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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带量采购专区入驻供应商征集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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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陕西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带量采购 专区入驻供应商征集书 为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在有效节约供应商配送成 本的同时,提供采购人所需的集约高效、质优价廉的采购服务。“ 陕西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卖场” (以下简称“电子卖场” )拟建设 带量采购专区,对部分品目通用性强、技术规格统一、采购用量 大的货物,在专区内实施带量优惠采购。由采购人按相关规则归 集采购需求后,当采购需求量达到带量采购专区设定的采购量时 ,按电子卖场带量采购专区内对应的带量优惠价格实施采购。 第一章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参与本次征集品目应是已入驻电子卖场的提供本征 集文件采购范围内品目商品的厂商或厂商唯一授权代理商。 二、供应商注意事项 (一)询问 供应商针对征集文件(包括采购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商 务条款等)和征集审核结果依法提出书面询问的,陕西省省级单 位政府采购中心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 1 (二)现场踏勘及标前答疑会 采购项目安排现场考察和标前答疑的,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 采购中心应尽量在现场予以解答(口头提问可口头答复),现场 不能做出解答的,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并交由陕西省省 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 答复内容可能影响申请文件编制的,应当顺延递交申请文件 截止时间。凡未参加现场踏勘和标前答疑的投标人,由此造成的 偏差由各申请供应商自行负责。 本项目不组织集中踏勘和标前答疑。 (三)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如果认为征集文件(包括采购需求、申请供应商资格 条件、商务条款等)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在征集文 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陕西省省级 单位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 1、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 按财政部《质疑函范本》给定的格式进行填写,范本下载详见 【财政部国库司(gks.mof.gov.cn)】网站〖首页•〉政府采购 管理〗栏目中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链接地址: http://gks.mof.gov.cn/zhengfucaigouguanli/201802/t2 0180201_2804589.html 2、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 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办理质疑事项时,除提 交质疑函外,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 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2 3、在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一 次性提出。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 7 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供应 商。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陕西省省级单位政 府采购中心不予受理: (1)质疑人不是参与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或潜在供 应商; (2)质疑人与质疑事项不存在利害关系的; (3)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4)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或质疑函主要内容构成不完 整的,或缺乏必要的证明材料及证明材料不完整的; (5)质疑函没有合法有效的签字、盖章或授权的; (6)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据、材料的; (7)质疑答复后,同一质疑人就同一事项再次提出质疑的; (8)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采购监管机构规定的 其他条件的。 5、质疑人对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的答复不满意, 以及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 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6、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7、对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质疑、投诉的行为予以 严肃处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 采购货物和服务征集申请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政 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供应商质疑、投诉 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人在全国范围内十二 3 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名单。对于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 料进行投诉的,财政部门应当予以驳回,并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 录名单,禁止其一至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8、对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诽谤他人的法律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243 条【诬告陷害罪】捏造事实 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 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 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246 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 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 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9、质疑函递交地址: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受理处 联系电话:029-88661258 投诉书递交地址:西安市莲湖区冰窖巷 6 号陕西省财政厅 509 室 联系电话:029-68936154 (四)关于信用记录的查询和使用 1、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将在资格审查阶段通过【信 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 gp.gov.cn)】网站对申请文件中的《供应商书面声明函》的信用 情况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根据 《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 号)的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其入围资格 将被取消。 4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 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的,但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信用记录及企业基本信息查询的时间段为“征集 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至提交申请文件截止之日(含当日)”。 信用记录及企业基本信息查询的结果,可以纸质截图或将截图保 存至电子介质的形式留存。供应商未如实填报《供应商书面声明 函》的,视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成交的”行为。 4、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 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 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 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三、带量采购专区供应商和商品管理 (一)供应商责任 1、电子卖场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以下条款向采购人提供货 物和服务: (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质量、配置、服务等应符合国家相 关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标准; (2)供应商应及时维护产品信息和价格,如强制节能清单 产品信息的更新等; (3)采购人与供应商确认订单后,供应商应当及时与采购 人签订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 (4)上架商品缺货时应及时发布信息并在 2 个工作日内完 成补充; (5)供应商对成交的货物无论成交额大小,均应按约定提 5 供一视同仁的售后服务,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脱或拖延; (6)如遇产品升级换代,经采购人与供应商协商同意,并 经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确认后,供应商方可按原报价向 采购人提供优于原配置的产品。 2、 电子卖场供应商之间应对价格及其他情况进行互相监 督。如发现问题应向监管部门或交易中心进行举报,经查情况属 实的,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电子卖场管理规定对相关供 应商进行处理。 (二)供应商违规处理 在电子卖场活动中,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根据政府 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1、供应商未按承诺提供服务、或将责任推诿至厂商或厂商 的维修站点的; 2、供应商以报价错误等非正当理由退出交易的; 3、供应商非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调整而拒绝按照报价及 承诺履约的; 4、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的; 5、供应商的违法行为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 6、发生其他违规或违约情况的。 (三)电子卖场带量采购专区实行动态管理 电子卖场带量采购专区定期对入驻供应商申报商品实施动 态管理: 6 1、商品及优惠率动态管理:本次征集入围的供应商,可在 动态调整时期对申报商品及优惠率进行调整和更换,但优惠率报 价政策按照本次征集的报价政策执行。 2、供应商动态管理:定期对带量采购专区入驻供应商按照 销售量排名进行动态管理。 注:若电子卖场带量采购专区有新的政策规定或操作规程出 台时,有关供应商应依照执行。且解释权归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 采购中心所有。 陕西省财政厅委托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不定期对 供应商报价、信息发布、履约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供 应商,将视情节在电子卖场带量采购专区进行暂停交易处理、下 架商品等处理。供应商应及时向陕西省财政厅提交书面整改措施 后,给予 3 个月整改期限,但在整改期限整改仍不到位的,将取 消该供应商电子卖场入驻资格。 四、征集文件 (一)征集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供应商须知 第二章 报价说明和要求 第三章 申请文件构成及格式 (二)征集文件的检查及阅读 供应商下载征集文件后应仔细阅读检查征集文件中的所有 内容,按照征集文件中所列事项、条款、规范要求及格式,在申 请文件中对征集文件做出全面的响应,并按征集文件的要求提交 7 全部资料。 征集项目废止后重新组织征集的,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 中心将重新编制、发布新版征集文件,供应商应按新版征集文件 重新编制申请文件。原征集文件及申请文件失效。 申请文件封面征集名称应当与最新发布的征集文件保持一 致,否则将被视为无效申请文件。 (三)征集文件的修改、澄清 1、在提交申请文件截止之日前,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 中心可对已发出的征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 修改的内容作为征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 影响申请文件编制的,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将在申请截 止时间 15 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 布更正通知;不足 15 日,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将顺延 提交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 2、供应商对征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征集文件公告期限 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 采购中心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在此之后提出的针对征集文件的 质疑为无效质疑。答复的内容可能影响申请文件编制的,陕西省 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 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 3、各供应商在提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应随时关注下 列地址发布的更正公告,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不再单独 通知,因供应商未及时关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 (1)【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中 的〖首页·〉重要通知〗; ( 2 )【 全 国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 陕 西 省 ) (http://www.sxggzyjy.cn/)】中的〖首页·〉交易大厅·〉 政府采购〗。 (四)征集文件的解释权归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五、申请报价 供应商选择本项目采购品目中已入驻电子卖场上架商品,按 不同阶梯采购量的采购优惠率报价。申请报价是供应商响应征集 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完成采购内容所需的 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及其它相关的一切费用。供应商在 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征集文件未列明,而供 应商认为应当计取的费用均应列入报价中。报价时不论是否计取, 采购人均按已计取对待。 (一)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申请文件构成及格式》中《报价 表》中的相关要求填写优惠率报价及其他需要响应的内容。 (二)申请报价:带量优惠率(%) ,报价保留至小数点后一 位。(如优惠率为 8.0%、13.5%等) (三)申请报价只能提交唯一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 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按无效申请处理。 (四)申请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征集文件另有规 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申请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申请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 以报价表为准; 2、带量优惠率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百 分比前数值保留至小数点后一位进行修正;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 9 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申 请无效。 (五)因供应商对征集文件理解不透、误解、疏漏或对市场 行情了解不清造成的后果和风险,均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六、申请文件 (一)申请文件编制 1、供应商应当按照征集文件的要求编制申请文件。申 请文件应当对征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 2、申请文件应使用中文简化字,采用双面打印。需要 书写的,须用不褪色墨水书写。 3、每套申请文件提供正本1份,电子文档1份。 4、供应商申请文件按照征集文件第四章“申请文件格 式”中规定的顺序统一编制目录装订成册。由于编排混乱导 致申请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装订 必须采用胶订形式,不得采用活页装订,不得粘贴,否则, 申请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5、除在征集文件的要求中另有规定外,申请文件计量 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二)申请文件的签署、盖章、密封 1、申请文件封面必须加盖公章,否则将被拒绝。 2、按征集文件“申请文件格式”提交的文件,必须按照 征集文件给出的文件格式的签署要求进行签署(包括:供应 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等 )。 10 3、供应商如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必须由供应商法定 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4、申请文件中的“加盖公章”、 “盖章”指加盖“公章” ,而非“合同专用章”、 “申请专用章”等其他非公章。 5、供应商应对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密封,密封包装上 应标注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 (三)申请文件的组成 申请文件应包括: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 2、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 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 ,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 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 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 何一种即可)。 3、提供已缴存的2020年7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社会 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 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 文件证明。 4、提供已缴纳的2020年7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 证明或完税证明(提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 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 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信用记录; 11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7、品牌所有权证明:若厂商参与申请,提供生产厂商 出具的商品品牌所有权的声明函原件(给定格式)和品牌商 标所有权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若是厂商授权唯一代理 商参加,除提供以上厂家资料外,还需提供“陕西省省级政 府采购电子卖场供应商入驻授权书(给定格式)” ; 8、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9、报价方案(按征集文件第二章报价说明和要求进行 申报,原件加盖公章); 10、入驻供应商书面承诺函(给定格式)。 (四)申请文件的提交 1、供应商应当按征集公告要求在提交申请文件的截止 时间前将申请文件送达。 2、逾期送达或未按照征集文件要求编制的申请文件, 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应当拒收。 (五)供应商提交申请文件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申 请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逾期提交申请文件; 2、提交的申请文件与本项目不相符的。 七、审核 按照陕西省财政厅的要求,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将 对供应商入驻申请文件进行审核。 (一)组建审核小组 12 为了确保审核工作的公平、公正,依据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 购相关法规、规章,成立审核小组。审核小组人员进行变更的, 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审核小组的 情况予以记录,并随征集文件资料一并存档。审核小组成员名单 在审核结果公告时进行公示。 (二)审核小组负责具体审核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严格遵守审核工作纪律,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 根据征集文件规定的审核程序、审核方法和审核标准进行独立审 核; 2、征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征集文件存 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审核工作无法进行时,应当停止审核并向 陕西省财政厅书面说明情况; 3、审查、评价申请文件是否符合征集文件的商务、技术等 要求; 4、要求申请人对申请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5、对申请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6、确定入围供应商名单; 7、配合答复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不得泄露申 请文件、审核情况和在审核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8、向采购人、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或者有关部门 报告审核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三)审核程序 1、申请文件的审查 13 审核小组依据征集文件的规定,对申请文件的有效性、完整 性和对征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征集文件的 全部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审核小组要审查每份申请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征集文件 的要求。实质上没有响应征集文件要求的申请作无效申请处理, 审核小组应通过电子邮件等形式告知有关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 原因。 审核过程分为初审和复审两级。 2、出现下列情形的,供应商申请无效: (1)申请文件报价出现本章“五、申请报价”所列需要修正 情形,但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不予确认的; (2)供应商报价未按照第二章报价说明和报价表的要求填报 的; (3)审核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审查供 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供 应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或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做出说明(必要时 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4)其他对征集文件要求未作出响应的情况。 (四)供应商入围 按照征集文件要求,申请文件符合要求,审核通过的即入围 电子卖场带量采购专区。在审核阶段,供应商应及时做好以下事 项。 1、审核过程中,对于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征集文件要求 14 的,审核工作人员将发送邮件至供应商提交申请材料邮箱(邮箱 地址以供应商提交申请材料“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里的 邮箱地址为准),通知供应商需补充的材料和不符合要求的原因, 请有关入驻申请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邮箱信息,保持联系畅通, 并在 2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提交纸质补充或澄清材料。因供应商 关注不及时或未按要求提交资格申请(补充或澄清)材料,造成 审核不通过的,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供应商提交的申请资料(含补充、澄清资料)和审核过程资 料,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将存档并刻盘留存。 2、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将在入围供应商确定之日 起 2 个工作日内,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 cn)】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 y.cn/) 】上公告入围结果。 3、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4、在公告结果的同时,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向入 围供应商发出入围通知书, 入围通知书领取的方式关注结果公告。 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将通过【专用邮箱:sxjyzx_zfcg@1 63.com】告知未入围供应商未入围的原因。供应商应在提交申请 文件时预留接收审核结果的电子邮件地址,电子邮件地址提供不 正确的,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5、入围通知书发出后,入围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入 围资格。 八、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15 (一)采购人与供应商在电子卖场带量采购专区实施采购时, 采购人与入围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不得 对征集文件和入围供应商的申请文件内容作实质性修改。 采购人不得向入围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 合同的条件。 (二)入围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将 有关情况报告给采购监管部门。 (三)采购人与入围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 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 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四)采购人应当加强对入围供应商的履约管理,并按照采 购合同约定,及时向入围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对于入围供应商 违反采购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应当及时处理,依法追究其违 约责任。 (五)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应当建立真实完整的征 集采购档案,妥善保存每项采购活动的征集文件。 16 第二章 报价说明和要求 一、报价说明 (一)关于申报的品目和型号 本次征集品目范围包括: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 激光打印机、多功能一体机、空调机、复印纸。 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厂商或厂商唯一授权代理商根据申报 的商品品目,选择对应品目标段号报价表进行填报,在该品目的 单个配置分类内(如表格中有配置分类的)选择符合我省采购人 市场需求的不超过 3 款型号的主流品牌商品型号进行报价(超出 品目分类要求的型号不属于本次征集范围,不予申报)。供应商 同一品目同一品牌的商品申报型号总数不超过 5 款。供应商申报 型号应与商品一一对应,即一个型号对应一款商品。如:选择的 品目是台式计算机,那么供应商在同一品牌内选择不超过 5 款型 号的台式计算机商品进行优惠率申报。 (二)关于优惠率的申报和使用 1、申报 供应商报价是以该申报商品在电子卖场平台上架后的单价 为基础,进行优惠报价。带量采购商品的优惠率报价不得低于 5.0%(其中台式计算机品目的优惠率报价不得低于 10.0%)。当 采购人采购的量达到该品目设定的带量区间的采购量时(不同品 目的量的区间划分见征集文件第三章报价表),采购人采购的实 际价格为:带量采购商品价格=电子卖场单价*(1-优惠率)。比 17 如:商品的对应采购量区间,供应商带量优惠率报价为 10.0%, 那么带量采购商品价格=电子卖场的单价*(1-10.0%),这里的 优惠率是指供应商申报对应区间的相应优惠率。 2、优惠率报价排名 供应商申报完成,在电子卖场带量采购专区公布同品目供应 商的优惠率报价排名。排名规则:同品目中,低阶量优惠率报价 高的优先排名;低阶量优惠率报价相同的,高阶量报价优惠率高 的优先排名;如低阶量和高阶量均相同,不区分排名。 3、使用 采购单位在电子卖场带量采购专区内采购商品时,当单品目 同一品牌的采购量(指同品牌多个型号的采购数量汇总值),达 到带量采购专区设定的带量区间采购量时,按照供应商申报的相 应优惠报价进行采购。 二、报价表 见征集文件“第三章 申请文件构成及格式”第二部分报价 表相关内容。 18 第三章 申请文件构成及格式 注释: 本章分为三部分,是为方便申请人制作申请文件设计。第一、二部分应 按要求或给定格式选择填报。第三部分入驻供应商书面承诺函按给定格式申 请填写。 19 封面格式 陕西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带量 采购专区入驻供应商征集 申 请 文 件 供 应 商: 时 (公章) 间: 20 目 录 第一部分 资格证明文件 --------------------------------------------X 一、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X 二、财务状况报告 -----------------------------------------------------------------X 三、社保缴纳证明 -----------------------------------------------------------------X 四、税收缴纳证明 -----------------------------------------------------------------X 五、信用记录 -----------------------------------------------------------------------X 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X 七、品牌所有权证明 --------------------------------------------------------------X 八、保证金的有效性证明 -------------------------------X 第二部分 报价方案 -----------------------------------------------X 第三部分 入驻承诺 -----------------------------------------------X 21 第一部分 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应按照征集文件第一章第六项(三)申请文件的组成 所列逐一提供全部申请证明文件。缺少其中任何一项,其申请文 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一、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加 盖供应商公章)。 二、财务状况报告 提供 2019 年度或 2020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审 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 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 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 的资信证明(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三、社保缴纳证明 提供已缴存的 2020 年 7 月 1 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 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 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税收缴纳证明 提供已缴纳的 2020 年 7 月 1 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 或完税证明(提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 22 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 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五、信用记录 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 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我方作为陕西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带量采购专区入驻 供应商征集的申请供应商,在此郑重声明: 1、 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的经营活动中____(填 “没有”或“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前 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 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应提供期限届满的证明材 料。 2、我方______(填“未被列入”或“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 3、我方______(填“未被列入”或“被列入” )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我方______(填“未被列入”或“被列入” )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如有不实,我方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并遵照 《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23 年 月 日 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代表参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的名字应与法人营业执照登记的一致)授权 (供应 商代表姓名)为供应商代表,代表本公司参加陕西省省级政府采 购电子卖场带量采购入驻供应商征集活动,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 入驻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提交入驻材料、参与谈判、 签约等。供应商代表在申请入驻及入驻后续工作过程中所签署的 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 承担责任。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本授权书自出具之 日起生效。 供应商代表: 性别: 身份证号: 部门: 单位: 职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编: 电话: 手机: 电子邮件地址: 24 被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身份证复印件 (有人像面) (有人像面) 被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身份证复印件 (有国徽面) (有国徽面)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申请的,无需提供该委托授权书,但 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函。 25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函格式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函 供应商名称: 地址: 电子邮件地址: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 (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日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务必复印在此 处(要求是最新有效的、清晰的) 26 月 七、品牌所有权证明 1、生产厂商出具的在电子卖场所提供商品品牌所有权的声 明函原件(给定格式)。 陕西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商品 品牌所有权声明函 致: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品牌产品生产厂商全称) 已依法注册并合法 拥有(产品名称)的商品品牌专用权。 品牌的专 用权和名称权受法律保护,非本公司授权,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 式使用。 特此声明。 品牌产品生产厂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2、商品品牌所有权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供应商提供商品品牌商标所有权证明等相关材料。 3、陕西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供应商入驻授权书(厂商 参与征集的无需提交)(给定格式)。 27 陕西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供应商入驻授权书 致: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厂商全称)授权 (唯一代理商全称) 为我方下列产品入驻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实施带量采购的 唯一授权代理商,在陕西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代理本厂商的 下列商品,代理商在电子卖场上执行下列产品代理业务过程的一 切事宜,包括代理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相关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 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代理商无转委 托权。特此授权。本授权书出具之日起生效。 附:授权代理商品品目和品牌 ⑴ 品目名称,品牌名称 生产厂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品目名称统一按本征集文件的品目名称填写,品牌名称为厂 商所生产商品的品牌名称。 (提交材料时应删去此段话) 28 八、申请保证金的有效性证明 供应商按照申请文件的要求,按时、一次性足额交纳到指定 的保证金帐户,且保证金已在规定时间内到帐。 保证金以转账、网上银行支付等方式交纳的,供应商提供交 纳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有效性以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实 际到账凭证为准。 已入驻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且已交纳保证金的生产厂 商或唯一授权代理商,无需重复交纳保证金。 29 第二部分 报价方案 供应商按照文件“第二章 报价说明和要求”,选择适应标 段的报价表提交报价申请资料,供应商不涉及的品目报价表可以 自行删除。 标段 1:台式计算机 台式计算机带量采购报价表 按量优惠率(%) 品目 品牌 型号 上架商品 编号 价格 (元) 50 (含)~ 100 台 101~ 199 台 200 台 (含)以 上 台 式 计 算 机 填报说明:1.“品牌”为申报的参与带量采购商品的品牌。 2.“型号”选择电子卖场中已上架的商品,未上架商品不能参与报价。 3.“上架商品编号”指商品上架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的编号。 4.“价格”是申报商品在递交申请资料前一个月内任意时段电子卖场的网上价格(需 按申报商品的顺序提交网站价格截图),并对价格负责。 5.“按量优惠率”:优惠率为采购对应量时的优惠率。优惠率“%”前数值填写保留 至小数点后一位,且应≥10.0,(如优惠率为 11.0%、15.5%等);优惠率按量阶梯式报价, 高阶量的优惠率不得低于低阶量的优惠率。即:采购量 200 台(含)以上优惠率≥采购 量 101~199 台的优惠率≥采购量 50(含)~100 台的优惠率。 30 6.所报价的商品应为电子卖场中的主流品牌且采购人采购量大的商品,供应商在同一 品牌内的商品申报不多于 5 款型号。 标段 2:便携式计算机 便携式计算机带量采购报价表 按量优惠率(%) 品目 品牌 型号 上架商品 编号 价格 (元) 20(含)~ 100 台(含) 51~99 台 50 台 以上 便 携 式 计 算 机 填报说明:1.“品牌”为申报的参与带量采购商品的品牌。 2.“型号”选择电子卖场中已上架的商品,未上架商品不能参与报价。 3.“上架商品编号”指商品上架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的编号。 4.“价格”是申报商品在递交申请资料前一个月内任意时段电子卖场的网上价格(需 按申报商品的顺序提交网站价格截图),并对价格负责。 5.“按量优惠率”:优惠率为采购对应量时的优惠率。优惠率“%”前数值填写保留至 小数点后一位,且应≥5.0,(如优惠率为 8.0%、12.5%等);优惠率按量阶梯式报价,高 阶量的优惠率不得低于低阶量的优惠率。即:采购量 100 台(含)以上的优惠率≥采购 量 51~99 台的优惠率≥采购量 20(含)~50 台的优惠率。 6.所报价的商品应为电子卖场中的主流品牌且采购人采购量大的商品,供应商在同一 品牌内的商品申报不多于 5 款型号。 31 标段 3:激光打印机 激光打印机带量采购报价表 配置分类 品牌 型号 上架商品 编号 价格 (元) 按量优惠率(%) 20(含)~ 50 台 51~99 台 100 台(含) 以上 黑白激光 打印机 (A4) 彩色激光 打印机 (A4) 黑白激光 打印机 (A3) 彩色激光 打印机 (A3) 填报说明:1.“品牌”为申报的参与带量采购商品的品牌。 2.“型号”选择电子卖场中已上架的商品,未上架商品不能参与报价。 3.“上架商品编号”指商品上架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的编号。 4.“价格”是申报商品在递交申请资料前一个月内任意时段电子卖场的网上价格(需 按申报商品的顺序提交网站价格截图),并对价格负责。 5.“按量优惠率”:优惠率为采购对应量时的优惠率。优惠率“%”前数值填写保留 至小数点后一位,且应≥5.0,(如优惠率为 8.0%、12.5%等);优惠率按量阶梯式报价, 高阶量的优惠率不得低于低阶量的优惠率。即:采购量 100 台(含)以上的优惠率≥采 购量 51~99 台的优惠率≥采购量 20(含)~50 台的优惠率。 6.所报价的商品应为电子卖场中的主流品牌且采购人采购量大的商品,上架商品应列 明安装辅材的收费标准。供应商在每个配置分类内可申报不多于 3 款型号的商品,若某 个配置分类没有适合申报的商品,也可根据自身情况对表格进行删减。同一品牌内的商 品申报不多于 5 款型号。 32 标段 4:多功能一体机 多功能一体机带量采购报价表 配置分类 品牌 型号 按量优惠率(%) 上架商 品 编号 价格 (元) 20 (含)~ 50 台 51~99 台 100 台 (含)以 上 三合一黑白 (打印、复 印、扫描一 体) 四合一黑白 (打印、复 印、扫描、 传真一体) 三合一彩色 (打印、复 印、扫描一 体) 四合一彩色 (打印、复 印、扫描、 传真一体) 填报说明:1.“品牌”为申报的参与带量采购商品的品牌。 2.“型号”选择电子卖场中已上架的商品,未上架商品不能参与报价。 3.“上架商品编号”指商品上架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的编号。 4.“价格”是申报商品在递交申请资料前一个月内任意时段电子卖场的网上价格(需 按申报商品的顺序提交网站价格截图),并对价格负责。 5.“按量优惠率”:优惠率为采购对应量时的优惠率。优惠率“%”前数值填写保留 至小数点后一位,且应≥5.0,(如优惠率为 8.0%、12.5%等);优惠率按量阶梯式报价, 高阶量的优惠率不得低于低阶量的优惠率。即:采购量 100 台(含)以上的优惠率≥采 购量 51~99 台的优惠率≥采购量 20(含)~50 台的优惠率。 6.所报价的商品应为电子卖场中的主流品牌且采购人采购量大的商品,上架商品应列明 安装辅材的收费标准。供应商在每个配置分类内可申报不多于 3 款型号的商品,若某个 配置分类没有适合申报的商品,也可根据自身情况对表格进行删减。同一品牌内的商品 申报不多于 5 款型号。 33 标段 5:空调机 空调机带量采购报价表 按量优惠率(%) 配置分 类 配置名 称 1.2 匹 挂机 1.5 匹 挂机 品牌 型号 上架商 品编号 价格 (元) 能效 等级 20(含)~ 99 台 100 台 (含) 以上 挂机 2匹 柜机 挂机 3匹 柜机 填报说明:1.“品牌”为申报的参与带量采购商品的品牌。 2.“型号”选择电子卖场中已上架的商品,未上架商品不能参与报价。 3.“上架商品编号”指商品上架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的编号。 4.“价格”是申报商品在递交申请资料前一个月内任意时段电子卖场的网上价格(需 按申报商品的顺序提交网站价格截图),并对价格负责。 5.“按量优惠率”:优惠率为采购对应量时的优惠率。优惠率“%”前数值填写保留 至小数点后一位,且应≥5.0,(如优惠率为 8.0%、12.5%等);优惠率按量阶梯式报价, 高阶量的优惠率不得低于低阶量的优惠率。即:采购量 100 台(含)以上的优惠率应≥ 采购量 20(含)~99 台的优惠率。 6.所报价的商品应为电子卖场中的主流品牌且采购人采购量大的商品,上架商品应列 明安装辅材的收费标准。供应商在每个配置分类内可申报不多于 3 款型号的商品,若某 34 个配置分类没有适合申报的商品,也可根据自身情况对表格进行删减。同一品牌内的商 品申报不多于 5 款型号。 标段 6:复印纸 复印纸带量采购报价表 按量优惠率(%) 配置 分类 品牌 型号 上架商品 编号 价格 (元) 50(含)~ 100 单位:箱 200 101~ (含) 199 以上 单位: 单位: 箱 箱 A4/70 g A4/80 g A3/70 g A3/80 g 填报说明:1.“品牌”为申报的参与带量采购商品的品牌。 2.“型号”选择电子卖场中已上架的商品,未上架商品不能参与报价。 3.“上架商品编号”指商品上架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的编号。 4.“价格”是申报商品在递交申请资料前一个月内任意时段电子卖场的网上价格(需 按申报商品的顺序提交网站价格截图),并对价格负责。 35 5.“按量优惠率”:优惠率为采购对应量时的优惠率。优惠率“%”前数值填写保留 至小数点后一位,且应≥5.0,(如优惠率为 8.0%、12.5%等);优惠率按量阶梯式报价, 高阶量的优惠率不得低于低阶量的优惠率。即:采购量 200 箱(含)以上优惠率≥采购 量 101~199 箱的优惠率应≥采购量 50(含)~100 箱的优惠率。 6.所报价的商品应为电子卖场中的主流品牌且采购人采购量大的商品。供应商在每个 配置分类内可申报不多于 3 款型号的商品,若某个配置分类没有适合申报的商品,也可 根据自身情况对表格进行删减。同一品牌内的商品申报不多于 5 款型号。 36 第三部分 入驻承诺 供应商按给定格式提交入驻供应商书面承诺函。 陕西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带量采购专区 入驻供应商书面承诺函 致: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供应商全称)正式申请入驻陕西省省级政府采 购电子卖场带量采购专区,向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提供相关 产品,现根据电子卖场的相关要求我方作如下承诺: 1、将严格遵守省财政厅及贵中心关于入驻供应商的管理办 法和相关要求,遵守电子卖场带量采购专区动态管理规定,诚实 守信,为采购人提供最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后期电子卖场出台新 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2、承诺进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带量采购专区”商 品按照不低于本次申报的优惠率价格进行上架。保证在规定时限 内按要求完成电子卖场商品录入工作。 3、在电子卖场发布的商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规定的 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保证是列入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 清单》中的产品。 4、 电子卖场日常可购买的单品数量保证满足采购人购买需求, 停产型号或缺货的商品及时下架,货架商品即时更新。 37 5、承诺进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发布商品单价必须 同时满足以下三种要求: (1)上架商品价格不得高于大型商城、卖场、商场的同品牌 同型号同规格该商品的含税平均价。 (2)不得高于供应商实体店或电子商务平台给予其他客户的 成交价格。 (3)上架商品价格不得高于网内比价的同品牌同型号产品的 中标(不含单品目采购金额达 100 万元以上的公开招标项目) 、成 交价格;上架商品价格不得高于网内比价的同品牌同型号产品(指 单品目采购金额达 100 万元以上的公开招标项目)中标价 3%。 6、电子卖场系统自动对商品价格进行实时跟踪统计,发现在 线商品价格高于其成交均价时,本公司保证及时将价格调整至均 价或以下。 7、承诺进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带量采购专区”发 布商品价格必须遵循电子卖场带量专区的价格规定要求,且同商 品在带量采购专区的价格优惠率按供应商申报的优惠率供货。 8、承诺凡进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带量采购专区”的 商品,在采购人采购同一品目同一品牌不同型号的商品时,带量 采购的量可按多个型号累计求和计算,并给予该品牌的相应量的 优惠价格。 9、 本公司保证在电子卖场的交易能出具正规的税务发票。 10、同意在入驻电子卖场后将交纳的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11、提供给电子卖场的商品为原厂原装,全新正品,符合国 家“三包”政策。 38 12、具备陕西省行政区域内的物流配送及售后服务能力。 13、指定专人负责电子卖场事项。 14、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上信息公开系统进行注册及认证。 15、当出现产品或售后服务投诉纠纷时,本公司保证在服务 承诺及约定范围内妥善解决。 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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