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文化场馆开放实施办法.docx
公共文化场馆开放实施办法 根据文化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 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文财务发 〔2011〕5 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 2018 年实施 33 项 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8〕26 号)、《安徽省财政 厅 安徽省文化厅关于转发财政部 文化部〈中央补助地方美 术馆 公共图书馆 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 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2260 号)及《中央补助地方 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 〔2013〕97 号)文件精神,现就我省 2018 年公共文化场馆 免费开放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思想为指导,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基本公 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着眼于发挥公共文化机构的基 本职能作用,坚持设施完善和运行管理并重,规范各级各类 公共文化机构服务项目和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水平,全面深 化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纪念馆设施 免费开放。 二、目标任务 全省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纪念 馆,健全与其职能相适应的基本文化服务项目并免费向群众 提供,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免费开放。所有免费开放场馆实现 规章制度健全,服务内容明确,保障机制完善,设施利用率 明显提高,形成一批具有特色的公共文化服务品牌。 三、实施内容 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免费开放 的基本内容包括公共空间设施场地的免费开放和基本公共 文化服务项目的免费提供。其中,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随 社会发展、政府财力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增长而发展变 化。具体内容如下: 1.美术馆免费开放包括:举办展览及公益性讲座,开 展公共教育和观众体验拓展活动等。美术馆基本展览实行免 费参观(少数特殊展览,可根据实际情况实行低票价)。 2.公共图书馆免费开放包括:一般阅览室、少儿阅览 室、多媒体阅览室(电子阅览室)、报告厅(培训室、综合 活动室)、自修室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免费开放;文献资源 借阅、检索与咨询、公益性讲座和展览、基层辅导、数字文 化服务、流动服务等基本文化服务项目健全并免费提供;为 保障基本职能实现的一些辅助性服务如办证、验证及存包等 全部免费。 3.文化馆免费开放包括:多功能厅、展览厅(陈列 厅)、宣传廊、辅导培训教室、计算机与网络教室、舞蹈 (综合)排练室、独立学习室(音乐、书法、美术、曲艺 等)、娱乐活动室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免费开放;普及性的 文化艺术辅导培训、时政法制科普教育、公益性群众文化活 动、公益性展览展示、培训基层队伍和业余文艺骨干、指导 民间文化传承和群众文艺作品创作等基本文化服务项目健 全并免费提供;为保障基本职能实现的一些辅助性服务如办 证、存包等全部免费。 4. 文化站免费开放包括:多功能厅、展览厅(陈列 厅)、辅导培训教室、计算机与网络教室等公共空间设施场 地免费开放;书报刊借阅、时政法制科普教育、群众文艺演 出活动、数字文化信息服务、公共文化资源配送和流动服务、 体育健身、青少年校外活动等服务项目健全并免费提供;为 保障基本职能实现的一些辅助性服务如办证、存包等全部免 费。 5.博物馆免费开放包括:常设展厅、临时展厅等公共 空间设施场地免费开放;开展固定时段的免费讲解以及讲座、 宣讲、青少年教育、志愿者服务等活动;免费提供包裹寄存 柜、参观路线图、宣传资料等。 四、资金筹措 2018 年,全省 18 个美术馆、123 个公共图书馆、121 个 文化馆、1438 个综合文化站全部免费开放。地市级美术馆、 公共图书馆、文化馆补助标准为每馆每年 50 万元,县级美 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补助标准为每馆每年 20 万元, 综合文化站补助标准为每站每年 5 万元。博物馆纪念馆免费 开放按照免费开放运行情况、接待参观人次、服务质量等因 素确定补助标准。 省级财政安排省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老馆免费开放 补助经费;市级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含辖 区)免费开放补助经费,中央财政按补助标准负担 50%,市 级财政负担 50%(淮南市潘集区按照市辖区政策执行);县 级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含县改区)免费开 放补助经费,中央财政按补助标准负担 50%,其余部分省级 财政负担 50%,县级财政负担 50%。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 经费由中央财政给予补助。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文化主管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 公益性文化单位,进一步完善免费开放工作领导机制。按照 “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方式,严格遵守免费开放工作要 求,落实政策措施和配套资金,确保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 工作顺利开展。 2.加强管理创新。各级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 (站)、博物馆纪念馆要围绕基本文化服务功能,精心设置 服务项目,打造特色品牌,提高公共文化设施利用率和服务 效能。省级馆、市级馆、等级馆(站),要充分发挥示范引 导作用。结合“三馆联盟”工作,进一步整合资源,共建共 享,同时积极探索公共文化设施社会化运营试点等工作。 3. 加强经费统筹。各级财政部门将支持免费开放工作 与建立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经费保障机制紧密结合,确保美 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 后正常运转并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 4.加强督查考核。各地文化、财政部门要依据《安徽 省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皖文财 〔2017〕66 号),加强监管。对照免费开放基本内容、年度 目标任务和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文化站服务标准实施 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各级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 (站)、博物馆纪念馆等公益性文化单位,要认真对照服务 标准,针对本地本单位实际,补缺补差,提能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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