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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时期农村客运补贴 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管理办法》政策 解读方案 按照《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调整农村客运、出租车油价补贴政策的通知》 (财建〔2022〕1 号)精神,自 2021 年起,原农村客运油价补贴调整为农村客 运补贴资金,原出租车油价补贴调整为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同时要求各省级 财政部门、交通运输部门细化实施方案,制定具体管理办法。为规范我区“十四 五”时期资金管理,促进相关行业健康可持续和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自 治区财政厅会同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时期农村客 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就有 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政策解读提纲 (一)出台背景 2022 年 1 月 29 日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调整农村客运、出租车油 价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2〕1 号),明确自 2021 年起原农村客运油价 补贴调整为农村客运补贴资金, 原出租车油价补贴调整为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 同时要求各省级财政部门、交通运输部门细化实施方案。为加快资金下达,规范 资金使用,自治区财政厅会同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制定了本《方案》。 (二)政策依据 根据《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调整农村客运、出租车油价补贴政策的通知》 (财建〔2022〕1 号)。 (三)主要内容 《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时期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 管理办法》(草案)共六章、二十九条,并包括一个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十 四五”时期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共六章、二十九条,并包括一个附件。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为总则部分,主要规定了《办法》的制定目的、依据、资金构成、资 金管理和使用原则。 第二章为费改税补贴部分,主要规定了该部分资金的规模、分配方式及补贴 对象。 第三章为农村客运涨价补贴部分(含农村道路客运、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 主要规定了该部分资金的使用方向和分配依据。 第四章为城市交通发展奖励涨价补贴部分,主要规定了该部分资金的使用方 向、分配依据及补贴对象。 第五章为资金申报及监管,主要规定了资金申报流程、资金管理、违规处罚 和绩效评价等内容。 第六章为附则部分,规定实施时间及解释事项。 附件部分为资金明细表。 (四)政策解读员及咨询电话 如对本《实施细则》有不理解之处,可向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经济建设处与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咨询,政策咨询电话: 财政厅经济建设处: 李然 0471-4192595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肖晗、鲍江 0471-6297452 一、政策解读形式 该政策解读方案形式以文稿方式进行解读。 二、政策解读渠道 该政策解读方案渠道可在财政厅门户网站查询。 三、政策解读时间 该政策解读时间为自本《办法》印发之日起 30 日后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