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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厦门华厦学院信息公开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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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厦政字〔2018〕113 号 关于印发《厦门华厦学院信息公开 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各部门、各教学教辅单位: 现将《厦门华厦学院信息公开管理办法(修订)》印发 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厦门华厦学院 2018 年 10 月 17 日 厦门华厦学院信息公开管理办法(修订) 为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 29 号),推动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程序化、标准化、规范化, 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健全民主管理和有效监督的工作机制, 促进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将 《厦门华厦学院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华厦政字〔2015〕128 号)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应于我校各教学、科研、行政职能部门等 单位的信息公开管理工作。 二、组织领导 成立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学 校(党委)办公室,并成立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小组。 (一)领导小组组成 组长:由校长担任; 副组长:由党委书记担任; 成员:由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组成。 (二)办公室组成 主任:由学校(党委)办公室主任担任; 副主任:由学校(党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担任; 成员:由学校各教学、科研、行政职能部门等单位负责 人组成。 (三)监督小组组成 组长:由分管学校工会工作的校领导担任; 副组长:由校工会副主席担任; 成员:由工会委员、教师代表组成。 三、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对信息公开负有领导、实施责任,严格按照本管理办 法的要求推行信息公开,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学校目标管理,确保做好信息公 开工作。 3.组织研究和协调解决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问题。 4.按照规定定期向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报告信息公开 工作的实施情况。 (二)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实施过程中的组织、检查、指导、 反馈等日常工作。 2.定期更新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收集教职工的意见、 建议。 3.提出修改、完善《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具体建议。 4.负责汇总撰写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上报教育主管部门。 (三)监督小组工作职责 1.定期征求教职工代表的意见,主动向信息公开领导小 组提出建议,促进信息公开工作的逐步完善。 2.及时了解学校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情况,督促 该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3.通过信息公开工作,处理好党委、行政和教职工的关 系,充分调动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积极性,发挥其主 人翁精神。 (四)学校各部门工作职责 1.负责推进与本部门职能相关的信息公开工作。 2.听取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对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 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3.配合学校其它部门做好信息公开的有关工作。 四、公开内容 (一)基本情况:学校中英文名称、校训、校歌、校旗、 校徽,办学性质、宗旨、层次、规模,学校董事会、学校领 导班子,组织机构设置、内部管理体制,办学地址、联系方 式等。 (二)制度建设:学校章程、校内各项规章制度等。 (三)办学规划:学校办学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等。 (四)招生就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程序、录 取结果、阶段性招生情况、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等。 (五)学生管理:学籍管理,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助 学贷款、勤工俭学的管理规定,学生转学、转专业、休学、 复学的管理办法,学位评定办法,学生评优评先管理办法, 考试管理规定,学生申诉途径与处理程序等。 (六)教学科研:学科专业建设规划、人才培养方案、 课程与教学计划、实验实训室(基地、中心)建设情况、各 教学单位开展工作情况、图书藏量、教科研先进成果评选情 况、校企合作情况、接受各级各类行政主管部门的各项评估 结果等。 (七)教职员工:教职员工规模、专任教师和兼职教师 情况,各类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情况,教师教学管理规定、教 师争议解决办法、教师发展和培养计划,干部和教职工的聘 任、考核、晋级、奖惩、福利等有关政策、程序及结果,各 种先进评比条件、程序及结果,人才招聘信息、高端人才引 进办法,外籍教师管理等。 (八)财务管理:面向学生的各种收费项目的政策依据、 收费标准、收缴程序、投诉方式,财务管理制度,年度经费 预算决算方案,财政性资金、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 仪器设备、图书等采购情况,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等。 (九)对外合作:对外交流与中外合作办学情况等。 (十)社会服务:面向社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情 况等。 (十一)其它事项:学校获奖和受表彰情况,突发事件 的应急处理预案、处置情况,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调查和处 理情况,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必须公开或学校 认为有必要公开的其它事项。 五、公开方式 (一)主动公开。学校主动向社会以会议、书面、媒介 形式公开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学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还可以根 据自身工作、科研、学习等特殊需要,以书面形式向厦门华 厦学院申请获取相关学校信息。 (三)不予公开。涉及国家秘密的;涉及商业秘密的; 涉及个人隐私的;正在调查、讨论、审议、处理过程中的不 确定信息;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学校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 信息,不予公开。 六、公开时限 (一)以公开时间和公开内容相适应为原则,由信息公 开办公室审核确定公开时间、时限。 (二)各类内容公开时限 1.重大决策内容实行全过程公开,公开期间应充分听取 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2.经常性内容定期公开,阶段性内容逐段公开,动态性 内容及时公开,临时性内容随时公开。 3.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内容的公开时限不 少于 15 日,属于长期公开的内容应长期公开。 七、公开程序 (一)信息公开原则上应遵循确定内容、审查把关、组 织实施等程序,要坚持先研究、后公开的原则。 (二)要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需要公开的内 容和形式,并报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三)对外信息公开的内容,必须经过信息公开工作领 导小组及学校领导的审定。 (四)学校各部门定期将需公开的材料报送信息公开工 作办公室,由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要及时收集师生员工对信息 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经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分析研究 后,及时做出处理和答复。 (六)学校各部门的信息公开有关资料要由专人负责整 理存档。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工作认识。信息公开是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工 作的具体行动,也是提高学校民主管理水平的有效途径,各 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信息公开作为加强学校民主 建设的重要工作来抓。 (二)加强制度建设。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 (教育部令第 29 号)的要求,各教学、科研、行政职能部 门等单位要建立本部门的信息公开机制,及时将需公开的材 料报送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予以公开。 (三)明确工作责任。学校党政领导是信息公开工作的 首要责任人,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是实行信息公开的责任 主体,各教学、科研、行政职能部门等单位要积极配合,共 同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四)营造工作氛围。一方面要注重加强宣传教育,提 升全体师生员工的民主参与意识和积极性,营造和谐的工作 氛围;另一方面要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地拓宽工作思路,开 创多形式工作渠道,把信息公开工作推向深入。 附件:1.厦门华厦学院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构及人员 组成 2.厦门华厦学院信息公开指南 3.厦门华厦学院信息公开目录 4.厦门华厦学院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表 附件 1 厦门华厦学院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构及人员组成 一、领导小组 组 长: 杨芃原 副组长: 张剑辉 成 员: 王小如、谢增鸿、陈民伟、庄峙厦、陈曦、叶桐、 王宁、唐维萍 二、办公室 主 任:张宏 副主任:刘娜 成 员:王德华、冯宇蕾、孙键、刘昌俊、吴洁、吴三萍、 杨建国、陈熙贞、陈明明、林东旭、林荣生、 罗先锋、周云岗、翁小玲、黄华斌、盛映红、傅奇、 雷蕴奇、颜国辉(按姓氏笔画排序) 三、监督小组 组 长:赵丽 副组长:邹国强 成 员:吴巍澎、杨熙亮、杨凯、李志阳、陈晖、汪婷婷、 林丽丽、林碰珍、郝春莉、高达、黄良杵、蔡志猛、 樊雅琴、魏虹(按姓氏笔画排序) 附件 2 厦门华厦学院信息公开指南 学校以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为指导,按照 《厦门华厦学院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编制《厦 门华厦学院信息公开指南》。 学校信息公开采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 种方式。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学校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校编制的《厦门华厦学 院信息公开目录》。 (二)公开形式 1.会议形式:党政联席会议、校长会议、党委会、党委 中心组会议、学术委员会、中层干部会议、教职工大会、教 代会、学生代表座谈会。 2.书面形式:各种文件、公告、公示、工作简报、通报、 通知、信函、年鉴、会议纪要、宣传册。 3.媒介形式 (1)学校媒介:学校门户网站(网址: ww.hxxy.edu.cn);学校微信公众号(名称:厦门华厦学 院);校内刊物(《华厦简讯》、《绿色华厦》、《学生工作通 讯》、《华厦学院教学研究通报》、《教学工作简讯》、《华厦 青年》、《华厦人》);校园电视台、广播、宣传公告栏和电子 显示屏(校内公共区域及各部门办公点)。 (2)外部媒介:政府部门网站(福建省教育厅、厦门 市教育局及其它相关政府部门网站新闻报道);社会主流媒 体(《中国教育报》、《福建日报》、福建省教育厅《教育工 作简报》、《厦门日报》、 《厦门晚报》等) 。 (三)公开时限 1.重大决策内容实行全过程公开; 2.经常性内容定期公开,阶段性内容逐段公开,动态性 内容及时公开,临时性内容随时公开; 3.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内容的公开时限不 少于 15 日,属于长期公开的内容应长期公开。 (四)公开流程 二、依申请公开 学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还可以根据自身工作、科研、 学习等特殊需要,以书面形式向厦门华厦学院申请获取相关 学校信息。 (一)受理机构 机构名称:厦门华厦学院信息公开办公室 办公地址:齐礼楼 918 受理时间:8:30-11:40,13:30-16:50(法定节假日除 外) 咨询电话:0592-6276202 传真号码:0592-6276203 电子邮箱:hxxy@hxxy.edu.cn 通信地址:厦门市集美区天马路 288 号厦门华厦学院齐 礼楼 918 室 邮政编码:361024 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填写《厦门华厦学院信息公开申请 表》,表格见 http://www.hxxy.edu.cn/A/?L-7834188061.Html。并 需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学校有权将相关证 明文件复印留存。申请公开应当提供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有效身份证明; 2.公开信息的内容描述; 3.公开信息的形式要求; 4.公开的目的和用途。 一张申请表只能申请一件信息,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 述应尽量详尽、明确。 (二)申请处理 1.审查。收到申请后,学校将依据条例对申请的形式要 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 2.登记。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并且申请人按相关规定 提供了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的申请,在收到申请后予以 登记编号。 3.答复。自受理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学校将根据具 体情况给予正式答复。 4.提供信息。学校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按照省级价格部 门和财政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提供信息过程中发生的 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学校在申请人按规定办理缴 费等手续后向申请人提供有关信息。 三、不予公开: (一)涉及国家秘密的; (二)涉及商业秘密的; (三)涉及个人隐私的; (四)正在调查、讨论、审议、处理过程中的不确定信 息;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学校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 信息。 其中第(二)项、第(三)项所列的信息,经权利人同 意公开或者学校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 的,可以予以公开。 附件 3 厦门华厦学院信息公开目录 公开形式 公 开 内 容 会议 书面 媒介 1、学校中、远期发展规划 √ √ √ 2、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大决策及实施方案 √ √ √ 3、年度重大建设项目 √ √ √ √ √ √ √ √ √ 6、上级有关文件规定 √ √ √ 二、学校规章制度 1、学校章程修订情况 √ √ √ 建设事项类 2、校内新制定或修订的规章制度 √ √ √ 1、教师职称晋级参评、评定及聘任情况 √ √ √ 2、教职工招考聘用、干部选拨、任免情况 √ √ √ √ √ 一、 学校发展规划、 重大决定、决策事 4、年度工作计划与工作总结 项类 5、涉及教职工、学生利益的重要规章制度、重大决 议和决定 三、干部选任、职 称评聘、考核、奖 3、干部、教师学习、培训、进修、交流等情况 惩等事项类 √ √ √ √ √ √ 6、重大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情况通报 √ √ √ 1、精品课程、教改立项等情况 √ √ √ 2、课题的立项情况 √ √ √ √ √ √ 4、科研项目奖励评选、科技成果评选申报情况 √ √ √ 5、教学、科研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 √ √ √ √ √ √ √ √ √ √ √ 4、干部、教师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奖惩情况 5、各类优秀中青年骨干、学科(教学)带头人遴选 培养等情况 四、教学科研项目 3、科研资金资助项目、出版基金资助项目等评选情 申报、经费管理事 项类 况 1、教育收费项目、标准、依据及监督机构、举报电 五、收费事项类 话 2、代办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依据、管理等情况 1、本学年招生计划、招生简章、招生政策、录取规 定(最低录取分数线及录取办法或划片招生的规 六、招生、考试事 定)、咨询和申诉渠道以及录取情况 项类 2、普通高考录取结果及录取信息查询或统招生录取 结果 3、招生、考试事项等违纪违规处理情况 √ √ √ 1、年度经费预决算情况 √ √ √ 2、每月财务收支情况 √ √ 3、公务接待、车辆使用、电话等各类经费开支情况 √ √ 4、校产处置、财产报损等资产管理情况 √ √ 5、财政性资金、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 √ √ √ 1、工程项目方案、基建、修缮工程招投标情况(含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招投标等) √ √ √ 2、大型图书教材、教学仪器设备、办公设备、大宗 实验用品等招投标情况 √ √ √ 1、学生各项评优、评先情况 √ √ √ 2、奖(助)学金分配方案及发放情况 √ √ √ √ √ √ √ √ √ 5、应征入伍人员推荐情况 √ √ √ 6、招聘信息、就业指导情况、毕业生就业创业资助、 奖励情况 √ √ √ 七、财务收支、资 产管理事项类 八、工程招标、物 资采购等事项类 3、“两免一补”、困难补助、贷款、社会捐助、勤 工助学岗位分配方案及补助情况 九、涉及学生利益 4、校团委、学生会学生干部推选、学生入党推荐情 其它事项类 况 7、学生申请公开的情况 √ √ 1、绩效工资、加班补贴、福利分配发放情况 √ √ 2、教师工作量安排、调整、完成情况 √ √ √ √ √ √ 5、教师申请公开的情况 √ √ √ 1、对外交流与中外合作办学情况 √ √ √ √ √ 十、涉及教职工利 3、工资调整、岗位津贴及其他福利安排分配方案 益其它事项类 4、教职工住房公积金、职工养老金、医疗保险和其 它社会基金缴纳等情况 2、面向社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情况 √ √ 十一、其它事项类 3、接受各级各类行政主管部门的各项评估结果 √ √ √ 4、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处置情况 √ √ √ 附件 4 厦门华厦学院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表 年第 名 工作/学习 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传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姓 公 真 民 申 请 人 信 息 联系地址 名 法 人 或 其 他 组 织 称 组织机构 代码 法定代表 人 联系人 姓名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申请时间 所需 信息 情况 年 月 所需信 息的内 容描述 所需信息 的用途 获取信息的方式(可选): □邮寄 □电子邮件 □传真 备注 承诺 日 本人承诺所填信息真实有效。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注:为提高办理效率,请您在申请公开信息时,每次只申请一条信息。 □自行领取 号 厦门华厦学院办公室 20 2018 年 10 月 17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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