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院2012-2013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的报告.docx
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文件 东理城〔2013〕72 号 签发人: 张林 关于我院 2012-2013 学年度 信息公开工作的报告 广东省教育厅: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12-2013 学年度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院 2012-2013 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前言 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 29 号,以下 简称“29 号令”)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12-2013 学年度 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3]48 号) 要求,我院对 2012-2013 学年度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逐项检查, 形成本报告。 一、 概述 2012-2013 学年度,我院严格按照“29 号令”的要求,组织 学院(党委)办公室、宣传部、新闻中心、学生处、教务处、财 务处以及图书信息中心等有关部门,依据我院制定的《信息公开 实施细则》开展各项工作。通过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拓宽信息公 开渠道、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使我院信息公开工作得到进一步发 展。 (一) 健全信息公开机制 学院依照“29 号令”的精神,修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 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同时注重反馈信息的收集与处理。建立学生 信息反馈机制,收集学生反馈意见和建议,畅通信息反馈渠道; 建立“机关处室工作协调会制度”,定期召开处室负责人工作协 调会,建立部门信息沟通平台,及时协商解决师生关注的热点问 题。 (二) 拓宽信息公开渠道 为顺应信息时代的发展,加强信息公开力度,学院开辟了多 种信息公开渠道,除了继续加强学院网站、院报院刊、学院文件、 学院广播、宣传栏等传统形式的信息公开工作以外,还开辟诸如 - 2 - 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的信息公开功能,全方位地开展信息公开 工作。 (三) 加强信息公开意识 学院通过组织学习上级相关文件,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宣传教 育,开展信息公开讨论会,加强全体教职员工的信息公开意识, 改进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风,为信息公开工作提供思想基础,发挥 个体主动性。 二、 主动公开情况 (一) 主动公开内容 1.学院基本情况的信息。包括学院办学历史、办学性质、办 学层次、办学规模,校园概况、管理体制、机构设置、师资队伍 等基本信息。 2.学院文件、规章制度、统计数据等有关信息情况。包括学 院制定和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教育教学、科研创作和社会服 务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以及统计数据等信息。 3.学院公共资源信息。包括学院教室、实验室等教学资源, 以及大型仪器设备、图书资源等信息。 4.关系教职工、学生利益和公众关注的重要事项。即:招生 政策、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招生计划、录取信息等招生信 息;学生评奖评优、学费减免、贷款、勤工助学的政策、办法、 毕业生就业服务、学生反馈信息处理结果等信息。 5.学院动态信息。包括教职工培训、人事任免信息、招聘、 职称评审办法和结果等有关人事工作信息;科研、创作项目申报、 - 3 - 科研创作奖励制度和科研创作项目结果等科研管理信息;相关资 金使用制度、评标纪律、招投标管理办法等信息;财务规章制度、 年度财务收支情况等。 (二) 主动公开方式 1.学院网站:通过学院主页、党政部门网页、系部网页向师 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公开信息。 2.印发文件:通过印发党委文件、学院文件、会议纪要、简 报等形式面向全院或院内一定范围内公开信息。 3.各类会议:召开教学工作例会、学生工作例会、机关部处 工作协调会、新闻发布会、各类师生座谈会等会议形式公开学院 信息。 4.通过校报校刊、学生手册、广播、电视以及年鉴、统计报 表等形式或利用了档案馆(室)、图书馆、资料查阅室、宣传册 索取点、公告栏、展示板、电子屏幕等设施进行信息公开。 5.网络媒体:借助百度贴吧、“小城故事”BBS 等传统网络 媒介,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进行信息公开与交流互动。 三、招生“阳光工程”及财务信息公开情况 (一)招生“阳光工程” 我院 2013 年招生工作认真执行国家招生政策,积极贯彻落 实“阳光工程”实施意见,按照“六公开”、“六不准”的要求, 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安全、有序,接受社会监督。 公开信息主要包括: - 4 - 1.学院概况:学院的校史、学院规模、办学条件、师资力量、 就业率、联系方式、校园风光及毕业生风采等。 2.招生章程:学院组织机构及职责、招生层次、录取原则、 录取体检标准、收费标准、资助学生政策、招生工作的咨询、监 督与申诉方式等。 3.本年度招生计划、各系及各专业的介绍:主要通过《东莞 理工学院城市学院 2013 年招生简章》、学院网站、阳光高考网、 宜搜网、微博、微信、贴吧、部分报刊(《广东省 2013 年专业 目录》(文科、理科)、《东莞日报》、《广州日报》、《信息 时报》、《潮汕高考特刊》)等媒介及展板进校园等方式对社会 公开。 4.艺术类招生考试信息:我院艺术专业表演(音乐表演、舞 蹈表演、影视表演)是采取“文化成绩+校考成绩”的方式录取。 考试时间、地点、考试标准等相关校考信息通过印制简章寄发到 相关中学,并在我院网页上公布。报名及成绩信息通过网上预报 名系统及成绩查询系统公开。报名及成绩查询方便快捷,受到广 大家长及考生的认可。 (二)财务信息公开情况 1.预算决算信息:按照《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预算决算管 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预算决算信息定期发布,并每年度向各有 关部门通报执行情况。我院计划 2013-2014 年度建立预算执行情 况对外查询系统,不断推进预算决算的公开化程度。 - 5 - 2.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等信息:在财务办公室和学校饭堂入 口处设立“东莞市高校教育收费公示栏”,对各类应收费、服务 性收费、代收费的具体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广东省物价局下发 的批准文号进行公示。明确告知学生公示栏内未列明的收费项目 可以拒交,同时提供市物价局投诉电话、市教育局查询电话,切 实维护学生的知情权, 为学生监督学院的教育收费工作提供渠道。 三、 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学院的信息公开方式以主动公开为主,依申请公开为辅。一 年来,学院办公室未收到要求公开信息的申请。 四、 信息公开工作的评议情况 社会公众及我院师生员工对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给予支持和 肯定,对学院能及时地提供各种学院信息表示满意。 五、 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本年度学院无因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六、 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1.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有待加强。我院的信息工作制度建设还 处于摸索阶段,相关制度建设有待加强,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 程序、保密审查等方面还不够规范和系统。需要进一步健全信息 公开保障体系,促进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及常态化。 2.信息公开速度有待提高。由于我院行政教辅队伍精简,没 有配备专门的信息公开人员。行政教辅人员工作强度大,出现部 分部门信息公开不够及时的现象。我院将继续提高教职员工的信 息公开意识,加强信息公开系统建设,提高信息的时效性。 - 6 - 3.信息公开意识有待加强。目前我院教职工整体信息公开意 识还不够强,未能完全做到能公开的依法主动公开,不能公开的 做好保密工作。进一步组织全院各部门认真开展党务校务信息公 开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培训,进一步增强各部门对 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断提升学院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 平。 特此报告 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 2013 年 10 月 29 日 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办公室 2013 年10 月29 日印发 - 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