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2014年“重庆青年五四奖章”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doc
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 关于切实做好 2014 年“重庆青年五四奖章” 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高校: 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社局、团市委近期将举行 2014 年“重庆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活动,现将市委组织部、 市人社局、团市委《关于评选表彰 2014 年“重庆青年五四奖章” 的通知》(渝人社发〔2014〕43 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 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积极引导,做好宣传。要深入广泛地宣传本次评选活动 内容,将文件精神及时传达到每名青年师生,让广大青年师生知 晓,扩大候选人推荐选择面。 二、精心挑选,严肃纪律。各高校要按照通知要求,严格履 行推荐程序,认真抓好资格审查和评选推荐工作,将师生公认、 事迹突出的青年代表推选出来,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三、按照要求,及时报送。为争取教育系统在评选活动中取 得好的成绩,请各高校在直接向组委会推荐候选人的基础上,再 向我委重点推荐 1 名参选对象,按要求将加盖学校党委章的《推 荐审批表》 、《征求意见表》于 3 月 28 日前报送我委宣教处,经我 委遴选后,以省级教育部门的名义向活动组委会重点推荐。 联系人:市委教育工委 市教委宣教处 钱程(611 办公室) 电 话:63615081 附件: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团市委关于评选表彰 2014 年“重庆青年五四奖章”的通知 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 2014 年 3 月 21 日 - 2 - 附件 渝人社发〔2014〕43 号 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共青团重庆市委员会关于评选表彰 2014 年“重庆青年五四奖章”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社保局、团委,市级各 部门组织(干部、人事)部(处)、团(工)委,市各直属、重点 联系团组织: 为弘扬“五四”精神,集中展示当代重庆青年奋发向上、开 拓进取的精神风貌,激励全市广大青年在全面深化改革和大力实 施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中发挥生力军作用,市委组织部、市人 力社保局、团市委决定,开展 2014 年“重庆青年五四奖章”评选 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14 周岁至 35 周岁的重庆青年(含在其它地区工作的重庆籍 青年和在重庆市生活、工作一年以上的其它地区青年) ,特别优秀 的可放宽至 40 周岁(1974 年 5 月 1 日后出生)。 (二)表彰名额 “重庆青年五四奖章”个人 10 名。 - 3 - 二、评选条件 (一)理想信念坚定。坚持用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 思想、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 信,衷心拥护党的领导,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坚定信念。 (二)思想品德高尚。努力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自 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 社会主义思想,具备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 人品德,带头倡导社会文明新风,是广大青年学习的榜样。 (三)业绩贡献突出。本领过硬、勇于创新创造、矢志艰苦 奋斗,踊跃投身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中,在本 职岗位上做出了具有全国影响的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在国际国 内各类重大比赛及其他评选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为国家和重庆 市赢得重大荣誉。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坚持评选标准,充分发扬民主 一是民主推荐。评选推荐重点面向基层一线青年,严格履行 推荐程序。推荐对象由所在单位自下而上、民主推荐、领导班子 集体研究,既要注重才能和业绩,也要注重思想道德的感召力、 示范性。市管干部及市级部门处级领导干部不参加评选,其他处 级干部评选比例控制在 20%以内。 对拟推荐的对象,要以适当形式在本地区和所在单位范围内 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先进事迹等, 公示时间为 5 个工作日。 二是社会举荐。由有关社团组织、行业协会以及历届“重庆 - 4 - 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推荐。推荐对象资格审查和事迹审核等有 关工作,由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行业、隶属关系等分别送有 关部门初审,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符合推荐资格条件的,报评 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二)严肃评选纪律,加强监督检查 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撤销其荣誉,并建议其所在单位 给予相应处分。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单位, 经查实后,取消其参加下一届评选活动资格。 (三)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 报送材料包括:《2014 年“重庆青年五四奖章”推荐审批表》 (附件 1)、《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征求意见表》或《企业负责人征 求意见表》(附件 2、3)一式 3 份;最高学历证明、主要奖项的 证书、行业主管部门对专业成果的技术鉴定意见、税务部门出具 的企业利税指标证明和具有法律效力的企业资产规模评估报告书 等复印件。事迹材料要实事求是,重点突出,内容翔实,文字精 练,同时附个人近期 2 寸彩色免冠照片 2 张。所有材料于 2014 年 3 月 31 日前报市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逾期未报视为放弃评选 资格。 四、奖励办法 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 对评选出的“重庆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颁发奖牌、证书和奖金。 五、组织领导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团市委联合成立“重庆青年五 四奖章”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次评选表彰的组织领导 和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团市委组织部, - 5 - 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明确责任,认真做好本地区、本单位的评选推荐工作。 联系单位:共青团重庆市委员会组织部 联 系 人:潘 毅 杨燕翔 联系电话:63864609 地 址:渝中区中山四路 81 号团市委组织部 401 室 邮 编:400015 邮 箱:zuzhibu123@163.com 附件:1.2014 年“重庆青年五四奖章”推荐审批表 2.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征求意见表 3.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 中 共 重 庆 市 委 组 织 部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共 青 团 重 庆 市 委 员 会 2014 年 3 月 12 日 (此件主动公开) - 6 - 附件 1 2014 年“重庆青年五四奖章” 推荐审批表 姓 名 单位及职务 推荐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2014 年 月 日 - 7 - 姓 名 出 年 身 证 生 月 份 号 职 务 工作或 学习单位 何时何地 受过何种 奖 励 学 习 或 工 作 简 历 - 8 - 性 别 民 族 籍 贯 政治面貌 参加工作 时 间 职称 (级别) 学 历 照片 (近期 2 寸 免冠彩照) 先 进 事 迹 (1000 字以内) - 9 - 所在单位 推荐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区县组织部、 人力社保局、 团委审核意见 (市级部门和单 位不需填写本栏) (盖章)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市委组织部、 市人力社保局、 团市委审批意见 备注 - 10 - 附件 2 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征求意见表 姓 名 单位及职务 干部 管理 部门 意见 纪检 监察 部门 意见 计划 生育 部门 意见 注:推荐对象为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填写此表。 - 11 - 附件 3 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 一、企业负责人基本情况 姓 名 职 所在企业名称 务 所在企业类型 二、征求意见内容 纪检(监察)部门意见 审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工商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税务(国税、地税)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人力社保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部门意见: 年 (盖章)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推荐对象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审计、纪检(监察)、工商、税务(国税、地税) 、 人力社保、安全生产等部门签署意见。 - 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