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共青团合肥市瑶海区委员会公共服务指南.doc
附件 9 共青团瑶海区委员会 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指南 2021 年 6 月 1. 贫困青少年助学活动服务指南 (依申请) 一、办理依据 依据《关于开展 2020 年资助贫困大学生助学行动的通知》 要求:通过活动倡导助人、奉献的社会风尚,帮助优秀贫困大学 新生顺利跨入大学校门,集中展示优秀贫困大学生自强不息、励 志成才的精神风貌,充分显示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对优秀贫困 大学新生的关怀,为我区脱贫攻坚行动贡献青春力量。 二、承办机构 共青团合肥市瑶海区委员会 三、服务对象 全区贫困生 四、申报条件 瑶海籍 2020 年被本科院校录取的贫困家庭大学新生。免交 学费的和已经享受地方政府资助的不在资助范围之内,不重复资 助。 五、申报材料 1. 《大学生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一份,附大学新生录取通知 书、户口本复印件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各一份。 2. 拟资助人员登记表纸质版和电子资料。 六、服务流程 1. 根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程度、疫情及汛情等因素影响,结 合各街镇、开发区团(工)委上报贫困学生家庭统计信息研究确 定资助名额; 2. 申请者本人接到普通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后,向户籍所在 地乡镇街道(大社区)团(工)委提出申请,申请时带材料供现 场审核。 3. 各乡镇街道(大社区)团(工)委要在认真核实申请人家 庭真实情况的基础上,向团区委推报。 4. 各街镇、开发区团(工)委通过贫困学生家庭统计信息、 必要核查等方式,将审核确认后统一报团区委。 5. 团区委在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的基础上,将组织人员对申请 人家庭情况进行电话回访、入户抽查核实,对不符合要求的及弄 虚作假的,将取消资助名额。 6. 公示期满无异议,于 10 月发放助学金。 七、服务时限 根据年度助学方案确定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九、办公地址、服务时间和咨询方式 办公地址:合肥市滁州路 85 号瑶海区总工会一楼(瑶海团 区委) 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 8:00-11:30,下午 2:30-5:30 咨询方式:0551—64499980 十、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投诉部门:瑶海团区委办公室 监督投诉电话:0551—64499980 2. 瑶海区“青年文明号”命名表彰服务指南 (依申请) 一、办理依据 1. 依据《合肥市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规定:市创建青年文 明号活动组委会每年度开展市级青年文明号评选活动。市级青年 文明号评选采取先报备,后参评的方式。由基层单位根据分配的 名额从创建满一年的报备集体中择优推荐,团市委将会同各创建 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成员单位进行检查,对符合标准的申报集 体于“五四”期间命名表彰。 2. 依据《关于开展首批区级“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的通知》 合瑶青〔2017〕9 号:为进一步规范青年文明号工作,引导和激 励全区青年立足本职岗位,提高业务技能、服务水平和创新创效 能力,充分引导青年文明号集体在瑶海打造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 进程中汇聚青春正能量,团区委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区级青年 文明号创建评选活动。 二、承办机构 共青团合肥市瑶海区委员会 三、服务对象 全区能够按照《合肥市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和《合肥市青 年文明号评选考核实施细则》基本评选标准进行青年文明号创建 工作的青年集体和工业企业的车间、生产线、班组、岗台,重点 建设工程中的青年突击队,机关事业单位的处、室、科等。同时, 为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变革,鼓励各直属团组织积极推报新媒体、 新兴领域的青年集体,以及在全区重点工程、重大项目、重大事 件中涌现的优秀青年集体。 四、申请条件 1. 创建单位应是以青年为主体,建制稳定的工作集体。人数 一般在 10 人以上 200 人以下, 其中 35 岁以下青年数占 60%以上, 且至少有一位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的负责人。符合建团条件的集 体应已建立团组织,并积极参加上级团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 2. 从业人员均能优质服务、文明从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和职业技能,有一定数量的青年成为本岗位能手;生产、经营、 管理和服务中取得显著成效或突出效益,并在本单位或所属行业 系统中居于先进水平;2020 年全年没有一例违规、违纪和被投诉 现象。 3. 集体须积极参加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举办的集 体负责人培训班,积极参与城市街道区域化团建工作等。 4. 集体符合《合肥市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其它有关条件。 5. 区级青年文明号实行创建制度,首次申报的单位一般作为 创建单位进行报备,开展一定时间创建后才能评为青年文明号, 即申报集体必须有一年以上创建活动经历;该年度的创建单位如 仍未评上的,可继续保留创建单位资格,继续开展创建活动。 五、申报材料 《2021 年度瑶海区青年文明号集体创建报备登记表》,并附 1500 字左右的创建计划 六、服务流程 1. 评选工作采用自下而上,逐级申报的方式,由青年集体所 在单位申报,各镇、街、开发区团(工)委,各主管部门团组织 认真考核后推报。 2. 青年集体要从申报之日起将自然情况(指人数、平均年龄、 负责人姓名及年龄、35 周岁以下的青年数等)、申报情况、区级 青年文明号监督电话(0551-64499980)等,在工作场所醒目位 置进行不少于一周的自行公示。 3. 团区委将对各申报集体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考核,在考核 基础上,从符合条件创建集体中择优进行 2021 年合肥市青年文 明号报备。 七、服务时限 2021 年完成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九、办公地址、服务时间和咨询方式 办公地址:合肥市滁州路 85 号瑶海区总工会一楼(瑶海团 区委) 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 8:00-11:30,下午 2:30-5:30 咨询方式:0551—64499980 十、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投诉部门:瑶海团区委办公室 监督投诉电话:0551—64499980 3. 瑶海区“五四”先进典型评选表彰服务指南 (依申请) 一、办理依据 依据《关于申报 2020 年度全区“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 团干部”、“五四红旗团(工)委”、“五四红旗团(总)支部”的通 知》合瑶青〔2021〕2 号:2021 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 周年, 也是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为激励全区 广大青年为加快建设合肥东部新中心,全面开启打造转型发展示 范区、东部崛起新引擎、合肥新兴增长极,确保实现“十四五”良 好开局而努力奋斗,团区委决定,在 2021 年“五四”期间集中对 2020 年度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进行表彰。 二、承办机构 共青团合肥市瑶海区委员会 三、服务对象 瑶海区共青团系统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 四、申请条件 (一)全区优秀共青团员 1.理想信念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 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 极参加“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等理论学习。 2.道德品行优秀。自觉肩负强国时代青年的历史使命,模 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积极参加 志愿服务,为创新基层治理、构建清朗网络空间等贡献力量。 3.模范作用突出。学习成绩优秀,工作本领过硬,在本职 岗位上业绩突出,走在创新创业创优的前列,具有艰苦奋斗精神, 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遵规守纪自觉。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团的 章程,模范履行团员义务,按要求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团的活动。 5.入团年龄等必须符合团章及相关文件规定的团员发展标 准,团龄在一年以上(截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按时足额缴纳 团费。除学生外,团干部不得申报全区优秀共青团员。 (二)全区优秀共青团干部 1.理想信念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 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 极参加“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等理论学习。 2.道德品行优秀。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 导良好社会风尚。积极参加志愿服务,为创新基层治理、构建清 朗网络空间等贡献力量。 3.心系广大青年。自觉把成长的立足点放在为党尽职尽责、 为青年尽心尽力上,注重深入基层,扎实开展团干部直接联系青 年工作,竭诚引领、服务、凝聚青年,工作成效突出,在青年中 具有较高威信。 4.工作能力过硬。胸怀大局、钻研本行,勤于调研、狠抓 落实,热爱团的工作,认真执行上级决策指示和部署要求,坚持 围绕党政中心任务和青年需求开展工作,积极探索创新,在团的 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团务工作能力。 5.工作作风优良。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提升党性修养,严 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求真务实,克己奉公,廉洁自律,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团中央《关于提高政治站位 改进工作作风的六条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 6.从事团的工作一般不少于 1 年。 (三)全区五四红旗团(工)委 1.政治立场坚定,凝聚青年有力。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 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组织团 员青年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学 习习近平总书记“7·2”重要讲话精神和团的十八大精神,加强对团 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政策教育,引导团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 “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组织团员参加“青年大学习” 网上主题团课等理论学习。 2.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认真落实“智慧团建”系 统建设工作,有效完成团员、团干部等信息采集录入工作, 相 关信息完整、准确,并实时更新。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 程序,团的委员会能够发挥积极作用。认真开展团员教育、发展 团员和团员管理、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等工作。切实履行职责, 带动所属团组织建设,所属团组织工作有活力。 3.工作活跃,成绩显著。着力增强团组织的政治性、先进 性、群众性,注重扩大组织和工作的有效覆盖,不断提升团的组 织力,扎实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工作具有鲜明特色,团员参与 踊跃,在青年中有影响。着眼打造联系和服务青年的坚强堡垒, 大力加强服务型团组织建设,增强服务意识、强化服务职能,扎 实推进团干部直接联系青年工作。在落实上级团组织重点工作和 开展全团性品牌活动上取得实效。 4.团(工)委班子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形象好,认 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团结进取,奋发有为,富有开拓创新精神。 委员会结构合理、作用明显。 5.在团员中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团员队伍充分发 挥模范带头作用,在本单位或全区具有较好影响。 6.街、镇、开发区团(工)委建成 1 个或以上示范性“青 年之家”综合服务平台,并按要求积极开展活动的优先考虑。 其他领域团(工)委建设有“青年之家”综合服务平台的优先考虑。 (四)全区五四红旗团(总)支部 1.坚持增强团(总)支部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工 作活跃,有 1 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大 力开展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主动参与区域化团建,在联系和 服务青年方面做出了突出成绩, 得到所在单位和青年的高度认可。 积极组织团员参加“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等理论学习。 2.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认真落实“智慧团建”系 统建设工作要求,有效完成团员、团干部录入工作,相关信息完 整、准确,并实时更新。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认 真开展团员教育、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等 工作。 3.团(总)支部成员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工) 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开展团的工作,规范“三会两制一课”制 度,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五、申报材料 瑶海区“五四”先进典型申报表,1500 字左右的事迹材料。 六、服务流程 1. 申报:各直属团组织要实事求是,全面考核,严格把关, 广泛听取广大青年和群众意见,择优推报。真正把工作突出、成 绩显著的团组织和个人推荐上来。各单位推荐的候选集体和个人 应注重面向基层,面向一线,兼顾农村、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 学校、两新组织和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后的团组织等不同类 型。 2. 审核:团区委将对各申报集体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考核。 3. 命名:在考核基础上,从符合条件申报典型中择优评出区 级“五四” 先进典型,予以命名表彰。 七、服务时限 “五四”青年节前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九、办公地址、服务时间和咨询方式 办公地址:合肥市滁州路 85 号瑶海区总工会一楼(瑶海团 区委) 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 8:00-11:30,下午 2:30-5:30 咨询方式:0551—64499980 十、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投诉部门:瑶海团区委办公室 监督投诉电话:0551—64499980 4. 青少年法治宣传服务指南 (主动服务) 一、办理依据 依据《关于开展 2021 年“青少年法治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合预青办〔2021〕2 号):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 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安徽省委全面依法治 省委员会 2021 年工作要点》和《2021 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要点》等重要文件精神,通过深入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进一步加大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以下简称“新修‘两法’”)的宣传力度,培育青少年法律素养, 弘扬青少年法治精神,提高广大青少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护法意 识,在全市范围内掀起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新浪潮,以良好风貌 迎接党的百年华诞。 二、承办机构 共青团合肥市瑶海区委员会 三、服务对象 全区青少年 四、服务条件 无 五、服务流程 1. 咨询:需要法律援助的青少年可前往“法治宣传月”系列活 动的团区委宣传点进行咨询。 2. 宣传:团区委通过在社区、学校、广场不定期开设法治宣 传点,建立法治宣传栏、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展各类活动等多种方 式进行宣传。 六、服务时限 2021 年 5 月集中开展,活动贯穿全年。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公地址、服务时间和咨询方式 办公地址:合肥市滁州路 85 号瑶海区总工会一楼(瑶海团 区委) 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 8:00-11:30,下午 2:30-5:30 咨询方式:0551—64499980 九、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投诉部门:瑶海团区委办公室 监督投诉电话:0551—64499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