区内放心消费创建单位的申报、推荐、审核工作, 本着讲究质量和扩大数量并重的原则,重点培育本地品牌企 业、规模较大的龙头、连锁企业或在服务消费者方面有特色、 — 4 — 典型做法的市场主体成为示范单位,在参创活动中,充分征 求各街镇开发区和区直有关部门意见,引导一些纳税大户、 能够稳定民生、解决就业问题的大型企业及国家支持发展的 科技型企业积极参与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今年,全区拟发展 放心消费创建参创企业(店)不少于 600 家、区级放心消费 示范企业(店)不少于 280 家、市级放心消费示范企业(店) 总数不少于 50 家,省级放心消费示范企业(店)总数不少 于 2 家,放心消费示范街区(园区、消费市场、商业楼宇、 商业综合体)不少于 4 个。 (一)围绕“亮品牌、提品质、守信用”主题,各街镇 开发区及其市场监管所要大力组织开展宣传,推动区域内市 场主体、群众全面知晓创建工作,动员符合参创条件的市场 主体全面参与创建,并将宣传工作贯彻创建工作始终。 (二)在今年 5 月至 7 月底,各街镇开发区及其市场监 管所要按照《瑶海区 2020 年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培育计划》 (见《瑶海区 2020 年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指南》(以下简称 《指南》)附件 1)开展区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培育工作, 并分别于今年 6 月 20 日和 7 月 20 日前将《县(市)区、开 发区 2020 年放心消费参创经营者名册》(见《指南》附件 13)、《2020 年县(市)区、开发区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名册》 (见《指南》附件 4)报区消保委秘书处(设在区市场监管 局),7 月底前将《县(市)区、开发区放心消费乡村参创 企业(店)信息统计表》(见《指南》附件 14)报报区消保 委秘书处(设在区市场监管局)。 (三)在今年 8 月至 10 月底,根据严格把关,好中选 — 5 — 优的原则,各街镇开发区及其市场监管所推荐辖区内放心消 费示范单位,申报 2020 年市级、省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 区消保委秘书处将会同有关单位对拟认定命名的区级及推 荐申报的市级、省级的放心消费示范企业(店)组织抽查, 并对已命名为区级的放心消费示范企业的放心消费工作开 展“回头看”。 (四)在今年 11 月至 12 月底,区消保委将对本年度区 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做出认定、公示、授牌,并全面总结全 区放心消费创建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今年是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实现阶段 性目标的关键之年。各街镇开发区及其市场监管所要在贯彻 落实“防疫情,保稳定,促发展”工作要求基础上,统筹抓 好疫情防控和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把创建工作摆到重要位置 来抓,明确专人负责,细化工作任务,为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提供有力保障。 2、强化部门协作。进一步凝聚创建合力,积极发挥区 消保委成员单位在创建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各成员单位要主 动担起创建任务,配合区消保委秘书处做好宣传、推荐、引 导一系列工作,积极探索开展具有行业特点的系列创建活动。 区消保委秘书处抓好创建工作的筹划部署、组织实施、情况 汇总、督促检查等工作,推动创建活动有序开展。 3、强化宣传引导。广泛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公益宣 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升创建活动的社会知晓度和认同感, — 6 — 紧密结合市场监管各项工作,见缝插针,开展创建宣传;加 强工作统筹,将放心消费创建融入街镇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 工作进行宣传,全面推动瑶海区域内的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到 放心消费创建中来,让放心、舒心消费在社会上下蔚然成风。 4、强化动态监管。对已命名放心消费示范企业,通过 “四不两直”方式进行督察回访、跟踪问效,督促参创及示 范单位珍惜荣誉、发挥作用,更好地落实消费维权责任和义 务,切实履行各项承诺;对在日常监管过程中发现有严重失 信或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撤销其参创及示范资格,并向社 会公示。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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