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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关于延长 为纳税人免费提供发票邮寄送达服务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通告 2020 年第 6 号 发布时间:2020-03-26 10:31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打印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减少人员聚集和纳税人往返办税服务厅次数,最 大程度降低纳税人交叉感染的风险,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与中国邮政集 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合作,自 2020 年 2 月 6 日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 为全省纳税人提供“网上申领发票免费送达”服务。为进一步做好“非接触式” 办税服务,自 2020 年 4 月 1 日起,黑龙江省税务局继续对全省纳税人提供“网 上申领发票免费送达”服务。免费邮寄发票服务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黑龙江省范围内的纳税人可以通过网上申请办理发票寄递业务,免收邮寄费。 全省纳税人可以通过登录黑龙江省电子税务局 WEB 端 (https://etax.heilongjiang.chinatax.gov.cn),在“发票领用”模块下选择 邮寄方式领取发票。税务机关继续委托邮政部门,通过物流配送渠道送达发票。 疫情防控期间,建议纳税人采取“尽可能网上办”方式,选择“非接触式”办税 途径,避免在办税服务场所人员聚集,为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 发展作出贡献。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