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总工会-专项绩效评价报告.docx
2020 年度市总工会专项绩效评价报告 为更好落实《沅江市财政局关于做好 2020 年财政预算绩效自评 工作的通知》,我会对 2020 年度本单位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认真梳 理自查,现将专项资金绩效情况自评如下: (一)、部门概况 机构设置情况及人员情况。 沅江市总工会是全市各级工会组织的领导机关,直属中共沅江市 委领导,为正科级机构,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主要职责:在党的 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依法科学维护职工群众 的合法权益,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为构建幸福沅江作贡献。 根据 2020 年编委核定,我会内设股室 6 个:办公室、组织 部、宣传教育和网络信息部(挂市女职工部牌子)、劳动和经济 服务部、权益保障部、财务资产部(经费审查委员办公室) 。所 属事业单位 3 个:沅江市职工技术协会办公室、沅江市职工业余 学校、沅江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全部纳入 2020 年部门预算编 制范围。截止 2020 年 1 月(预算编制时间),我会纳入部门预算 编制 35 人。其中:实有在职人员 20 人,离退休人员 15 人。 (二)主要工作职责。 1.根据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工运方针,遵照市委和上级工 会确定的工会工作指导方针和任务,围绕大局,指导全市工会工作。 2.负责全市工会组织建设,审查批准主管范围内的各级工会委员 会的选举结果,依法协管工会干部。 3.组织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发挥主人翁作用;指导基层工会 组织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和厂 务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建立健全维护职工劳动 权益的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在依法维护企事业单位整体利益的 同时,依法维护工会和职工合法权益,并为工会和职工提供法律服务。 4.动员和组织全市职工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完成经济 和社会发展任务。指导职工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提合理化建议、 技术创新和技术协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劳动模范和先进生 产(工作)者的评选、表彰、培养、管理工作;参与安全生产、劳动 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5.负责督促和指导全市各级工会加强同职工的联系;对有关职工 利益的重大问题调查研究,向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总工会反映职 工的情绪、愿望和要求,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 有关政策的制定工作;组织开展“送温暖”活动、“双联”帮困工作, 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监督检查企事业单位职工的劳动保险、 生活福利工作。 6.负责指导全市各级工会加强对职工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 会主义教育和民主、法制、纪律教育,以及科学、文化、技术教育, 组织职工开展文体活动,不断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与科学文化素 质,培养和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7.负责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使用、审查、审计工作;管理工 会的固定资产;指导各级工会加强财产管理,兴办工会企事业。 8.管理已建工会组织单位的女职工工作,负责女职工特殊权益的 维护工作,依法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组织女职工开展适合自身特点 的活动。 9.负责全市工会组织的涉外工作。 10.承担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慰问时间及慰问方式 (一)慰问时间:2020 年春节前进行。 (二)慰问方式: 市领导慰问:即由市领导带队到困难职工家中进行慰问。 市总工会领导慰问:即由市总工会领导到困难职工家中进行慰问。 各基层工会慰问:一是由各单位上报到市总工会后,经审核符合 帮扶救助的困难职工,由各部门单位到市总工会统一办理慰问金,再 向辖区的困难职工发放慰问救助金。慰问困难职工名单由市总工会负 责提供。 二是未纳入市工会慰问的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名单,由各基 层工会自行筹备资金,开展本辖区内的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慰问活 动。 (四)、慰问对象 2020 年“送温暖”活动对象包括四类群体:一是生产经营困难 企业、重组改制企业的困难职工;二是全国、省、市级劳动模范;三是 在本市内就业的困难农民工;四是因大病、子女上学、遭受意外灾害 等原因导致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困难农民和困难城镇居民不属于工 会系统慰问对象。 (五)、慰问资金安排: 根据《湖南省劳动模范管理办法》,按标准对全国、省、市劳模 进行慰问和发放相关津贴。困难职工、农民工慰问按一般困难户按 60% 分配,每户 300 元,困难户按 25%分配,每户 500 元,特别困难户按 15%分配,每户 800 元。 (六)、主要内容 1.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进一步摸清底数。各基层单位要结合“两 学一做”活动的要求,以送温暖活动为契机,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全 面掌握基层职工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密切与职工群众的联系。一是深 入到改制企业、 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中小企业和困难职工较多的企业, 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等形式,了解企业的困难状况和原因,与企业 共商发展之策;二是深入到困难职工家庭中,详细了解困难职工的致 困原因、利益诉求和思想动态,掌握最新的困难职工底数,完善困难 职工档案,为开展好送温暖活动和帮扶救助提供重要依据;三是深入 到基层和困难企业,全面了解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 民生工程的进展情况、职工群众的反映和企盼情况。各单位要根据走 访情况制定送温暖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好送温暖活 动,解决好各种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 2.切实做好期间权益维护工作。 各单位要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 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督查力度,特别是加大对恶意欠薪企业 的工资追讨和查处力度,帮助农民工足额按时拿到工资平安返乡过年; 根据年终岁首劳动争议高发的特点,各基层工会要加大劳动争议调解 和参与仲裁工作力度,推动已经立案的劳动争议案件尽快处理,切实 维护好广大职工群众的劳动权益。 3.做好人文关怀,加强精神帮扶。各基层工会在“送温暖”活动 中既要做好物质帮扶也要做好精神帮扶工作。要重点做好三类人群的 精神帮扶工作。一是先进模范人物。要通过岗位慰问、家庭走访、宣 传报道、座谈交流等方式积极营造关心劳模、尊重劳模、学习劳模、 弘扬劳模精神的社会氛围,让先进模范人物在精神上感受到党委政府, 以及工会组织的关怀与温暖;二是新生代职工、农民工群体。各基层 工会可采取开设心理咨询电话热线、心理健康宣传栏,派出心理疏导 小分队深入企业等方式,对广大新生代职工、农民工进行心理疏导、 缓解心理压力、提高耐挫能力、专家答疑解惑等人文关怀,同时要了 解他们的心理状况、精神需求及诉求愿望,鼓励他们全面发展,增强 他们的归属感;三是节日期间仍坚守在工作岗位上的职工、农民工。 采取送慰问到岗位、送文化到企业、送关怀到家庭,送年夜饭到(车 间)工地等形式,把市委、政府,以及工会组织的温暖送到他们心坎 上,让他们安心工作、快乐工作。 4.多措并举,提高帮扶实效。各基层单位要根据困难职工不同的 致困原因,积极探索各类困难专项救助措施,帮助困难职工解决生活、 医疗、教育、就业、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高帮扶的针对 性和实效性。通过认真调查,对政府救助政策暂时覆盖不到的低保边 缘户职工、已经覆盖但仍然十分困难的低保户职工以及因遭受各类灾 害、重大意外事故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等三类困难职工家庭进行 专项生活救助;对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大病的,进行专项医疗救助; 对困难职工子女,进行专项教育救助;对于就业困难职工家庭和困难 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开展专项就业援助。 (七)、具体要求 1.各单位要加强对送温暖活动的领导,精心策划,周密实施,多 方筹集资金,整合社会资源,扩大社会宣传,注重工作实效。 2.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 使用送温暖资金,并认真进行监管。资金只能用于对困难职工(农民 工)群体开展帮扶救助,并必须坚持“依档帮扶”的原则和“先建档、 后帮扶、实名制”的工作程序,不得随意扩大资金使用范围。 3.各单位在送温暖活动中,要大力宣传国家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各 项政策措施,要及时发现送温暖活动中的典型人物、典型事例,注意 总结经验并宣传推广,促使全社会形成尊重、关心和帮助困难职工群 体的良好氛围。 4.各单位工会要对上报市总工会帮扶的困难职工进行属地公示, 公示时间为 3 天。活动开展结束后,于春节后报送送温暖的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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