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导师制工作流程.docx 校外研究生导师工作流程 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相应专业的研究生导师资格 将研究生招生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颁发的聘任文件、聘书、 指导研究生的公布文件等材料报学校人事处备案 人事处审核,并建立校外研究生导师指导经费手册 视毕业生情况,按照《山东女子学院教师担任校外研究生导师暂 行规定》(鲁女院字〔2015〕29 号)进行考核、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