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竞赛实施办法》的通知.doc
西安交通大学文件 西交教〔2016〕40 号 关于印发《西安交通大学鼓励学生参加 学科/科技竞赛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学院(中心)及有关单位: 《西安交通大学鼓励学生参加学科/科技竞赛实施办法》已 经 2016 年 3 月 21 日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 执行。 西安交通大学 2016 年 5 月 27 日 1 西安交通大学鼓励学生参加学科/科技竞赛 实施办法 (经2016年3月21日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学生(包括本科生和研究生,下同)学科/科技竞赛 (以下简称竞赛)对于加强我校第二课堂建设,推动人才培养模 式与实践教学改革,激励学生主动学习、拓展知识面,营造创新 创业教育的良好氛围,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协作精神、实践能 力和创业能力具有重要作用。为鼓励全校学生和教师参加竞赛, 提高竞赛水平,规范竞赛的组织管理,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 法。 第二条 学校成立学生竞赛管理委员会,由主管校领导、教 务处、研究生院、校团委、学生就业创业中心、医学部、工程坊、 学生处(学生工作部)和财务处等职能部门负责人、相关学院/ 书院负责人与教师等组成,负责研究、制定有关政策,确定委员 会成员,监督竞赛的经费使用情况,认定赛事类型,并裁决有关 申诉事项。 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和专家组。办公室由教务处、研究生 院、学生处、校团委、学生就业创业中心、医学部、工程坊等竞 赛归口部门组成,主要负责与全国、省组委会联系有关事项、协 调安排竞赛相关事宜、竞赛信息发布、编制竞赛所需经费、落实 对参赛师生表彰奖励、获奖学生推免研究生等工作。专家组由相 关学科的校内外专家、教授或实验技术人员组成,负责对各类竞 - 2 - 赛的层次、组织质量、比赛成效、社会影响等进行评估,为管理 委员会提供建议;并负责对参赛师生进行指导、培训等工作。 第三条 学校将由教育部、科技部、共青团中央、教育部高 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全国一级学会(协会)、国际知名行业 (企业)等主办的高水平国际、国家级学生竞赛项目分为 A 类和 B 类项目(附件 1) ,将由地方行政部门、行业(企业)、学会(协 会)等举办的竞赛项目列为 C 类项目。新增 A 类、B 类、C 类竞 赛项目须向竞赛管理委员会申报(附件 2)认定。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四条 原则上,本科生学科竞赛的主办、承办和参赛组织 工作归口教务处管理,“全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活动”主题赛 事等研究生学科竞赛归口研究生院管理;科技竞赛归口校团委、 工程坊或学生就业创业中心管理;医学类的相关竞赛归口医学部 管理。 学生处等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学院、书院等协助主办或承办 相关赛事,动员组织学生参加竞赛。 第五条 对于学校主办、承办或参与的赛事,相关学院、书 院应积极协办。学院、书院应指定专人负责,选派水平高、责任 心强、热爱竞赛工作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切实做好竞赛活动的 组织(如报名、选拔、培训)与实施工作。鼓励教师出任竞赛管 理委员会委员,担任竞赛的评审专家等工作。 第三章 经费管理 第六条 每年竞赛所需经费纳入教务处、研究生院、学生处、 - 3 - 校团委、工程坊、学生就业创业中心、医学部等归口职能部门经 费预算,并由归口职能部门统筹安排。各归口职能部门负责编制 每年的竞赛(包括主办、承办和参赛)经费预算,管理使用经费, 审批报销相关开支。 经费支出范围主要包括参赛业务费(包括仪器设备使用费、 材料费、资料费、通讯费、调研费、参赛期间教师和学生差旅费 等)、获奖教师和学生的奖金等,参赛业务费按学校财务规定凭 票报销。 第七条 本科生 A 类竞赛项目的参赛业务费由竞赛归口管理 部门支持;B 类竞赛项目的参赛业务费由归口管理部门和归口学 院共同支持,原则上归口管理部门资助的金额不超过总经费的一 半,且最多不超过 3 万元;C 类竞赛项目经竞赛归口管理部门批 准后可给予一次性资助,原则上理工、医学类等学科最高支持 2 万元,人文、社科、经济、管理类等学科最高支持 1 万元,但不 超过实际费用的一半。 研究生参加 A 类学科竞赛的业务费由研究生院分阶段资助, 原则上每队累计不超过 5 万元。研究生参加科技竞赛的业务费, 与前述本科生的资助办法相同。 第四章 激励措施 第八条 本科一、二年级学生参加竞赛可记入“课外 8 学 分”。若在暑期参加竞赛,须填写《西安交通大学学生参加学科/ 科技竞赛替代暑期社会实践申请表》(附件 3),并附竞赛报名有 效材料以及集训活动方案,经竞赛承办单位及学生所在书院批准 - 4 - 并签署明确意见,报送学院备案后,可参照社会实践的相关规定, 计入相应的课外学分。 第九条 本科二、三年级学生在暑期参加竞赛,须填写《西 安交通大学学生参加学科/科技竞赛替代专业实习申请表》(附 件 4),经竞赛组织单位及学生所在学院签署明确意见并批准,同 时报送相关书院备案后,可替代暑期专业实习,专业实习成绩具 体认定办法由各学院制定。 第十条 学校将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参加竞赛作为专 业实践的重要形式之一,可记入专业实践学分。具体评价考核办 法另行规定。 第十一条 学校依据《西安交通大学学生表彰奖励办法》对 竞赛获奖学生进行奖励,由学生处统一实施,并记入学生档案。 第十二条 本科生获得学科竞赛 A 类项目前两级奖项的学生 (团体项目前三名学生)和“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科研类全国航空航天模型锦标赛、Robomasters 全国大学生机器 人大赛、Robocon 全国大学生机器人大赛的前三级别奖项、科技 竞赛 A 类其他项目的前两级别奖项的学生(团体项目前五名学 生),并满足学校及学生所在学院当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 究生基本条件,通过学校组织的集中答辩后,可获得免试攻读硕 士学位研究生资格。 第十三条 获得竞赛 A 类项目前三级别奖项的本科生(已获 得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除外)与 B 类项目前两级别奖 项的本科生,在推免研究生时,在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的基础上予 以加分。学科与科技竞赛的具体加分规定与标准见表 1。同一项 - 5 - 目获不同奖项,不累计加分,取其最高奖项加分;不同项目获奖, 则分别加分。 表 1 本科生学科/科技竞赛推免加分标准 加分分值 获奖等级 项目类型 独立完成 团体第一 团体第二 国家(国际) 级一等(金奖) 团体第三 团体第四 团体第五及以后 独立完成 团体第一 国家(国际) 团体第二 级二等(银奖) 团体第三 团体第四及以后 独立完成 团体第一 国家(国际) 级三等(铜奖) 团体第二 团体第三 学科竞赛 A类 B类 4 6 4 6 3 5 2 4 1 3 1 2 2 4 2 4 1 3 0.5 2 / 1 3 / 3 / 2 / 1 / 科技竞赛 A类 B类 6 4 6 4 5 3 4 2 3 1 2 1 4 2 4 2 3 1 2 0.5 1 / 3 3 2 1 / / / / 注:获奖等级一、二、三等指除“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之外的竞赛中, 所设立的最高、次高、第三级别奖项;“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特等奖及一 等奖共同参照本表国家(国际)级一等执行,其他奖项参照本表相应级别执行。(若 竞赛设立杯奖等单项奖,不包含在内)。 第十四条 对竞赛指导教师工作量的认定与竞赛获奖指导教 师(教练组)的表彰奖励办法另行制定。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研究生院、校团委、学生就业 创业中心、医学部、工程坊、学生处、书院负责解释。 - 6 - 第十六条 本办法经 2016 年 3 月 21 日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 过,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西安交通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 办法》(2013 年 4 月 16 日修订)相应内容同时废止,学校已有 相关文件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附件:1. 学生学科/科技竞赛 A 类、B 类项目列表 2. 新增学生学科/科技竞赛项目申报表 3.学生参加学科/科技竞赛替代暑期社会实践 申请表 4.学生参加学科/科技竞赛替代专业实习申请表 - 7 - 抄送:学校党政领导、校长助理,党委各部门、各分党委(党工委、 总支) 。 校长办公室 主动公开 2016 年 5 月 27 日印发 - 8 - 附件 1 学生学科/科技竞赛 A 类、B 类项目列表 编号 支持类别 赛事名称 级别 主办单位 归口部门 学科竞赛 1 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国际级 美国自然基金协会、美国 数学应用协会 教务处 2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大赛 国家级 中国工业与应用数学学 会 教务处 3 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 大赛 国家级 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 计大赛组委会等 教务处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国家级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信息 产业部人事司 教务处 5 “全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 列活动”主题赛事 国家级 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 育发展中心、中国科协青 少年科技中心 研究生院 6 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 实践与科技竞赛 国家级 教育部高等学校能源动 力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团委 7 全国大学生“飞思卡尔” 杯智能汽车竞赛 国家级 Gsi 教育部高等学校自 动化专业教学指导分委 员会 工程坊 全国周培源大学生力学竞 赛 国家级 教育部高等学校力学教 学指导委员会力学基础 课程教学指导分委员会、 中国力学学会和周培源 基金会共同主办 教务处 9 中国大学生物理学术竞赛 国家级 中国物理学会物理教学 指导委员会 教务处 10 全国高等医学院校大学生 临床技能竞赛 国家级 教育部医学教育临床教 学研究中心、教育部临床 实践教学指导分委员会. 医学部 4 A 类项目 8 B 类项目 科技竞赛 1 A 类项目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 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国家级 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 教育部、全国学联、江苏 省人民政府 团委 - 9 - 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 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 障部 团委 2 “创青春”(原“挑战杯”) 国家级 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 3 “互联网+”全国大学生创 新创业大赛 国家级 教育部 教务处 4 Robomasters 全国大学生 机器人大赛 国家级 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 团委 5 科研类全国航空航天模型 锦标赛 国家级 教育部、科技部、国家体 育总局 团委 6 Robocon 全国大学生机器 人大赛 国家级 共青团中央、中央电视台 工程坊 7 中国机器人大赛(暨 RoboCup 中国大赛) 国家级 中国机器人竞大赛委员 会 工程坊 ACM 国际程序设计大赛 国际级 美国计算机协会 团委 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国家级 中国科协 团委 8 9 B 类项目 - 10 - 附件 2 新增学生学科/科技竞赛项目申报表 竞赛名称 竞赛级别 主办单位 校内归口 管理部门 参加者范围 参加人数预测 竞赛时间 竞赛方式 现级别 □无类别 □C 类 □ B 类 拟申请级别 □C 类 □B 类 □ A类 竞赛 目的 及主 要内 容 申请 理由 竞赛 归口 主管 部门 意见 竞赛 管理 委员 会 主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员会主任签字: - 11 - 附件 3 学生参加学科/科技竞赛替代暑期社会实践 申请表 竞赛名称 竞赛级别 主办单位 校内承办单位 校内归口 主管部门 申请人姓名 书院 申请人学号 竞赛时间 校内 承办 单位 意见 学生 所在 书院 意见 学生 所在 学院 意见 学生 处意 见 班级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主管领导签字: 主管领导签字: 主管领导签字: - 12 - 附件 4 学生参加学科/科技竞赛替代专业实习申请表 竞赛名称 竞赛级别 主办单位 校内承办单位 校内归口 主管部门 申请人姓名 学院 申请人学号 竞赛时间 班级 专业实习时间 校内 承办 单位 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请务必从专业培养角度说明,并明确表明是否可以用该竞赛代替本科专业实习。 学生 所在 专业 意见 学生 所在 学院 意见 教务 处意 见 系(所)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主管领导签字: 主管领导签字: - 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