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教学任务书的主要审核内容要求.doc
附件 3: 教学任务书的主要审核内容和要求 一、教学任务书的主要审核内容: 1.课程信息。教学任务书的课程信息是依据各届教学 计划下达的,根据《三江学院加强教学计划管理的规定(试 行)》(院教字[2005]160 号),教学计划一旦批准执行,便 具有了严肃性和稳定性,不能随意调整或改变。如确因教学 需要请在正方教学管理系统中提交教学计划变更单,教务处 在正方教学管理系统中审核。 2.教师信息。 将下学期拟聘用的外聘教师信息填入《兼职教师信息表》 交教务处 A308 室傅忠文老师处,表格可在教务处网站下载。 二、其他要求和说明: 1.本次教学任务书的落实仍须在正方教学管理系统中 完成合班、上课教师和教材征订的安排、打印,由各单位分 管领导签字、盖单位章后再将此件返回教务处教学行政科, 下发的已盖教务处章的教学任务书原件各单位自行留存。 2.聘请教师时,应首先保证专任教师的工作量。本校行 政人员原则上不兼课。对于新聘用的兼职教师,请将教师的 教师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等 材料报到教务处 A308 室傅忠文老师处做验资初审。最终经 学校审核通过的教师可入库排课。 3.为了保证教师的身体健康,凡年满 70 周岁的兼职教 师不再安排上课,请提前准备好替换教师。 4.请各院(系)在排课前做好专业选修课的选课工作,确 定选课学生并符合学校开班人数规定后方可将选修课排入 课表。如需采取学生网上选课办法,请与教务处教学行政科 联系。 5.上课教师如需使用教学设备,请务必在正方教学管理 系统教学计划任务安排模块中安排好相应要求的教室类型, 安排多媒体教室或者机房的教师应该注意该教师是否为全 程使用,以便合理安排。 6.为确保学生上课时间分配合理、均衡、有序,每天有 充足的时间复习、预习,请在安排教学任务时,做好任课教 师上课时间的协调工作。 7.各院(系)如有要求基础教学单位或其他院(系)承担课 程,包括理论、实验、实习教学任务和协助解决实验室或实 验设备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填写《教学任务委托 书》上报教务处教学行政科,以便及时安排。 8. 具体排课要求请按照《关于规范我校排课和排考工 作的有关规定(试行) 》 (教字【2010】39号)执行。 教 务 处 2011 年 10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