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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绥宁县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评价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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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公安局 2019 年度部门整体支出 绩效评价的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职能职责:绥宁县公安局承担依法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 活动,保护人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 序的职责。主要职责是:⑴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 法律、法规;负责全县公安工作。⑵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 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防范处置邪教、非法宗教组织的 违法犯罪活动。⑶负责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和一般、重大刑事案件的侦 查工作;处置治安事件、治安事故和骚乱。⑷负责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 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爆炸物品、 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等工作。⑸负责出境、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境内居 留、旅行的有关事务;负责涉外案件的查处。⑹负责城区治安巡逻、防 暴、110动态处警及恐怖活动的防范、侦查和处置工作;依法维护城市管 理行政执法的正常秩序。⑺负责指导、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 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 防范工作。⑻负责对全县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卫工作及公安技术侦察 工作;运用技术侦察手段获取情报信息,参与刑事案件侦察和群体性事 件的处置。⑼负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 负责对看守所、行政拘留所的管理工作。⑽负责全县公安机关法制工作。 ⑾负责对来我县的重要领导人、重要外宾和重要会议的安全警卫工作。⑿ 负责全县公安机关开展禁毒、缉毒工作,承担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 常工作。⒀负责全县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 员管理工作,负责交通事故的查处。⒁负责全县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 划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网络安全技术和行动技术、指挥系统等建 设。⒂负责全县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的计划、申报、分配和管理工 作;负责申报公安业务经费和专项拨款的分配计划并监督、管理使用情 况。⒃负责全县消防工作;对县武警中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 实施领导和指挥。⒄负责全县公安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全县 公安民警培训、教育、奖惩、优抚及公安宣传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民警 的警衔管理。按规定权限呈报公安机构和管理干部。⒅制订全县公安队伍 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 对干部的监督;指导、督促、检查全县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负责或协 助对公安队伍违纪案件的查处。⒆负责全县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 保障全县经济发展环境。⒇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2、组织架构及人员编制:绥宁县公安局属正科级单位,共有人员编 制236人,2019年年末实有在职民警216人。机构配置30个,其中内设机 构4个(指挥中心、政工室、督察大队、警务保障室),直属大队9个(法 制大队、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巡逻特警大队、刑事侦查大队、治安 管理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禁毒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网络安 全大队),监管场所2个(看守所、拘留所),基层派出所15个(长铺水 陆派出所、长铺派出所、关峡派出所、寨市派出所、乐安派出所、东山 派出所、河口派出所、麻塘派出所、武阳派出所、李熙派出所、红岩派 出所、黄土矿派出所、瓦屋派出所、唐家坊派出所、金屋派出所)。 3、资金支出管理:为了加强财政预算资金管理,进一步规范预算 资金的使用,我局年初制定了全局部门经费支出预算,根据各部门的编 制及工作任务完成质量细化预算支出。在不同阶段,对各项工作达标情 况安排资金支出。在不断完善资金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提出了项目资金 的有关具体目标,使项目支出更加有效。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完善 财务制度,厉行节约保运转,降低行政成本,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三公” 经费,规范管理促发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目标管理的期限内,整 体绩效目标全面完成,并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年度重点工作为:(1)保稳定,压发案,全力营造和谐稳定大 局。(2)突出打击重点,持续开展集打斗争、突出扫黑除恶,推进专项 整治、力抓涉毒犯罪。(3)规范治安管理,强化邵阳快警,充分发挥公 安部门职能作用。(4)夯实基层基础,扎实推进看守所搬迁项目主体工 程建设,加强派出所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一村一辅警建设。(5)搞好 公安队伍建设,全力打造素质过硬铁军。 (二)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1、年度预算资金收支结余: 2019 年财政年初预算经费拨款 4394.14 万元,年中追加财政拨款 2043.37 万元(已列入财政管理项目,但未纳 入我局年初预算的经费计入追加财政拨款,下同),预算支出总计 6437.51 万元。 2、年度财政拨款决算支出情况:本年度收入 6543.62 万元(其中公 共预算财政拨款 6437.51 万元,其他收入 106.11 万元),本年度支出 7077.83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4644.66 万元,项目支出 2433.17 万元。 上年财政拨款结转 729.15 万元,年末结转结余 194.94 万元。结转结余 主要是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的公安业务办案项目结余。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财务规章制度执行及完善情况:绥宁县公安局党委对部门整体支出 的预算执行高度重视,严格按县财政的批复执行预算,“三公”经费、 会议费等一般公务支出严格控制在预算标准内;调整了预算结构,增强 了重点工作经费保障能力;加快预算执行进度,资金使用效率有效提升; 强化专项资金管理等制度建设,财务管理水平稳步提高。一是严格落实 公用经费保障标准,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规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的规定收支,明确支出审批权限,严格执行财务会审制度,资金拨付有 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 况,优先保障基层所队的经费开支,在预算安排时原则上按不低于最低 保障人均标准 60%的比例落实到基层所队,实现办案(业务)资金实际支 出数高于年度预算数的 80%,保证警力下沉、经费下沉。大力提倡勤俭 节约,坚持把有限的经费用在维护稳定、打击犯罪上;二是严格财经纪 律,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坚持财务开支一支笔审批。完善《车辆管理规 定》、《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固定资产及装备管理制度》、《差 旅费管理办法》等财务管理制度,业务装备按标准、按规划配置,国有 资产执行政府采购、资产登记手续,提高了财务管理的精细化,确保 了经费支出的合法性、合理性和规范性;三是专款专用,转移支付资 金实行单独核算,坚持每月汇总项目建设和经费执行进度,准确掌握资 金的执行情况。按照“突出重点、倾斜基层、专项专用”的原则,重点 保障重大案件侦破、禁毒、反恐怖、国内安全保卫、反邪教、公安教育 训练等所需经费,对于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群体性事件处置、严重 经济犯罪案件和刑事犯罪案件办理所需经费予以优先保障。装备配置体 现了“四重”:重点配置刑事技术、技侦等公安技术装备,切实提高公 安机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能力;重点配置单警的执法记录仪和 公安机关办案场所、监管场所等的监控设备,以适应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发展的要求;重点配置指挥通信装备,以增强公安机关快速反应的能力; 重点配置执勤执法的单警装备,以提高一线民警的执法能力和防护水平。 公安装备全年按标准、按规划及时足额采购,依托公安部装备管理信息 系统和财政行政事业资产动态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了资产装备的信息化 管理,做到了业务装备采购手续齐全、台帐清楚、账实相符,资产登记、 保管维护到位。这些措施,较好地保证了财务开支和资金使用的合法合 规、安全有效。公安经费全部按规定管理使用、保障公安工作日常正常 运转,确保各项公安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一)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用于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 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2019 年年初预算批复的基本支出为 3027.14 万元,年中追加 1393.02 万元,上年指标结转 0 万元,本年收回及核减指标 0 万元,全 年财政拨款收入为 4483.07 万元(含其他收入 62.91 万元)。全年财政拨 款支出为 4644.66 万元,本年财政拨款收支差额 161.59 万元。2019 年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161.59 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0 万元。 2019 年决算基本支出 4644.66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3304.22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1206.81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78.42 万元, 其他资本性支出 55.21 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指标对比,基本支出差 异 1617.52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差异 1072.79 万元,主要原因是: 民警绩效奖金、非工作日加班补贴、公安业务办案误餐补助和民辅警食 堂伙食补助未纳入年初预算;商品和服务支出差异为 501.63 万元, 其 原因是各单位办公运行经费增加。 (二)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是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 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治安管理、国内安全保卫、经济犯罪侦查、 刑事侦查、禁毒管理、出入境及身份证管理、拘押收教场所管理等维护 社会稳定、打击犯罪的各项办案业务工作,以及公安信息化建设、警用 装备被装购置、辅警管理、看守所搬迁项目建设等其他行政管理事务支 出。 2019年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为1367万元,年中追加650.35万元, 上年指标结转0万元,本年收回及核减指标0万元,全年财政拨款收入为 2060.55万元(含其他收入43.2万元) 。全年财政拨款支出为2433.17万元, 本年财政拨款收支差额372.62万元。2019年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567.56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94.94万元。 2019 年决算项目支出为 2433.17 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 795.8 万元、基本建设支出 608.43 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 960.13 万元, 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 68.81 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指标对比,项目支 出差异 1066.17 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是部分经费拨款未纳入年初预 算,如公安信息化建设、公安业务办案、看守所搬迁项目经费、禁毒经 费、装备经费等专项支出(已列入财政管理项目,但未纳入我局年初预 算) (三)“三公”经费情况 2019年初批复预算的“三公”经费为41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0万 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60万元。全年决算支出“三公”经费 239.9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1.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28.29万元。较上年决算支出增加132.79万元,上升123.86%;较年初预 算减少170.01万元,节约比为41.47%。具体情况列表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公务接待费 年 初 预 年 末 决 金 额 差 超支节约 算数 算数 异 比率 50 11.7 38.3 76.6% 228.29 131.71 36.59% 129.81 120.19 48.08% 公务用车购置及 360 运行维护费 其中:公务用车 250 运行维护费 公务车购置费 110 98.48 11.52 10.47% 合计 410 239.99 170.01 41.47% 1、公务接待费 全年国内公务接待共118批次,1100人次,其中有公务接待函接待共 118批次,1100人次。全年决算支出公务接待费11.7万元,较年初预算节 约38.3万元,节约76.6%;较上年支出减少0.34万元,下降比为2.85%。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年初有车辆39台,期间报废4辆,新购7辆,年末实有执法执 勤车辆42台,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 为42辆。其中: (1)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2019年的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为129.81万元,较年初预算节约120.19 万元,节约48.08%;平均每台车的运行费用为4.88万元,较上年平均每 台车运行维护费减少0.96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9年新增公务用车7辆,金额98.48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11.52 万元,较上年减少20.96万元。 (3)2019年公务租车45次,金额9.65万元,其中到县外省内租车15 次,金额4.2万元。 (4)特别说明:按《公安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财政部财行 [2014]19号文件,2014年6月1日起执行),业务办案交通装备消耗费计入 专用材料下的“交通装备消耗费”进行会计核算。公安机关的车辆购置 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应包括专用材料下的“交通装备消耗费”和“公务用 车运行维护费”核算的公务用车支出。按此口径统计,2019年绥宁县公 安局车辆购置及运行费支出数为303.24万元(包括会计科目“公务用车 运行维护费”130.45万元, “专用材料”中业务办案交通装备消耗费74.31 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中 “公务用车购置”98.48万元)。 (四)基本支出——公用经费 2019年初预算的公用经费为1173.89万元,全年决算公用经费支出为 1206.81万元(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 32.92万元,增加占比2.8%,主要原因是增加各单位办公运行经费、派出 所修缮、劳务费等支出。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我单位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2019年度财政资金 绩效自评方案》,并依据方案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评价小组采取座谈 等方式听取情况,检查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有关账目,收集整理支出相 关资料,对绩效自评材料进行分析,形成评价结论。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19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较好 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确保了我县政治大局稳定,社会治安秩序良好。 创造了命案连续18年全破的战绩,县看守所已创造连续42年安全无事故 的骄人佳绩。根据我单位制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分值表》 评分,得分91分,财政支出绩效为“良”。主要绩效如下: (一)全力维护了全县大局稳定。广泛收集情报信息,做好了全县 重点人员稳控工作。完成“两会”“四月八姑娘节”及各大敏感时期的安 保工作,完成大庆安保维稳工作,各业务单位及派出所按照部署开展工 作,掌握预警性、苗头性信息 120 余条,化解各类利益群体涉稳矛盾 70 起,整改公共安全隐患 900 处,开展专项清查行动 8 次,圆满完成了新 中国成立 70 周年大庆安保维稳工作。处置较大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 13 起,共排查化解群体性事件苗头 30 余起。加强舆论宣传引导。通过“绥 宁公安”新媒体发布的文章 400 余篇,树立了绥宁公安良好形象,营造 了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推进集打斗争和专项整治,突出扫黑除恶,力抓涉毒犯罪, 实现了无重大恶性案件、无重大安全事故、无重点群体进京上访的预期 目标。2019 年,我局扎实推进集打斗争,对涉毒、涉枪、涉盗抢骗、电 信诈骗等犯罪开展集中打击,努力实现“四个一批”目标,即刑拘一批、 强戒一批、侦破一批、管控一批。全年我局共受理行政案件 503 起,办 结 209 起,行政处罚 467 人,其中行政拘留 235 人,强制戒毒 35 人;受 理刑事案件 342 起,刑事拘留 248 人,逮捕 177 人,移送审查起诉 293 人。办理涉恶案件 25 起,其中打击涉恶集团 5 个、涉恶团伙 6 个,刑拘 涉恶犯罪嫌疑人 121 人,逮捕涉恶犯罪嫌疑人 96 人,起诉涉恶犯罪嫌疑 人 112 人, 法院判决涉恶犯罪嫌疑人 64 人,向纪委移送保护伞线索 20 人。 开展了“宝庆风雷”“云剑行动”等专项治理行动,抓存比在全市排名前 列。全年开展大规模禁毒清查专项行动 43 次,清查宾馆、出租屋、网吧、 歌厅等公共场所 1016 家,盘查过往车辆 1647 台。办理涉毒刑事案件 21 起,抓获涉毒犯罪嫌疑人 32 人,已移送起诉 21 人;查处吸毒人员 91 人 (其中行政拘留 87 人,行政罚款 4 人);强制隔离戒毒 35 人;社区戒毒 25 人;抓获涉毒逃犯 5 人,缴获毒品 147.7 克。 (三)全力强化了治安管理。我局不断强化特种行业管理制度和措 施,全年各派出所对辖区内“四小场所”、旅馆、特种行业单位例行检查 16 次,在规定时限内对辖区内涉枪、涉爆、涉危单位检查共 12 次。在 全县范围内开展缉枪治爆宣传工作,共下发通告 400 余份,悬挂横幅 17 幅,形成了治爆缉枪的高压态势,有力的遏制了涉枪涉爆犯罪行为的发 生。 “邵阳快警”平台现场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 78 人,救助群众 62 人, 调解各类纠纷 237 起,县城接处警回访调查群众满意度达 99%,受到各 级领导的充分认可和社会各界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全年共接待咨询、 办证的群众 15 万余人次,受理二代身份证 28500 余证(其中区划调整换 证 7770 证) ,办理户口准迁、迁移 7299 人次,信息变更更正 12790 条, 办理居住证 203 证,清查出租房屋 6030 间,签订治安责任状 689 份,“一 标三实”信息采集和维护 230431 条,采集率、及时率、准确率均达 95% 以上,受理出国(境)申请 11094 证。 (四)推进科技强警,夯实基层基础建设。2019 年新增建设前端摄 像头 120 个,治安微卡 10 个,视频监控系统和卡口建设日趋完善,实现 县城全覆盖,农村逐步延伸。派出所综合警务指挥室、督察视频监控系 统高效运行,网络基础设施全面升级。350 兆数字高清对讲机、电脑保 密系统、机房中心设备升级、人口指纹系统等逐步配齐完善。新建了麻 塘派出所,完成了唐家坊、李熙桥、金屋 3 个派出所的改造,彻底改善 了派出所的办公和生活条件。投入 3000 万的看守所搬迁项目工程已基本 完工,完成拘留所、强戒所建设项目前期筹备工作。 (五)队伍建设卓有成效。切实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积极开展党 建活动,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全局各单位共召开专题组织生活 会、召开民警座谈交流会 30 余次,召开警民恳谈会与社会各界群众广 泛交流,听取收集各类意见建议 136 条。抓精警务实战训练,扎实开 展教育培训活动,完成市局轮训 6 期 24 人次、警种部门专业训练 7 期 107 人次、省厅调训 9 期 17 人次。在 2019 年市公安局组织开展的“一村一 辅警”“社区民警”“邵阳快警”三警大比武活动中,我局“一村一辅警” 参赛队和“社区民警”参赛队脱颖而出,均荣获三等奖。抓准绩效岗位 “一网考”,民警、辅警工作均纳入 “一网考”考核,充分调动和发挥 民警的工作积极性,更好地促进了公安工作的开展。抓严“一村一辅 警” , 驻村辅警在治安防控、纠纷调处、信息采集、社情掌握、事务代 办、法制宣传、维护交通、消防安全等方面发挥了极大的作用。全县因 纠纷引发的治安、刑事案件比去年同期下降 18%。坚持从优待警,不断 改善民警的工作、生活条件,继续落实民警保险、体检、休假制度,维 护民警的合法权益。2019 年来共探望慰问因病、因公受伤住院民警、辅 警 31 人次;为特困民警、因公负伤民警、身患重病民警、家庭受灾民警、 因公牺牲民警家属发放省厅、市局和县局优抚慰问金 10 余万元。强化工 作督导,紧紧围绕扫黑除恶、重点人员管控、宝庆风雷、“云剑”追逃行 动、一村一辅警、邵阳快警、禁毒等中心工作开展督察,及时督促推进、 跟踪问效,确保政令警令落实到位。督察部门全年共出动督察警力 60 余 人次,查纠各类问题 36 起,禁闭 1 人次,通报批评 32 人次,编发督察 通报 8 期。办理侵权案件 7 起,依法打击处理侵权人员 8 人,其中追究 刑事责任 5 人。坚决遏制侵权势头,有力维护了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执 法权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存在预算执行进度不均衡现象,主要是有些项目 结算不及时,造成支出进度与预算执行要求不相符;财政年初预算公用 经费不足,公安公用经费实际支出远超年初预算,控制率难以达到要求。 (二)经费保障。财政年初预算经费低于实际支出需要,非税收入 依存度较高,民警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派出所规范化建设,全部 依赖于非税收入返回,部分重点工作和中心任务的资金需要非税收入返 回弥补资金缺口。建议财政按照单位实际开支情况增加上述支出年初预 算。 (三)内部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与体系流于形式,在实际过程中不 能充分发挥作用,无法科学合理地对内部控制体系的正常运转进行真实 有效的评价。 六、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一)加强收支计划执行情况分析,加快资金执行进度。严格按照 《预算法》的要求,尽早下达专项资金,建议每个季度进行一次财务收 支计划执行情况的分析,并将情况通报至各单位,加快资金执行进度, 减少结转和结余资金。加大统筹调剂力度,用好盘活预算内资金,提高 使用效益。 (二)积极向财政部门沟通,依靠财政解决局党委部署的各项重点 中心工作,严格执行专款专用。 (三)加强项目绩效管理,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资金使用 效益。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项目完成情况、项目完成进度、项目效益与 预期目标偏差等情况进行跟踪自评,并撰写绩效监控自评报告警务保障 部门。警务保障室应当把预算执行情况、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 一年度收支计划编制的重要依据。 附件 2 绥宁县公安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分表 一级 指标 分值 二级 指标 三级 分值 指标 分 值 在职 投入 10 预算 配置 人员 控制 率 5 分点扣 0.5 分,扣完为止。 预算 执行 “三公经费”变动率≦0,计 8 分;“三 5 预算 10 指标说明 得分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 数/编制数)×100%,在职人 员数:部门(单位)实际在职 人数,以财政厅确定的部门决 算编制口径为准。 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 5 复的部门(单位)的人员编制 数。 率 60 以 100%为标准。在职人员控制率 ≦100%,计 5 分;每超过一个百 10 “三公 经费” 变动 过 评价标准 完成 率 5 公经费”>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 0.8 分,扣完为止。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 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 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 5 公经费”预算数]×100% 预算完成率=(上年结转+年 100%计满分,每低于 5%扣 2 分, 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年末 扣完为止。 结余)/(上年结转+年初预算 +本年追加预算)×100%。 5 一级 指标 分值 二级 指标 三级 分值 指标 分 值 预算 控制 率 程 公用 经费 控制 率 “三公 经费” 控制 率 预算 管理 政府 采购 执行 率 50 5 指标说明 得分 预算控制率=0,计 5 分;0-10% (含),计 4 分;10-20%(含), 预算控制率=(本年追加预算/ 3 计 3 分;20-30%(含),计 2 分; 年初预算)×100%。 大于 30%不得分。 8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 1% 扣 1 分,扣完为止。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 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 经费总额)×100%。 公用经费支出是指部门基本 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 出。 7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 1% 扣 1 分,扣完为止。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 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 算安排数)×100%。 6 100%计满分,每超过(降低)5% 扣 2 分。扣完为止。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 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 ×100% 1 7 6 ①有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 制度等管理制度,2 分; 管理 制度 健全 性 评价标准 8 ②有本部门厉行节约制度,2 分; ③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 2 分;④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 8 行,2 分。 ①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 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 管理办法的规定;②资金拨付有完 预算 管理 资金 使用 合规 16 性 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③项目支出 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④支出符合 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⑤资金使用 16 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 情况。 以上情况每出现一例不符合要求 的扣 1 分,扣完为止。 预决 算信 5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1 分;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 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 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 5 一级 指标 分值 二级 指标 三级 分值 指标 分 值 评价标准 息,1 分;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 息资料真实,1 分;④基础数据信息 息公 开性 指标说明 得分 理相关的信息。 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1 分;⑤基础 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1 分。 职责 履行 8 重点 工作 实际 完成 率 8 根据绩效办 2016 年对各部门为民 办实事和部门重点工程与重点工 作考核分数折算。 该项得分=(绩效办对应部分考核 得分/350)*8 8 5 1、严格三公经费管理,控制支出; 2、压缩一般性支出,经费支出厉 行节约 5 经济 效益 树立良好公安形象,各项公安工作 有序开展,完成年度业务工作绩效 10 社会 产出 及效 率 5 5 评估目标任务,确保公安工作更好 效益 30 地服务于社会治安稳定、经济发展 履职 效益 大局,有效打击犯罪和服务人民 行政 效能 12 社会 公众 或服 务对 象满 意度 6 6 促进部门改进文风会风,加强经费 及资产管理,推动网上办事,提高 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效果较好 的计 6 分;一般 3 分;无效果或者 效果不明显 0 分。 根据部门自评材料评定。 90%(含)以上计 6 分; 80%(含)-90%,计 4 分;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部 门(单位)履行职责而影响到 70%(含)-80%,计 2 分; 低于 70%计 0 分。 的部门、群体或个人,一般采 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6 6 二级 指标 三级 一级 指标 分值 100 100 100 分 分 分 分值 指标 分 值 评价标准 指标说明 得分 91 分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填报单位:绥宁县公安局 2019 年实际在 编制数 职人数 财政供养人员情况 236 经费控制情况 三公经费 1、公务用车购置和维护经费 其中:公车购置 公车运行维护 2、出国经费 控制率 216 100% 2019 年预算数 2019 年决算数(万 (万元) 元) 400.5 410 239.99 372.43 360 228.29 119.44 110 98.48 252.99 250 129.81 2018 年决算数(万元) 3、公务接待 28.07 50 11.7 1466.95 2017.35 2433.17 461.45 618.07 820.77 2、被监管人员给养费 80 46 68.81 3、公安信息化建设 320 395 395 4、装备购置 199 352.84 374.1 5、看守所搬迁项目建设 406.5 605.44 774.49 1657.45 1173.89 1206.81 209.65 184.45 217.37 水费、电费 44.6 39.62 39.62 邮电费 15 4.42 4.42 维修(护)费 132.8 42.97 42.97 差旅费 330.3 44.67 44.67 项目支出: 1、公安办案业务支出(含 一村一辅警省级补助经费) 公用经费 其中:办公经费 劳务费 81.4 530.14 530.14 工会经费、福利费 59 70.37 70.37 其他交通费(车补) 176 172.79 172.79 其它商品服务支出 208.2 84.46 84.46 1697 1500 1506.5 7499.67 6543.62 7077.83 政府采购金额 部门整体支出预算调整 厉行节约保障措施 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压缩一般性支出 说明:“项目支出”需要填报除专项资金和基本支出以外的所有项目情况,包括业务工作项目、运行维护 项目等;“公用经费”填报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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