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驻马店市供销合作社部门预算公开(9635).docx
驻马店市供销合作社 2023 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2023 年 1 月 31 日 — 1 — 2023 年驻马店市供销合作社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驻马店市供销合作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驻马店市供销合作社 2023 年度部门预算情况 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2023 年驻马店市供销合作社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预算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预算表 — 2 —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预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市级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二、市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汇总表 — 3 — 第一部分 驻马店市供销合作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和任务 驻马店市供销合作社是全市供销合作社的行业管理机 构,是全市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 组织,主要职能和任务如下: 1.宣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 市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参与研究 和实施全市合作经济发展和农村现代流通的政策和规定。 2.制定全市供销合作社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市 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与发展, 组织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资产、 资金、资本、资源的整合优化和管理。 3.推进供销合作社法治建设,推动和参与有关法律法规 和政策的制定。 4.承担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指导、协调、监督、服 务职能,落实国家扶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政策和措施。指 导各级供销合作社推进基层组织体系建设,发展农民专业合 作社、综合服务中心和消费、金融、土地托管流转等新型合 作经济组织及行业协会等。 5.承担政府委托的任务,按照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 棉花、再生资源及其他商品的经营、储备进行组织、协调和 管理,承担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的公共服务。 6.负责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开展联合与合作,打造现代 化的流通体系、市场化的经营体系、规模化的服务体系、合 — 4 — 作化的组织体系,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更好履行 为农服务职责,参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7.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 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形成社企分开、 上下贯通、整体协调、高效运转的双线运行机制。 8.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精神文明和合作社文化建 设,开展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教育培训工作,提升干部队伍 和农村专业技术人才素质。 9.行使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 依法享有资产收益、 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负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和资 产安全及指导全系统加强社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10.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反映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供 销合作社的意见与诉求,维护其合法权益。 11.代表全市供销合作社参加全国、全省性活动,加强各 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接受捐赠、资助。 12.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省供销合 作总社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驻马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定,驻马店市供销合作 社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机关本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 构规格正处级。人员编制 31 个,内设机构 7 个,分别为办 公室、人事教育科、资产管理科、业务协调科、合作指导科、 退休离休人员管理科、发展改革科。 驻马店市供销合作社,无二级机构和下属事业单位,因 此本部门预算只含有本部门机关预算。 — 5 — 第二部分 驻马店市供销合作社 2023 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供销合作社 2023 年度预算收入总计 747.62 万 元,支出总计 747.62 万元,与 2022 年相比,收、支总计各 增加 25.82 万元,同比增长 3.6%,增长部分集中在商品服务 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家庭补助三个方面上,一是在 职人员新录用、正常晋级晋档、基础绩效调整等的工资浮动; 二是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部分退休费和各类社保缴费 支出的正常增长,导致较上一年度有所增长。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供销合作社 2023 年度预算收入合计 747.62 万 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747.62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747.62 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供销合作社 2023 年度预算支出合计 747.62 万 元,其中:基本支出 724.22 万元,占 97%,分别是工资福利 支出 610.69 万元,商品服务支出 61.45 万元,对个人和家 庭补助支出 52.08 万元;项目支出 23.40 万元,占 3%,其中 一般性项目支出 23.40 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供销合作社 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 747.62 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为 0.00 万元。与 2022 年相 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 25.82 万元,增长 3.6%,增 长部分集中在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家庭补助和商品服务支 出三个方面上,一是在职人员新录用、正常晋级晋档、基础 — 6 — 绩效调整等的工资浮动;二是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部 分退休费和各类社保缴费支出的正常增长,导致较上一年度 有所增长。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维持不变。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供销合作社 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 预算为 747.62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社会保障和就业 支出 105.81 万元,占 14.15% ;卫生健康支出 62.04 万元, 占 8.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535.83 万元,占 71.67%;住房 保障支出 43.93 万元,占 5.9%。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和支出预算经济分 类情况说明 2023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724.22 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 662.77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 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 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 61.45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 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 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 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 通知》(财预〔2017〕98 号)要求,从 2018 年起全面实施支 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 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 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按两套经济分 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供销合作社 2023 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 款安排的支出。 — 7 —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供销合作社 2023 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为 4 万元,与 2022 年度相比增加 1.1 万元,具体开支如下: 1.2023 度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本单位没有因公出 国境计划。 2.2023 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6 万元,其中:公 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6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 0 万元,本单位 没有新车采购计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 2022 年相比增 加 1 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未充值公务用车油卡、ETC,本 年适当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2023 年度公务接待费 1.40 万元,比上年增加 0.1 万 元,主要原因是作为全省供销社综合改革两个试点市之一,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拓宽系统发展 渠道,丰富系统发展方式,吸收、引进优质的社会发展力量, 提升系统自身“造血”能力,因此本年工作计划中招商引资 类工作安排相对较多,接待开支有所增加。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驻马店市供销合作社 2023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 61.45 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驻马店市供销合作社 2023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 7.00 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 3.00 万元、服务类采购 4.00 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驻马店市供销合作社按照财政关于绩效管理工作的要 求,将积极开展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本单位对 2022 年 度的 1 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并形成了绩效报告,同时对 2023 年度的 1 个项目,拟定了绩效目标,涉及预算资金 7 万 元。 — 8 —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 年期末,驻马店市供销合作社共有车辆 1 辆,为一 般公务用车;单价 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 值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驻马店市供销合作社无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及资金。 — 9 —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 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 “事业 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 “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 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 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 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 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 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 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 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 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 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 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 — 10 — 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 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 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费用。 附件:2023 年驻马店市供销合作社部门预算表 驻马店市供销合作社 2023 年 1 月 31 日 — 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