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新闻出版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春季全市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doc
城步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城步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城步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城步苗族自治县新闻出版局 文件 城步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城发改价费〔2021〕38 号 关于转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新 闻出版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 2021 年春季全市中小 学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各中小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切实规范教育收 费行为,维护全县中小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湖南省发 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新闻 出版广电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收费 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湘发改价费〔2017〕771 号)和相关 文件精神,现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市新闻出版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 2021 年春季全市中 小学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邵市发改价费[2021]32 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我县伙食费标准仍按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局下发的 《关于调整全县中小学校学生伙食费标准的通知》 (城发改价 费〔2019〕131 号)文件执行。 各中小学校务必在许可的收费范围内,严格执行各项收费 标准、规范代收费行为,如有违反,将严肃查处。 城步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城步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城步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城步苗族自治县新闻出版局 城步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 年 2 月 26 日

关于转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新闻出版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春季全市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