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财经学院教学名师引领计划实施方案.doc
西财院发〔2016〕18 号 关于印发《西安财经学院 教学名师引领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 根据陕西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相关工作精神,为加强我 校教学名师培育,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提升教师培养质 量,经 2016 年 10 月 12 日院长办公会通过,现将《西安财经学 院教学名师引领计划实施方案》印发,请遵照执行。 西安财经学院 2016 年 10 月 19 日 抄送:校领导,档(2)。 西安财经学院 2016 年 10 月 27 日印发 西安财经学院教学名师引领计划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 化改革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意见(2014—2020 年)》,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实施“陕西高校教学名师引领计划”的意见》 (陕教高〔2015〕7 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和《关于做好 2016 年“陕西高校教学名师引领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陕 教高办〔2016〕2 号)文件精神,为加强我校教学名师培育,并 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提升教师培养质量,结合我校实际 情况,现制定《西安财经学院教学名师引领计划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国家教育规划纲要及陕西省实施意见,以提高人才 培养质量为根本,以落实教授为本专科生上课制度为基础,以健 全“培养—选拔—应用”机制为核心,以名师工作室、名师基金、 名师风采讲堂为抓手,打造教学名师梯队,引领我校教师教育教 学水平整体提高,为建成特色鲜明高水平财经大学提供有力支撑。 二、总体目标 从 2015 到“十三五”末,全面落实教授为本科生上课制度; 按照分类指导原则,培育培养校级教学新星 20 名、校级教学名 师 10 名;省级教学名师 5-8 名,形成高水平教学名师梯队;建 设省级教学名师工作室 10 个、校级教学名师、教学新星工作室 5 个,同时设立西安财经学院教学名师基金;每年开展省级、校级 教学名师风采讲堂. 覆盖主要二级学院(部),充分发挥教学名 1 师引领作用。 三、建立名师引领计划工作新机制 按照教育厅“实施意见”精神,建立教学名师“培养-选拔应用”工作新机制: (一)加强教学名师培养。学校每年组织校级教学名师和教 学新星评选,负责省级教学名师的遴选和推荐工作,建设教学名 师队伍,同时以中青年教师为主体,建设教学新星队伍,构建省 校两级名师和名师与新星两类的教学名师梯队。教学名师在学科 教学中应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定期开展教学方法研究、教育成 果培育和相关学术交流活动,为学校教学质量的提高和教育发展 献计献策;在实践中瞄准学科专业前沿,提高教学能力,并总结 推广自身教学工作经验,传播先进的教育理念,结合学校实际, 探讨教育教学改革趋势,发挥专业引领作用,为教育教学决策提 供咨询平台。 (二)开展教学名师选拔。按照“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 要求,坚持基础课、专业课并重的原则,根据教育厅和学校文件, 公开公正选拔教学名师。突出教学实绩,教学名师必须是长期承 担教学任务并做出突出贡献的一线优秀教师。“十三五”期间实 现国家级教学名师零突破。 (三)建立一批“名师工作室”。学校按照教育厅工作要求, 组建一批“名师工作室”,十三五期间拟建立 10-15 个“名师工 作室”,为教学名师开展工作提供良好条件。严格评选程序,明 确工作室基本构架、主要任务和发展目标。 2 国家级教学名师工作室,学校提供 30 平方米的办公场地; 省级教学名师,学校提供 15 平方米的办公场地。学校对建立名 师工作室的名师和团队设立教学名师基金,其中国家级教学名师 基金启动费 50 万元,省级教学名师基金启动费 5 万元。基金启 动费用于资助名师开展工作和名师梯队的建设,如资料费、调研 费、会议费、软件及开发费等,并按照学校经费使用的有关规定 加强监督,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 四、教学名师工作职责与目标任务 充分发挥教学名师在学校教学工作中骨干引领作用,完成以 下工作目标任务: (一)以教学名师为带头人、中青年教师为主体,汇聚不同 职级、不同年龄结构的优秀教师,建设教学名师团队,促进学校 人才培养能力的持续提升。 (二)在校内,做好传、帮、带,承担教学改革、示范课、 资源共享课、慕课(Mooc)、微课、教学观摩等任务,凝练形成 优质课程群、优秀教材群、优秀教学成果等优质资源体系。 (三)与兄弟院校之间共建共享名师观摩课、示范课、资源 共享课、微课等资源,跨校聘任名师授课或专题讲座。 (四)与学校教师发展中心联合组织不同学科专业的名师, 开展青年教师培训;积极参与教学名师教育改革论坛、教学方法 研讨、名师培养对象授课竞赛等活动。 (五)依托学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平台,教学名师需参与学 校组织的“教学名师风采讲堂”活动,讲授先进教育教学理念、 3 启迪教学改革思路、研讨教学方法与内容创新,每年一届,100% 覆盖所有院系。 (六)依托学校教学资源平台,教学名师需带领学校中青年 教师积极申报国家级、省级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和教学成果奖。 (七)围绕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人才培养等相关问题,教 学名师以第一作者署名发表或指导学校青年教师发表教学研究 论文。 五、组织保障 (一)组织领导。学校教务处和人事处是教学名师引领计划 方案的实施主体,应将此项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加强领导, 统筹规划、聚集资源,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结合实际建立工作 机制,确保计划顺利实施、收到实效。成立教学名师引领计划工 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教学和人事的副校长担任,副组长由教 务处处长和人事处处长担任,成员由党政办、工会、人事处(教 师发展中心)、财务处、国资处、后勤集团、二级学院(部)负 责人组成。 (二)落实工作考核。学校在教学、科研、学科建设项目以 及职称评聘、工作量核算、聘期薪酬分配等方面向教学名师倾斜, 同时建立教学名师工作考核制度,督促履行职责。每年 11 月, 每位教学名师要向学校提交年度工作总结,学校将对教学名师进 行综合考评,持续改进工作。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