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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020年乌拉特中旗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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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特中旗 2018—2020 年农牧机购置补贴 实 施 方 案 为了切实做好我旗 2018—2020 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根据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财政厅《内蒙古 2018—2020 年农机购 置补贴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旗实际,制定《乌拉特中旗 2018—2020 年农牧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以推进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机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 发展为基本要求,坚持突出补贴重点,全力保障粮食和主要农产 品生产全程机械化的需求,为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 给提供坚实的物质技术支撑;坚持绿色生态导向,大力推广节能 环保、精准高效农机化技术,为农牧业绿色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坚持推动科技创新,加快技术先进农机产品推广,促进农机工业 转型升级,提升农机作业质量;保持政策持续和稳定,推动普惠 共享,推进补贴范围内机具敞开补贴,促进农机社会化服务,切 实增强政策获得感;创新组织管理,着力提升制度化、信息化、 便利化水平,严惩失信违规行为,严防系统性违规风险,确保政 策规范廉洁高效实施,不断提升公众满意度和政策实现度。 二、补贴对象和标准 (一)补贴对象。农机购置补贴对象为户籍在我旗并直接从 事农牧业生产的个人和农牧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 —1— 者”),其中畜牧业机械补贴仅限牧民和牧民生产经营组织,牧民 和牧民生产经营组织界定以持有草场承包经营证件为依据。补贴 对象不包括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财政供养人员,即国家公务人员、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职工、事业单位职工(含聘用制职工) 不在补贴对象之列。农牧业生产经营组织(含牧民生产经营组织, 下同)是指农村牧区集体经济组织、农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农牧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牧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二)补贴台数。一户购机者年度内享受补贴购机数量原则 上不超过 1 台套,即 1 台拖拉机或 1 台自走式机械和 3 台作业机 具。其中补贴的微耕机数量不超过 1 台;补贴的指针式喷灌机械 数量不超过 2 套(每套以中心支轴或机车〔头〕为一个计数单元, 每套补贴总额不超过 5 万元,中心支轴或机车〔头〕不得单独补 贴);一个生鲜乳收购站年度内享受补贴的大型挤奶机数量不超 过 1 台。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和其他农牧业生产经营组织购置补贴 机械可不受补贴台数限制,经旗农牧机服务中心研究,书面报备 旗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存档。 (三)补贴标准。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具体见内蒙 古自治区 2018--2020 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一般 补贴机具单机补贴额原则上不超过 5 万元;挤奶机械、烘干机单 机补贴额不超过 12 万元;100 马力以上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 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 15 万元;200 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 25 万元。牧民 及牧民生产经营组织购置畜牧业机械在中央财政资金定额补贴 —2— 基础上,自治区财政资金累加补贴 20%;自治区财政资金单独补 贴的,按照不高于上年平均销售价 30%测算,实行定额补贴,补 贴额不超过 3 万元。实行末台补贴的,即结余资金不足补贴一台, 可低于规定补贴标准单补一台;也可以对末台进行累加补贴,但 总补贴比例不得超过 50%。继续施行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 “定额+比例”模式,防止个别产品补贴额过高情况发生。 三、补贴范围和补贴机具 中央财政资金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 11 大类 22 小类 49 个品 目(详见附件 1)。自治区财政资金对牧区牧民购置畜牧业机械 实行累加补贴和单独补贴,单独补贴的畜牧业机械未列入中央财 政资金补贴范围的自治区特需产品,仅限自治区选型产品和装载 机、风光互补设备。补贴范围内机具实行敞开补贴,并优先补贴 农牧业生产特别是全程机械化生产所需大型、高科技产品,以及 支持农牧业绿色发展的机械产品,包括深松整地、免耕播种、高 效植保、节水灌溉、高效施肥、秸秆还田离田、残膜回收、畜禽 粪污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机械产品。 补贴机具是当年补贴范围内的产品,同时应具备以下资质之 一:一是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 ; 二是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三是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 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补贴机具产品须在 明显位置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 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 四、工作程序 —3— 继续施行“开放购机、先购后补、持据申请、简化办理”做法。 具体流程: (一)开放购机。购机者自主选机购机,先购机后申请购置 补贴,并对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责任义 务。自治区农机生产企业和区内外安装类挤奶机生产企业可继续 直销配货。凡申请补贴的购机者,须向供货企业索取发票和所购 补贴机具基本信息单(附件 3),供购机者到旗农牧机服务中心 核实。鼓励非现金方式支付购机款,实现购置行为及资金往来全 程留痕。 (二)持据申请。购机者本人携带购机发票、补贴机具基本 信息单、身份证、户口本、惠农“一卡通”(银行卡),到旗农牧 机服务中心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农牧业生产经营组织申请农 机购置补贴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经办人为本组织成员证明。牧 民申请购机补贴,须同时提供自治区统一制发的草场承包经营证 书原件;分户后共用草场证或草场证未发放到户的,须提供共用 草场证原件及购机者所在苏木或嘎查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购机 者按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其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购机者和 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旗农牧机服务中 心按照购机者现场申请先后顺序受理,对补贴相关申请资料进行 审核,确定无误后,通过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录入补贴信 息,签发补贴指标确认书(附件 4)。指标确认书一式两份,其 中一份交购机者,一份存档,购机者本人应在补贴指标确认书相 应栏目中签字按手印,确认本人非财政供养人员身份,并对承诺 —4— 内容真实性负责;本人确有原因无法到场办理的,须书面委托他 人办理。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要先行办理牌证照。 (三)结算兑付。旗农牧机服务中心、财政局按职责分工、 时限要求对补贴相关申请资料进行审核,组织核验重点机具,办 理补贴资金发放。旗农牧机服务中心整理汇总补贴资金结算材料 (附件 5),原则上每月报送旗财政局一次。旗财政局自收到农 牧机服务中心报账结算材料,每月一次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符合要 求的购机者惠农“一卡通”(银行卡)账户。补贴给农牧民专业 合作社或其他农牧业生产经营组织的资金,拨付到上述组织公共 账户;未开设公共账户的,经组织成员同意签字,材料报旗农牧 机服务中心备案后,可拨付到组织法人或其他成员个人惠农“一 卡通”账户。对实行牌证管理的补贴机具,可由旗农机安全监理 站在上牌过程中一并核验;对安装类、设施类或管理、安全风险 较高类补贴机具,可在生产应用一段时期后兑付补贴资金。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加强补贴工作业务培训,组织开展 廉政警示教育,提高补贴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对实施 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机关 报告。旗农牧机服务中心、财政局要在旗人民政府领导下组织实 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共同做好补贴资金需求摸底、补贴对象确 认、补贴机具核实、补贴资金兑付、违规行为处理等工作,重大 事项须提交旗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附件 2)集体研究, 形成书面决议等材料,并保证补贴资金安全。 —5— (二)严守工作纪律。旗农牧机服务中心、财政局要依法依规 办事,认真履行职责。一是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工作、实施程序管 理。针对地方实际进行工作方法创新的,应集体研究做出决定, 经当地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形成政府书面决议,报 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实施。二是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办事, 包括信息公开时限、审核结算时限、受理投诉办结时限等,保证 政令畅通,保障服务对象权益。三是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严格 遵守廉洁从政规定,保持自省自律,尊重购机者自主选择权,公 开公平公正确定补贴对象,坚决杜绝慵懒散推、敷衍塞责的不良 风气,营造风清气正工作氛围。 (三)做好政策宣传。旗农牧机服务中心要积极联系广播电 视台、报社,开展集中广泛宣传,形成浩大声势,让农牧民和社 会广泛深入了解具体政策规定, 激发农牧民群众购机用机积极性。 同时要利用互联网、微信公众号、宣传册、明白纸、挂图等灵活 机动形式,延长宣传链条和宣传时限,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 到农村牧区,让农牧民和第一线生产经营者准确掌握政策,确保 政策顺利实施。 (四)严格规范操作。切实加快补贴申请受理、资格审核、 机具核验、受益公示等工作。旗农牧机服务中心要在购机集中地 或购机补贴服务大厅开展受理申请、核实登记“一站式”服务, 力争做到购机者“只跑一次”,最大程度方便服务对象。补贴申 领原则上当年有效,因当年财政补贴资金规模不够、办理手续时 间紧张等无法享受补贴的,可在下一个年度优先补贴;不同年度 —6— 国家及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有变动、终止的,按变动终止情 况执行。 要重点加强对大中型机具的核验和单人多台套、短期内大批 量等异常申请补贴情形的监管,自治区统一印发核实登记表(附 件 6),同时要科学确定核实机具品种和数量,对自走式机械、 动力机械、深松深翻机械、畜牧业养殖机械进行核实,核实比例 为 3%--5%。 (五)落实信息公开。旗农牧机服务中心要进一步完善农机 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对申请购机补贴者信息进行公示,对实 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操作程序、补贴机具信息表、投诉咨询 方式、违规查处结果等重点信息全面公开,实时公布补贴资金申 请登记进度和享受补贴购机者信息(附件 7)。补贴对象的补贴 信息,除通讯方式、身份证号码和“一卡通”(银行卡)账户等个 人隐私信息外,应予公开。末台补贴办结后,在补贴辅助管理系 统新录入一份申请,操作时在原机具出厂编号、发票后加“1” 虚拟编号分配,并在备注栏说明,一并予以公开。 (六)加强监督管理。全面建立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内部控制 规程,规范业务流程,强化监督制约。要加强购机者信息保护, 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窃取、倒卖、泄露补贴信息和电信诈骗等 不法行为。 旗农牧机服务中心、财政局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认真贯 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 区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7— (内农牧规发〔2017〕9 号)精神,加大违规行为查处力度。 (七)加快实施进度。旗农牧机服务中心、财政部门要按照 职责分工,密切协作配合,加快政策落实进度,特别是加速资金 结算和资金兑付进度,确保资金管理“月结年清”,切实保障购 机者利益。 乌拉特中旗人民政府 2018 年 5 月 10 日 —8— 附件 1.2018—2020 年内蒙古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 类范围 附件 2.乌拉特中旗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3.内蒙古销售补贴机具基本信息单 附件 4.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 附件 5.××年度内蒙古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明细表 (第×次,总第×次) 附件 6.内蒙古农机购置补贴重点机具核实登记表 附件 7. —年度—县(市、旗、场)享受农机购置补 贴的购机者信息表 —9— 附件 1 2018—2020 年内蒙古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一、内蒙古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中央财政) (11 大类 22 小类 49 个品目) 1.耕整地机械 1.1 耕地机械 1.1.1 旋耕机(含履带自走式旋耕机)(包含工作幅 宽 1000mm(含)以上的最终传动形式为中间传动的旋耕机、 双轴灭茬旋耕机、水田埋茬(草)耕整(起浆)机、反转灭 茬旋耕机,不含多用农田作业机等) 1.1.2 深松机 1.1.3 微耕机(配套发动机额定功率应不大于 6.5kW) 1.2 整地机械 1.2.1 圆盘耙 1.2.2 灭茬机 1.2.3 联合整地机 2.种植施肥机械 2.1 播种机械 2.1.1 穴播机(除玉米穴播、铺膜、铺管联合作业机 外,其它不少于四行) 2.1.2 根茎作物播种机(马铃薯播种机(两行以上, 含两行) ) — 10 — 2.1.3 免耕播种机(玉米免耕播种机不少于两行、其 它不少于六行) 2.2 栽植机械 2.2.1 水稻插秧机(包含手扶式和乘坐式机动插秧机, 不含与手扶拖拉机配套的水稻插秧机) 2.2.2 秧苗移栽机(仅限甜菜移栽机) 3.田间管理机械 3.1 中耕机械 3.1.1 中耕机 3.1.2 田园管理机(配套发动机额定功率应不大于 6.5kW) 3.2 植保机械 3.2.1 喷杆喷雾机 4.收获机械 4.1 谷物收获机械 4.1.1 自走轮式谷物联合收割机 4.1.2 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喂入 量应在 0.8kg/s 以上(含)) 4.1.3 半喂入联合收割机 4.2 玉米收获机械 4.2.1 自走式玉米收获机(工作行数 2 行(含)以上) 4.2.2 自走式玉米籽粒联合收获机(工作行数 2 行 (含)以上) — 11 — 4.2.3 穗茎兼收玉米收获机(工作行数 2 行(含)以 上) 4.3 棉麻作物收获机械 4.3.1 棉花收获机(包括自走式棉花收获机、牵引式 棉花收获机,不含其他形式的棉花收获机) 4.4 根茎作物收获机械 4.4.1 薯类收获机 4.4.2 甜菜收获机 4.5 饲料作物收获机械 4.5.1 割草机 4.5.2 搂草机 4.5.3 打(压)捆机 4.5.4 青饲料收获机 4.6 茎秆收集处理机械 4.6.1 秸秆粉碎还田机(不含工作幅宽 1200mm 以下 秸秆粉碎还田机(含根茬粉碎还田机) ) 5.收获后处理机械 5.1 脱粒机械 5.1.1 玉米脱粒机(生产率不小于 3 吨/小时) 5.2 干燥机械 5.2.1 谷物烘干机(包含连续式烘干机、循环批式烘 干机,不含其他型式的粮食烘干机) 6.排灌机械 — 12 — 6.1 喷灌机械设备 6.1.1 喷灌机 7.畜牧机械 7.1 饲料(草)加工机械设备 7.1.1 铡草机(生产率不小于 6 吨/小时) 7.1.2 青贮切碎机(生产率不小于 9 吨/小时) 7.1.3 饲料(草)粉碎机(转子直径大于等于 400mm) 7.1.4 饲料混合机(含全混合日粮饲料制备机、用于 猪鸡的喂料设备、饲料搅拌机) 7.1.5 饲料制备(搅拌)机(含全混合日粮饲料制备 机、用于猪鸡的喂料设备、饲料搅拌机) 7.2 饲养机械 7.2.1 喂料机 7.2.2 送料机 7.2.3 清粪机 7.2.4 粪污固液分离机 7.3 畜产品采集加工机械设备 7.3.1 挤奶机(不含活塞式手推挤奶机) 7.3.2 剪羊毛机 8.农用废弃物利用处理设备 8.1 废弃物处理设备 8.1.1 残膜回收机 — 13 — 8.1.2 沼液沼渣抽排设备 8.1.3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备 9.农田基本建设机械 9.1 平地机械 9.1.1 平地机(含激光平地机) 10.动力机械 10.1 拖拉机 10.1.1 轮式拖拉机(不含皮带传动轮式拖拉机)(配 套发动机标定功率大于等于 13.24kW(18 马力),额定功率 60 马力(含)以上应是啮合套换挡或同步器换挡或动力负荷换 挡,额定功率 80 马力(含)以上时至少应有液压助力转向装 置。不含皮带传动拖拉机、变形拖拉机和多功能拖拉机) 10.1.2 履带式拖拉机 11.其他机械 11.1 其他机械 11.1.1 农业用北斗终端 二、内蒙古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限牧区牧民、 牧民生产经营组织中央财政与自治区财政累加补贴)(17 个 品目) 1.割草机 2.搂草机 3.打(压)捆机 4.青饲料收获机 — 14 — 5.铡草机 6.青贮切碎机 7.饲料(草)粉碎机 8.饲料混合机 9.饲料制备(搅拌)机 10.喂料机 11.送料机 12.清粪机 13.粪污固液分离机 14.挤奶机 15.剪羊毛机 16.沼液沼渣抽排设备 17.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备 — 15 — 附件 2 乌拉特中旗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 16 — 布 和 政府副旗长 乌日格希拉图 政府办副主任 杜永峰 农牧机服务中心主任 黄其其格 人大农牧委主任 张全兵 旗纪检委派驻农牧业局纪检组长 李 财政局副局长 忠 成志华 牧羊海牧场党委书记兼场长 宝勒格 农牧业局局长 顾立欣 公安局副局长 张 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勇 吕元盛 德岭山镇镇长 张龙飞 乌加河镇镇长 杜俊龙 石哈河镇镇长 刘星龙 海流图镇镇长 巴图青格乐 川井苏木苏木达 乌云达来 温更镇镇长 格日勒图 巴音乌兰苏木苏木达 照日格图 新忽热苏木苏木达 孟克乌力吉 甘其毛都镇镇长 玛拉沁夫 呼勒斯太苏木苏木达 呼格吉勒图 同和太种畜场场长 贾文科 财政局农财股长 杨晓东 农机监理站站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农牧机服务中心,负责办理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由杜永峰兼任。 联系电话:0478-5656286 — 17 — 附件 3 内蒙古销售补贴机具基本信息单 供货企业详细名称(公司公章): 信息栏目 名称或数据 备注 机具生产企业全称 机具大类 机具小类 机具品目 机具型号及名称 出厂编号 发动机号 发货单号 发货日期 年 月 日 购机销售日期 年 月 日 购机者所属地区 盟市 旗县 购机者姓名 购机者身份证号码 注:1.此表由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或直销生产企业销售后提供给购机者。可通过 《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软件系统》首页“补贴产品查询”模块准确查找并填写机具 生产企业名称、机具大类、机具小类、机具品目和机具型号及名称;每批次货源从生 产企业到货后,对每一台机具提前编制好此表;非动力及自走式的配套机具无发动机 号的可不填,但是出厂编号必须填写;各项数据要与机具铭牌保持一致;销售后要及 时与生产企业联系,把所销售的农机产品通知生产企业,并要求生产企业将以上机具 信息准确对应分配给购机者户籍所在旗县农机主管部门。 2.购机者要当场向供货企业索取此表,自行填写购机者姓名、身份证号后作为申 请农机购置补贴依据。 3.旗县农机主管部门要将此表作为购机者申请农机购置补贴资料留存入档。 — 18 — 附件 4 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 确认书编号: 县排序号: 购买方式: 姓名/组织 购机者身份 性别/性质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乡镇 村组 身份证住址 现居住地址 联系电话 (手填) 银行账户 (手填) 机具大类 单机补 实得中央财政补贴 贴 额 实得省级财政补贴 购机者 机具小类 (元) 市级财政补贴 信息 机具品目 生产企业 县级财政补贴 机具型号 小计 功率(千瓦) 购机补贴金额总计(元) 数量(设施类实际数量) 报废补贴额合计(元) 经销商 销售总价(元) 分档名称 备注 出厂编 号(发动 机号) 发票号 报废更新机型 底盘(车架)号 报废更新补贴额(元) 报废信 报废回收证明编号 息 1.本人已知政策规定,对提供的上述信息和资料真实性负责, 并承担法律责任;2.如有虚假购机、以小报大等违法违规行为, 退回所有补贴资金。 3.本人郑重承诺其身份不是国家公务人员、 受理经 购机者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职工、事业单位职工(含聘用制职 办人签 签字 承诺 工)的国家财政供养人员。 字 年 月 日 申请者签字(手印) 年 月 日 县农机 已对购机者本人、身份证明材料、购机发票等信息进行现场核对,确认无误。(盖章) 部门审 核意见 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1.补贴产品必须是获得国家或省级有效农机推广证书的产品(暂定) 。 2.获得本表格后,待汇总后报旗县财政局,由财政局通过“惠农一卡通”兑付补贴资金;补 贴资金兑付问题请咨询联系旗县财政局。 3.本表格是补贴对象获得补贴资金的主要凭证,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4.本表格有效期为从××年××月××日至××年××月××日,过期作废。 表格说 5.本表格一式两份,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和补贴对象各一份。本表格签字盖章生效。 明 6.银行卡号、账号和联系电话作为内部工作资料妥善保存,不再存入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 理系统,农机购置补贴款由财政直接发放,无需购机者操作银行账户,如果有人发短信、 打电话要求提供个人账户信息、付款、转账等,不可轻信,必要时可向公安部门报案。 7.若购机者被有关部门查实身份属于国家财政供养人员,承诺自愿如数退还获得的各级财 政补贴资金,并接受任何处罚。 打表日期: 年 月 日 注:此表格式以当年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为准。 — 19 — 附件 5 ××年度内蒙古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明细表(第 编制单位(公章): 编制人: 联系电话: 次,总第 次) 编报日期: 单位:台、万元 身份证 号或组 姓名 或组 乡 村 织名 镇 组 称 织机构 代码证 号(统一 社会信 农 联 机 机 机 户 系 具 具 具 生产企 种 电 小 品 型 业名称 类 话 类 目 号 经销 商名 称 数 量 总中 总省 总市 总县 央补 补贴 补贴 补贴 贴额 额 额 额 总 补 贴 额 一卡 最终 通编 销售 号 总价 购 机 日 期 出厂 编号 发 (发 票 动机 号 备 注 号) 用代码) 此页小计 — — — — — — — — — — — — — — 此批次合计 — — — — — — — — — — — — — — 注:此表由旗县(场)农机主管部门实际情况通过补贴软件系统导出以 Excel 格式编制编辑,每月提供旗县财政部门结算兑付补贴资金。 — 20 — 附件 6 内蒙古农机购置补贴重点机具核实登记表 核查单位: 核查时间: 年 购机者姓名(组织名称) 联系电话 补贴机具型号及名称 补贴购机台数 月 日 机具生产企业 机具出厂编号 发动机号 是否见机见人、张贴机 具铭牌 购机提货地点 购机供货企业名称 购机时间 购机总价格 中央财政 内蒙古财政 盟市财政 旗县财政 其中享受补贴(万元) 补贴问题及建议 旗县农机主管部门服 务态度如何 供货企业存在问题 补贴机具质量问题 购机者本人或家庭成 员、组织负责人签字 核查成员 签字 注:调查时同一户购买同型号机具可填写同一张表。 — 21 — 附件 7 年度 县(市、旗、场)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购机者信息表 购机者 补贴机具 补贴资金 序 所在 所在 购机者 机具 生产 产品 购买 号 购买数 单台销售 单台补贴 总补贴 量(台) 价格(元) 额(元) 额(元) 经 销 商 乡(镇) 村组 姓名 品目 厂家 合计 — 22 — 名称 机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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