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政办发〔2023〕13号(关于印发友谊县贯彻落实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doc
友政办发〔2023〕13 号 友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友谊县贯彻落实第十次 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 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和在县中、省直各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友谊县贯彻落实第十次全国深化 “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友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 年 5 月 31 日 — 1 — 友谊县贯彻落实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 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 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改 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2〕37 号)和《黑龙江省贯彻落实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 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部署,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 化营商环境,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如下分工方案。 一、依靠改革开放释放经济增长潜力 (一)继续把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的 重要着力点,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 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给予同等政策支持。〔县市场监管局、 县发改局、县经促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国资办)、县商贸 服务中心等相关单位和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具体举措: 1.贯彻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做好培训指导和 政策宣传解读,强化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政策落实,扩大政策覆 盖面和受益面,做好个体工商户纾困和培育,推动个体工商户长 远健康发展,维护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稳定个体工商户发展预 期。〔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各相关单位和各乡(镇)政府按职责 — 2 — 分工负责〕 2.深入开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专项行动。 深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在全 省全面推行“特定机构统一审”模式,严格落实重大政策措施会 审制度,切实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各 相关单位和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持续清理招投标领域针对不同所有制企业、外地企业设置 的各类隐性门槛和不合理限制,畅通招标投标异议、投诉渠道, 完善招投标违法违规问题线索移交联动处置和督导督办机制,依 法防范和整治围标串标、排斥潜在投标人等行为。建立典型案例 通报曝光机制,传导压力、压实责任,保持高压态势。〔县住建 局牵头,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和 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快推进“十四五”时期我县纳入省、市级规划的重 点项目,运用“放管服”改革的办法,推动项目尽快落地。进一 步压实各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加强全过程监督。〔县发改局牵头, 县自然资源局、友谊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 农业农村局、县审计局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具体举措: 1.建立和落实推进有效投资重要项目协调机制,采取集中联 合办公方式,加强部门协同要素保障,打通项目前期审批堵点, 高效保障重要项目开工建设,发挥扩大有效投资对经济恢复发展 — 3 — 的关键性作用。〔县发改局牵头,各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落实好重要项目用地、规划、环评、施工许可、水土保持 等审批改革举措,积极推行建筑施工许可告知承诺制审批,鼓励 各乡(镇)探索分段发放施工许可证,推动投资项目尽早开工建 设,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建立环评“五专机制”,提升环评审 批速度。按有关规定优化水利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程序,积极推行 重要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承诺制审批,对审批的生产建设项目受理 后即来即办。〔县自然资源局、友谊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 农业农村局等相关单位和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依法盘活用好专项债地方结存限额,与政策性开发性 金融工具相结合,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在专项债资金和政策性开 发性金融工具使用过程中,注重创新机制,发挥对社会资本的撬 动作用。引导商业银行扩大中长期贷款投放,为重点项目建设配 足融资。〔县财政局、县发改局、人民银行友谊县支行等相关单 位和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具体举措: 1.扩大制造业中长期项目贷款。围绕国家明确的十六个领域 144 个方向,强化企业与银行对接,推动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加速 签约投放,尽快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县发改局、县经促局等 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指导推动开发性政策性金融工具落地见效支持重大项目 建设,加快项目对接和资金投放,积极做好配套融资支持。鼓励 — 4 — 商业银行信贷资金,按照市场化原则加大对重要项目建设的中长 期资金支持力度。〔县发改局、县财政局、人民银行友谊县支行 等相关单位和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落实好支持制造型企业设备更新改造的政策,积极引 导金融机构增加中长期贷款投放。持续释放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改 革和传导效应,降低企业融资和个人消费信贷成本。〔人民银行 友谊县支行、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教体局、县经促局、县人 社局等相关单位和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具体举措: 1.积极争取部分领域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贷款财政贴息项 目,支持教育、卫生健康、文旅体育、实训基地、充电桩、城市 地下综合管廊、新型基础设施、产业数字化转型、重点领域节能 降碳改造升级、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等 10 个领域设备购置与 更新改造。〔县发改局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制定工作方案,推动全县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为设备 更新改造等配足融资。组织金融机构与符合条件企业进行对接, 引导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尽快提供信贷支持。〔人民银行 友谊县支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落实好阶段性减征部分乘用车购置税、延续免征新能 源汽车购置税、放宽二手车迁入限制等政策。因地施策运用好政 策工具箱中的 40 多项工具,灵活运用阶段性信贷政策,支持刚 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认真做好保交楼、防烂尾、稳预期相关工 — 5 — 作,用好保交楼专项借款,压实各部门主体责任,防范发生风险, 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经促 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商贸服务中心、人民银行友谊县支 行等相关单位和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具体举措: 1.采取多种方式宣传解读车辆购置税减半、延续实施新能源 汽车免征购置税等相关政策,加强办税窗口人员政策培训,提升 纳税服务质效。〔县税务局等相关单位和各乡(镇)政府按职责 分工负责〕 2.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配合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做好新能源汽 车下乡活动,促进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结合推动落实 《黑龙江省推动工业振兴若干政策措施》,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 发展,为汽车消费提供支撑。〔县财政局、县经促局等相关单位 和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围绕落实国家 40 多项工具和我省 20 条政策,研究配套出 台落地措施,加大人才、二孩三孩家庭购房支持力度,按有关规 定落实限期实施购房补贴、换购住房退个人所得税、放宽公积金 贷款等惠民举措,持续释放政策红利,促进住房消费。〔县住建 局牵头,相关单位和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专项借款使用管理,各乡(镇)要严格按有关要求用 好用足专项资金,制定和完善风险项目“一楼一策”,落实专款 专用、封闭运行。落实专班工作调度制度,持续开展借款项目调 — 6 — 度。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通过专项借款支持已售逾期难交付 住宅项目建设交付,积极推动“保交楼”专项借款落地。严防信 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促进全县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 康发展。〔县住建局、人民银行友谊县支行等相关单位和各乡 (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5.按照上级业务部门工作要求开展我县促进绿色智能家电 消费工作,指导行业协会、鼓励商贸流通企业参与家电消费季、 组织开展相关活动。组织指导我县老字号企业参加各类展会。 〔县商贸服务中心牵头,相关单位及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 负责〕 (六)加强对出口大户、中小外贸企业服务,帮助解决生产、 融资、用工、物流等问题。加大对跨境电商、海外仓等外贸新业 态支持力度,支持企业稳订单拓市场。〔县商贸服务中心、县经 促局、县人社局、县交通运输局、人民银行友谊县支行等相关单 位和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具体举措: 1.组织我县企业参加哈洽会、中国国际新材料产业博览会、 中国-俄罗斯博览会,帮助我县企业拓展国内外市场。落实好支 持对外贸易发展政策措施,帮助企业抓订单、拓市场。[县商贸 服务中心牵头,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创新贸易金融产品,提升贸易融资服务 水平。支持银行保险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在依法合规和风 — 7 — 险可控前提下,按照市场化原则为我县企业“走出去”提供更便 捷高效的金融服务。〔人民银行友谊县支行等相关单位和各乡 (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通过全省千名“人社服务专员”队伍,启动快速协调机制, 主动对接企业在就业、社保、人才、培训、劳动关系等服务领域 需求,帮助企业排忧解难。开展“10+N”项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 动,搭建企业招聘岗位需求对接平台,帮助企业解决用工难题。 〔县人社局等相关单位和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升面向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政务服务效能 (七)落实和完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制度,县、乡两级要编 制完成本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在全县实现同一事项 同标准、无差别办理。〔县营商环境局牵头,相关单位和各乡 (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具体举措: 1.县、乡两级依据《黑龙江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 年 版)》编制公布本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相关单位要加强对本系 统县、乡两级的业务督导工作。〔县营商环境局牵头,相关单位 和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县级相关部门动态衔接落实国家制定发布的行政许可事 项实施规范,贯彻落实本系统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确保清单 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县营商环境局牵头,相关单 位和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 8 — 3.落实国家行业领域政务服务事项拆分标准,逐步实现同一 政务服务事项受理条件、服务对象、办理流程、申请材料、法定 办结时限、办理结果等要素在县、乡(镇)、村(社区)范围内 统一。〔县营商环境局牵头,相关单位和各乡(镇)政府按职责 分工负责〕 (八)不断强化政府部门监管责任,管出公平、管出质量。 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完善监 管规则,创新适应行业特点的监管方法,推行跨部门综合监管, 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县市场监管局、县营商环境局等相关单 位和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具体举措: 1.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部署要求,贯 彻落实我省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实施意见,建立健全跨部门 综合监管重点事项清单制度和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增强监管合 力,提高监管效能。〔县营商环境局牵头,相关单位和各乡(镇) 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组织开展 2023 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十大行动”“农 资打假保春耕”专项执法行动和商标侵权、假冒专利案件查处行 动。在重要时点重点领域开展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专项行动,深入 开展“蓝天”专项整治行动。〔县市场监管局等相关单位和各乡 (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落实行政处罚法,坚持 — 9 — 过罚相当、宽严相济,明确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切实解决在行 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简单粗暴、畸轻畸重等问题,决不能搞选择 性执法、“一刀切”执法、逐利执法。严肃查处吃拿卡要、牟取 私利等违法违规行为。〔县司法局等相关单位和各乡(镇)政府 按职责分工负责〕 具体举措: 1.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 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 号)和《黑 龙江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推动各部门按方 案要求制定本地区本领域行政裁量权基准,将行政裁量权基准制 定和管理工作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体系,规范行政执法, 避免执法畸轻畸重。〔县司法局等相关单位和各乡(镇)政府按 职责分工负责〕 2.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各乡(镇)各部门要依法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行为,进一步规范罚 款实施,防止以罚增收、以罚代管、逐利执法等行为。〔县司法 局牵头,相关单位和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贯彻落实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要求,全面清理市场 准入隐性壁垒,推动各部门清理废除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 〔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具体举措: 1.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探索开 — 10 — 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推动清单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办理。开展违 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自查自纠工作,畅通市场主体对隐性壁垒的 投诉渠道,健全处理回应机制,破除各种市场准入不合理限制和 隐性壁垒。〔县发改局、县市监局、县经合交流中心牵头,各相 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深入贯彻实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 则》,编制全县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工作指南,大力推行登记注册 全程“网上办”,落实落细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经营范围规范化 登记改革举措,统一规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县市场监管 局牵头,相关单位和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加强政务数据共享,推进企业开办注销、不动产登 记、招工用工等由多环节办理变为集中办理,扩大企业电子营业 执照等应用。〔县营商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人社局、县市 场监管局等相关单位和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具体举措: 1.按照省、市统筹,深入推进“办好一件事”改革,企业开 办、涉企不动产登记、员工录用、企业简易注销等“一件事”实 现“一次提交、一次办成”,进一步提升企业办事获得感。〔县 营商环境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人社局等相 关单位和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健全各级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进一步夯实数据共 享应用基础。印发新一批全省政务数据共享标准规范,提升政务 — 11 — 数据共享应用标准化规范化水平。配合持续完善省数据共享平台 功能,不断满足各乡(镇)各部门数据共享应用新需求。推动各 乡(镇)各部门不断深化数据共享新范式,探索数据应用新场景, 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县营商环境局牵头,相关单位 和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推进高频电子证照实现互通互认,配合省、市做好推 行“免证办”,全面落实电子证照跨地区、跨部门共享。依托企 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省印章治安管理系统、电子营业执照 小程序等,构建全省统一的电子营业执照和企业电子印章制作、 发放体系。推动电子营业执照和企业电子印章跨地区跨部门互信 互认和协同应用。推广电子营业执照作为企业开办、市场准入、 纳税、金融、招投标等领域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电子签名手段, 为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提供便利。〔县营商环境局、县市场监管局 等相关单位和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再推出一批便民服务措施,解决好与人民群众日常 生活密切相关的“关键小事”。〔相关单位和各乡(镇)政府按 职责分工负责〕 具体举措: 对中型以下货车在城市道路上行驶不受通行时间的限制,进 一步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县公安局牵头,相关单位和各 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积极复制借鉴全国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的改革举 — 12 — 措和改革成果,支持有条件的乡(镇)勇于先行先试、探索创新, 以点带面促进全县营商环境不断改善。〔县营商环境局牵头,相 关单位和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具体举措: 各部门要跟踪学习借鉴、积极复制推广全国营商环境创新试 点改革举措,主动对标先进开展专项行动,2023 年 3 月底前基 本完成在全国全面推行的复制推广任务,确保复制推广工作取得 实效。县级相关单位要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乡(镇)参考借鉴创 新试点改革成果,以点带面推动全县营商环境持续改善。〔县营 商环境局牵头,相关单位和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落实好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进一步畅通申领渠 道,提高便利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继续对不符合领取失业 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确保应发尽发。加强动 态监测,及时发现需要纳入低保的对象,该扩围的扩围,做到应 保尽保。及时启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并足额发放补贴。加强和创 新社会救助,打破户籍地、居住地申请限制,群众在哪里遇到急 难就由哪里直接实施临时救助。加强各类保障和救助资金监管, 严查优亲厚友、骗取套取等行为,确保资金真正用到困难群众身 上,兜牢基本民生底线。〔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发改局、县 财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统计局等相关单位和各乡(镇) 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具体举措: — 13 —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 兜底保障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优化和完善最低生活保障等 兜底政策措施,稳妥开展持有居住证人员在居住地申办低保、特 困等基本生活救助,全面落实急难型临时救助“全省通办”。加 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建设,通过“大数 据+网格化+铁脚板”,强化主动发现机制,切实兜住、兜准、兜 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县民政局牵头,相关单位和各乡 (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深入推进线上申领失业保险待遇,采取线上线下融合模式, 推动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应发尽发、应保尽保。聚焦企业和 民生需求,按照国家部署要求延续实施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 助政策。加大对违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核查清理。继续实施失业 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让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零跑路”“零申报” “零时限”,实现稳岗返还“免申即享”。继续实施失业保险保 障扩围政策,切实兜牢民生底线。加大对欺诈骗保行为的处罚和 移送力度,有效打击各类社会保险欺诈违法犯罪行为。〔县人社 局、县财政局和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落实国家阶段性调整价格补贴联动机制政策,按市要求部 署将低保边缘人口和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两类群体,新增纳入价 格补贴联动机制保障范围;将启动条件中 CPI 单月同比涨幅达到 3.5%调整为 3.0%。根据各月 CPI 和食品价格指数涨幅情况,及 时协调各相关部门启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督导按时足额发放价 — 14 — 格临时补贴。〔县发改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 退役军人事务局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着力推动已出台政策落地见效 (十五)用“放管服”改革办法加快释放政策效能,推动各 项助企纾困政策第一时间落到市场主体,简化办理程序,尽可能 做到直达快享、“免申即享”。全县各预算单位及各乡政府持续 过紧日子,盘活存量资金和资产,加大资金管理力度,持续按照 上级文件落实惠企利民政策,保障基本民生支出、保工资发放。 积极防范和严厉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行为。〔县财政局、 县发改局、县经促局、县司法局、县税务局、县市场监管局等相 关单位和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具体举措: 1.推动落实好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阶段性缓缴政 策,采取多种方式进一步优化经办服务流程,健全部门协作机制, 实现企业“即申即享”。进一步优化增值税留抵退税办理流程, 准确把握政策口径和办理程序,在实现信息系统自动推送退税提 醒、提取数据、预填报表的基础上,升级优化征管系统和电子税 务局功能,进一步完善退税提醒服务,促进留抵退税政策在线直 达快享,提升纳税人办理便利度。〔县人社局、县发改局、县财 政局、县税务局等相关单位和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部 署要求,制定《双鸭山市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联合检查方 — 15 — 案》,聚焦涉企违规收费行为及惠企政策落实情况,在交通物流、 水电气暖、地方财经、行业协会商会、金融和中介机构等重点领 域联合检查抽查,有效防范和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 切实减轻各类市场主体的不合理负担。〔县发改局、县经促局、 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等相关单位和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 工负责〕 (十六)加大稳就业政策实施力度。着力拓展市场化社会化 就业主渠道,落实好各项援企稳岗政策,让各类市场主体在吸纳 就业上继续当好“主角”。对未落实就业去向的应届大学毕业生, 要做好政策衔接和不断线就业服务, 扎实开展支持就业创业行动, 对自主创业者落实好担保贷款、租金减免等政策。稳住本地和外 来务工人员就业岗位, 在重点项目建设中扩大以工代赈实施规模, 帮助农民工就近就业增收。支持平台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发挥其 吸纳就业等作用。坚决消除就业歧视和不合理限制,营造公平就 业环境。〔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农业 农村局、人民银行友谊县支行、县市场监管局等相关单位和各乡 (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具体举措: 1.促进供需对接增加岗位供给,相关部门加强与高校协同联 动,组织招聘活动安排,开展线上线下招聘活动,鼓励创业带动 就业,促进尽快就业。积极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深入实施 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开发更多适应毕业生需求的见习岗位。 — 16 — 持续做好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服务工作,为毕业生就业创 业提供规范指引。深入推进企业吸纳就业保险补贴“直补快 办”,推动毕业生就业政策速享尽享,支持企业吸纳更多重点群 体就业。〔县人社局、县财政局等相关单位和各乡(镇)政府按 职责分工负责〕 2.畅通举报投诉线上线下渠道,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及时 受理和依法查处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违法行为。加强人力资源市 场监管,定期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治理,规范用人单位、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招聘行为,坚决纠正针对新冠肺炎康复者的就 业歧视,公开曝光重大典型就业歧视案件。〔县人社局、县财政 局、县税务局、县医保局等相关单位和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 工负责〕 (十七)保障好粮食、能源安全稳定供应,确保全年粮食产 量。围绕保饮水保秋粮继续抓实抗旱减灾工作。强化农资供应等 服务保障,把农资补贴迅速发到实际种粮农民手中,进一步保护 种粮积极性。稳定生猪产能,防范生猪生产和价格出现大的波动。 〔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发改局、县粮食局、县财政 局、县商贸服务中心等相关单位和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 责〕 具体举措: 1.做好春季干旱灾害防御工作,科学分析干旱趋势,做好干 旱预测工作。严格落实预报、预警、预演、预案“四预”措施, — 17 — 跟踪全省旱情发展趋势,及时发布干旱预警,搞好抗旱水量调度, 做好粮食保障工作。〔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财政局 等相关单位和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实施生猪产能调控制度,稳定能繁母猪存栏,稳固基础产 能。加强生猪生产和价格监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引导养殖户 合理安排生猪生产,避免生猪生产大起大落。大力推进政府猪肉 储备工作,持续加密乡(镇)猪肉储备量调度频次,督促加快完 成储备任务。按照国家、省、市工作部署,指导相关部门及时启 动政府猪肉储备投放工作,进一步加大投放力度,保障猪肉市场 供应,全力做好猪肉市场保供稳价工作。开展规模化以上养殖场 (小区)环境污染专项检查,督促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和环保管理, 禁止以环保等名义随意关停养殖场(小区)。要进一步加大猪肉 储备投放力度,全力做好猪肉市场保供稳价工作。〔县农业农村 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友谊生态环境局、县 商贸服务中心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加强煤电油气运调节,严格落实省市发改委工作部 署,协调解决煤电油气运供需矛盾,科学做好电力调度工作,确 保民生和工业用电。〔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国资办)等相关单 位和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具体举措: 按照省、市发改委工作部署,完成煤电油气运调节相关工作。 (十九)持续推进物流保通保畅,进一步畅通“主动脉”和 — 18 — “微循环”,稳定产业链供应链,保障全行业、全链条稳产达产, 稳定市场预期。〔县交通运输局、县经促局等相关单位和各乡 (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具体举措: 密切关注高速公路收费站和服务区关闭关停情况,及时协调 解决相关问题。强化协同联动,加强运力调度,做好应急准备。 保障今冬明春煤炭、液化天然气(LNG)等重点物资运输。〔县 交通运输局、县发改局牵头,相关单位和各乡(镇)政府按职责 分工负责〕 各乡(镇)各部门要对照上述重点任务分工,紧密结合自身 职责,进一步细化相关重点任务和推进落实措施,进一步细化明 确时间节点,进一步细化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牵头部门和责 任部门要强化协同配合,切实抓好各项重点任务分工落地见效, 最大限度利企便民,更好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各乡(镇) 各部门要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推动各项改革任务取得更 大实效,推进落实情况分别于 2023 年 4 月 5 日、7 月 5 日、11 月 5 日前书面报县政府(径送县营商环境局,联系人:王长龙, 联系电话:13349347966)。 抄送:县委办,县纪委办,县人武部 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法院,县检察院。 — 19 — 友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 — 2023 年 5 月 31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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