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院教〔2019〕35号 教务处关于印发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本科各专业开课计划的通知.doc
上海海关学院处室文件 关院教〔2019〕35 号 教务处关于印发 2019/2020 学年第一学期本科 各专业开课计划的通知 各教学部门: 根据学校本科专业教学计划安排,现将 2019/2020 学年第一 学期开课计划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 一、 学期教学周数 课程类别 课内教学 课程考核 考试课 第 1~16 周 第 17、18 周 考查课 第 1~16 周 考试 总教学周数 18 周 特别说明: 2016 级毕业班第 1-8 周为课内教学周。 二、开课计划核对及选修课开课情况上报 (一)开课计划核对 1. 请各系(部)根据专业教学计划,核对《2019/2020 学年 第一学期本科开课计划情况表》(见附件 1)中各年级各专业应 开设的课程、学时、考核方式和开课教研室等情况。因 2019 级 —1— 培养方案正在修订过程中,请注意审核该年级第 1 学期课程,如 有变化,将课程变动情况书面报教务处进行调整。 按照学校国际交流部工作安排,2019/2020 学年第一学期涉 及交换生到校学习的课程管理试行纳入教务系统,请相关授课课 程教师及课程所在系部做好相应教学安排(涉及课程见附件 1) 。 2. 核对完成后,各系(部)填写《本科学期开课计划核对 情况表》,如有教学计划课程调整,还需填写《教学计划调整申 请表》,一并交教务处审核、备案。 (二)选修课开课审核 1. 选修课主要有以下模块:人文艺术类选修课模块;自然 科学类选修课模块;社会科学类模块;非英语专业外语类选修课 模块;海关文化类选课课模块;体育专项;专业选修课模块(限 制性选修课)。上述选修课模块开课学期需根据学期开课计划确 定,开设选修课教师务必仔细查看各年级各专业开课计划中选修 课开设模块和学分情况后,登录教务 OA 系统,网上填写选修课 程申请,经教研室、系(部)、教务处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选课。 2.选修课开课程序 (1)任课教师向课程所属教研室提出选修课开课申请。 (2)开课教研室和系(部)对任课教师资格、教学水平和 业务能力进行审核,并结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定位提出审核意见。 —2— 新开设的选修课由各开课教研室和系(部)在选修课开课申请表 中签署意见后报送各相关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批。 (3)教学管理各环节岗位人员在教务 OA 系统中做好选修 课申报流转工作。 3. 任课教师开设其他系(部)管理的课程须征得该课程开 课单位和教研室的同意。如《海关法》归属法律系管理,海关管 理系老师开设《海关法》课程须征得法律系和海关法教研室的同 意。 4. 因我校教学安排的实际情况,建议每位老师每学期选修 课申报门数不超过 2 门。 5. 选修课申报审核截止时间为:校历第 11 周 5 月 10 日(星 期五),过期不再安排学生选课。 三、规范兼课教师管理 本科兼课教师主要包括外聘教师、校内行政人员兼课教师和 海关等行业专家。请各开课部门按照相关文件做好规范管理。 (一)外聘教师 根据《上海海关学院兼课教师管理办法》 (沪关院人 〔2017〕 214 号)相关规定,各教学部门应当做好兼课教师聘任计划,在 学校正式放暑假/寒假前一个月内根据需要向人事处、教务处提 出推荐拟聘人选,提交《上海海关学院兼课教师登记表》,经人 事处、教务处联合审核同意后,签订《上海海关学院兼课教师聘 —3— 用协议书》。未经审核同意,教务处可不予安排兼课教师教学任 务。 (二)校内行政兼课教师 根据《上海海关学院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方案》(沪关院人 〔2015〕153 号)相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有高校教师资格证的 管理岗位或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兼任教学工作管理流程,开课 前须填写《上海海关学院校内行政人员兼课申请表》,经开课部 门、所在部门、教务处和人事处同意后方可落实教学任务。已经 填写过兼课申请表的行政人员,开设课程有变化须重新填写兼课 申请表,按流程审批后方可上课。 (三)海关等行业专家 海关等行业专家进校为本科生授课,各开课部门应提前做好 相关教学安排预案,避免因安排行业专家授课而频繁调整正常的 教学安排,保证教学秩序稳定。 四、教学任务安排 (一)教学任务书下载 从校历第 10 周(4 月 29 日星期一)起,各系(部)登录教 务管理系统下载各教研室教学任务通知书和教材任务书,组织各 教研室安排上课教师和选用教材。教材征订事宜将另行通知。 (二)教学任务落实 1.校历第 10~13 周(4 月 29 日至 5 月 24 日)各系(部)教 —4— 研室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安排上课教师。为避免数据错误,上述教 学安排时间到期后,教务处将关闭系统进行排课。 2.对于海关管理等班级数较多的专业,在合班教学选择时要 求依次合并班级(如海关管理 1 班和 2 班合班、3 班和 4 班合班、 5 班和 6 班合班),尽量避免出现在一门课程里是海关管理 1 班 和 2 班合班,而在另一门课程却是海关管理 1 班和 3 班合班,以 减少排课困难。 3. 新增教师的信息请提前告知本系(部)教学秘书和教务 处相关老师,以便在教务管理系统和教务 OA 系统中增加相关信 息。 (三)教学计划执行表上报 校历第 14 周 5 月 28 日(星期二)前各系(部)在教务管理 系统中打印教学计划执行表一式二份,其中一份签字盖章后交教 务处,一份系(部)留存。 五、相关表格和操作说明 本通知中未附加的常用教学相关表格和教务系统操作说明 等,请登录教务处外网(http://jwc.shcc.edu.cn),在“教学服务” 和“资料下载”等栏目里下载。 特此通知。 —5— 附件: 1.上海海关学院 2019-2020 学年第一学期各专 业开课计划情况表 2.本科教学任务安排时间节点表 2019 年 4 月 25 日 —6— 本处:存档(1)。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