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天众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经营单位作业现场管理类违法案处罚决定公示.docx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乌海市天众煤业有限 责任公司) 单位名称: 乌海市天众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 张文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工商注册登记号: 911503005612363557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海勃湾)应急案〔2022〕非煤-001 号 案件名称: 乌海市天众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经营 单位作业现场管理类违法案 处罚类别: 行政处罚 处罚事由(违法事实): 违反法律法规条款规定: 行政处罚结果: 1.该公司 6 月 17 日至 6 月 20 日办理的 临时用电作业证,作业人员张永建无电 工特种作业操作证进行临时用电作业。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的规定,依据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 给予乌海市德畅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罚金 30000 元(叁万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生效期: 2022 年 8 月 15 日 处罚机关: 乌海市海勃湾区应急管理局 地方编码: 016000 当前状态: 已交罚款 信息提供部门: 乌海市海勃湾区应急管理局 救济渠道: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 60 日内向海勃湾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 议,或者在 6 个月内依法向海勃湾区人 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并口头告知复议 机构为司法局。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处罚决定日期: 2022 年 8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