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文库 - 千万精品文档,你想要的都能搜到,下载即用。

附件4:苏港澳高校融合学习计划项目缴费退费说明.docx

Forgot 丢失2 页 18.309 KB下载文档
附件4:苏港澳高校融合学习计划项目缴费退费说明.docx附件4:苏港澳高校融合学习计划项目缴费退费说明.docx
当前文档共2页 2.88
下载后继续阅读

附件4:苏港澳高校融合学习计划项目缴费退费说明.docx

附件 4 苏港澳高校融合学习计划项目 缴费退费说明 一、 缴费标准及方式 学生可在项目网上管理系统中按照各课程缴费标准(详 见附件 3)通过支付宝或微信进行在线缴费。学生于 6 月 2 日前(含当日)完成在线缴费。 学生在南审报名成功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缴清项目费用, 未按时缴费的学生取消录取资格。 二、 退费说明 1、学生缴费后,如因个人原因退出,有关退费规定如 下: 1)在截止缴费后, 2022 年 6 月 9 日前(含当日)退出, 扣除 2000 元报名费,退还剩余费用; 2)在 2022 年 6 月 9 日后、2022 年 6 月 23 日前(含当 日)退出,扣除 50%项目费用,退还剩余费用; 3)在 2022 年 6 月 23 日后、团组出发前退出,扣除 90% 项目费用,退还剩余费用; 4)团组出发当日后退出,原则上所有费用均不退还。 2、如学生所在地于团组出发前受疫情影响转为中、高 风险地区,导致学生无法正常出行,或因核酸检测未通过或 临时出现发烧、咳嗽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等身体突发状况而 退出项目的学生,原则上参照上述第 1 条退费规定执行,我 中心将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 3、如因受到新冠疫情或政策限制等因素影响,导致团组 无法按期赴澳门开展学习交流活动,将由澳门地区联盟校调 整教学安排,将线下课程转为线上课程,与香港联盟校线上 课程一起于原定团组派出时间实施执行,将按实结算退还未 产生的交通及住宿费用等。如不能接受“线上”教学临时申请 退出项目的学生,原则上参照上述第 1 条退费规定执行。 4、如因新冠疫情防控产生的酒店隔离及核酸检测费用, 按国家相关规定办法执行。 以上情况请知悉。 江苏省港澳台教育交流中心作为“苏港澳高校融合学习计 划项目”的承办单位,保留对以上条款的解释权。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