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财经学院关于2016年度校级教材建设立项工作的通知.doc
西安财经学院 关于 2016 年度校级教材建设立项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 教材建设是一项体现学校人才培养理念, 展示学术和教学研究成果的标志性工作。 为充分发挥教材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中的基础性作用,鼓励教师编著更多具有我校特 色且满足本科教学需要的高水平、高质量教材,根据《西安财经学院本科教材建设立 项管理暂行办法》(西财教字[2006]19 号)的相关规定,我校决定启动 2016 年度教材 建设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本年度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与限额 1. 申报范围 仅限本科课程的教材。学校将重点支持公共基础课程和学科基础课程、创新创业 教育类课程的教材建设,鼓励优势学科专业编写高水平系列教材。编写教材所对应的 课程应是 2013 版本科培养方案所涵盖的课程,并确定在教学中使用过 2 轮次以上。 2.限额 每个二级学院(部)限报 1-2 项教材建设项目。请各二级学院(部)根据本通知 的要求,认真组织教材申报工作,在做好本单位教材建设规划基础上推荐教材建设项 目。 二、教材编写要求 申报立项的教材必须是适用于我校本科教学需要而编写的主体教材,而非教学参 考书,同时不包含教辅(习题、案例、试题库、工具书等)和翻译教材。教材应具有 相应的学科范围和专业性,但又不同于专业教科书,不是专业教材的压缩或简化,应 注意介绍相关学科的经典著作和论述;系列教材应主题明晰、结构合理,内容特色鲜 明、版式相对统一。 三、对申报人的要求 申报人(第一主编)应为我校教师,具有高级职称,主讲申请教材所对应课程两 轮次及以上。原则上,同一申报者(第一主编)一般只能申请一个项目。 四、立项教材的出版要求 本年度立项教材将由学校统一联系相关出版社确定最终出版事宜。 五、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 1.本次申报截止日期为 2016 年 9 月 30 日,过期不予受理。 2.各二级学院(部)负责人根据本单位教材建设规划,对立项申请进行初审并 签署意见。 3.申报人应如实填写立项申请书,立项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初稿,联系出版教 材阶段提供样书。 4.各二级学院(部)教务办公室负责将申报材料汇总,将部门领导签字盖章的 《西安财经学院教材建设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和《西安财经学院教材建设项目汇总 表》以及书稿等交至教务处教材科(长安校区行政楼 A202 室)。同时将电子版(附件 1 和附件 2)发至 jwc05@mail.xaufe.edu.cn, 5.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拟建设教材立项名单。 6.教材建设立项名单经教务处网上公示一周并经主管校长签字后生效。 六、联系方式 教材科联系电话:81556129, 地址:长安校区行政楼 A202 室。 附件 1:西安财经学院教材建设项目申报书 附件 2:西安财经学院教材建设项目汇总表 教务处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