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字便函〔2016〕1号:关于开展2016年“五四”评优的通知.docx
关于开展 2016 年“五四”评优的通知 团字便函〔2016〕1 号 2015 年“五四”评优以来,我校广大团员青年在校党委和团 省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 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中 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在日常学习、工作及生活中积极培育 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 为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 的意见》,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树立典型,表 彰先进,不断提高团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不断扩大团的工作有效 覆盖面,校团委决定在 2016 年“五四”期间,评选一批先进集 体和先进个人,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先进集体类 优秀团支部(全校团支部总数的 20%) 评选对象:各班级团支部 评选要求: 1.团支部班子建设好,凝聚力强,为青年服务意识强; 2.重视党建,卓有成效地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3.积极主动地完成上级团组织安排的各项任务; 4.团支部成员的学习成绩普遍较好,无重大违法乱纪情况。 十佳五四红旗团支部 评选对象:全校各班级团支部 评选要求: 班子健全,在支部、活动、阵地等建设中至少有一个方面有 突出的成绩。此项集体荣誉通过团支部风采大赛决出前 10 名, 每个团支部奖励 400 元团支部建设经费。 二、先进个人类 优秀团干部(全校团干部总数的 25%) 评选对象:各级团组织团干部(团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 传委员) 评选要求: 1.思想品德好,政治觉悟高,热爱团学工作; 2.工作能力强,在本职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 3.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4.学习成绩良好以上(近一学年班级学习成绩、综合测评 2/3 以上)。 优秀团员(全校团员人数的 10%) 评选对象:全日制本、专科生团员青年 评选要求: 1.积极参加团建创新活动,发挥出先锋模范作用; 2.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3.学习成绩良好以上(近一学年班级学习成绩、综合测评 2/3 以上)。 三、评选程序和时间 1.评审时间进程: (1)3 月 22 至 3 月 31 日,各团支部根据枣庄学院团员评议 情况,择优推荐递交申请材料,各团总支组织评审; (2)4 月 3 日前,各团总支根据申请材料,将推荐初评结果 上报校团委; (3)4 月 11 日至 4 月 15 日,校团委集中评审,并将结果反 馈给各学院; (4)4 月 20 日至 4 月 22 日,公示; (5)5 月 4 日,召开 2016 年“五四”表彰大会。 2.校级学生组织先将申请材料报送到学院,由学院推荐到校 团委(不占学院名额),校团委再按照评优项目的要求择优评选。 四、评选要求 1.各级团组织要充分认识此次评选工作的重要性,要将此次 评选与 2016 年团员教育评议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做好初评 工作,使此次评选真正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2.各级团组织要从加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及切实提升青年师 生的思想道德素养和科学文化水平的高度,积极争取各学院党政 对于评优工作的支持和指导。 3.推荐申报至校团委之前,必须在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 不少于 3 个工作日)。评审中,必须遵守“先申报,后评审”的 原则。 4.各学院要严格把握时间进度,按时申报,以团总支为单位 将评选汇总表上报校团委,提交材料包括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材 料(tw3786719@126.com);学生申请登记表留存二级学院团总 支存档。 2016 年 3 月 21 日 2016 年五四评优名额分配表 学院 团员数 优秀团员 (10%) 团支部数 优秀团支部 (20%) 优秀团干部 (25%) 文学 1067 107 25 5 19 政治 448 45 12 2 9 外语 956 96 31 6 23 数学 647 65 14 3 11 机电 1084 108 25 5 19 光电 737 74 17 3 13 化工 648 65 16 3 12 生科 749 75 16 3 12 旅游 358 36 11 2 8 体育 486 49 14 3 11 音乐 529 53 20 4 15 美术 872 87 29 6 22 经管 1974 197 41 8 31 心理 1060 106 27 5 20 信息 1667 167 38 8 29 传媒 911 91 22 4 17 城建 498 50 11 2 8 初等 673 67 20 4 15 合计 15364 1538 389 76 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