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瑶海区区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2019年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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瑶海区区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2019 年本) 一、瑶海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序号 项 目 名 称 权力类型 1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 行政审批 2 区级权限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行政审批 3 在电力设施周围或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作业的审 批 行政审批 4 涉案财产价格鉴定 行政确认 5 合肥市“放心粮油”和“主食厨房”工程示范企业认定 行政确认 6 粮食应急供应、配送、加工网点选定 行政确认 7 未按规定使用粮食仓储设施、运输工具的处罚 行政处罚 8 粮油仓储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向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或者备案内容弄虚作 假的处罚 行政处罚 9 区级政府审批或者核准以外的专项规划审核、重点行业规划编制和审核 行政规划 10 服务价格登记证核发 其他权力 11 价格争议调解处理 其他权力 12 区级政府投资(或权限内)项目立项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 其他权力 13 粮食流通统计 其他权力 14 粮油仓储单位备案 其他权力 15 国家、省和市投资补助项目,区级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审查 其他权力 16 区级财政性资金进口设备采购审批 其他权力 17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案 其他权力 18 上报国家和省、市的项目、计划、补助资金等事项初审 其他权力 二、瑶海区教育体育局 序号 项 目 名 称 权力类型 1 民办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及其他文化教育学校设立审批 行政审批 2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 行政审批 3 举办健身气功活动以及设立站点审批 行政审批 4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 行政审批 5 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审批 行政审批 6 校车使用许可 行政审批 7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 行政确认 8 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授予 行政确认 9 三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授予 行政确认 10 中小学生学籍变动审核 行政确认 11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品行不良、侮辱学生的处罚 行政处罚 12 民办学校擅自改变名称、层次、类别或者举办者的处罚 行政处罚 13 民办学校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骗取钱财的处罚 行政处罚 14 民办学校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的处罚 行政处罚 15 民办学校侵犯受教育者合法权益的处罚 行政处罚 16 民办学校违反国家规定聘任、解聘教师的处罚 行政处罚 17 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 其他权力 18 民办学校决策机构成员名单备案 其他权力 19 民办学校修改章程备案 其他权力 20 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 其他权力 三、瑶海区科学技术局 序号 项 目 名 称 权力类型 1 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行政确认 2 市级创新型企业认定 行政确认 3 合肥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推荐 其他权力 4 合肥市自主创新政策初审转报(科技金融产品、借转补、事后奖补) 其他权力 四、瑶海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序号 1 项 目 名 称 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核准、备案 权力类型 其他权力 五、瑶海区民政局 序号 项 目 名 称 权力类型 1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行政审批 2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行政审批 3 建设殡葬设施审批 行政审批 4 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 行政确认 5 国内公民收养登记 行政确认 6 慈善组织认定 行政确认 7 8 9 10 11 12 13 社会团体申请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登记的,或者自取得《社会团体法人登 记证书》之日起 1 年未开展活动的处罚 社会团体不按规定使用法人登记证书、印章,不按章程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 等违反登记管理条例和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的处罚 未经批准,擅自开展社会团体筹备活动,或未经登记以及被撤销登记的社会 团体,擅自以及继续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的处罚 民办非企业单位在申请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登记的,或者业务主管单位撤 销批准的处罚 民办非企业单位不按规定使用登记证书、印章,不按章程和业务范围开展活 动等违反登记管理条例和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的处罚 未经登记以及被撤销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擅自以及继续以民办非企业单 位名义进行活动的处罚 对未经批准擅自兴建殡葬设施、墓穴占地面积超标、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 葬用品的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14 收缴、封存《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 行政强制 15 收缴、封存《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 行政强制 16 城乡居民临时救助金给付 行政给付 17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给付 行政给付 18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给付 行政给付 19 最低生活保障审查 其他权力 20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审核 其他权力 21 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 其他权力 22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年度检查 其他权力 23 社会团体的年度检查 其他权力 24 对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使用的监督检查 其他权力 25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方案备案 其他权力 26 慈善组织异地公开募捐备案 其他权力 27 县级行政区域界线变更和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审查并报省政府批准 其他权力 六、瑶海区司法局 序号 项 目 名 称 权力类型 1 对基层法律服务所违反执业纪律的处罚 行政处罚 2 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违反执业纪律的处罚 行政处罚 3 对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人员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的处罚 行政处罚 4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初审 其他权力 5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变更、注销初审 其他权力 6 基层法律服务所年度审核初审 其他权力 7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年度注册材料初审 其他权力 8 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初审 其他权力 9 法律援助审核 其他权力 10 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执业监督、投诉处理和处罚建议 其他权力 11 基层法律服务所变更、注销 其他权力 七、瑶海区财政局 序号 1 项 目 中介机构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审批 名 称 权力类型 行政审批 2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 行政处罚 3 违反会计法有关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4 对企业财务会计随意改变会计要素,未按规定编制会计报告、清查资产和不 实提供有关情况等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5 对企业相关人员违反《企业财务通则》有关规定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6 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7 对投标供应商违反政府采购相关法律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8 对投诉人虚假、恶意投诉的处罚 行政处罚 9 小额贷款公司增资扩股方案审批 其他权力 10 融资担保公司及小额贷款公司筹建、开业、变更及终止事项审核转报 其他权力 11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 其他权力 八、瑶海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序号 项 目 名 称 权力类型 1 设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 行政审批 2 特殊工时制度审批 行政审批 3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审批 行政审批 4 职工工伤认定 行政确认 5 就业失业登记和就业援助对象认定 行政确认 6 就业见习基地认定 行政确认 7 初级职称审核 行政确认 8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注销、变更、关系转移审核 行政确认 9 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10 11 12 用人单位无理抗拒、阻挠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规定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处 罚 用人单位不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隐瞒事实真相,出 具伪证或者隐匿、毁灭证据的处罚 用人单位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劳动保障行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政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的处罚 13 促进就业财政资金补贴 行政给付 14 集体合同审查 其他权力 15 录用登记和劳动合同登记备案 其他权力 16 人事代理 其他权力 17 对用人单位开展劳动保障年度书面审查 其他权力 九、瑶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序号 项 目 名 称 权力类型 1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 行政审批 2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行政审批 3 公租房申请审核 行政确认 4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的初审 其他权力 5 建设单位临时管理规约的备案 其他权力 6 对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的审查 其他权力 7 异地物业服务企业分支机构备案 其他权力 8 社区物业服务中心备案 其他权力 9 物业承接查验备案 其他权力 10 物业服务合同备案 其他权力 11 房屋租赁登记 其他权力 12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 其他权力 13 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 其他权力 14 建筑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后登记 (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其他权力 15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 其他权力 16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其他权力 17 竣工结算文件备案 其他权力 18 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 其他权力 十、瑶海区农林水务局 序号 项 目 名 称 权力类型 1 建设项目临时占用林地审批 行政审批 2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 行政审批 3 猎捕、出售、购买、利用、人工繁育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许可 行政审批 4 古树名木保护方案及移植审批 行政审批 5 林木采伐及木材运输证许可 行政审批 6 植物检疫证书签发 行政审批 7 森林防火期内因防治病鼠害、冻害等特殊情况确需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的 许可 行政审批 8 《产地检疫合格证》核发 行政审批 9 在非疫情发生区进行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教学科研活动审批 行政审批 10 森林经营单位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审批 行政审批 11 种子生产经营许可 行政审批 12 动物诊疗许可 行政审批 13 兽药经营许可 行政审批 14 农药经营许可 行政审批 15 取水许可 行政审批 16 乡村兽医登记 行政确认 17 森林更新验收合格证核发 行政确认 18 非法经营野生动物及其产品、非法驯养繁殖野生动物 行政处罚 19 盗伐、滥伐林木,毁坏林地、林木、林业标志,非法改变林地用途处罚 行政处罚 20 违反种子法规定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21 非法经营、加工木材,非法运输木材,非法收购林木的处罚 行政处罚 22 其他林业行政处罚(伪造、倒卖、转让特许猎捕证、驯养繁殖许可证或者允 许进出口证明书的处罚) 行政处罚 23 24 25 强行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清除阻水障碍物 违反规定围海造地、围湖造地、围垦河道的,代为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 救措施 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以外的区域倾倒砂、石、土、矸石、尾矿、 废渣等的,代为清理 行政强制 行政强制 行政强制 26 开办生产建设项目或者从事其他生产建设活动造成水土流失的,代为治理 行政强制 27 拆除或者封闭未取得取水申请批准文件擅自建设的取水工程或者设施 行政强制 28 不依法缴纳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补偿费加处罚款或滞纳金 行政强制 29 查封、扣押实施违法行为的工具及施工机械、设备等 行政强制 30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备案 其他权力 31 松材线虫病疫木加工人造板定点企业备案 其他权力 32 采集、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和珍贵野生树木审核 其他权力 33 对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补偿申请的审核和认定 其他权力 34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含临时占用林地)审核 其他权力 35 猎捕、出售、购买、利用、人工繁育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审核 其他权力 36 林木、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处理 其他权力 37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审核 其他权力 38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备案 其他权力 39 森林经营方案的核准和备案 其他权力 40 水利工程政府验收 其他权力 41 河道及水工程管理范围内的建设项目施工方案审核 其他权力 十一、瑶海区商务局 序号 项 目 名 称 权力类型 1 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初审转报 其他权力 2 外派劳务项目审查和人员招收备案 其他权力 3 境外投资开办企业核准初审 其他权力 十二、瑶海区文化和旅游局 序号 项 目 名 称 权力类型 1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设立或变更审批 行政审批 2 营业性演出许可 行政审批 3 娱乐经营许可 行政审批 4 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 行政审批 5 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 行政审批 6 出版物零售单位设立(变更)审批 行政审批 7 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 行政确认 8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审定 行政确认 9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基地评定 行政确认 10 11 旅行社未妥善保存各类旅游合同及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不够两年,或者 泄露旅游者个人信息的处罚 分社超出设立分社的旅行社的经营范围经营旅游业务的处罚,旅行社服务网 点从事招徕、咨询以外的旅行社业务经营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旅行社登记事项变更或者终止经营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原许可的旅游行政管 12 理部门备案,换领或者交回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处罚;设立分社未按期 向分社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处罚;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旅游行 行政处罚 政管理部门报送相关统计资料的处罚 13 14 旅行社未经旅游者同意在旅游合同约定之外提供其他有偿服务的处罚 旅行社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签订的旅游合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未 与接受委托的旅行社签订委托合同的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导游人员、领队人员拒不履行旅游合同约定的义务,非因不可抗力擅自改变 15 旅游合同安排的行程的处罚,欺骗、胁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需要另行付费 行政处罚 的游览项目的处罚 16 对同一旅游团队的旅游者提出与其他旅游者不同合同事项的处罚 行政处罚 景区不符合开放条件而接待旅游者,在旅游者数量可能达到最大承载量时, 17 未公告或者未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未及时采取疏导、分流等措施,或者超 行政处罚 过最大承载量接待旅游者的处罚 18 擅自引进外商投资、设立服务网点未在规定期限内备案,或者旅行社及其分 社、服务网点未悬挂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备案登记证明的处罚 行政处罚 领队人员未协同接待社实施旅游行程计划,协助处理旅游行程中的突发事件、 19 纠纷及其他问题的处罚;未为旅游者提供旅游行程服务的处罚;未自觉维护 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并提醒旅游者抵制任何有损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言 行政处罚 行的处罚 20 营业性演出的备案 其他权力 21 个体演员、个体演出经纪人的备案 其他权力 22 旅行社分社备案 其他权力 23 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 其他权力 十三、瑶海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序号 项 目 名 称 权力类型 1 生育证核发 行政审批 2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行政审批 3 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 行政审批 4 放射诊疗、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许可 行政审批 5 医护人员执业注册 行政审批 6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 行政审批 7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人员执业许可 行政审批 8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和执业许可 行政审批 9 节育手术并发症鉴定 行政确认 对学校教学环境质量以及黑板、课桌椅的设置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未按规 10 定设置卫生设施、提供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体育场地和器材不符合卫 生和安全要求、运动项目和运动强度不适合学生的生理承受能力和体质健康 行政处罚 状况发生伤害事故行为的处罚 11 12 13 对学校违反《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十一条规定致使学生健康受到损害行为 的处罚 对供学生使用的文具、娱乐器具、保健用品不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行为的 处罚 对拒绝或者妨碍学校卫生监督员依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实施卫生监督行 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14 15 16 17 对托幼机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设立卫生室进行诊疗活动行 为的处罚 对托幼机构或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未按照规定履行职责造成托幼机构传 染病流行、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行为的处罚 对用人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未按照规定报告职业病、疑似职业病行为的处罚 对未取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认可擅自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或者医疗 卫生机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对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机构和承担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 18 生机构超出资质认可或者批准范围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或者职业健康检 查、职业病诊断、不按照本法规定履行法定职责、出具虚假证明文件行为的 行政处罚 处罚 19 对未建立职业病诊断管理制度、不按照规定公开职业病诊断程序或泄露个人 隐私的处罚 行政处罚 20 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未履行结核病防治职责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21 对医疗机构未履行结核病防治职责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未履行对辖区内肺结核患者居家治疗期间的督导管理 22 职责、未按照规定转诊、追踪肺结核患者或者疑似肺结核患者及有可疑症状 行政处罚 的密切接触者行为的处罚 对医疗机构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未办理诊疗科目登记或未按照规定进行校 23 验、未经批准擅自变更放射诊疗项目或超出批准范围从事放射诊疗工作行为 行政处罚 的处罚 24 对医疗机构使用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从事放射诊疗工作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对医疗机构购置、使用不符合规定的放射诊疗设备、未按照规定使用安全防 护装置和个人防护用品、未按照规定对放射诊疗设备、工作场所及防护设施 25 进行检测和检查、未按照规定对放射诊疗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健康 体检、建立个人剂量和健康档案、发生放射事件并造成人员健康严重损害、 行政处罚 发生放射事件未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或者未按照规定及时报告行 为的处罚 对放射工作单位未按照规定组织放射工作人员培训、未建立个人剂量监测档 26 案、拒绝放射工作人员查阅、复印其个人剂量监测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行政处罚 行为的处罚 27 对放射工作单位未按照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未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或 者未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28 29 对放射工作单位未给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行为的处 罚 对放射工作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对个人剂量监测或者职业健 康检查发现异常未采取相应措施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对放射工作单位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放射工作的、安排未满 30 18 周岁的人员从事放射工作的、安排怀孕的妇女参加应急处理或者有可能 造成内照射的工作的或者安排哺乳期的妇女接受职业性内照射的、安排不符 行政处罚 合职业健康标准要求的人员从事放射工作行为的处罚 31 对技术服务机构未取得资质擅自从事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或者医疗机构 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对开展个人剂量监测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和承担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 32 康检查的医疗机构超出资质范围从事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或者超出批准 范围从事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未按规定履行法定职责、出具虚假证 行政处罚 明文件行为的处罚 33 34 35 36 对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行为的处罚 对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卫生质量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而继续营业行为 的处罚 对公共场所经营者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 客服务工作行为的处罚 对公共场所经营者对发生的危害健康事故未立即采取处置措施,导致危害扩 大,或者隐瞒、缓报、谎报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对公共场所的经营者未查验服务人员的健康合格证明或者允许未取得健康 37 合格证明的人员从事服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公共场 所的经营者未在公共场所内放置安全套或者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行为的处 行政处罚 罚 38 对消毒后的物品未达到卫生标准和要求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对集中式供水单位安排未取得体检合格证的人员从事直接供、管水工作或安 39 排患有有碍饮用水卫生疾病的或病原携带者从事直接供、管水工作行为的处 行政处罚 罚 40 对新建、改建、扩建的饮用水供水项目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参加选址、设计审 查和竣工验收而擅自供水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41 对供水单位未取得卫生许可证而擅自供水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42 对生产或者销售无卫生许可批准文件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的处罚 行政处罚 43 44 对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行为的处 罚 对管理维护单位安排健康检查不合格的人员直接从事二次供水管理维护行 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45 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46 对逾期不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仍从事诊疗活动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47 对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48 对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49 对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50 医疗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处罚 行政处罚 51 对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医师执业证书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52 53 54 55 56 对医务人员在执业活动中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或者技术操作规范行为的 处罚 对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六条规 定履行报告职责导致严重后果行为的处罚 对乡村医生在执业活动中超出规定的执业范围行为的处罚 对乡村医生在执业活动中违反规定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活动或者重复使用 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行为的处罚 对乡村医生变更执业的村医疗卫生机构未办理变更执业注册手续行为的处 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57 对以不正当手段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58 对未经注册在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疗活动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59 60 对医疗卫生机构未按规定配备护士、允许不符合规定的护士在本机构从事诊 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行为的处罚 对医疗卫生机构未制定、实施本机构护士在职培训计划或者未保证护士接受 培训、未依照规定履行护士管理职责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对护士在执业活动中发现患者病情危急未立即通知医师的、发现医嘱违反法 61 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技术规范的规定未依规定提出或者报告的、泄露患 者隐私的、发生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严重威胁公众生命健康的突发事 件不服从安排参加医疗救护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62 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发生医疗事故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对医疗机构未如实告知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和医疗风险的、没有正当理由拒 绝为患者提供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服务的、未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 定的要求书写和妥善保管病历资料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补记抢救工作病历内 63 容的、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封存、保管和启封病历资料和实物的、未设置医 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的、未制定有关医疗事故防范 行政处罚 和处理预案的、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 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医疗事故的、未按照规定进行尸检 和保存、处理尸体行为的处罚 对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人员违反规定接受申请鉴定双方或者一方 64 当事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出具虚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造成严重后果行 行政处罚 为的处罚 65 对医疗机构或者其他有关机构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任务拒绝进行尸检的或 者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病历资料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对医疗机构使用未取得处方权的人员、被取消处方权的医师开具处方的、使 66 用未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医师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 类精神药品处方的、使用未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从事处方 行政处罚 调剂工作行为的处罚 对医师和药师未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擅自开具麻醉药 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的、具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医师未按 67 照规定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或者未按照卫生部制定的麻醉 行政处罚 药品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药师 未按照规定调剂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行为的处罚 68 对医师药师违规开具药品处方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69 对药师未按照规定调剂处方药品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70 对医疗机构违法发布医疗广告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71 对医疗卫生机构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未依照规定履行职责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72 73 74 75 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违反规定未依法履行传染病防治职责、泄露个人信息资 料行为的处罚 对医疗机构违反规定未依法履行传染病防治职责、泄露个人信息资料行为的 处罚 对采供血机构导致因输入血液引起经血液传播疾病发生、非法采集血液、非 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行为的处罚 对饮用水、涉及饮用水安全产品、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血液制品等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或国家质量标准行为的处罚 76 对未依法管理传染病病原样本、菌种毒种、检测样本及血液制品等行为的处 罚 行政处罚 对在国家确认的自然疫源地兴建水利、交通、旅游、能源等大型建设项目未 77 经卫生调查进行施工或者未按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意见采取必要的传染 行政处罚 病预防、控制措施行为的处罚 78 79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规定的行为导致或可能导 致传染病传播、流行行为的处罚 对单位和个人非法经营、出售用于预防传染病菌苗、疫苗等生物制品行为的 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80 对个体行医人员在执行职务时,不报、漏报、迟报传染病疫情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81 对医疗卫生机构未履行医疗废物的管理职责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82 对医疗卫生机构不按规定分类收集、运送与暂时贮存医疗废物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83 对医疗卫生机构不按规定处置医疗废物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84 85 86 87 88 89 90 91 对医疗卫生机构将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 病人的排泄物排入城市排水管网行为的处罚 对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未采取紧急处理措施或者 未及时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行为的处罚 对医疗卫生机构无正当理由阻碍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执法人员执行职务、拒绝 执法人员进入现场、不配合执法部门的检查、监测、调查取证行为的处罚 对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未按照规定处置医疗 废物行为的处罚 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在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中违法行为 的处罚 对有关单位和人员在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中违法行为的处罚 对医疗机构未履行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 告任务职责行为的处罚 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未履行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 测、信息报告与管理工作职责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92 对执行职务的医疗卫生人员瞒报、缓报、谎报传染病疫情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93 对个体或私营医疗保健机构瞒报、缓报、谎报传染病疫情或突发性公共卫生 行政处罚 事件行为的处罚 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未履行疫苗流通中的法定职责、乡级医疗卫生机构未依 94 照规定将第一类疫苗分发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村医疗卫生机构行为的处 行政处罚 罚 95 对接种单位和接种单位医疗卫生人员未履行接种过程中法定职责行为的处 罚 行政处罚 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及相关工作人员在购进疫苗、接种疫苗、发 96 现异常反应或疑似异常反应的处理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和擅自进行群体性预 行政处罚 防接种行为的处罚 97 98 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在疫苗分发、供应和接种过程中违反本条例 规定收取费用行为的处罚 对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疫苗生产企业、疫苗批发企业未在规定的冷 藏条件下储存、运输疫苗造成严重后果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99 对违反规定发布接种第二类疫苗的建议信息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00 对未经卫生主管部门依法指定擅自从事接种工作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01 102 103 104 105 对卫生主管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以外的单位或个人违反本条 例规定进行群体性预防接种行为的处罚 对医疗卫生机构未履行艾滋病防治职责的处罚 对血站、单采血浆站违法采集或供应未经艾滋病检测或者艾滋病检测阳性的 人体血液、血浆行为的处罚 对采集或者使用未经艾滋病检测或者艾滋病检测阳性的人体组织、器官、细 胞、骨髓等行为的处罚 对提供、使用未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疫的进口人体血液、血浆、组织、 器官、细胞、骨髓等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106 对未在公共场所内放置安全套或者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的处罚 行政处罚 107 对医疗卫生机构未依法履行消毒职责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08 109 110 对加工、出售、运输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或来自疫区可能被传染病病原体污 染的皮毛未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消毒处理行为的处罚 对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单位不按规定为产品命名和提供标签(含说明书)、无 相关证件进行生产或者产品质量不符合法律要求行为的处罚 对消毒服务机构未取得卫生许可证从事消毒服务业务或消毒后的物品未达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到卫生标准和要求的处罚 111 112 对血站、医疗机构非法采集血液、出售无偿献血的血液、非法组织他人出卖 血液行为的处罚 对临床用血的包装、储存、运输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和要求行为的处 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113 对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或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出卖血液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14 对血站擅自与外地调剂血液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15 对医疗机构有从非指定的血站取得血液、出售无偿献血的血液、擅自采供血 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16 对冒用、借用、租用献血证件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17 对《单采血浆许可证》不符合法律规定而开展采供血浆活动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18 对单采血浆站违法采供血浆活动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19 120 对单采血浆站单采血浆站已知其采集的血浆检测结果呈阳性仍向血液制品 生产单位供应行为的处罚 对涂改、伪造、转让《供血浆证》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对单采血浆站隐瞒、阻碍、拒绝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检查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 资料的、 对供血浆者未履行事先告知义务未经供血浆者同意开展特殊免疫的、 121 未按照规定建立供血浆者档案管理及屏蔽、淘汰制度的、未按照规定制订各 项工作制度或者不落实的、工作人员未取得相关岗位执业资格或者未经执业 行政处罚 注册从事采供血浆工作的、不按照规定记录或者保存工作记录的、未按照规 定保存血浆标本行为的处罚 122 对承担单采血浆站技术评价、检测的技术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文件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对医疗、 保健机构或者人员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许可擅自从事婚前医学检查、 123 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终止妊娠手术和医学技术鉴定或者出具有关医学证 行政处罚 明行为的处罚 124 125 126 对因延误诊治、给当事人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后果的、造成其他严重后果行为 的处罚 对违反规定进行胎儿性别鉴定行为的处罚 对从事母婴保健工作的人员违反本法规定出具有关虚假医学证明行为的处 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对未依法取得有关合格证书擅自从事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 127 医学技术鉴定、施行终止妊娠手术和助产接生或出具婚前医学检查 证明、 行政处罚 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医学技术鉴定证明行为的处罚 128 对购置可用于鉴定胎儿性别的设备未备案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对非法为他人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 129 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进行假医学鉴定、 行政处罚 出具假计划生育证明行为的处罚 130 131 132 133 134 对未经批准擅自从事产前诊断和使用辅助生育技术治疗不育症行为的处罚 对买卖、出借、出租或者涂改、伪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明文件行 为的处罚 对未经批准擅自扩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行为的处罚 对使用没有依法取得相应的医师资格的人员从事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有关 的临床医疗服务行为的处罚 对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文件尚不构成犯罪行为的处 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135 对在碘盐的加工、运输、经营过程中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36 对出厂碘盐未予包装或包装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37 对在缺碘地区生产、销售的食品和副食品中加非碘盐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38 139 对提供虚假材料、隐瞒有关情况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麻醉药品和精神 药品的实验研究、生产、经营、使用资格行为的处罚 对发生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被盗、被抢、丢失案件的单位违反规定未采取必 要的控制措施或者未依照规定报告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对依法取得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种植或者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验研究、生 140 产、经营、使用、运输等资格的单位倒卖、转让、出租、出借、涂改其麻醉 行政处罚 药品和精神药品许可证明文件行为的处罚 141 142 143 144 对单位或者个人擅自生产、收购、经营毒性药品行为的处罚 对医疗机构违法提出会诊邀请的、医疗机构派出医师外出会诊中有违法行为 的、医师外出会诊中涉及相关费用中的违法行为的处罚 对伪造有关证明文件非法取得《医师资格证书》或《医师执业证书》行为的 处罚 对非医疗机构或非医师开展医疗气功活动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145 对医疗机构未经批准擅自开展医疗气功活动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46 对使用非医疗气功人员开展医疗气功活动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47 对医疗气功人员在医疗气功活动中违反医学常规或医疗气功基本操作规范 造成严重后果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对医疗气功人员在注册的执业地点以外开展医疗气功活动、借医疗气功之名 损害公民身心健康、宣扬迷信、骗人敛财的、非医疗气功人员开展医疗气功 148 活动、制造、使用、经营、散发宣称具有医疗气功效力物品、未经批准擅自 行政处罚 组织开展大型医疗气功讲座、大型现场性医疗气功活动或未经批准擅自开展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规定必须严格管理的其它医疗气功活动行为的处罚 对医疗器械使用单位未按照消毒和管理的规定处理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的、 医疗器械使用单位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或者未按照规定销毁使 149 用过的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的、未按照产品说明书要求检查、检验、校准、 保养、维护并予以记录及时进行分析、评估确保医疗器械处于良好状态的、 行政处罚 发现使用的医疗器械存在安全隐患未立即停止使用、通知检修或者继续使用 经检修仍不能达到使用安全标准的医疗器械行为的处罚 150 对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擅自从事精神障碍诊断、治疗 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拒绝对送诊的疑似精神障碍患者作出诊断或者未 151 按规定实施住院治疗的患者未及时进行检查评估或者未根据评估结果作出 行政处罚 处理行为的处罚 152 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精神障碍的诊断和治疗过程中的违法行为的处 罚 行政处罚 153 对心理咨询人员、心理治疗人员在精神障碍治疗过程中的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54 对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中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55 对医疗机构使用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血站供应的血液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56 对医疗机构违反本办法关于应急用血采血规定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57 对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擅自开展院前医疗急救服 务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对医疗机构未经批准擅自使用“120”院前医疗急救呼叫号码或者其他带有 158 院前医疗急救呼叫性质号码的、未经批准擅自使用救护车开展院前医疗急救 行政处罚 服务行为的处罚 159 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非医疗保健机构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60 对医疗保健机构未取得产前诊断执业许可或超越许可范围擅自从事产前诊 行政处罚 断行为的处罚 161 对未取得产前诊断类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的个人擅自从事产前诊断 或超越许可范围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62 对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擅自进行胎儿的性别鉴定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63 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性病诊疗活动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对医疗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超出诊疗科目登记范围开展性病诊疗活动的、 164 未按照有关规定报告疫情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或者泄露性病患 行政处罚 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行为的处罚 165 对医疗机构提供性病诊疗服务时违反诊疗规范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66 对医师在性病诊疗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67 168 169 对护士在性病诊疗活动中违反本办法规定泄露患者隐私或者发现医嘱违反 法律、法规、规章、诊疗技术规范未按照规定提出或者报告行为的处罚 对医疗机构违反有关规定发布涉及性病诊断治疗内容的医疗广告行为的处 罚 对医疗机构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机构及履行相关职责中的违法行为的处 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170 对医疗机构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中的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71 对医师或者乡村医生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中的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72 对药师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中的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73 174 对未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村卫生室、诊所、社区卫生服务站擅自使用抗 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活动行为的处罚 对未经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擅自开展公共场所预防性健康检查行为 的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对中医医疗机构不符合中医医疗机构设置标准的或者获得城镇职工基本医 175 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未按照规定向参保人员提供基本医疗服务行为的 行政处罚 处罚 176 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办中医医疗机构或者未按照规定通过执业医师或者执业 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许可从事中医医疗活动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对三级、四级实验室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 177 活动的资格证书或者已经取得相关资格证书但是未经批准从事某种高致病 性病原微生物或者疑似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78 对在不符合相应生物安全要求的实验室从事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行为 的处罚 行政处罚 179 对实验室在自身设立和管理中的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80 对实验室在实验室感染与控制中的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对经依法批准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实验室的设立单位 181 未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或者未采取安全保卫措施的或者逾期不改正导致 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样本被盗、被抢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行为 行政处罚 的处罚 对未经批准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或者承运单位经批 182 准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未履行保护义务导致高致病 行政处罚 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被盗、被抢、丢失、泄漏行为的处罚 对实验室工作人员出现该实验室从事的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有关的感 183 染临床症状或者体征以及实验室发生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泄漏时,实验室负 责人、实验室工作人员、负责实验室感染控制的专门机构或者人员未依照规 行政处罚 定报告或者未依照规定采取控制措施行为的处罚 对拒绝接受卫生主管部门、兽医主管部门依法开展有关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 184 扩散的调查取证、采集样品等活动或者依照本条例规定采取有关预防、控制 行政处罚 措施行为的处罚 185 186 187 188 对发生病原微生物被盗、被抢、丢失、泄漏承运单位、护送人、保藏机构和 实验室的设立单位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报告行为的处罚 对未经批准私自带徒从事诊疗活动行为的处罚 对医疗机构未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擅自开展新 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实验室检测行为的处罚 对医疗机构违反《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未履行告知程序擅自进行新 生儿疾病筛查、未按规定进行实验室质量监测、检查等行为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189 对非法买卖人体器官执业活动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90 对非法摘取人体器官执业活动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91 对非法移植人体器官执业活动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92 对隐瞒逃避交通卫生检疫、不履行交通检疫措施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93 194 对无正当理由拒绝儿童计划免疫工作、玩忽职守造成疫苗供应严重失调、失 效或冷链设备严重损坏、发生接种事故后不及时采取处理措施行为的处罚 对不按照计划免疫程序进行预防接种、不执行操作规程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对医疗机构在诊疗活动中不执行医院首诊负责制推诿或拒收病人、延误诊治、 195 利用诊疗技术给胎儿作性别鉴定、在突发性意外事故、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 行政处罚 紧急抢救时不服从卫生行政部门调配行为的处罚 196 197 198 199 200 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医疗、保健机构以外的机构或者人员擅自从事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行为的处罚 对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未经批准擅自扩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 行为的处罚 对伪造、变造、买卖计划生育证明行为的处罚 对假冒他人或者组织他人冒名顶替参加孕情检查、计划生育手术、病残儿鉴 定、手术并发症鉴定,使用假计划生育证明行为的处罚 对组织、介绍妊娠 14 周以上的妇女非法鉴定胎儿性别或者施行选择性别终 止妊娠手术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201 对符合再生育条件、妊娠 14 周以上妇女未经批准私自终止妊娠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202 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203 204 205 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没有存档、上报、公布等 违法行为的处罚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及时、如实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产生职业病危 害的项目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向用人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材料,未按照规定提供中文说 明书或者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的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206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报告职业病、疑似职业病的处罚 行政处罚 207 有关单位隐瞒职业病危害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208 209 210 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已经对劳动者生命健康造成严重损害 的处罚 未取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认可擅自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或医疗卫生 机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的处罚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超出资质认可范围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等违法行 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211 对有关事项发生重大变化,未按规定申报变更职业病危害项目内容的处罚 行政处罚 212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实行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213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214 215 216 217 218 219 220 221 222 223 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用人单位未建立或者落实职业健康监护制度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等违法行为 的处罚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治等违法行为 的处罚 用人单位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等违 法行为的处罚 职业卫生专职技术人员同时在两个以上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从业的处罚 建设单位未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 制效果评价报告进行评审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建设单位在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 效果评价报告评审以及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中弄虚作假的处罚 对传染源的隔离检疫消毒控制 查封或者暂扣医疗卫生机构涉嫌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的场所、设 备、运输工具和物品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行政强制 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环境污染事故,或者有证据证 224 明传染病传播或者环境污染的事故有可能发生采取临时控制措施,疏散人员, 行政强制 控制现场 225 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等采取控制措施 行政强制 226 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的取缔 行政强制 227 非法采集血液或者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取缔 行政强制 228 乡村医生未经注册在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疗活动的取缔 行政强制 229 封闭场所、封存相关物品 行政强制 230 对非法从事组织、采集、供应、倒卖原料血浆活动的取缔 行政强制 231 社会抚养费征收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 232 233 责令暂停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作业、封存造成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可能导 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的材料和设备 社会抚养费征收 行政强制 行政征收 234 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行政给付 235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 行政给付 236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奖励 行政给付 237 计划生育长效节育奖励 行政给付 238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护理补贴 行政给付 239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关怀扶助 行政给付 240 医疗机构名称裁决 行政裁决 241 建设项目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其他权力 242 购置可用于鉴定胎儿性别的设备的备案 其他权力 243 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初审转报 其他权力 244 病残儿医学鉴定 其他权力 245 预防接种门诊审批 其他权力 246 有害生物控制服务机构备案 其他权力 247 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考评 其他权力 248 中医诊所备案 其他权力 249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其他权力 250 职业卫生现场监督检查 其他权力 251 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 其他权力 252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丙级)资质认可审核 其他权力 十四、瑶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序号 项 目 名 称 权力类型 1 对企业退休的 1953 年底后入伍的参战参试退役战士的身份认定 行政确认 2 由民政部门负责的伤残抚恤人员残疾等级评定和调整,补换伤残证件 行政确认 3 优抚对象抚恤金发放 行政给付 4 农村及城镇无工作单位的参战、参试退役人员生活补助给付 行政给付 5 年满 60 周岁城市和农村无工作的烈士子女定期补助给付 行政给付 6 退役士兵安置费给付(含待安置期间生活费给付、技能培训费给付) 行政给付 7 残疾军人及部分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费给付 行政给付 8 未就业随军家属生活补助费给付 行政给付 9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 其他权力 10 确定省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并报省政府批准 其他权力 十五、瑶海区应急管理局 序号 项 目 名 称 权力类型 1 乙类危险化学品(不储存)经营许可证 行政审批 2 安徽省规模以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确认 行政确认 3 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处罚 行政处罚 4 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出具虚假证明,尚不够刑事 处罚的处罚 行政处罚 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 5 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行政处罚 的行政处罚 6 7 8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行政处 罚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 行政处罚 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未按规定进行教育培训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生产经营单位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 9 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等违 行政处罚 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10 11 12 13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 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行政处罚 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 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行政处罚 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承包合同、 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者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的行政处罚 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生 14 产经营活动,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 行政处罚 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行政处罚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与员工 15 宿舍在同一座建筑内,或者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未设出口,或者封闭、堵 行政处罚 塞出口的处罚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 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行政处罚 生产经营单位拒绝、阻碍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 查的行政处罚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 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行政处罚 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的行政处罚 生产经营单位安排中小学生从事接触易燃危险物品劳动或违规租用场地等 违法行为的处罚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区域、生活区域、储 存区域之间的安全距离,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处罚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未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安全 管理的处罚 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主管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 理规定作业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企业、金属冶炼单位未建立应急 救援组织等应急救援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生产经营单位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 25 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运输、保管、仓储等条 行政处罚 件的处罚 26 27 28 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弄虚作假,骗取或者勾结、串通行政审批工作人 员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及其他批准文件的处罚 未取得相应资格、资质证书的机构及其有关人员从事安全评价、认证、检测、 检验工作的处罚 对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发生事故后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等违法行为的 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29 30 31 32 33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处 罚 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人员,为事故单位提供虚假证明的机构和人员 的处罚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未按规定备案的处罚 生产经营单位未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计划并保证安全培训工作 所需资金等行为的处罚 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教育培训方面违法行 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34 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档案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35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的处罚 行政处罚 36 37 38 39 40 生产经营单位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非法印制、 伪造、倒卖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处罚 特种作业人员伪造、涂改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处罚 安全培训机构不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欺骗、贿赂 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安全合格证或者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处罚 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时间少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或者有关标准规定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41 未经注册擅自以注册安全工程师名义执业的处罚 行政处罚 42 注册安全工程师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执业证的处罚 行政处罚 43 注册安全工程师准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44 未按照规定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45 违反《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附录第一条至第四条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46 对较大涉险事故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的处罚 行政处罚 47 48 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 条件,经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处罚 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等违法行为 的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宾馆、饭店、影剧院、娱乐场所、旅游景区、商场、医院、车站、码头、集 49 贸市场、公共交通工具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未采取播放安全公益 行政处罚 广告、张贴安全须知或者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等方式进行安全告知的处罚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合并、分立、解散、破产、搬迁等情形,承继相关权利、 50 义务的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有效措施处置危险物品及相关设备、设施,留有 事故隐患,或者未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产权转让方和受让方 行政处罚 安全生产责任的处罚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危险作业未编制现场作业方案或者未对现场作业人员进 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和技术交底的处罚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未及时抢救受伤人员或者虽抢救但未垫付 医疗费用的处罚 生产经营单位分管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员未按照本规定履行职责,对发生一 般以上事故负有责任的处罚 生产、经营、使用国家禁止生产、经营、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的处罚 未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使用、经营 的处罚 未对铺设的危险化学品管道设置明显的标志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重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重复使用前不进行检查等违法行为的 处罚 未按规定将安全评价报告及整改方案落实情况或危险化学品储存及管理人 员情况备案的处罚 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妥善处置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以及库存的 危险化学品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向不具有相关许可证件或者证明文件的单位销售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 学品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已经取得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不再具备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安全生产条 件的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62 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63 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违法销售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64 65 对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未按规定建立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制度和安 全管理制度、将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转借他人使用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生产、经营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或者个人拒不接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查的处罚 66 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在城市建成区内设立烟花爆竹储存仓库等违法行为的处 罚 行政处罚 批发企业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烟火药、黑 67 火药、引火线、向零售经营者供应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的 行政处罚 处罚 68 69 70 71 72 73 74 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零售经营者变更零售点名称、主要负责人或者经营场所,未重新办理零售许 可证的、放的烟花爆竹数量超过零售许可证载明范围的行政处罚 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出租、出借、转让、买卖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危险化学品单位未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对 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危险化学品单位未在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未 对设备、设施等进行定期检测、检验的处罚 危险化学品单位未按照标准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危险化学品单位未按照本规定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定期检查, 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75 登记企业不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或变更手续的处罚 行政处罚 76 危险化学品登记企业未向用户提供应急咨询服务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77 78 79 80 81 82 83 带有储存设施的企业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对重复使用的危 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在重复使用前不进行检查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伪造、变造或者出租、出借、转让经营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危险 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处罚 已经取得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未按规定申请变更的处罚 企业未取得安全使用许可证,擅自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且达到危险化 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规定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企业伪造、变造或者出租、出借、转让安全使用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变 造的安全使用许可证的处罚 企业在安全使用许可证有效期内主要负责人等发生变更,未按照规定的时限 提出变更违法行为的处罚 企业在安全使用许可证有效期内增加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品种,且达到危险化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规定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84 85 86 发现企业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文件、资料申请安全使用许可证的行政 处罚 化学品单位未按照规定对化学品进行物理危险性鉴定或者分类等违法行为 的处罚 鉴定机构在物理危险性鉴定过程中伪造、篡改数据或者有其他弄虚作假等违 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87 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管道建设项目未经安全条件审查的处罚 行政处罚 88 管道单位未对危险化学品管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处罚 行政处罚 89 管道单位未按照本规定对管道进行检测、维护的处罚 行政处罚 90 91 92 对转产、停产、停止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管道,管道单位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时、 妥善处置和上报的处罚 未经许可或者备案擅自生产经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冶金企业人员密集场所设置在高温液态金属的吊运影响范围内等违法行为 的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93 未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94 工贸企业未履行对有限空间作业的相关管理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95 工贸企业未按照规定对有限空间作业进行辨识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96 冬春生活救助给付 行政给付 责令立即排除隐患、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 97 止使用相关设施、查封或者扣押设备;设施、设备、器材以及违法生产、储 行政强制 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物品;查封违法作业场所 98 对行政处罚相对人不履行处罚决定的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 99 紧急防汛期调用物资、设备等及采取紧急措施权 行政强制 100 通知有关单位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等 行政强制 101 安全生产规划 行政规划 102 安全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备案 其他权力 103 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的备案 其他权力 104 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备案 其他权力 105 生产安全一般事故组织调查 其他权力 106 受理有关安全生产的举报并及时核处 其他权力 107 本行政区域内生产安全事故的统计公布 其他权力 108 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资金安排和管理 其他权力 109 自然灾害救助对象审核 其他权力 十六、瑶海区审计局 序号 项 目 名 称 权力类型 1 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财务收支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2 对被审计单位有关资料和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资产的行政强制 行政强制 3 暂停拨付与使用权 其他权力 4 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审计报告 其他权力 5 要求被审计单位报送资料权 其他权力 6 对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违反预算的行为或者其他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 收支行为的处理 其他权力 十七、瑶海区城市管理局 序号 1 项 目 名 称 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它设施 许可 权力类型 行政审批 2 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和公共场所举办社会、文化、商业活动许可 行政审批 3 在城市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许可 行政审批 4 在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临时摆摊设点许可 行政审批 5 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 行政征收 6 责任人未履行责任区义务的处罚 行政处罚 7 在城市道路上空及楼宇之间设置的架空管线不符合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8 在建筑物或临街建筑物上实施的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的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9 在城市道路、公共场地、绿化带内以及其他公用设施上设置非公共信息标识 或吊挂、晾晒物品的处罚 行政处罚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未经批准或不按要求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和公共场地搭建建(构)筑物、堆放 物料、举办活动的处罚 不按要求设摊经营、店外经营以及设置亭棚的处罚 在公共场所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焚烧垃圾及不按规定倾倒垃圾、污水的 处罚 饲养家畜家禽影响市容环境卫生或未即时清除在公共场地遗留的宠物粪便 的处罚 占用城市道路、街巷经营机动车辆修理、清洗业务,影响环境卫生的处罚 从事饮食、车辆清洗、维修以及再生资源回收和废弃物接纳作业的单位和个 人,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污水、油污外泄或者废弃物向外洒落的处罚 运输液体、散装货物、垃圾、砂石未采取密闭措施或密闭不严导致泄漏、遗 撒的处罚 在城市建筑物、构筑物、其他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涂污或者乱悬挂、 乱张贴的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18 在主要道路两侧和重点地区散发印刷品广告的处罚 行政处罚 19 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处罚 行政处罚 20 施工现场和待建工地不符合要求的处罚 行政处罚 21 擅自处置或超出核准范围处置建筑垃圾的处罚 行政处罚 22 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或者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的处罚 行政处罚 23 未取得《建筑垃圾运输经营许可证》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处罚 行政处罚 24 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不符合要求或不按规定进行运输的处罚 行政处罚 25 擅自设立建筑垃圾消纳场所或消纳场所运行不符合要求的处罚 行政处罚 26 非法转让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的处罚 行政处罚 27 沿途丢弃、遗撒或者随意倾倒、抛撒、堆放建筑垃圾的处罚 行政处罚 28 擅自设置户外广告的处罚 行政处罚 29 设置户外广告或者招牌不符合要求的处罚 行政处罚 30 未按照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处罚 行政处罚 31 随意倾倒、抛洒、堆放生活垃圾的处罚 行政处罚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各类侵害环境卫生设施及用地的处罚 未按要求建设、关闭、闲置、拆除环境卫生设施或环境卫生设施未经验收、 验收不合格投入使用的处罚 未经批准从事城市生活垃圾(餐厨垃圾)清扫、收集、运输或者处置活动的 处罚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餐厨垃圾)清扫、收集、运输随意倾倒、堆放、遗撒、 丢弃或者处置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的单位处罚 从事生活垃圾(餐厨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置的企业不履行规定义务 的处罚 从事生活垃圾(餐厨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置的企业未经批准擅自停 业、歇业的的处罚 餐厨垃圾产生单位不履行规定义务的处罚 餐厨垃圾产生、收集、运输、处置单位未按规定进行申报、实行台账、联单 制度的处罚 在实行居民餐厨垃圾单独投放、定点收集、统一运输的区域,未按照规定收 集、运输餐厨垃圾的处罚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 设的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42 不按规定进行临时建设的处罚 行政处罚 43 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的房屋使用性质的处罚 行政处罚 44 规划编制、设计、勘测单位违反规定进行规划设计测量等的处罚 行政处罚 45 设计施工单位未按照要求承担城市道路设计任务、施工的处罚 行政处罚 46 擅自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城市道路的处罚 行政处罚 47 承担城市道路养护、维修的单位未定期对城市道路进行养护、维修和期限竣 工的处罚 行政处罚 48 擅自或不按批准要求占用、挖掘、损坏城市道路及市政设施的处罚 行政处罚 49 履带车、铁轮车、超重、超高、超长车辆擅自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处罚 行政处罚 50 机动车在桥梁或者非指定的城市道路上试刹车的处罚 行政处罚 51 在桥梁上架设压力在 4 公斤/平方厘米(0.4 兆帕)以上的煤气管道、10 千 伏以上的高压电力线和其他易燃易爆管线的处罚 行政处罚 52 53 未对设在城市道路上的各种管线的检查井、箱盖或者城市道路附属设施的缺 损及时补缺或者修复的处罚 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不按照规定办理批准手续的处 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54 紧急抢修埋设在城市道路下的管线,不按照规定补办批准手续的处罚 行政处罚 55 因工程建设或者其他需要,临时占压、挖掘城市排水设施的处罚 行政处罚 56 擅自在城市道路、桥涵、排水设施范围内修建建(构)筑物的处罚 行政处罚 57 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禁止排放的液体的处罚 行政处罚 58 使用城市排水设施的用户,未按规定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排水许可证, 并交纳城市排水设施使用费的处罚 行政处罚 59 在道路、桥梁上焚烧物品、搅拌或存放砂浆、混凝土的处罚 行政处罚 60 不按规定停放、行驶机动车辆的处罚 行政处罚 61 擅自设置机动车辆清洗站(点)的处罚 行政处罚 62 向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倾倒垃圾、粪便、渣土等易堵塞物的处罚 行政处罚 63 未对化粪池等接纳生活污水的设施及时疏浚,造成漫溢的处罚 行政处罚 64 擅自接用市政公共照明电源的处罚 行政处罚 65 在城市道路、桥梁上泼洒腐蚀性液体的处罚 行政处罚 66 擅自对沿街人行道进行改建的处罚 行政处罚 67 擅自在城市道路和桥涵范围内设立商品交易市场、停车场的处罚 行政处罚 68 擅自采用非开挖技术穿越市政设施的处罚 行政处罚 69 在排水管网内穿越其他管线的处罚 行政处罚 70 擅自接通排水管网的处罚 行政处罚 71 擅自占压、拆卸、移动、穿凿排水设施的处罚 行政处罚 72 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或者将雨水排入污水管网的处罚 行政处罚 73 未经许可或违反许可规定向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放污水的处罚 行政处罚 74 向排水设施排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物质或者直接排入油污(油 烟)、施工泥浆的处罚 行政处罚 75 76 77 78 79 擅自在公共排水设施防护范围内进行施工作业,影响排水设施安全的处罚 堵塞、擅自占压、拆卸、移动、穿凿排水设施或者向排水设施加压排水的处 罚 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不具备相应执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城 市照明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处罚 在城市景观照明中有过度照明等超能耗标准行为的处罚 在城市照明设施安全距离内,擅自植树、挖坑取土或者设置其他物体,或者 倾倒含酸、碱、盐等腐蚀物或者具有腐蚀性的废渣、废液的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80 擅自在城市照明设施上架设线缆、安置其它设施或者接用电源的处罚 行政处罚 81 其他损害、侵占、影响城市道路及市政设施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82 建设项目竣工后未达到规定的绿地率标准的处罚 行政处罚 83 未取得相应资质等级或者超越资质等级从事城市绿化工程设计、施工、监理 的处罚 行政处罚 84 建设、施工单位不按照批准的绿化方案施工或不按时完工、备案的处罚 行政处罚 85 养护单位未按照养护技术标准进行养护的处罚 行政处罚 86 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处罚 行政处罚 87 擅自砍伐、移植树木的处罚 行政处罚 88 因养护不善损害古树名木正常生长的处罚 行政处罚 89 擅自移植、砍伐古树名木 行政处罚 90 古树名木保护方案未经批准,建设单位擅自开工建设的处罚 行政处罚 91 损坏城市绿化及其设施 行政处罚 92 损害古树名木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93 擅自处理未经林业、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确认死亡的古树名木的处罚 行政处罚 94 在广场游园内露宿的处罚 行政处罚 95 机动车、非机动车在广场游园内行驶、停放的处罚 行政处罚 96 在广场游园内杂耍卖艺、兜售物品、洗涤、游泳、溜冰的处罚 行政处罚 97 惊扰、伤害、偷窃广场鸽及垂钓、猎鸟的处罚 行政处罚 98 服务业未取得相关证照从事经营的处罚 行政处罚 99 露天娱乐场所、沿街商业门点产生噪声污染的处罚 行政处罚 100 未经审核,在环城公园内从事建设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 101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对周围植被、地貌和水体造成破坏的处罚 行政处罚 102 未经市园林部门审核,在环城公园内设置、张贴商业广告,举办大型游乐、 文化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 103 在景物或者设施上刻划、涂污、粘贴的处罚 行政处罚 104 在环城公园内乱扔果皮、纸屑、包装袋等废弃物的处罚 行政处罚 105 擅自在环城公园内占用绿地或者砍伐、移植树木的处罚 行政处罚 106 机动车辆进入景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07 非机动车辆进入环城公园游步道的处罚 行政处罚 108 在规定的营业地点、区域外揽客、兜售商品或者在景物周围圈占摄影位置的 处罚 行政处罚 109 野外用火,焚烧冥纸、枯枝落叶的处罚 行政处罚 110 擅自占用、围圈、填埋、遮掩水体、水面的处罚 行政处罚 111 擅自捕捞水生动植物的处罚 行政处罚 112 洗涤、游泳、垂钓的处罚 行政处罚 113 未取得资质等级证书或超越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处罚 行政处罚 114 对擅自预售商品房的处罚 行政处罚 115 对不按规定使用商品房预售款的处罚 行政处罚 116 未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擅自销售商品房的处罚 行政处罚 117 118 119 120 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的 处罚 未按规定销售商品房的处罚 房地产企业名称、法人代表等事项发生变更的不及时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的处罚 房地产估价机构不按规定设立分支机构的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121 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未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处罚 行政处罚 122 房产测绘单位违反房产测绘管理办法的处罚 行政处罚 123 124 125 126 房地产开发企业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骗取资质证书的;涂改、出租、转 让、出借、出卖资质证书的处罚 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出借资质等级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 名义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处罚 企业开发建设的项目工程质量低劣,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罚 企业在商品住宅销售中不按照规定发放《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 明书》的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127 未取得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 128 挪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处罚 行政处罚 129 审批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违反法定程序或对不具备申请资格的物业管理 企业颁发资质证书的处罚 行政处罚 130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按规定向购房人提供白蚁防治证明文件的处罚 行政处罚 131 房屋使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委托白蚁防治单位进行灭治白蚁的处罚 行政处罚 132 对依法应当委托安全鉴定的房屋,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或建设单位不委托 房屋安全鉴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133 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责任人对危险房屋拒绝采取相应治理措施的处罚 行政处罚 134 未按规定购买上市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处罚 行政处罚 135 单位不按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手续或逾期不缴,少缴公积金的处罚 行政处罚 136 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手续的处罚 行政处罚 137 擅自改变停车场用途,将停车场挪作他用的处罚 行政处罚 138 停车场经营管理者未如实将相关停车数据接入区域停车诱导子系统的处罚 行政处罚 装饰装修企业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不按照规定 139 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擅自动用明火作业和进行焊接作业的,或 行政处罚 者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处罚 140 建设单位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处罚 行政处罚 141 建设单位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处罚 行政处罚 142 建设单位对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的处罚 行政处罚 143 144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未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 交建设项目档案的处罚 建设单位不具备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能力而自行发包或未办理工程质量监督 手续的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145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建筑业企业使用无资格证件人员的处罚 行政处罚 146 委托检测方委托未取得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处罚 行政处罚 147 明示或暗示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篡改或伪造检测报告的处罚 行政处罚 148 委托检测方弄虚作假送检试样的处罚 行政处罚 149 检测机构违反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150 建筑业企业、勘察设计企业、监理企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不及时办理资质 证书变更手续的处罚 行政处罚 151 建筑业企业、勘察设计企业、监理企业未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档案信息的处罚 行政处罚 152 建设单位提供不真实送审资料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53 154 155 建设单位对审查机构提出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处 罚 监理企业在监理过程中实施商业贿赂的处罚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同时接受招标人和投标人或两个以上投标人对同一工程 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156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以给予回扣、恶意压低收费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的处罚 行政处罚 157 建筑业企业恶意拖欠分包企业工程款或者劳务人员工资的处罚 行政处罚 158 159 160 161 建筑业企业隐瞒或谎报、拖延报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破坏事故现场、阻碍 对事故调查的处罚 建筑业企业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的作业 人员未取得证书上岗的处罚 建筑业企业未依法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处罚 因建筑设计质量不合格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对该建筑设计 负有直接责任的注册建筑师的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162 未经注册擅自以注册建筑师名义从事注册建筑师业务的处罚 行政处罚 163 未受聘并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个具有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从事建 行政处罚 筑工程设计执业活动的处罚 164 165 166 167 168 未经注册,擅自以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名义从事工程监理及相关业务活动的处 罚 未经注册而以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名义从事工程造价活动的处罚 未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担任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或者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的处罚 注册人员未办理变更注册而继续执业的处罚 注册人员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执业资格证书、 互认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169 注册人员或者其聘用单位未按照要求提供注册人员信用档案信息的处罚 行政处罚 170 聘用单位为申请人提供虚假注册材料的处罚 行政处罚 171 172 173 174 注册建造师或注册造价工程师在执业过程中,索贿、受贿或者谋取合同约定 费用外的其他利益的处罚 注册建造师或注册造价工程师在执业过程中实施商业贿赂的处罚 注册建造师或注册造价工程师签署有虚假记载或者误导性陈述的工程文件 等不合格的文件的处罚 注册建筑师、注册建造师或注册造价工程师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执业 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175 审查机构出具虚假审查合格书或审查人员在虚假审查合格书上签字的处罚 行政处罚 176 注册人员超出执业范围和聘用单位业务范围从事执业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 177 注册人员以个人名义承接业务的处罚 行政处罚 178 179 180 181 182 注册监理工程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泄露职业中应当保守的秘密并造成严 重后果的处罚 注册监理工程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弄虚作假提供执业活动成果的处罚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建筑工程计价活动中,出具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的 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处罚 擅自使用没有国家技术标准又未经审定通过的新技术、新材料,或者将不适 用于抗震设防区的新技术、新材料用于抗震的处罚 擅自变动或者破坏房屋建筑抗震构件、隔震装置、减震部件或者地震反应观 测系统等抗震设施的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183 184 185 186 187 未对抗震能力受损、荷载增加或者需提高抗震设防类别的房屋建筑工程,进 行抗震验算、修复和加固的处罚 经鉴定需抗震加固的房屋建筑工程在进行装修改造时未进行抗震加固的处 罚 出租单位、自购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单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注销手续、建 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的处罚 安装单位未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等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及现 场施工条件的处罚 安装单位未制定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 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安装单位未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安装、拆卸人员 188 名单,安装、拆卸时间等材料报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后,告知工 行政处罚 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的处罚 189 190 191 192 193 194 195 196 197 198 199 安装单位未按照规定建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档案的处罚 安装单位未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规程 组织安装、拆卸作业的处罚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未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周围环境以及季节、气候的变 化,对建筑起重机械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的处罚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未制定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 处罚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未设置相应的设备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设备管 理人员的处罚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在机械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的,未停止使用、 消除故障和事故隐患即重新投入使用的处罚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未指定专职设备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的处罚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擅自在建筑起重机械上安装非原制造厂制造的标准 节和附着装置的处罚 施工总包单位未向安装单位提供拟安装设备位置的基础施工资料,确保建筑 起重机械进场安装、拆卸所需的施工条件的处罚 施工总包单位未审核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 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处罚 施工总包单位未审核安装单位制定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方案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处罚 200 201 202 203 204 205 206 207 施工总包单位未审核使用单位制定的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预案的处罚 施工总包单位施工现场有多台塔式起重机作业时,未组织制定并实施防止塔 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的处罚 监理单位未审核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 检验证明、备案证明等文件的处罚 监理单位未审核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 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处罚 监理单位未监督安装单位执行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情 况的处罚 监理单位未监督检查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情况的处罚 建设单位单位未按照规定协调组织制定防止多台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安 全措施的处罚 建设单位接到监理单位报告后,未责令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立即停工整改的 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208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违反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209 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违反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210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超出范围从事施工图审查的处罚 行政处罚 211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使用不符合条件审查人员的处罚 行政处罚 212 建设单位压缩合理审查周期的处罚 行政处罚 213 214 215 216 217 218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未按规定上报审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的处罚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未按规定填写审查意见告知书的处罚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未按规定在审查合格书和施工图上签字盖章的处 罚 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处罚 勘察、设计单位未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的 处罚 发包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的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219 220 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含人防工程)肢解发包的处罚 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未取得资质证书或 者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221 伪造、涂改、买卖、借用资质证书和设计图签的处罚 行政处罚 222 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处罚 行政处罚 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 223 设备的,或者有其他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行为的处 行政处罚 罚 224 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受到罚款处罚单位的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的处罚 行政处罚 225 建筑业企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处罚 行政处罚 226 建筑业企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处罚 行政处罚 227 施工单位未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施工的处罚 行政处罚 228 229 施工单位使用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 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的处罚 施工单位在房屋建筑施工、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房屋或者其他建(构)筑物 拆除施工中未按要求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230 建设项目施工现场搅拌砂浆的处罚 行政处罚 231 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 232 燃气经营者不按照燃气经营许可证的规定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 233 234 235 236 燃气经营者拒绝向市政燃气管网覆盖范围内符合用气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 供气的处罚 燃气经营者倒卖、抵押、出租、出借、转让、涂改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处罚 燃气经营者未履行必要告知义务擅自停止供气、调整供气量,或者未经审批 擅自停业或者歇业的处罚 燃气经营者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用于经营的燃气的 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237 燃气经营者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燃气的处罚 行政处罚 238 燃气经营者要求燃气用户购买其指定的产品或者接受其提供的服务的处罚 行政处罚 239 240 燃气经营者未向燃气用户持续、稳定、安全供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燃气, 或者未对燃气用户的燃气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的处罚 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燃气或销售未经许可的充装单位充装的瓶装燃气的 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241 销售充装单位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的瓶装燃气的处罚 行政处罚 242 冒用其他企业名称或者标识从事燃气经营、服务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 燃气经营者未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和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设置燃气 243 设施防腐、绝缘、防雷、降压、隔离等保护装置和安全警示标志的,或者未 定期进行巡查、检测、维修和维护的,或者未采取措施及时消除燃气安全事 行政处罚 故隐患的处罚 244 擅自操作公用燃气阀门的处罚 行政处罚 245 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线的处罚 行政处罚 246 安装、使用不符合气源要求的燃气燃烧器具的处罚 行政处罚 247 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的处罚 行政处罚 248 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的处罚 行政处罚 249 改变燃气用途或者转供燃气的处罚 行政处罚 250 未设立售后服务站点或者未配备经考核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人员 的处罚 行政处罚 251 燃气燃烧器具的安装、维修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处罚 行政处罚 252 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进行爆破、取土等作业或者动用明火的处罚 行政处罚 253 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倾倒、排放腐蚀性物质的处罚 行政处罚 254 放置易燃易爆物品或者种植深根植物的处罚 行政处罚 255 256 未与燃气经营者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从 事敷设管道、打桩、顶进、挖掘、钻探等可能影响燃气设施安全活动的处罚 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建设占压地下燃气管线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 施的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257 侵占、毁损、擅自拆除、移动燃气设施或者擅自改动市政燃气设施的的处罚 行政处罚 258 毁损、覆盖、涂改、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安全警示标志的处罚 行政处罚 259 建设工程施工范围内有地下燃气管线等重要燃气设施,建设单位未会同施工 行政处罚 单位与管道燃气经营者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或者建设单位、施工单 位未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的处罚 260 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或者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 处罚 行政处罚 261 未经批准擅自停止供气、更换气种或者迁移燃气供应站点的处罚 行政处罚 262 管道燃气企业拒绝给供气区域内符合供气和用气条件的用户供气的处罚 行政处罚 263 未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安装、维修燃气器具,材料和配件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的处罚 行政处罚 264 擅自移动燃气计量表和公用燃气设施的处罚 行政处罚 265 设定低于 1 年的安装保修期的处罚 行政处罚 266 在燃气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违法修建建筑物、构筑物的处罚 行政处罚 267 在燃气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或者倾倒、排放腐蚀性物品, 或者擅自进行焊接、烘烤、爆破等危害燃气设施安全作业的处罚 行政处罚 在燃气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开挖沟渠、挖坑取土,或者擅自移动、覆盖、涂 268 改、拆除或者损坏燃气设施安全警示标志,或者在燃气设施上牵挂电线的处 行政处罚 罚 269 用改装、报废、非法制造的燃气钢瓶和超期限未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燃气 钢瓶充装燃气的处罚 行政处罚 270 违反国家有关安全标准超量向燃气钢瓶充装燃气的处罚 行政处罚 271 用贮罐、槽车直接向燃气钢瓶充装燃气或者用燃气钢瓶相互灌装燃气的处罚 行政处罚 272 存放燃气钢瓶的场所与公共建筑和居民住宅建筑的距离不符合国家有关安 全管理的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273 加热、摔砸、曝晒燃气钢瓶或者使用时倒卧燃气钢瓶的处罚 行政处罚 274 自行倾倒燃气钢瓶残液或者用燃气钢瓶相互灌装燃气的处罚 行政处罚 275 涂改燃气钢瓶检验标记的处罚 行政处罚 276 擅自拆卸、改装燃气钢瓶瓶阀、附件的处罚 行政处罚 277 擅自安装、改装、拆卸室内管道燃气设施或者进行危害室内管道燃气设施安 全的装饰、装修等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 278 盗用或者转供管道燃气的处罚 行政处罚 279 擅自转让、出租燃气经营许可证或者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处罚 行政处罚 280 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的处罚 行政处罚 281 因管理不善,发生重大质量、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罚 行政处罚 282 擅自停业、歇业,严重影响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的处罚 行政处罚 283 未按国家或行业对燃气热值、组份、嗅味、压力和重量、残液的规定供气的 处罚 行政处罚 284 未保证安全稳定供气,无故停止供气的处罚 行政处罚 285 瓶装燃气的充装净含量和残液量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处罚 行政处罚 286 在室外经销瓶装燃气的处罚 行政处罚 287 向超过检验期限或者检验不合格的钢瓶充装燃气的处罚 行政处罚 288 钢瓶之间倒灌燃气的处罚 行政处罚 289 用槽车、贮罐直接向钢瓶灌装燃气的处罚 行政处罚 除意外事故外,燃气企业因停气、降压作业而影响用户用气的,未将停气、 290 降压作业起止时间和影响范围提前 2 日通知用户并公告。恢复供气时间未在 行政处罚 6 时至 20 时之间进行,没有在恢复供气之前及时通知用户的处罚 291 未设置或者委托抢修队伍的处罚 行政处罚 292 未取得资质从事燃气器具安装维修的处罚 行政处罚 293 燃气企业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未自接到申请和有关材料之日起 10 个工作 日内办理开户手续的处罚 行政处罚 管道燃气用户需要变更用户名称、使用地址、燃气用途以及需要停止供气的, 294 应当向燃气企业提出申请。对符合条件的,燃气企业未自接到申请和有关材 行政处罚 料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的处罚 295 在供气设施或者其他用户的用气设施上擅自接通管道用气的处罚 行政处罚 296 绕越燃气计量装置用气的处罚 行政处罚 297 伪造、擅自开启法定或者经授权的计量机构加封的燃气计量装置封印用气的 处罚 行政处罚 298 故意损坏燃气计量装置用气的处罚 行政处罚 299 故意使燃气计量装置失准或者失效用气的处罚 行政处罚 300 故意不计量或者少计量用气的处罚 行政处罚 301 用户有盗气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302 303 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擅自拆除、移动、覆盖、涂改燃气设施或警示标志的 处罚 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擅自挖坑取土、修建建筑物和构筑物以及堆放物品的 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304 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擅自进行焊接、烘烤、焚烧、爆破的处罚 行政处罚 305 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排放腐蚀性物质或放置易燃易爆物品的处罚 行政处罚 306 擅自关闭或开启燃气管道上的公共阀门的处罚 行政处罚 307 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擅自通过大型载重车辆和施工机械的处罚 行政处罚 308 将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房屋交付使用的处罚 行政处罚 房地产评估师以个人名义承揽估价业务的;房地产估价机构未经委托人书面 309 同意,转让受托的估价业务的;出具的房地产估价报告不加盖房地产估价机 行政处罚 构公章,少于 2 名估价师签字的处罚 310 房地产估价机构及其估价人员应当回避未回避的处罚 行政处罚 房地产估价机构涂改、转让资质证书的;超越资质等级范围承接房地产估价 311 业务的,不按规定评估、收费、竞争的;擅自设立分支机构的;未经委托人 行政处罚 书面同意,转让受托的估价业务的处罚 312 未经注册,擅自以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名义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 313 未办理变更注册仍执业的的处罚 行政处罚 314 不履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义务,损害他人利益的处罚 行政处罚 315 316 317 318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或者其聘用单位未按规定要求提供房地产估价师信用档 案信息的处罚 房地产经纪人员以个人名义承接房地产经纪业务和收取费用的处罚 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代办贷款、代办房地产登记等服务,未向委托人说明服 务内容、收费标准等情况,并未经委托人同意的处罚 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未由从事该业务的一名房地产经纪人或者两名房地产 经纪人协理签名的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房地产经纪机构签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前,不向交易当事人说明和书面告 319 知规定事项、未按照规定如实记录业务情况或者保存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的 行政处罚 处罚 320 房地产经纪机构擅自对外发布房源信息的处罚 行政处罚 321 322 323 324 房地产经纪机构擅自划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的处罚 房地产经纪机构以隐瞒、欺诈、胁迫、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诱骗消 费者交易或者强制交易的处罚 泄露或者不当使用委托人的个人信息或者商业秘密,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处罚 房地产经纪机构、 房地产经纪人为交易当事人规避房屋交易税费等非法目的, 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合同提供便利的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325 房地产经纪机构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的处罚 行政处罚 326 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经纪人侵占、挪用房地产交易资金的处罚 行政处罚 327 房地产经纪机构或房地产经纪人,承购、承租自己提供经纪服务的处罚 行政处罚 328 329 房地产经纪机构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 纪服务的处罚 建设单位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 用权的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330 建设单位、物管企业不移交有关资料的处罚 行政处罚 331 物业管理企业将一个物业管理区一并委托给他人的处罚 行政处罚 332 建设单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不按规定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的处罚 行政处罚 333 出租人未在规定期限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的,或者未在规定期限办理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变更、延期、注销手续的处罚 行政处罚 房屋租赁经纪机构未书面告知出租人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的,或者未 334 在规定期限报送房屋租赁合同的,或者代理房屋租赁,未在规定期限办理登 行政处罚 记备案手续的处罚 335 物业服务企业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发现存在房屋租赁事实且没有登记备案的, 未在规定期限报告的处罚 行政处罚 出租的房屋,属于违法建筑的、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336 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处罚(住建划转,划转时更名为此项,原名称为: 行政处罚 将不得出租的房屋进行出租的处罚) 337 出租住房,未按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低于当地 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的处罚 行政处罚 338 物业管理企业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用途的处罚 行政处罚 339 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擅自 行政处罚 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 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处罚 340 341 342 343 344 345 346 347 物业服务企业未按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移交工作,擅自撤离的处罚 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结构、侵占房屋共用部位、侵占公共场地、损坏共用设备、 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处罚 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规定办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 备案的处罚 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承接新建物业项目时,未进行查验或者未将查验情况报送 备案的处罚 物业服务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物业服务企业未撤出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 服务人员的处罚 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要求承租机动车库、车位,建设单位以只售不租为由拒 绝的处罚 物业服务企业未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及收 费标准等事项的处罚 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损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时,物业服务企 业未履行劝阻或者报告义务的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348 查封、扣押与违法行为有关的场所、工具和其他物品 行政强制 349 拍卖、变卖、移送被扣押的物品 行政强制 350 强制拆除不符合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行政强制 351 依法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行政决定采取代履行 行政强制 352 环卫设施规划设计方案审查、竣工验收、档案报送 其他权力 353 对违规通讯号码采取制止的措施 其他权力 354 招牌设置技术要求审查 其他权力 355 机动车停车场备案 其他权力 十八、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序号 项 目 名 称 权力类型 1 区级权限内各类市场主体登记 行政审批 2 县级食品经营许可 行政审批 3 动产抵押登记 行政确认 4 股权(基金份额、证券除外)出质登记 行政确认 5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 行政确认 6 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授权 行政确认 7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认定 行政确认 8 产品质量申诉处理 行政确认 9 企业名称争议裁决 行政裁决 10 计量纠纷调解与仲裁检定 行政裁决 11 对有证据证明是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物品的查封或者扣押 行政强制 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12 的产品或者有其他严重质量问题的产品,以及直接用于生产、销售该项产品 行政强制 的原辅材料、包装物、生产工具的查封或者扣押 13 14 15 对涉嫌专门用于传销的产品(商品)、工具、设备、原材料等财物的查封扣 押,对涉嫌传销的经营场所的查封 对直销企业与直销活动有关的材料和非法财物的查封、扣押;对涉嫌违反直 销管理规定的责令其暂时停止有关经营活动 对有证据表明属于违反规定生产、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的列入目录产 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 行政强制 行政强制 行政强制 16 对未取得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擅自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活动的查封 行政强制 17 对涉嫌不正当竞争的有关财物予以查封、扣留 行政强制 18 19 20 对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化学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使 用、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原材料、设备、运输工具的扣押 对涉嫌非法生产、销售军服或者军服仿制品的物品的查封、扣押 对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责令 经营者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 行政强制 行政强制 行政强制 21 对需要认定的营业执照临时扣留 行政强制 22 对涉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 行政强制 23 食品药品监管涉及的查封扣押 行政强制 24 对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活动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的 行政强制 查封或扣押,对有证据表明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 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无照经营场所的查封 25 26 27 28 29 对检查与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财物责令暂停销售 妨害监督检查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履行职责,拒绝、 阻碍调查行为的处罚 虚报注册资本取得公司登记、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 事实取得公司登记行为的处罚 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出资货币或非货币财产行为 的处罚 发起人、股东抽逃出资行为的处罚 行政强制 行政强制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或者进行清算时,不依法通知或者公告债权 30 人行为的处罚;公司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财产清单作虚假记载 行政处罚 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行为的处罚 31 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未办理变更登记、责令限期登记仍不履行的处罚 行政处罚 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者未经核准登记注册擅自 开业的。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或者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 32 的,不按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或者出卖 行政处罚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抽逃、转移资金, 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行为的处罚 33 拒绝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处罚 行政处罚 34 伪造证件骗取营业执照的处罚 行政处罚 35 不按规定悬挂营业执照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36 应当办理变更登记而不办理的的处罚 行政处罚 37 隐瞒真实情况,采用欺骗手段取得法定代表人资格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38 责令限期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逾期不办理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39 违反《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规定,从事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40 公司清算期间开展与清算无关经营活动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41 42 公司清算组成员利用职权徇私舞弊、谋取非法收入或者侵占公司财产行为的 处罚 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机构提供虚假材料行为的处罚;资产评估、验资或 者验证机构因过失提供有重大遗漏报告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43 44 冒用有限公司、分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名义行为的处罚 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 上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45 利用公司名义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严重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46 公司未按规定办理有关备案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47 公司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48 提供虚假文件、证件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49 擅自使用企业集团名称或者不按规定使用企业集团名称的;以企业集团名义 订立经济合同,从事经营活动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50 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 ,取得企业集团登记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51 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售《企业集团登记证》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使用未经核准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擅自改变企业名称 的,擅自转让或者出租自己的企业名称的,使用保留期内的企业名称从事生 52 产经营活动或者保留期届满不按期将《企业名称登记证书》交回登记主管机 关的,企业的印章、银行账户、牌匾、信笺所使用的名称应当与登记注册的 行政处罚 企业名称不相同,从事商业、公共饮食、服务等行业的企业名称牌匾简化未 报登记主管机关备案行为的处罚 53 54 55 擅自使用他人已登记注册企业名称行为的;其他侵犯他人企业名称专用权行 为的处罚 提交虚假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合伙企业登记行为的处罚 未在其名称中标明“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或者“有限合伙”字样 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56 擅自以合伙企业或者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名义从事合伙业务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57 责令合伙企业限期办理登记事项变更登记逾期不办理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58 责令合伙企业限期办理清算人成员名单备案,逾期不办理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59 合伙企业拒不将营业执照正本置放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60 合伙企业涂改、出售、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营业执照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61 对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而未办理 工商登记的处罚 行政处罚 已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 个体工商户,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未在其网站首页或者从事经 62 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者其营业执照的电子 行政处罚 链接标识;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工商行政 管理部门报送经营统计资料行为的处罚 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合同格式条款的,不符 合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未按照公平原则确定交易双方的权利与义 63 务,为采用显著的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并 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以合同格式条款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 行政处罚 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 合理的规定,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行为的处罚 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服务,以不正当竞争方式损 64 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利用网络技术手段或者载体 行政处罚 等方式,从事下列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处罚 65 66 67 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对竞争对手的网站或者网页进行非法技术 攻击,造成竞争对手无法正常经营行为的处罚 合同当事人利用合同实施欺诈行为,或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的处罚 格式合同应当备案而不备案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格式条款提出修改意见,提供方未提出异议又不修改, 68 或者提出异议未被接受或经听证后仍被要求修改而拒不修改,被责令改正, 行政处罚 逾期不改行为的处罚 69 70 71 72 73 经营者与消费者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经营者在格式条款中免除自己的 责任,或加重消费者责任,以及排除消费者权利行为的处罚 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在药品购销中暗中给予、收受回扣或 者其他利益行为的处罚 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或者其代理人给予使用其药品的医疗机构的负责人、 药品采购人员、医师等有关人员以财物或者其他利益行为的处罚 违背消费者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拒不根据消费者要求退 货行为的处罚 组织策划传销,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加传销以及参加传销活动的行为的 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74 为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75 擅自动用、调换、转移、损毁被查封、扣押财物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76 77 78 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直销活动行为的处罚 申请人通过欺骗、贿赂等手段取得直销经营许可或者直销业务分支机构许可 行为的处罚 直销企业有关《直销管理条例》第八条所列内容发生重大变更,未报经国务 院商务主管部门批准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79 超出直销产品范围从事直销经营活动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80 直销企业及其直销员有欺骗、误导等宣传和推销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81 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违反规定招募直销员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82 直销企业进行直销员业务培训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83 直销企业支付给直销员的报酬,超过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收入 的 30%的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对未开封的直销产品,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所在地服务网点拒绝直销员 换货、退货,或者自直销员提出换货或者退货要求之日起 7 日内,未予换货、 84 退货行为;不属于《直销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 消费者、直销员要求换货、退货的,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所在地服务网 行政处罚 点和直销员,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办理换货和退货行为的 处罚 85 直销企业未依照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报备和披露的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86 直销企业保证金存缴、使用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87 销售未注册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88 89 90 将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使用的,或者使用注册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 条规定的行为的处罚 生产、经营者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 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行为的处罚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事宜过程中,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法律 文件、印章、签名的;以诋毁其他商标代理机构等手段招徕商标代理业务或 91 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扰乱商标代理市场秩序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委托人申 行政处罚 请注册的商标属于本法第十五条和第三十二条规定情形的,接受其委托;除 对其代理服务申请商标注册外,申请注册其他商标行为的处罚 92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人没有对商标的使用进行有效的管理或控制,致使 该商标使用的商品达不到其使用管理规则的要求,对消费者造成损害且拒不 行政处罚 改正的行为的处罚 违反《商标法实施条例》、《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第十四 93 条、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 行政处罚 改正行为的处罚 94 特殊标志所有人或者使用人违反规定使用特殊标志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95 侵犯特殊标志专用权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96 97 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为商业目的擅自使用奥林匹克标志(侵犯奥 林匹克专用权)的处罚 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未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 名称和商品产地行为的处罚(2014 年 3 月 31 日后新增加权力)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使用与商标持有人依照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并经商标局 98 依照商标法第十四条规定认定为驰名商标的相同或近似商标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2014 年 3 月 31 日后新增加权力) 99 未经世界博览会标志权利人许可,为商业目的擅自使用世界博览会标志即侵 犯世界博览会标志专有权的处罚 行政处罚 100 侵犯亚运会标志权的处罚 行政处罚 101 发布虚假广告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02 发布绝对化用语等禁止情形广告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03 广告表述不准确、不清楚、不明白的、广告中涉及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未 标明专利号和专利种类行为的处罚裁量基准 行政处罚 104 违法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05 违法发布农药、兽药广告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06 违法发布酒类广告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07 违法发布食品广告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08 违法发布房地产广告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09 违法发布特殊商品广告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10 违法发布互联网广告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11 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未办理广告发布登记,擅自从事广告发布 业务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12 大众传播媒介以新闻报道形式变相发布广告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13 广告经营基本管理制度尚未建立和执行的,且未按要求改正的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广告代言人违法在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中作推荐、证明的 114 以及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以及明知或者应 行政处罚 知广告虚假仍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行为的处罚 115 116 117 118 119 120 121 122 123 124 125 126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广告审查批准的以及伪造、变造或者转让广 告审查批准文件行为的处罚 在政府机关和文物保护单位周围的建筑控制地带以及当地人民政府禁止设 置、张贴广告的区域,设置、张贴广告的行为的处罚 广告使用的语言文字不规范的行为的处罚 为无证明文件的印制者承印产品标识、认证标志,或者含有以上所列标识标 志的包装物和铭牌行为的处罚 隐匿、转移、变卖、损毁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封、扣押物品行为的处罚 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 产品的行为的处罚 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 品行为的处罚 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或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行为的处 罚 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行为的处罚 伪造产品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 量标志行为的处罚 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不符合规定行为的处罚 无证明文件印制产品标识、认证标志,或含有以上所列标识标志的包装物和 铭牌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127 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列入目录产品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28 擅自动用、调换、转移、损毁被查封、扣押财物的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29 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30 擅自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或者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 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31 未经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许可或者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擅自从事粮食 收购活动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32 倒卖陈化粮或者不按照规定使用陈化粮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33 棉花销售企业购买、销售非法加工的棉花 行政处罚 134 棉花交易市场及开办者未履行法定义务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35 经营假、劣种子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经营的种子应当包装而没有包装的;经营的种子没有标签或者标签内容不符 136 合本法规定的;伪造、涂改标签或者试验、检验数据的;未按规定制作、保 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的;种子经营者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未按规定备案的 行政处罚 行为的处罚 不按规定建立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的;销售的林木种子应当包装而未包 137 装或者包装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销售的林木种子没有标签或者标签不符 行政处罚 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将不再分装的包装林木种子拆包销售的行为的处罚 138 139 非法出售、收购、运输、携带、邮寄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 产品行为的处罚 出售、收购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行为;未经省级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或 者其授权机构批准,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一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用于出口的;二、三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没有交由中 140 国药材公司统一经营管理,其余品种没有交由产地县药材公司或其委托单位 按照计划收购的;二、三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的药用部分,除国家另有规定 行政处罚 外,没有实行实行限量出口行为的处罚 141 142 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或者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以其 他方式非法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处罚 加油站未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改造车用乙醇汽油销售设备,造成车用乙 醇汽油质量下降的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143 调配、销售假冒伪劣车用乙醇汽油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44 销售车用乙醇汽油以外的其他车用汽油的处罚 行政处罚 为未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 145 营单位提供接入服务,对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或营业执照的互联 行政处罚 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未终止互联网接入服务行为的处罚 146 未经许可,擅自设立文物商店、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47 违反文物拍卖管理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48 149 150 151 152 153 154 违反金银管理规定,擅自收购、销售、交换和留用金银等行为的处罚 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研制、仿制、引进、销售、购买和使用印制人民币 所特有的防伪材料、防伪技术、防伪工艺和专用设备行为的处罚 非法买卖流通人民币,纪念币的买卖违反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行为的处 罚 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装帧流通人民币和经营流通人民币,制作、仿制、买 卖人民币图样以及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损害人民币行为的处罚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向未经许可违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 采购危险化学品的处罚 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行为的处罚 在食用盐市场销售不符合食用盐卫生标准的原盐、加工盐,销售土盐、硝盐, 销售以工业废渣、废液加工的盐制品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155 猎捕、收购、运输和销售农作物害虫天敌的处罚 行政处罚 156 违法销售种畜禽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销售的种畜禽未附具种畜禽合格证明、检疫合格证明、家畜系谱的,销售、 157 收购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应当加施标识而没有标识的畜禽的, 行政处罚 或者重复使用畜禽标识的行为的处罚 158 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的畜禽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在市场销售非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生猪产品、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者经 159 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生猪产品行为的处罚;在市场销售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 行政处罚 质生猪产品行为的处罚 160 161 162 163 164 165 销售、供应未经检验合格的种苗或者未附具标签、质量检验合格证、检疫合 格证的种苗的处罚 非法收购和销售国家统一收购的矿产品行为的处罚 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殡葬设备行为;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 品行为的处罚 擅自销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及生产企业未按照规定销售给依法设立的安 装服务机构的行为的处罚 销售利用残次零配件或者报废农业机械的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车架等 部件拼装的农业机械的处罚 农业机械销售者未依照《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建立、保存销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售记录的处罚 166 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67 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68 169 擅自设立印刷企业或者擅自从事印刷经营活动和单位内部设立的印刷厂(所) 擅自从事印刷经营活动行为的处罚 未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经营快递业务,或者邮政企业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 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或者寄递国家机关公文的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170 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商品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71 未经许可登记,擅自设立拍卖企业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72 拍卖企业及其工作人员以竞买人身份参与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或者委托他 人代为竞买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73 拍卖人在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中拍卖自己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74 委托人参与竞买或者委托他人代为竞买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75 竞买人之间、竞买人与拍卖人之间恶意串通,给他人造成损害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76 拍卖企业未在拍卖现场公布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举报电话,未向到场监督人员 提供有关资料及工作条件以及未按照规定发布拍卖公告的处罚。 行政处罚 拍卖企业举办拍卖活动,未于拍卖日前和拍卖活动结束后 7 日内到拍卖活动 177 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拍卖企业雇佣非拍卖师主持拍卖活动以及拍卖 行政处罚 企业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其他拍卖企业商业信誉行为的处罚 拍卖企业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争揽业务、拍卖企业利用拍卖公 178 告或其他方法,对拍卖标的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以及拍卖企业以不正当手 行政处罚 段侵犯他人商业秘密行为的处罚 179 180 181 非法生产军服、军服专用材料,买卖军服、军服专用材料,生产、销售军服 仿制品行为的处罚 军服承制企业违法行为的处罚 使用军服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曾经装备的制式服装从事经营活动,或者以“军 需”、“军服”、“军品”等用语招揽顾客的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182 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列入目录产品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83 擅自动用、调换、转移、损毁被查封、扣押财物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84 经营者违反《洗染业管理办法》规定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85 186 经营者私自拆封、毁损代为保管的备份样品的 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供相关产品标准的,或者提供虚假企业标准以及与抽检商 品相关虚假信息的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187 抽样检验不合格的,责令被抽检的经营者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 行政处罚 188 对未经许可从事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 189 190 191 192 对生产经营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或明知他人从事上述违法行为 仍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的处罚 对生产经营包装标签或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使用不符 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行为的处罚 对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未按规定对生产经营过程进行控制的处罚 对事故单位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未进行处置、报告或隐匿、伪造、毁灭有 关证据的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对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的举办者允许未依法取得许 193 可的食品经营者进入市场销售食品,或者未履行检查、报告等义务行为的处 行政处罚 罚 194 195 196 197 198 199 200 201 对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审查 许可证,或者未履行报告、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等义务行为的处罚 对未按要求进行食品贮存、运输和装卸行为的处罚 对拒绝、阻挠、干涉有关部门、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 查、事故调查处理、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的处罚 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在一年内累计三次因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受到责令停 产停业、吊销许可证以外处罚的处罚 对食品生产经营者违法规定聘用人员的处罚 对食品作虚假宣传且情节严重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 门决定暂停销售后仍然销售该食品行为的处罚 对违法取得或使用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许可证件的处罚 注册人变更不影响产品安全性、营养充足性以及特殊医学用途临床效果的事 项,未依法申请变更的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202 食品生产经营者未按规定申请变更的、报告的、申请办理注销手续的处罚 行政处罚 203 对食品生产经营者未按规定实施不安全食品召回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204 对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者未按规定,与入场销售者签订食用农产品质量 安全协议,或者未印制统一格式的食用农产品销售凭证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对食用农产品销售者销售未按规定进行检验的肉类,或者销售标注虚假的食 205 用农产品产地、生产者名称、生产者地址,标注伪造、冒用的认证标志等质 行政处罚 量标志的食用农产品行为的处罚 206 207 对食用农产品销售未按要求进行包装或者附加标签的食用农产品行为的处 罚 对食用农产品销售未按要求公布食用农产品相关信息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对从事生猪产品销售、肉食品生产加工的单位和个人以及餐饮服务经营者、 208 集体伙食单位,销售、使用非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屠宰的生猪产品、未经 肉品品质检验或者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以及注水或者注入其 行政处罚 他物质的生猪产品行为的处罚 209 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销售者违反婴幼儿配方乳粉标签与说明书规定行为 的处罚 行政处罚 210 对生产、销售、使用假药、劣药及提供便利条件的处罚 行政处罚 211 对未按照规定实施药品质量管理规范的处罚 行政处罚 212 对从无《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购进药品及违法销 售第二类疫苗、制剂的处罚 行政处罚 213 对药品标识不符合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214 对擅自生产药包材,或者生产并销售、进口、使用不合格药包材的处罚 行政处罚 215 对违反药品流通监督管理的处罚 行政处罚 216 对违反药品召回管理的处罚 行政处罚 217 对违反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的处罚 行政处罚 218 对违反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的处罚 行政处罚 219 对生产、经营、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器械的处罚 行政处罚 220 对违反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221 222 对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开展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或者医疗器械 临床试验机构、药品检验机构出具虚假报告的处罚 对仍然销售因发布虚假广告,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决 定暂停销售的医疗器械的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223 对医疗器械技术审评机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技术机构未依照《医疗器 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履行职责,致使审评、监测工作出现重大失误的处罚 行政处罚 224 对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使用单位违反召回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225 对申请人未按照规定开展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的处罚 行政处罚 226 227 对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未按要求提供维护维修服务,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维 护维修所必需的材料和信息的处罚 对医疗器械使用单位、生产经营企业和维修服务机构等不配合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拒绝、隐瞒、不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228 对从不具有资质的企业购进医疗器械的处罚 行政处罚 229 对使用单位未按规定指定内设机构或者人员统一采购药品、医疗器械的处罚 行政处罚 230 对生产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的化妆品,或者使用化妆品禁用原料和未 经批准的化妆品新原料的处罚 行政处罚 231 对进口或者销售未经批准或者检验的进口化妆品的处罚 行政处罚 232 对生产或者销售不符合国家《化妆品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的处罚 行政处罚 233 对化妆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违反其他有关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234 235 236 对违反化妆品卫生、人员健康、销售、使用批件规定或不改正、拒绝监督的 处罚 对违反化妆品标识管理的处罚 对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产 品的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237 对生产者违法使用原料、辅料、添加剂、农业投入品生产产品的处罚 行政处罚 238 对销售者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者检验报告复印件销售产品的处罚 行政处罚 239 240 241 对出口产品的生产经营者逃避产品检验或出口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口产品 的进货人、销售者弄虚作假的处罚 对进口产品的进货人、销售者弄虚作假的处罚 对生产企业发现其生产的产品存在安全隐患或者销售者发现其销售的产品 存在安全隐患未履行《特别规定》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义务的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242 未取得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而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的处罚 行政处罚 243 制造、销售未经考核(型式批准或样机试验)合格的计量器具新产品的处罚 行政处罚 244 245 246 制造、修理、销售不合格的计量器具的处罚 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和超过检定周期以及经 检定不合格继续使用的处罚 属于非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未自行定期检定或者送其他计量检定机构 定期检定以及经检定不合格继续使用的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247 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和伪造数据的处罚 行政处罚 248 制造、销售、修理、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的处罚 行政处罚 249 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的处罚 行政处罚 250 制造、销售和进口国务院规定废除的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和国务院禁 止使用的其他计量器具的处罚 行政处罚 251 制造、修理的计量器具未经出厂检定或者经检定不合格而出厂的处罚 行政处罚 252 销售未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检定合格的进口计量器具的处罚 行政处罚 253 254 经营销售残次计量器具零配件、使用残次计量器具零配件组装修理计量器具 的处罚 个体工商户制造、修理国家规定范围以外的计量器具或者不按照规定场所从 事经营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未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已经 255 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新增检验项目,未申请单项计量认证,为社会提供 行政处罚 公证数据的处罚 256 伪造、盗用、倒卖检定印、证的处罚 行政处罚 不符合规定条件开展计量检定或未经省级以上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计量 257 认证,向社会提供公证数据,以及在计量考核、认证有效期内,未保持原考 行政处罚 核、认证条件的处罚 258 259 260 261 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停止使用后重新启用,经检定 不合格的处罚 计量检定机构逾期未检定给送检单位造成损失的处罚 制造计量器具未在计量器具或者包装物上如实标注许可证标志及编号、厂名、 厂址的处罚 负责计量器具新产品定型鉴定、型式批准或者样机试验的单位对申请单位提 供的样机、资料失密给申请单位造成损失的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销售的计量器具无计量检定合格印、证;无中文计量器具名称、生产厂厂名 和厂址;无明确的型号、规格、量限和准确度等级;使用不当易造成计量器 262 具损坏或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无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说明;未在明 行政处罚 确部位标有“CMC”标志和《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编号;无明示采用的标 准或计量检定规程的处罚 经销的计量器具为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无合格印、证和制造计量器具许可 证标志及编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的;进口计量器具无省级以上技术监督行 263 政管理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出具检定合格证书的;使用残次计量器具零 行政处罚 配件组装和修理的计量器具;前条第一款规定应当报检而未报检或经检定不 合格的;其他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处罚 使用计量器具有下列行为的:伪造或者破坏计量检定印、证标记;使用超过 264 检定周期或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使用国家明令淘汰或失去应有准确度 行政处罚 的计量器具;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的处罚 265 经营者经营以量值结算的商品未配备符合国家规定的计量器具的处罚 行政处罚 经营者销售商品量的实际值与结算值不相符,其计量偏差不符合国家有关规 266 定;未按照规定计量计费的;生产、销售定量预包装的商品,未标明内装商 行政处罚 品的净量值,商品标识的计量偏差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处罚 267 被授权单位超出授权项目擅自对外进行检定、测试的处罚 行政处罚 268 未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授权擅自对外进行检定、测试的处罚 行政处罚 269 270 271 272 273 274 275 276 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和部门、企业、事业单位各项最高计量标准未按照规定申 请检定的或超过检定周期而继续使用的处罚 在经销活动中,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计量器具的处罚 未经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型式批准进口、销售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 量器具型式审查目录》内的计量器具的处罚 未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而擅自使用许可证标志和编号制造、销售计量器 具的处罚 个体工商户制造、修理计量器具未经检定或经检定不合格而销售或交付用户 使用的处罚 已取得制造许可证的计量器具在销售时没有产品合格印、证或没有使用制造 许可证标志的、销售超过有效期的标准物质的处罚 获得《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证书》的生产者违反《定量包装 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规范》要求的处罚 定量包装商品生产者未经备案擅自使用计量保证能力合格标志的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277 278 生产、销售定量包装商品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未正确、 清晰地标注净含量的处罚 生产、销售的定量包装商品,经检验批量定量包装商品的平均实际含量小于 其标注净含量的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集市主办者未对集市使用的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登记造册向质量技术 279 监督部门备案并配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及其指定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做好 行政处罚 强制检定工作的处罚 集市主办者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计量器具、使用国家限制的计量器具未遵守 280 有关规定、使用未申请检定或超过检定周期或者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的 行政处罚 处罚 281 282 283 284 285 286 287 288 289 290 291 292 集市主办者未设置符合要求的公平秤,并负责保管、维护和监督检查,定期 送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所属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的处罚 经营者未对配置和使用的计量器具进行维护和管理、定期接受质量技术监督 部门指定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对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的处罚 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或者伪造数据,破坏铅签封的 处罚 凡以商品量的量值作为结算依据的应当使用计量器具测量量值而未使用计 量器具的处罚 生产者生产定量包装商品,其实际量与标注量不相符,计量偏差超过《定量 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或者国家其他有关规定的处罚 定量包装商品或零售商品的计量偏差超过国家相关规定的处罚 销售者销售国家对计量偏差没有规定的商品其实际量与贸易结算量之差超 过国家规定使用的计量器具极限误差的处罚 收购者收购商品的实际量与贸易结算量之差超过国家规定使用的计量器具 极限误差的处罚 加油站经营者未对使用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登记造册向质监部门备案 并配合质量监部门及其指定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做好强制检定工作的处罚 使用的燃油加油机等计量器具许可证标志、编号和出厂产品合格证不齐全或 者无进口计量器具检定证书的处罚 燃油加油机安装后未报经质量监部门授权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强制检定合 格即投入使用的处罚 维修燃油加油机未向具有合法维修资格的单位报修,维修后的燃油加油机未 报经执行强制检定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即重新投入使用的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293 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或使用国务院规定废除的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 以及国家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计量器具用于成品油贸易交接的处罚 行政处罚 294 使用未经检定、超过检定周期或者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的处罚 行政处罚 295 进行成品油零售时未使用燃油加油机等计量器具的处罚 行政处罚 296 成品油零售量的结算值与实际值之差超过国家规定允许误差的处罚 行政处罚 297 298 加油站经营者违反国家规定,拒不提供成品油零售账目或者提供不真实账目, 使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处罚 眼镜制配者配备的计量器具无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标志、编号、产品合格证 或进口的计量器具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使用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未按照规定登记造册报当地县级质监部门备 案的;使用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超过检定周期 299 继续使用的;使用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经检定不合格继续使用的;使 行政处罚 用属于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未按照规定定期检定以及经检定不合格继续 使用的处罚 300 301 302 眼镜制配者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或使用国务院规定废除的非法定计量单位 的计量器具和国务院禁止使用的其他计量器具的处罚 眼镜镜片、角膜接触镜、成品眼镜生产者未配备与生产相适应的顶焦度、透 过率和厚度等计量检测设备的处罚 眼镜镜片、角膜接触镜、成品眼镜生产者不能保证出具的眼镜产品计量数据 准确可靠的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从事眼镜镜片、角膜接触镜、成品眼镜销售以及从事配镜验光、定配眼镜、 303 角膜接触镜配戴经营者未配备与销售、经营业务相适应的验光、瞳距、顶焦 行政处罚 度、透过率、厚度等计量检测设备的处罚 304 305 306 307 从事角膜接触镜配戴的经营者未配备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眼科计量检测设 备的处罚 从事眼镜镜片、角膜接触镜、成品眼镜销售以及从事配镜验光、定配眼镜、 角膜接触镜配戴经营者不能保证出具的眼镜产品计量数据准确可靠的处罚 眼镜制配者拒不提供眼镜制配账目使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处罚 未经质监部门授权开展须经授权方可开展的工作的,超过授权期限继续开展 被授权项目工作的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未经质监督部门授权或者批准擅自变更授权项目的;伪造 308 数据;违反计量检定规程进行计量检定;使用未经考核合格或者超过有效期 的计量基、标准开展计量检定工作;指派未取得计量检定证件的人员开展计 行政处罚 量检定工作的处罚 309 310 311 312 313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伪造、盗用、倒卖强制检定印、证的处罚 未按照规定配备能源计量工作人员或者能源计量工作人员未接受能源计量 专业知识培训,逾期不改正的处罚 拒绝、阻碍能源计量监督检查的处罚 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 产品的处罚 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 品的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314 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或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的处罚 行政处罚 315 销售失效、变质产品的处罚 行政处罚 316 伪造产品产地的,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 等质量标志的处罚 行政处罚 限期使用的产品,未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 317 日期或者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 行政处罚 产品,没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的处罚 318 319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认证机构伪造检验结果或出具虚假证明的处罚 生产者专门用于生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 条所列的产品或者以假充真的产品的原辅材料、包装物和生产工具的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禁止生产、销售 320 的产品而为其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便利条件的,或为以假充真的产品提 行政处罚 供制假生产技术的处罚 321 322 323 324 325 服务业经营者知道或应当知道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 条至第五十二条规定禁止销售的产品而将其用于经营性服务的处罚 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其他国家机关以及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向社会推荐生 产者的产品或以对产品进行监制、监销等方式参与产品经营活动的处罚 未依照规定申请取得生产许可证而擅自生产列入目录产品的处罚 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生产条件、检验手段、生产技术或者工艺发生变化而 未依照规定办理重新审查手续的处罚 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名称发生变化,未依照规定办理变更手续,责令限期 办理相关手续后逾期仍未办理的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326 327 328 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未依照规定在产品、包装或者说明书上标注生产许可 证标志和编号的,责令限期改正后逾期仍未改正的处罚 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列入目录产品的处罚 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出租、出借或者转让许可证证书、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 号的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329 违法接受并使用他人提供的许可证证书、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的处罚 行政处罚 330 擅自动用、调换、转移、损毁被查封、扣押财物的处罚 行政处罚 331 伪造、变造许可证证书、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的处罚 行政处罚 332 用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处罚 行政处罚 333 334 335 336 337 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未依照规定定期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产品生产许 可证主管部门提交报告的处罚 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产品经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或者省级监督抽查不合格 的处罚 承担发证产品检验工作的检验机构伪造检验结论或者出具虚假证明的处罚 无证明文件印制产品标识、认证标志,或含有以上所列标识标志的包装物和 铭牌的处罚 销售未经检验或者经检验不合格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生产假冒他人的防伪技术产品,为第三方生产相同或者近似的防伪技术产品, 338 以及未订立合同或者违背合同非法生产、买卖防伪技术产品或者含有防伪技 行政处罚 术产品的包装物、标签的处罚 防伪技术产品使用者选用未获得生产许可证的防伪技术产品生产企业生产 339 的防伪技术产品的;选用未获得防伪注册登记的境外防伪技术产品的;在假 行政处罚 冒产品上使用防伪技术产品的处罚 340 伪造或者冒用防伪技术评审、防伪技术产品生产许可及防伪注册登记等证书 的处罚 行政处罚 毛绒纤维经营者在销售活动中进行包装未防止异性纤维及其他非毛绒纤维 物质混入包装的;类别、型号、等级、标识与国家标准、技术规范不相一致 的;经过毛绒纤维质量公证检验或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检验的毛绒纤维,不 341 附有毛绒纤维质量公证检验证书、标志或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检验的证书的; 行政处罚 既未经过毛绒纤维质量公证检验也未经过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检验的毛绒 纤维,不附有质量凭证,质量凭证与实物质量不相符的;违反国家规定的其 他要求的处罚 342 343 毛绒纤维经营者在销售活动中未对所销售的毛绒纤维按净毛绒计算公量的 处罚 山羊绒纤维经营者批量销售山羊绒未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纤维检验机 构或者其指定的地(市)级以上专业纤维检验机构申请检验的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麻类纤维经营者收购麻类纤维不具备麻类纤维收购质量验收制度、相应的文 字标准和实物标准样品等质量保证基本条件的;不按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 344 确定所收购麻类纤维的品种、类别、季别、等级、重量,并分别置放的;不 按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挑拣、排除麻类纤维中的异性纤维及其他非麻类纤 行政处罚 维物质的;对所收购麻类纤维的水分含量超过国家标准规定,不进行晾晒等 技术处理的处罚 从事麻类纤维加工活动不具备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检验设备和环境、检验 人员、加工机械和加工场所、质量保证制度等质量保证基本条件的;不挑拣、 排除麻类纤维中的异性纤维及其他非麻类纤维物质的;不按照国家标准、技 术规范,对麻类纤维分品种、分类别、分季别、分等级加工,对加工后的麻 345 类纤维组批置放的;不按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对加工后的麻类纤维进行 行政处罚 包装的;不对加工后的麻类纤维标注标识,并且所标注标识没有中文标明的 产品名称、等级(规格型号)、重量、批号、执行标准编号、加工者名称、 地址、生产日期,国家有关麻类纤维标准对标识有其他规定的,不符合其规 定的;标识和质量凭证与麻类纤维的质量、数量不相符的处罚 麻类纤维经营者在销售麻类纤维活动中不是每批麻类纤维应附有质量凭证 的; 346 麻类纤维包装、标识不符合本办法第十六条第(四)项、第(五)项的规定 的;麻类纤维品种、等级、重量与质量凭证、标识不相符的;经公证检验的 行政处罚 麻类纤维,不附有公证检验证书、公证检验标志的 处罚 347 348 麻类纤维经营者伪造、变造、冒用麻类纤维质量凭证、标识、公证检验证书、 公证检验标志的处罚 被抽查企业违反规定擅自更换、隐匿、处理已抽查封存的样品的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检验机构违反规定分包检验任务的,或者未经组织监督抽查部门批准,租借 349 他人检测设备的,或者未按规定及时报送检验报告及有关情况和复检结果的 行政处罚 处罚 350 检验机构违规抽样的处罚 行政处罚 检验机构擅自发布监督抽查信息的;在开展抽样工作前事先通知被抽查企业 的;接受被抽查企业的馈赠的;在实施监督抽查期间,与企业签订同类产品 351 的有偿服务协议或者接受企业同种产品的委托检验的;利用监督抽查结果参 与有偿活动,开展产品推荐、评比活动,向被监督抽查企业发放监督抽查合 格证书或牌匾的;利用抽查工作之便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处罚 行政处罚 352 应当标注能源效率标识而未标注的,责令改正、罚款 未办理能源效率标识备案,或者使用的能源效率标识不符合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353 用能单位未按照规定配备、使用能源计量器具的处罚 行政处罚 354 未标注产品材料的成分或者不如实标注的处罚 行政处罚 355 356 已经授予认证证书的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而使用认证标志出 厂销售的处罚 进口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的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未经核准注册使用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的,在商品包装上使用其他 357 条码冒充商品条码或伪造商品条码的,或者使用已经注销的厂商识别代码和 行政处罚 相应商品条码的处罚 358 经销的商品印有未经核准注册、备案或者伪造的商品条码的处罚 行政处罚 359 禁止伪造或者冒用他人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及相应的商品条码的处罚 行政处罚 360 委托人未取得厂商识别代码注册证书或者编码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印刷企 业承接其商品条码印制业务的处罚 行政处罚 生产者防伪技术产品不符合相应的技术标准或者合同规定的要求;为委托方 361 以外的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生产相同或者近似的防伪技术产品;未为委托保守 行政处罚 所采用的防伪技术的秘密;生产假冒防伪技术产品的处罚 防伪技术产品的经营者、使用者未向所在市、县人民政府质监部门办理登记 备案手续,不提交拟经营或采用的防伪技术产品的有关材料的;经营、使用 的防伪技术产品不是取得防伪技术产品生产资格证书的企业生产的产品的; 362 使用防伪技术产品产品的质量指标不符合标准的要求,使用防伪技术产品推 销不合格产品或者劣质产品的;使用防伪技术产品,不专项专用,擅自扩大 行政处罚 使用范围或者自行更换的;停止使用或者更换防伪技术产品以及扩大防伪技 术产品的使用范围,不向所在市、县人民政府质监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 处罚 363 擅自印制、买卖防伪技术产品的处罚 行政处罚 364 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压力容器设计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 锅炉、气瓶、氧舱和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设计文 365 件,未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鉴定,擅自 行政处罚 用于制造的处罚 366 367 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应当进行型式试验的特种设备产品、部件或者试制 特种设备新产品、新部件,未进行整机或者部件型式试验的处罚 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的制造、安装、 改造以及压力管道元件的制造活动的处罚 368 369 特种设备出厂时,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附有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 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的处罚 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 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维修或者日常维护保养的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装、改造、 维修的施工单位以及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改造、维修单位,在施工前 370 未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情况书面告知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 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即行施工的,或者在验收后 30 日内未将有关 行政处罚 技术资料移交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 的使用单位的处罚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元件、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的制造过程和锅 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装、改造、 371 重大维修过程,以及锅炉清洗过程,未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的,责令改正, 行政处罚 已经出厂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已经实施安装、改造、重大维修 或者清洗的处罚 372 373 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移动式压力容器或者气瓶充装活动的处罚 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充装活动的 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已经取得许可、核准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检验检测机构未按照安全技术规 范的要求办理许可证变更手续的;不再符合本条例规定或者安全技术规范要 374 求的条件,继续从事特种设备生产、检验检测的;未依照规定或者安全技术 行政处罚 规范要求进行特种设备生产、检验检测的;伪造、变造、出租、出借、转让 许可证书或者监督检验报告的处罚 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 30 日内未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 门登记擅自将其投入使用的;未依照规定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的;未 依照规定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的,或者 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 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的;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 375 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 1 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 期检验要求的;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的;特种设备 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未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继续投 入使用的;未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的;未依照规定对电梯进行清 洁、润滑、调整和检查的;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锅炉水(介)质处 理的;特种设备不符合能效指标,未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的处罚 行政处罚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的单位生产的特种设备或者将非承 压锅炉、非压力容器作为承压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的,责令停止使用,予以 376 没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3 年 3 月 11 日国务院令第 373 号发 布、2009 年 1 月 24 日国务院令第 549 号修改、发布)第八十三条第二款: 行政处罚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的单位生产的特种设备或者将非承 压锅炉、非压力容器作为承压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的处罚 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 377 定的使用年限,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未予以报废并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 行政处罚 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的处罚 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每日投入使用前未进行试运行和例行安全检查,并 378 对安全装置进行检查确认的;未将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注 行政处罚 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易于为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的处罚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未依照规定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 379 职的安全管理人员的;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未取得相应特种作业人员证 行政处罚 书上岗作业的;未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处罚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时,不立即组织 380 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对特种设备事故隐瞒不 行政处罚 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处罚 381 382 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单位的处罚 未经核准擅自从事规定的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型式试验以及无损检测等检 验检测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未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 383 理部门组织考核合格并取得检验检测人员证书的人员,从事相关检验检测工 作的;在进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中,发现严重事故隐患或者能耗严重超标, 行政处罚 未及时告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并立即向特种设备安监督部门报告的处罚 384 385 386 387 388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出具虚假的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 论或者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严重失实的处罚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或者检验检测人员从事特种设备的生产、销售,或者 以其名义推荐或者监制、监销特种设备的处罚 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或者检验检测机构,拒不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 理部门依法实施的安全监察的处罚 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擅自动用、调换、转移、损毁被查封、扣押的特种 设备或者其主要部件的处罚 电梯制造单位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电梯进行校验、调试的,对电梯 的安全运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和了解时,发现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未及时告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知电梯使用单位并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报告的处罚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不再具备生产条件、生产许可证已经过期或者超出许可范 围生产的,明知特种设备存在同一性缺陷,未立即停止生产并召回的,责令 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生产,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生产许 389 可证: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生产、销售、交付国家明令淘汰的特种设备的,责 行政处罚 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交付的特种设备,罚款;有违法 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涂改、倒卖、出租、出借生产许可证的处罚 特种设备经营单位销售、出租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 特种设备的,销售、出租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或者未按照 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维护保养的特种设备的,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 390 经营的特种设备,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行政处罚 特种设备销售单位未建立检查验收和销售记录制度,或者进口特种设备未履 行提前告知义务的,责令改正,罚款。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销售、交付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的处罚 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未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 391 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的,使用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设备安全 管理、检测和作业的,未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进 行政处罚 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的处罚 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运营使用单位未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 构或者配备专职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的,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每日 392 投入使用前,未进行试运行和例行安全检查,未对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 行政处罚 进行检查确认的,未将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使用说明、安 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易于为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的处罚 393 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电梯维护保养的,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未按照本法规定 以及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处罚 行政处罚 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或者检验、检测机构拒不接受负责特种设备 394 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 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罚款。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擅自动用、调换、 行政处罚 转移、损毁被查封、扣押的特种设备或者其主要部件的处罚 气瓶充装单位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车用气瓶、呼吸用气瓶、灭火用气瓶、 非重复充装气瓶和其他经省级质监部门安全监察机构同意的气瓶除外);对 使用过的非重复充装气瓶再次进行充装;充装前不认真检查气瓶钢印标志和 395 颜色标志,未按规定进行瓶内余气检查或抽回气瓶内残液而充装气瓶,造成 气瓶错装或超装的;对气瓶进行改装和对报废气瓶进行翻新的;未按规定粘 贴气瓶警示标签和气瓶充装标签的;负责人或者充装人员未取得特种设备作 业人员证书的处罚 行政处罚 396 气瓶检验机构对定期检验不合格应予报废的气瓶,未进行破坏性处理而直接 退回气瓶送检单位或者转卖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处罚 行政处罚 气瓶或者瓶装气体销售单位或者个人销售无制造许可证单位制造的气瓶或 397 者销售未经许可的充装单位充装的瓶装气体;收购、销售未经破坏性处理的 报废气瓶或者使用过的非重复充装气瓶以及其他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气瓶的 行政处罚 处罚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发生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或者业主, 398 未按规定报告,未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妥善保存现场相关物件及重要痕迹等 各种物证,不采取紧急救援措施,在人力能及的情况下未能有效防止事故灾 行政处罚 害扩大的处罚 非法印制、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或者 399 使用非法印制、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 行政处罚 处罚 400 制造单位未采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起重机械设计文件的处罚 行政处罚 401 制造单位未在被许可的场所内制造起重机械的处罚 行政处罚 制造单位将主要受力结构件(主梁、主副吊臂、主支撑腿、标准节,下同) 全部委托加工或者购买并用于起重机械制造的, 主要受力结构件需要部分 402 委托加工或者购买的,制造单位未委托取得相应起重机械类型和级别资质的 行政处罚 制造单位加工或者购买其加工的主要受力结构件并用于起重机械制造的处 罚 403 404 405 406 407 408 409 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发生变更的,原使用单位未在变更后 30 日内到原登记部 门办理使用登记注销的处罚 使用单位将不具有原使用单位使用登记注销证明的旧起重机械投入使用的 处罚 承租使用没有在登记部门进行使用登记的、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监督 检验或者定期检验不合格的起重机械的处罚 起重机械拆卸施工前,未按照规定制定周密的拆卸作业指导书、未按照拆卸 作业指导书的要求进行施工的处罚 使用简陋锅炉或者翻新的报废锅炉的处罚 将常压锅炉承压使用,或者通过改变锅炉结构和安装系统管路、阀门等方式 将常压锅炉改装成承压锅炉的处罚 电梯销售单位销售电梯时,未将销售的电梯产品目录报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 部门备案的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施工单位从事电梯安装、改造、维修作业时,将其承揽的业务进行分包或者 410 转包的,或者未安排本单位取得相应许可证书的人员从事电梯安装、改造、 行政处罚 维修作业的处罚 电梯使用单位未制定电梯安全使用管理制度的;未在电梯轿厢显著位置标明 有效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警示说明和警示标志的;未确保电梯紧急报警装 411 置能够有效应答紧急呼救的;根据电梯使用场所、用途和安全需要,未配备 行政处罚 电梯司机的;(发生电梯乘客被困故障时,未迅速采取措施对被困人员进行 抚慰和组织救援的处罚 412 电梯使用单位未委托电梯制造单位或者依法取得许可的安装、改造、维修单 位对电梯进行日常维护保养的处罚 行政处罚 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单位未制定日常维护保养计划及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和记 413 录的;未在其维护保养电梯轿厢的显著位置,标明本单位的名称、急修电话 的;接到电梯乘客被困故障通知后,未在 30 分钟内赶到现场实施应急救援 行政处罚 的;将故障未排除的电梯交付使用的处罚 414 电梯使用单位拆除电梯前未书面告知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未委托 具有相应电梯安装资质的单位拆除电梯的处罚 行政处罚 415 无照经营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416 为无照经营行为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417 擅自动用、调换、转移、损毁被查封、扣押财物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418 在活禽交易市场外从事活禽交易的处罚 行政处罚 419 防疫日进行活禽交易的处罚 行政处罚 420 活禽交易市场举办者、活禽经营者未使用活禽流通信息追溯系统的处罚 行政处罚 421 在季节性休市期间从事活禽交易的处罚 行政处罚 422 423 广告有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损害我国民族尊严的;有中国国旗、国徽、 国歌标志、国歌音响的;有反动、淫秽、迷信、荒诞内容的行为的处罚 在广告中涉及疾病治疗功能或易使推销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混淆的行为的 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424 违法发布烟草类广告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425 违法发布教育、培训广告的处罚 行政处罚 426 违法发布招商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的处罚 行政处罚 427 违法发布农作物种子、林木种子、草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和种养殖行为 行政处罚 的处罚 428 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或者利用与中小学生、幼儿有关的物品发布广告行为 的处罚 行政处罚 在针对未成年人的大众传播媒介上发布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 429 化妆品、酒类、美容广告,以及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游戏广告和 行政处罚 针对未成年人发布违法广告行为的处罚。 430 对于明知或者应知的利用其场所或者信息传输、发布平台发送、发布违法广 告不予以制止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431 对不正当价格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432 对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处罚 行政处罚 433 对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434 对拒绝提供成本资料或者提供虚假成本资料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435 对乱收费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436 经营者采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一)、(三)、(四)项所列不正 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 437 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 行政处罚 商品行为的处罚 438 销售明知或者应知仿冒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商品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439 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440 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虚假宣传行为,广告经营者 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441 利用广告贬低其他经营者商品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442 侵犯他人商业秘密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443 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444 445 446 违反被责令暂停销售,不得转移、隐匿、销毁与不正当竞争有关财物行为的 处罚 政府及其所属部门限定他人购买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被指定的经营者借此 销售质次价高商品或者滥收费用行为的处罚 实施招标的工程,投标者相互串通,抬高或压低标价,或者与建设单位及其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代理人串通,排挤竞争对手行为的处罚 447 经营者利用技术手段,通过影响用户选择或者其他方式,实施妨碍、破坏其 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448 非公司企业法人改变主管部门,未涉及主要登记事项变更的备案 其他权力 449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和变更 其他权力 450 合伙企业清算人成员名单备案 其他权力 451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名册备案 其他权力 452 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备案 其他权力 453 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检测 其他权力 454 合同格式条款备案 其他权力 455 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管理 其他权力 456 食品药品抽样检验 其他权力 457 违法食品药品广告监测 其他权力 458 责令召回或者停止生产经营食品药品 其他权力 459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告知 其他权力 460 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现场安全监察 其他权力 461 计量器具强制检定 其他权力 462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其他权力 463 公司章程修改未涉及登记事项备案 其他权力 464 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变动备案 其他权力 465 企业集团修改章程备案 其他权力 466 公司清算组成员及负责人备案 其他权力 467 分公司《营业执照》备案 其他权力 468 非公司法人改变主管部门,未涉及主要登记事项变更的备案 其他权力 469 个体工商户名称核准 其他权力 470 制作检定印、证备案 其他权力 471 停用或重启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备案 其他权力 472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备案 其他权力 473 网络食品交易平台备案 其他权力 474 食品小摊贩备案 其他权力 475 小餐饮备案 其他权力 476 责令退还多收价款 其他权力 477 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内容抽查 其他权力 478 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列入、移出 其他权力 479 企业公示信息抽查 其他权力 480 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备案推荐 其他权力 481 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和专利纠纷调解 其他权力 十九、瑶海区统计局 序号 项 目 名 称 权力类型 拒绝提供或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拒绝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拒绝或妨碍重 1 大国情国力调查或统计检查;伪造、篡改、毁弃、迟报统计资料,或未按照 行政处罚 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处罚 二十、瑶海区医疗保障局 序号 1 项 目 名 称 城乡医疗救助给付 权力类型 行政给付 二十一、瑶海区档案局 序号 1 项 目 名 称 对在利用档案馆的档案中损毁、丢失、擅自提供、抄录、公布、销毁属于国 家所有的档案的和涂改、伪造档案行为的处罚 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 2 对擅自出卖或者转让档案和倒卖档案牟利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3 重点建设工程和重大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形成的档案验收 其他权力 4 销毁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备案 其他权力 二十二、瑶海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区政府侨务办公室 序号 项 目 名 称 权力类型 1 举办各类宗教培训活动审批 行政审批 2 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审批 行政审批 3 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合并、分立、终止或者变更登记内容审批 行政审批 4 民族成分变更审核初审 行政确认 5 归侨、侨眷身份认定 行政确认 6 华侨子女回国接受义务教育身份证明 行政确认 7 擅自举行大型宗教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 8 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的处罚 行政处罚 9 宗教活动场所未建立有关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不符合要求的处罚 行政处罚 10 宗教活动场所内发生重大事故或重大事件未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处罚 行政处罚 11 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违背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的处罚 行政处罚 12 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接受境内外捐赠的处罚 行政处罚 13 拒不接受登记管理机关依法实施监督管理的处罚 行政处罚 14 宗教活动影响正常的社会秩序、生产秩序、生活秩序和教学秩序的处罚 行政处罚 15 擅自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的处罚 行政处罚 16 宗教团体擅自组织信教公民到国外朝觐的处罚 行政处罚 17 未经批准擅自开展宗教团体筹备活动或者未经登记擅自以宗教团体名义进 行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 18 违反规定修建大型露天造像的处罚 行政处罚 19 假冒宗教教职人员进行宗教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 20 华侨回国定居初审转报 其他权力 21 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选任、聘用、调整、辞退、开除宗教教职 人员的备案 其他权力 22 宗教活动场所财务制度、年度预算的备案 其他权力 23 宗教活动场所教职人员人数核定 其他权力 24 筹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审核 其他权力 25 宗教团体筹备成立、注销及全区宗教团体负责人审核 其他权力 26 协调民族关系,办理有关保障少数民族各项权利的事务 其他权力 二十三、瑶海区档案馆 序号 1 项 目 名 称 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中国公民利用档案馆保存的未开放档案的审查 权力类型 其他权力 二十四、瑶海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 序号 项 目 名 称 权力类型 1 城镇污水排水许可 行政审批 2 燃气经营许可 行政审批 3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行政审批 4 单位或个人从事机动车辆清洗许可 行政审批 5 城市绿化管理审批 行政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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