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大数据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doc
赣县区大数据中心 2023 年部门预算 目 第一部分 录 赣县区大数据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赣县区大数据中心 2023 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赣县区大数据中心 2023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 明 一、2023 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 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赣县区大数据中心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责 主要承担全区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建设。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信息化、大数据 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本区相关领域规范性文件并 组织实施。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信息化、大数据发展战略、 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评价体系;负责全区信息化建设项目 的管理。 (三)负责通信行业协调工作。负责通信保障应急管理 及通信行业的协调。 (四)统筹协调全区电子政务建设,负责电子政务内外 网、政务应用系统、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云平台的规划和建 设管理。 (五)负责全区大数据产业发展;承担大数据、软件服 务业等行业的指导服务工作。 (六)制定全区信息化建设人才的规划、培训、引进和 管理机制;组织指导全区信息化和大数据发展建设的宣传普 及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区信息化和大数据建设的对外交 流与合作。 (七)配合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做好数据资源建设、 安全管理等工作。 (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 年赣县区大数据中心共有预算单位 1 个,包括: 编制人数小计 16 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 0 人,参照公 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 0 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 16 人, 自收自支编制人数 0 人。实有人数小计 16 人,其中:在职人 数小计 16 人,行政在职人数 0 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 位在职人数 0 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 16 人。离休人数小 计 0 人,退休人数小计 0 人,退职人员 0 人,遗属人数 0 人。 第二部分 赣县区大数据中心 2023 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赣县区大数据中心 2023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 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 年赣县区大数据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 303.40 万元, 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67.76 万元;财政拨款收入 303.40 万元, 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67.76 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 0 万元, 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较上 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网上结转 46.52 万元, 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 年赣县区大数据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 303.40 万元, 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67.76 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 218.86 万元,较上年预 算安排增加 75.56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196.47 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 22.38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 万元,资 本性支出 0 万元。项目支出 84.54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 少 7.80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0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84.54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 万元,资本性支出 0 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72.24 万元, 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60.59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2.02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9.34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7.66 万 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2.20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16.94 万 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3.43 万元;专用通信 20.80 万元; 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 63.74 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 196.47 万元,较上 年预算安排增加 75.62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22.38 万元,较 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0.07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 万元, 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资本性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 安排增加 0 万元;对企业补助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项目支出 84.54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7.80 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 年赣县区大数据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 303.4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67.76 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72.24 万元, 教育支出 0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2.02 万元,卫生健康 支出 7.66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16.94 万元;专用通信 20.80 万元;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 63.74 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 218.86 万元,较上年预 算安排增加 75.56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196.47 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 22.38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 万元,资 本性支出 0 万元。项目支出 84.54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 少 7.80 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 84.54 万元,对个人和 家庭的补助 0 万元,资本性支出 0 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3 年赣县区大数据中心无政府性支出基金预算。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3 年赣县区大数据中心无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 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 218.86 万元,比 2022 年预 算增加 75.56 万元,增长 52.73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 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 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 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 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 0 万元,其中: 政 府采购货物预算 0 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 政府 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部门共有车辆 0 辆,其中:一 般公务用车实有数 0,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 0 辆。 2023 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 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0。 (九)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23 年赣县区大数据中心对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 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2023 年部门整体支出预算金额 218.86 万元。根据以前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优化 2023 年 预算安排,并进一步改进管理、完善政策。 2023 年赣县区大数据中心部门预算安排项目 6 个,项 目预算金额合计 84.54 万元,其中:财政事业专项经费项目 84.54 万元。 (十)重点项目情况说明 1.政务网站在线访谈维护费项目 ⑴项目概述:加强政府与公众互动交流、增强政府工作透 明度,提升政府公信力和亲和力,权威发布政务信息。 ⑴立项依据:《关于做好 2013 年度政府网站在线访谈工 作的通知》(赣府厅明〔2013〕25 号) ⑴实施主体:赣县区大数据中心 ⑴实施方案:维护区政府网“在线访谈”直播专栏正常运 行。 ⑴实施周期:一年 ⑴本年度预算安排:3.32 万元。 ⑴绩效目标 目标:保障区政府网 “在线访谈”直播专栏正常稳定 运行。 2. 全省“政务网乡乡通”工程通信建设维护费项目 (1)项目概述:进一步做好面向乡镇、街道的社会管 理和公共服务工作,将省政务信息网延伸到乡镇、街道,采 用“一网通”方式,统一解决各级政务管理部门面向乡镇、 街道的联网需要。 (2)立项依据:《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赣财建字[2012]304 号) (3)实施主体:赣县区大数据中心 (4)实施方案:保障“政务网乡乡通”工程通信建设 正常稳定运行。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2023 安排财政拨款 10.41 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成本指标:年度维护成本≥10.41 万元。 质量指标:系统故障排除率≥99% 时效指标:系统更新升级及时率≥99% 社会效益指标:系统正常使用年限:1 年 满意度指标:社会群众满意度≥100% 二、2023 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 年赣县区大数据中心"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 4.5 万元,比上年减少 1.5 元,主要原因是:预计公务接待 费用减少。较其中: 因公出国 0 元,比上年增 0 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 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 4.5 万元,比上年减少 1.5 元,主要原因是: 预计公务接待费用减少。 公务用车运行 0 万元,比上年增 0 万元,主要原因是: 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 0 万元,比上年增 0 万元,主要原因是: 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 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 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 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事业运行:反应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反映机关事业 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 出。 (五)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 (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六)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 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七)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及规定比例为职 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 (一)“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 (境) 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 中,因公 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 费、国外城 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 费等支出;公 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 车辆购置支出 (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 公务用车燃料费、 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 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 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 的 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 行用 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 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 料及一 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 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