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ZFCG-G2023021号许昌市东城区市政管理中心“东城区路灯维修养护项目”(不见面开标)(B包)(招标文件).doc
东城区路灯维修养护项目 (不见面开标) 招 标 文 件 ` 采购编号:JZFCG-G2023021 号 采 购 人:许昌市东城区市政管理中心 代理机构:河南方正水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七月 目 第一章投标邀请 第二章项目需求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四章投标人须知 一、概念释义 二、招标文件说明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五、开标和评标 六、定标和授予合同 第五章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第六章资格审查与评标 第七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八章投标文件有关格式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许昌市东城区市政管理中心“东城区路灯维修养护项目”(不见面开 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许昌市东城区市政管理中心“东城区路灯维修养护项目”(不见面开标)的潜 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 (http://ggzy.xuchang.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 年 8 月 9 日 8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ZFCG-G2023021 号 2.项目名称:东城区路灯维修养护项目(不见面开标)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A 包:约 120 万元;B 包:约 120 万元。 最高限价(单价总金额): A 包:1193124.5 元(注:采用单价金额招标方式,据实结算。) B 包:1193124.5 元(注:采用单价金额招标方式,据实结算。)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对该区域内高压路灯设施和低压路灯设施进行维修、更换及养护工作。(详见招标文件) A 包:学院路以西至百花路(包含学院路); B 包:学院路以东至中原路。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1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 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投标人;“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www.chinanpo.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投标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即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 地 点 : 《 全 国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 河 南 省 • 许 昌 市 ) 》 (http://ggzy.xuchang.gov.cn/) 3.方式:在线下载 4.售价:免费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 年 8 月 9 日 8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请符合投标条件的供应商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密上传投标 文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 年 8 月 9 日 8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网上开标方式,请投标供应商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全国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进入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http://ggzy.xuchang.g ov.cn:8088/ggzy/)——点击“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在系 统操作导航栏点击“开标— —不见面开标大厅”, 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内进行解密开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发布。 本招标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 省·许昌市)首页“资料下载”栏目的《交易系统全电子操作手册(投标人)》及其附件 2 2.投标供应商在电子系统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致电 0374-2961598 进 行咨询。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许昌市东城区市政管理中心 地址:许昌市东城区新兴路 联系人:崔女士 联系电话:138390161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河南方正水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许昌市八一路与八龙路交叉口府西雅园 1 号楼 15 楼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89374987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8937498755 许昌市东城区市政管理中心 2023 年 7 月 17 日 温馨提示: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需提前自行联系 CA 服务机构办理数字认证证书并进行 电子 签章。 2.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提交、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环节, 投标人须使用同一个 CA 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并可正常使用)。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 标 人 登 录 《 全 国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 河 南 省 ▪ 许 昌 市 ) 》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系 统 (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 SEARUN 最新版 本”,制作投标文件。 3.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 按标段 3 制作投标文件。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 项目 xx 标段),其中后缀 名为 “.file” 的文件用于投标。 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2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 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生成“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 5.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5.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前请详细阅读全国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河 南省·许昌市)首页“资料下载”栏目的《许昌市不见面操作手册》。 5.2 投标人提前设置不见面开标浏览器,并于开标时间前登录本项目不见面开标 大厅, 按照规定的开标时间准时参加网上开标。 5.3 根据采购代理机构在“文字互动”对话框的通知,投标人选择功能栏“解密 环节” 按钮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解密应自采购代理机构点击“开标开始” 按钮后 120 分 钟内完成)。投标人未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解密失败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4 开标活动结束时,投标人应在《开标记录表》上进行电子签章。投标人未签章的, 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5.5 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如有疑义,可在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文字互动” 对话框或“新增质疑”处在线提出询问。 6.评标依据 6.1 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不见面开标)项目,评标委员会以成功上传、解密的电子投标文 件为依据评审。 6.2 评标期间,投标人应保持通讯手机畅通。评标委员会如要求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或 者补正等,投标人应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评标期间合理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提供。 6.3 投标人通过电子邮件提供的书面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应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4 第二章 采购需求 一、本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对该区域内高压路灯设施和低压路灯设施进行维修、更换及养护工作。具体内容详见采购 清单。 二、采购清单(最高限价) 1 车辆 序 号 类别 1 巡视 或 检修 单价 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单位 皮卡或微型卡车 路灯设施日常巡查维护,每次至少 2 人 1 车,(更换损坏配件依照招标价 另行计费) 次 2 载重汽车(2.5t) 检修路灯设施(更换损坏配件依照招 次 标价另行计费) 0 3 吊车 检修路灯设施(更换损坏配件依照招 次 标价另行计费) 0 4 高空作业车 检修路灯设施(更换损坏配件依照招 次 标价另行计费) 0 5 带电作业车 检修 10KV 高压路灯带电设施(更换 损坏配件依照招标价另行计费) 0 (元) 220 检修 次 单价金额小计 220 2 高压路灯设施 2.1 高压新建 高压新建包括高压 10KV 接入设备安装、高压 10KV 线路(高压电缆或架空线)敷 设、箱式变压器安装。 2.1.1 高压 10KV 接入设备新建 序 号 类别 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单位 单价 (元) 6 高压 接入 设备 落地 设备 含:人工、辅材、机械、全封闭落地 用户分界开关 1 台(带计量)、基础 1 个、户内冷缩电缆头 2 只、三相电 套 92000 5 7 高压 接入 设备 柱上 设备 能表 1 只、电能量采集终端 1 台、预 付费终端 1 台、失压记录仪 1 台、接 地网 1 套、电缆 (ZR-YJLV-22-3*120)15 米 含:人工、辅材、机械、ZW20/630A/3P 柱上分界开关 1 台、高压组合式互感 器 1 台、12 米混凝土杆 2 根、高压刀 闸 2 组、避雷器 2 组、户外冷缩电缆 头 1 只、三相电能表 1 只、电能量采 集终端 1 台、预付费装置 1 台、失压 记录仪 1 台、二表位不锈钢计量箱 2 只、接地极 3 根、扁铁 18 米、混合 横担 2 组、下线担 1 根、避雷器担 2 根、槽钢 2 根、镀锌电缆护管 1 套、 绝缘导线(YKLYJ-10-1*120)60 米。 套 单价金额小计 63000 155000 2.1.1 高压 10KV 接入设备新建 2.1.2 高压 10KV 线路敷设 序 号 类别 8 顶管 地埋 9 10 名称 含:人工、机械、Φ110PE 管 含:人工、机械、Φ110PE 管 含:人工、机械、高压电缆 单位 单价 (元) 米 210 米 110 米 116 电缆冷缩终端头 含:人工、材料、机械 (户外 120MM2) 组 550 12 电缆冷缩终端头 含:人工、材料、机械 (户内 120MM2) 组 380 13 高压电缆试验 含:人工、材料、机械 根 2602 立杆 含:人工、机械、12 米混凝土杆、高 压瓷瓶 3 只、高压横杆 1 根、卡盘 1 块、底盘 1 块、杆顶支架 1 套、辅材。 根 2850 含:人工、机械、高压绝缘导线 (YKLYJ-10-1*120) 米 20 11 高压 电缆 14 高压 架空 线 15 敷设高压电缆 项目特征描述 敷设高压绝缘导 线 (ZR-YJLV-22-8.7/10-3*120) 6 单价金额小计 6838 2.1.3 箱式变压器安装 序 号 类别 S13-100KVA 16 17 18 箱式 变压 器 19 项目特征描述 单位 单价 (元) 含:人工、机械、辅材、箱变 1 台、 箱变基础 1 个、接地极(镀锌角钢 5*50*2500)4 根、接地扁铁(镀锌扁 铁 4*40)20 米、电力变压器系统调 试、接地装置调试、送配电装置系统 调试。 单价金额小计 台 60000 台 69000 台 72000 台 76000 项目特征描述 单位 单价 (元) 含:人工、机械、辅材 台 62000 含:人工、机械、辅材 套 380 含:人工、机械、辅材 含:人工、机械、辅材 含:人工、机械、辅材 含:人工、机械、辅材 只 台 台 台 1600 含:人工、机械、辅材 米 116 含:人工、机械、辅材 台 17500 含:人工、机械、辅材 台 5600 含:人工、机械、辅材 含:人工、机械、辅材 含:人工、机械、辅材 根 只 只 2300 含:人工、机械、辅材 根 50 含:人工、机械、辅材 只 460 含:人工、机械、辅材 个 320 名称 S13-160KVA S13-200KVA S13-250KVA 277000 2.2 高压设备更换 2.2.1 高压 10KV 接入设备更换 序 号 类别 20 21 22 23 24 25 落地 设备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柱上 设备 名称 全封闭落地看门 狗(带计量) 电缆冷缩终端头 (户内) 三相电能表 电能量采集终端 预付费终端 失压记录仪 高压电缆 ZR-YJLV-22-3*12 0 ZW20-12/630A/3P 柱上高压真空断 路器(带遥控) 高压组合式互感 器 12 米混凝土杆 高压刀闸 跌落式熔断器 跌落式熔断器熔 丝 避雷器 电缆冷缩终端头 (户外) 7 5800 5600 5700 750 650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柱上 设备 47 三相电能表 含:人工、机械、辅材 预付费装置 含:人工、机械、辅材 电能量采集终端 含:人工、机械、辅材 失压记录仪 含:人工、机械、辅材 二表位不锈钢计 含:人工、机械、辅材 量箱 高压绝缘导线 含:人工、机械、辅材 YKLYJ-10-1*120 混合横担 含:人工、机械、辅材 避雷器担 含:人工、机械、辅材 下线担 含:人工、机械、辅材 槽钢 含:人工、机械、辅材 (镀锌槽钢 14#) 接地极 ( 镀 锌 角 钢 含:人工、机械、辅材 5*50*2500) 接地母线 含:人工、机械、辅材 (镀锌扁铁 4*40) 只 台 台 台 1600 只 3800 米 18 组 组 组 320 米 130 根 102 米 48 镀锌护管(Φ150) 含:人工、机械、辅材 套 330 块 25 块 20 警 示 牌 含:人工、机械、辅材 (300mm*400mm) 相 序 牌 含:人工、机械、辅材 (200mm*200mm) 48 49 单价金额小计 5800 5600 5700 120 120 132559 2.2.2 高压线路更换 序 号 类别 50 顶管 地埋 51 52 53 54 55 名称 高压 电缆 敷设高压电缆 项目特征描述 含:人工、机械、Φ110PE 管 含:人工、机械、Φ110PE 管 含:人工、机械、高压电缆 (ZR-YJLV-22-8.7/10-3*120) 冷缩电缆终端头 含:人工、材料、机械 (户内 120MM2) 冷缩电缆终端头 含:人工、材料、机械 (户外 120MM2) 冷缩电缆中间接 含:人工、材料、机械 头 8 单位 单价 (元) 米 210 米 110 米 116 组 380 组 550 组 750 56 57 58 高压 架空 线 高压电缆试验 含:人工、材料、机械 根 2602 12 米混凝土杆 含:人工、机械、高压瓷瓶 3 只、高 压横杆 1 根、卡盘 1 块、底盘 1 块、 杆顶支架 1 套、辅材。 根 2850 敷设高压绝缘导 含:人工、机械、高压绝缘导线 线 (YKLYJ-10-1*120) 米 单价金额小计 16 7584 2.2.3 箱式变压器侧设备更换 序 号 类别 61 项目特征描述 S13-100KVA 59 60 名称 箱式 变压 器 S13-160KVA S13-200KVA 含:人工、机械、辅材、电力变压器 系统调试、接地装置调试、送配电装 置系统调试。 单位 单价 (元) 台 50000 台 53000 台 60000 62 S13-250KVA 台 58000 63 S13-100KVA 台 14000 台 15000 台 18000 64 65 变压 器 S13-160KVA S13-200KVA 含:人工、机械、辅材、电力变压器 系统调试、接地装置调试、送配电装 置系统调试。 66 S13-250KVA 台 18000 67 变压器油 升 20 68 避雷器 只 320 69 户内热缩电缆头 组 380 70 户内冷缩电缆头 组 550 71 刀开关 台 1200 负荷开关 只 4500 只 750 组 350 熔断器 10A 以上 个 20 熔断器 10A 以下 个 10 断路器 台 1500 城市智慧照明自 动化监控终端 经纬仪定时器(2 路) 台 72 73 74 75 76 77 78 79 箱式 变压 器其 它辅 助材 料 交流接触器 电容器 含:人工、机械、辅材。 台 9 12500 800 80 电流互感器 只 150 81 电流表 只 120 82 电压表 只 120 83 功率因素表 只 150 84 铜芯线 米 25 85 柜体 套 13000 86 接地网 套 2000 单价金额小计 324465 3 低压路灯设施 3.1 路灯线路(380V 或 220V) 序 号 87 88 89 类别 名称 新建 或更 换线 路 顶管(Φ65PE 管) 地埋(Φ65PE 管) 地埋(Φ50PE 管) 地埋(Φ65CFRP 碳 素管) YJLV-1*6 YJLV-1*10 YJLV-2*2.5 YJLV-2*4 YJLV-2*6 YJLV-22-4*25 YJLV-22-4*35 YJLV-22-4*50 YJV-1*4 YJV-2*2.5 YJV-2*4 YJV-2*6 YJV-3*2.5 YJV-3*4 YJV-3*6 YJV-22-4*25+1*1 6 YJV-22-4*35+1*1 6 电缆中间头 (35mm2 以内) 90 91 92 93 94 95 96 97 98 99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项目特征描述 单位 单价 (元) 含:人工、机械 含:人工、机械 含:人工、机械 米 米 米 172 含:人工、机械 米 45 含:人工、机械 含:人工、机械 含:人工、机械 含:人工、机械 含:人工、机械 含:人工、机械 含:人工、机械 含:人工、机械 含:人工、机械 含:人工、机械 含:人工、机械 含:人工、机械 含:人工、机械 含:人工、机械 含:人工、机械 米 米 米 米 米 米 米 米 米 米 米 米 米 米 米 1.5 含:人工、机械 米 100 含:人工、机械 米 125 含:人工、机械 个 240 10 65 55 2 1 2 3 25 30 35 6 6 8 10 8 10 12 电缆终端头 含:人工、机械 (35mm2 以内) 铝压接管(25mm2) 含:人工、机械 铝压接管(35mm2) 含:人工、机械 铝压接管(50mm2) 含:人工、机械 铜压接管(25mm2) 含:人工、机械 铜压接管(35mm2) 含:人工、机械 铜压接管(50mm2) 含:人工、机械 铜铝鼻子(25mm2) 含:人工、机械 铜铝鼻子(35mm2) 含:人工、机械 铜铝鼻子(50mm2) 含:人工、机械 铜鼻子(25mm2) 含:人工、机械 铜鼻子(35mm2) 含:人工、机械 109 110 111 112 113 114 115 116 117 118 119 120 个 145 只 只 只 只 只 只 只 只 只 只 只 10 单价金额小计 12 15 26 30 35 10 12 15 20 25 1316.5 3.2 灯具 序 号 121 122 123 124 125 126 127 128 129 130 131 132 133 134 135 136 137 138 139 140 141 142 143 类别 LED 道 路照 明灯 LED 投 光灯 LED 灯 LED 电 源驱 动器 名称 LED 路灯(60W) LED 路灯(70W) LED 路灯(100W) LED 路灯(120W) LED 路灯(150W) LED 路灯(200W) LED 路灯(250W) LED 投光灯(60W) LED 投光灯(100W) LED 投光灯(150W) LED 投光灯(200W) LED 投光灯(300W) LED 灯泡(15W) LED 灯泡(20W) LED 灯泡(25W) LED 灯泡(30W) LED 灯泡(40W) LED 电源(60W) LED 电源(70W) LED 电源(100W) LED 电源(120W) LED 电源(150W) LED 电源(200W) 项目特征描述 含:人工、机械、辅材 含:人工、机械、辅材 含:人工、机械、辅材 含:人工、机械、辅材 11 单位 盏 盏 盏 盏 盏 盏 盏 盏 盏 盏 盏 盏 只 只 只 只 只 只 只 只 只 只 只 单价 (元) 530 680 820 920 1020 1150 1310 300 542 680 950 1380 40 60 68 75 100 180 200 230 250 290 330 144 LED 电源(250W) 只 单价金额小计 3.3 灯杆 序 类别 号 145 146 147 148 149 150 151 152 153 154 155 156 157 158 159 160 161 162 163 164 165 166 167 168 12465 项目特征描述 含:人工、机械、灯杆、补偿电容、 熔断器、机油、阻燃软电缆、卷扬机、 高杆灯(20-25 米) 电机、控制箱、灯盘、接地极、灯杆 基础、基础预埋件总成、辅材。 含:人工、机械、熔断器、接线板、 中杆灯(13-15 米) 灯杆、灯架、接地极、钢筋混凝土基 灯杆 础、辅材。 新建 灯杆(11-12 米) 灯杆(9-10 米) 含:人工、机械、灯杆、灯架、熔断 灯杆(7-8 米) 器、灯杆基础、接地极、辅材。 灯杆(5-6 米) 灯杆(4 米及以下 庭院灯) 升降灯盘后,故障经维修排除后,算 升降灯盘 一次升降灯盘。 补偿电容 熔断器 机油 高杆 阻燃软电缆 灯(维 卷扬机 修) 含、人工、机械、辅材。 电机 控制箱 灯盘 灯杆 接地极 灯杆 更换 169 170 171 172 名称 单位 单价 (元) 基 128000 基 35000 基 基 基 基 18000 基 1950 次 2000 只 只 kg 米 套 台 套 套 根 根 150 7500 3200 2500 32 15 30 3000 1800 3000 7500 32000 150 中杆灯(13-15 米) 基 3800 灯杆(11-12 米) 灯杆(9-10 米) 灯杆(7-8 米) 灯杆(5-6 米) 灯杆(4 米及以下 庭院灯) 基 基 基 基 2500 基 1300 基 2200 基 基 基 2200 含:人工、机械、灯杆、灯架、辅材。 中杆灯(13-15 米) 灯杆 拆除 360 灯杆(11-12 米) 灯杆(9-10 米) 灯杆(7-8 米) 含:人工、机械、灯杆、灯架、辅材。 12 2100 1800 1500 1000 1000 173 174 灯杆(5-6 米) 灯杆(4 米及以下 庭院灯) 基 1000 基 1000 单价金额小计 267227 3.4 其它 序 号 类别 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单位 单价 (元) 175 LED 球形灯 (50*50) 只 550 176 顶灯灯罩 只 180 177 只 150 178 中 华 球形灯罩(50*50) 灯 维 球形灯罩(40*40) 修 只 120 179 180 181 182 183 184 185 挡板 灯臂拆除 灯杆底座规整 玫瑰灯灯罩 景 观 玫瑰灯灯芯 圆 柱 交直流转换电源 灯 控制器 块 只 个 只 只 个 个 120 次 300 个 个 个 座 座 块 200 186 LED 荷 叶灯 LED 荷叶灯灯珠 187 188 189 190 191 192 193 194 195 196 197 198 199 交直流转换电源 庭 院 庭院灯灯头 灯 交直流转换电源 手井 路灯 手井 手井 手井井盖 基础 路灯 基础 基础 灯杆整根喷漆 灯杆局部喷漆 学院路路灯挡板 其它 路灯检修门 保险 200 电缆故障点检测 含:人工、机械、辅材。 含:人工、机械、辅材 换灭的灯珠需要从灯杆上拆除荷花 灯叶片,待灯珠更换后,再把荷花叶 片装在灯杆上。 含:人工、机械、辅材 新建 修复 新建 修复 根 处 块 块 只 检测出电缆故障,修复按使用的人工、 处 机械、材料另算。 单价金额小计 13 80 30 50 90 200 260 300 160 800 300 150 900 350 400 80 100 50 30 2500 8450 注:该价格为在设备到场价格的基础上,包含了旧设备的拆除及新设 备的安装费用,并考虑了合理的利润和税金的全费用单价。 1193124.5 注:1:A 包、B 包采购清单内容相同。 2:A 包项目范围为:学院路以西至百花路 (包含学院路);B 包项目范围为:学院 路以东至中原路。 本采购要求为最低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否则将承担其投标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 的风险。 注:清单内每项数量以服务期限内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1、路灯设施维护时应加强路灯供电电源的管理,定期检查线路。 2、灯具保持整洁、安装稳固、部件完整、连接可靠、运行安全。 3、灯杆保持无倾斜、弯曲、安装稳固、链接可靠、部件齐全、外观整洁、接地可靠有效。 4、电缆绝缘良好、接地可靠、连接牢固、无漏电、无接头过热现象、定期进行绝缘测试。 5、配电箱保持平整稳固,箱体内外清洁、无异物、标志明显、齐全、出入箱导线连接良 好,箱内电器工作正常,电器导线排列整齐,连接可靠,箱体无破损,箱门锁闭灵活有效、箱 体接地可靠。 6、日常维护、定期检修和巡检等都要做好记录,内容包括:原始记录、详细记载照明设 施工作情况,日常例行检查保养情况,发生故障的现象、原因、排除故障的方法、更换器材的 情况等。 7、事故处理率:自接到通知之时起,有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和扩大设备损失的故障,在 30 分钟内到现场处理;线路短路、断线、设备零部件损坏等一般性故障在 24 小时内修复;线路、 设备被盗或其他原因造成路灯不亮 24 小时内无法修复的,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并在主管 部门规定的时间内修复,线路、设备被盗应同时向公安部门报案,故障修复及时率合格标准为 100%。 四、采购标的执行标准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和承诺验收。 五、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1、招标文件中所列需求为最低要求,对招标文件中没有列出而对本项目必不可少的其他 要求,投标人必须给予实现。 14 2、本项目分项报价不得超出最高控制单价,否则将承担其投标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 的风险,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进行投标,合同履约过程中因其它未知因素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合同履约期间,因国家、省、市等相关政策调整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招标人有 权与拟中标人解除合同关系。 4、本项目施工所用车辆必须符合环保要求。 5、在中标后的现场施工过程中,中标人所派驻的项目负责人及相关施工人员,必须与投 标文件中拟派人员一致,否则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将 予以赔偿。 6、投标人应就本项目完整投标,否则为无效投标。 7、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包括与其它协作单位所产生的费用等)。 注:本项要求第 1-5 款内容须在投标文件中单独承诺,格式自拟,否则为无效投标。 ★六、验收标准 1、由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中标人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 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出具验 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 2、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和承诺验收。 ★七、本项目最高限价(单价总金额): A 包:1193124.5 元(注:采用单价金额招标方式,据实结算。) B 包:1193124.5 元(注:采用单价金额招标方式,据实结算。) 单价包含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等所有内容。 ★八、资金支付 1、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2、支付时间及条件:按年度或季度进行结算,具体支付方式及时间由中标供应商与招标 人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15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文件中凡标有★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条款,投标文件须完全响应,未实质响应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项目名称:东城区路灯维修养护项目(不见面开标) 项目编号:JZFCG-G2023021号 1 采购项目 项目内容:对该区域内高压路灯设施和低压路灯设施进行维修、 更换及养护工作。 服务地点:许昌市东城区 采购人:许昌市东城区市政管理中心 2 采购人 地址:许昌市东城区新兴路 联系人:崔女士 联系电话:13839016188 代理机构:河南方正水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 代理机构 地址:许昌市八一路与八龙路交叉口府西雅园1号楼15楼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8937498755 一、中小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中小企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出具《残疾人福利企业声明函》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 ★投标人资格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注: 1、 供应商在投标时,提供《许昌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3.5格式),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 2、 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 作出虚假 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违法行 为。 16 5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本项目□ □接受联合体响应 A 包:1193124.5 元(注:采用单价金额招标方式,据实结算。) 6 ★预算金额 B包:1193124.5元(注:采用单价金额招标方式,据实结算。) 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否则为无效报价。 7 现场考察 √不组织 □ 8 开标前答疑会 √不召开 □ 9 进口产品参与 √不允许 □ □允许 90天(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10 ★投标有效期 中标供应商有效期延至合同验收之日,中标供应商全部合同义务 履行完毕为止。 √不允许 中标人将本项目 □ 11 □允许 非主体、非关键 性工作分包 12 13 14 投标截止及开标 时间 2023年8月9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 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 及开标地点 标,投标人无须到交易中心现场)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 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承诺函。 招标公告、中标公告、变更(更正)公告、现场勘察答复等相关 15 公告发布 信息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 采购网》、《许昌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 南省·许昌市)》 16 17 采购人澄清或修 改招标文件时间 供应商对招标文 件质疑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 招标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 电子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 □ 18 投标文件份数 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加密电子投标文件1份(文件格 式为: XXX公司XXX项目编号.file)。 19 投标文件的 √ 电子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和法人电 □ 签署盖章 子印章。 17 □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其中评审专家的人数不少于评 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审专家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 20 评标委员会组建 中随机抽取。 √ 由评审专家组成。 评审专家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21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 □ 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次采购标的对应 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2、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 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 22 中小企业有关政 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 策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4、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1、本项目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无 2、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 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 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 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 23 节能环保要求 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16号),本次投标产品类别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 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 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属于政 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 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否则不予认定。 18 1、本项目信息安全产品为:无 24 信息安全要求 2、按照《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 【2010】48 号)要求:信息安全产品,需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 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 √ 无要求 □ 25 履约保证金 □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为合同金额的 %。中标人以支 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 式向采购人提交。 26 代理服务费 √ 收取,收取标准:参照豫招协【2023】002 号文件。由中标人 □ 一次性以现金或转账形式交纳。 采购人委派代表参加资格审查、评审委员会的,须向采购代理机 27 授权函 构出具授权函。除授权代表外,采购人委派纪检监察人员对评标 过程实施监督的须进入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电子监督室, 并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授权函,且不得超过 2 人。 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时,须向代理公司发送投标报价及分项报 28 中标人需提交的 资料 价一览表(包含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 服务要求等)电子文档,并同时电话告知。联系电话: 0374-2332596;代理机构邮箱:fangzhengdaili@126.com。 √是。投标人投标时须成功上传、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资 □ 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不再提交(本招 29 电子化采购模式 标文件第六章另有要求提供原件的除外)。 □否。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资质、业绩、 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按照《关于推进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和在线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 知》(许公管办[2019]3号)规定: 不同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硬件特征码(网卡MAC地址、CPU序 号、硬盘序列号)均一致时,视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 30 特别提示 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 理响应事宜’,其投标无效。 评审专家应严格按照要求查看“硬件特征码”相关信息并进行评 审,在评审报告中显示“不同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硬件特征 码”是否雷同的分析及判定结果。 31 投标人资格核验 供应商在中标后,应将由《许昌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核验,经核验无误后,采购人、代理 19 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资质等 证明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企业提供) 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事业单位提供) 3、执业许可证。(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提供) 4、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提供) 5、自然人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供) 6、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供) 二、财务状况报告相关材料 (1)供应商是法人(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 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提供本单位: ① 2022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 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 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的证明文件和担保机构 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注:仅需提供序号①~③其中之一即可。 (2)供应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本单位: ①2022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 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 ②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的证明文件和担保机构 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注:仅需提供序号①~③其中之一即可。 三、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 收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依法免税) 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 会保险凭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 相应文件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五、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①相关设备的购置发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用工合同等;② 20 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或声明 (承诺函或声明格式自拟)。 注:仅需提供序号①~②其中之一即可。 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声明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的书面声明”。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 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 等行政处罚。 七、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 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 商;“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网站(www.chinanpo.gov.cn) 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社会组织。 (联合体形式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 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查询渠道: 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网站(www.chinanpo.gov.cn) 2、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3、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采购人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 法失信社会组织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21 第四章 投标人须知 一、概念释义 1. 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投标邀请”中所述采购项目。 1.2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属于“投标邀请”所述的采购人。 2. 定义 2.1“采购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采购项目。 2.2“采购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组织本次招标的代理机构和采 购人。 2.3“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采 购人名称、 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4“代理机构”: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名称、地 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在所代理的采购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不得为所代理 的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提供投标咨询。 2.5 “潜在投标人”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 的各项规定,且按照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 者自然人。 2.6“投标人”: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本 招标文件 的各项规定,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从采购人处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 并按照招标文件 要求向采购人提交投标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7“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 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 的通知》(财库 [2007]119号)、《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 号)。 2.7.1 招标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 投标。 2.7.2 如招标文件中已说明,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允许部分或全部产品采购进 口产品, 投标人既可提供本国产品,也可以提供进口产品。 2.8 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条款均系实质性要求条款。 3. 合格的供应商 22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 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2 符合本项目“投标邀请”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合格投标人所必须具备的 条件。 3.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投标人信用记录的具体要求为:投标人未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并查询严重违法失信社会组织名单(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 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3.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网站(www.chinanpo.gov.cn); 3.3.2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3.3.3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采购人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 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社会组织名单 的投标人, 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5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6 “投标邀请”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 章第3.1 项和3.2项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3.6.1在投标文件中向采购人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 义务; 3.6.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 质等级 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6.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 一方符合采购规定的特定条件; 3.6.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 的政府采购活动; 3.6.5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 购人承担 23 连带责任。 3.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4.1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 准或地方标准,均有标准的以高(严格)者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 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采购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4.2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应当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合法权利。 4.3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 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要求,采购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 品类别的,该产品必须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 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4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联合发布《关于信息安全 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要求,《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 录》内 的产品应具备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投标人不能 提供超出此目录范畴外的替代品。 5. 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人在任何情 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 信息发布 本采购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公告、中标公告以 及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等与招标活动有关的通知,采购人均将通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 南省政府采购网》、《许昌市政府采购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 公开发布。投标人在参与本采购项目招投标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以上媒体上的相关信息,投 标人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及因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自 行承担,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7. 代理费用 7.1 收取标准:收取。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收取方式: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以现金或转账形式一次性交纳。 8. 其他 24 本“投标人须知”的条款如与“投标邀请”、“项目需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 “资格审查与评标”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的,以“投标邀请”、“ 项目需求”、 “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和“资格审查与评标”中规定的内容为准。 二、招标文件说明 9. 招标文件构成 9.1 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招标公告) (2)项目需求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人须知 (5)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6)资格审查与评标 (7)合同条款及格式 (8)投标文件有关格式 (9)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内容(如有的话) 9.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 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 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有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3 投标人应认真了解本次招标的具体工作要求、工作范围以及职责,了解一切可能影响 投标报价的资料。一经中标,不得以不完全了解项目要求、项目情况等为借口而提出额外补偿 等要求,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负责。 10. 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 10.1招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在招标文件公告期满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 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招标人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所有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 定的时间、地点前往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 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0.2招标人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或者在招标文件公 告期满后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 25 市)》发布更正公告。 10.3招标人在考察现场和开标前答疑会口头介绍的情况,除招标人事后形成书面记录、并 以澄清或修改公告的形式发布、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外,其他内容仅供投标人在编制投 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0.4现场考察及参加开标前答疑会所发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1.1 在投标截止期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潜在投标人提出的 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11.2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 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 媒体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发布更正公告。 11.3澄清或修改公告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当招标文件 与澄清或修改公告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内容为准。 11.4如果澄清或者修改发出的时间距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招标人将顺延提交投 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2.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12.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 应使用中文。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 未提供。 12.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 没有规定的,一律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3. 投标报价 13.1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13.2采购人不得向投标人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 服务。 13.3投标人应对项目要求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少报漏报将导致其投标为非实质性响应予 以拒绝。 13.4投标人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结合自身服务水平和承受能力进行报价。投标报价应 26 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除“项目需求”中另有说明外,投标报价应当是投标人为提供本项目 所要求的全部服务所发生的一切成本、税费和利润,包括人工(含工资、社会统筹保险金、加 班工资、工作餐、相关福利、关于人员聘用的费用等)、设备、国家规定检测、外发包、材料 (含辅材)、管理、税费及利润等。 13.5本项目所涉及的运输、施工、安装、集成、调试、验收、备品和工具等费用均包含在 投标报价中。 13.6本次招标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或可调整的投标方 案和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作无效投标处理。 13.7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最高限价,且不低于成本价。本次招标实行“最高限价(项目控 制金额上限)”,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项目控制金额上限)的,该投标人的投标 文件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予以拒绝。 13.8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14. 投标文件有效期 14.1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本项目投标有效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 有效期比招标文件规定短的属于非实质性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14.2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将承担违背投标承诺函的责任追究。 14.3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 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招标人的这种要求,但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 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 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承诺函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有关投标人违背投标承诺的责任追究 措施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同意延期的投标人在原投标有效期内应享之权利及应负 之责任也相应延续。 14.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项目合同的附件,其有效期至中标人全部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为 止。 15. 投标文件构成 15.1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15.2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 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 27 15.3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材料、符合性证明材料、其它材料等组成。 15.4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 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 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15.5投标人登录许昌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最新版本”, 按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所投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 标段),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技术咨询:0374-2961598。 16. 投标文件格式 16.1为便于评审及规范统一,建议投标文件参照招标文件第八部分(投标文件有关格式) 的内容要求、编排顺序和格式要求,以A4幅面编上唯一的连贯页码,并在投标文件封面上注明: 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日期等字样。 16.2招标文件未提供标准格式的投标人可自行拟定。 17. 投标保证金: 17.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7.2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承诺函。 18. 招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盖章 18.1投标人应提交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8.2在招标文件中已明示需盖章及签名之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 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或授权代表电子印章。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9.投标截止时间 19.1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邀请”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file格式)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 交易系统成功上传。 19.2招标人可以按本须知第14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 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和 时间。投标人按招标人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提交投标文件。 20.迟交的投标文件 28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的,须书面通知招 标人。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截 止时间前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21.2投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或修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 求签署、盖章、提交,并应注明“修改”或“补充”字样。 21.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以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 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 21.4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否则投标人将承担违背投标承诺函的责任 追究。 22.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五、开标和评标 23.开标 23.1 招标人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远程不见面开标。开标由代理机构主持, 投标人无须到现场。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 23.2招标人应当对开标、评标现场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音像 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23.3开标时,由代理机构开通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及开启“文字互动”等功能;投标人、 代理机构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解密后投标人选择功能栏“开标记录”按钮可查看投标人 名称、投标价格、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如有的话)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23.3.1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采用双重加密。解密 需分标段进行两次解密。 23.3.1.1 投标人解密:投标人使用本单位CA数字证书远程进行解密。 23.3.1.2 代理机构解密:代理机构按电子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先后顺序,使用 本单位CA数字证书进行再次解密。 23.3.1.3 因投标人原因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29 23.3.2 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23.3.3 开标过程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开标记录表》经投标人进行电子签章、由 参加开标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投标人未电子签章的,视同认可开标 结果。 23.3.4 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如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 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在不见面开标大厅“文字互动”对话框或“新增质疑”处在线 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 时处理。 23.3.5项目远程不见面开标活动结束时,投标人应在《开标记录表》上进行电子签章。投 标人未签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4.资格审查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25.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25.1 招标人将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 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的人数不少于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审专 家依法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5.1.1 招标人将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 以上单数。评审专家依法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5.1.2 采购项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7人以上单数: 25.1.2.1 采购预算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 25.1.2.2 技术复杂; 25.1.2.3 社会影响较大。 25.1.3 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 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 25.2 评审专家与投标人存在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25.2.1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25.2.2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 姻亲关系; 30 25.2.3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25. 3 评审专家发现本人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采 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发现评审专家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要求其回避。 25. 4 采购人不得担任评标小组长。 25. 5 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 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25. 6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 26.符合性审查 26. 1评标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6. 2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6. 3可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27.投标文件的澄清 27.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 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 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7.2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 件的实质性内容。 27.3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8.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修正 28.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 表(报价表)为准; 28.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8.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8.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 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投标人须知”28.2规定经投标人 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9.投标无效情形 29.1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31 29.1.1 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承诺函的; 29.1.2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29.1.3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29.1.4 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29.1.5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9.2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防范供应商串通投标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通知》(豫财 购﹝2021﹞6号)要求,参与同一个标段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无效: 29.2.1 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 等硬件信息相同的; 29.2.2 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者上传; 29.2.3 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打印、复印; 29.2.4 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人送达或者分发,或者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 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 29.2.5 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 29.2.6 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等由同一个单位 缴纳社会保险或者领取报酬的; 29.2.7 不同供应商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出自同一人之手; 29.2.8 其它涉嫌串通的情形。 29.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29.3.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9.3.2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29.3.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29.3.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29.3.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29.4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 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 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29.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 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期间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 32 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9.6按照《关于推进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和在线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许公管办 [2019]3号)规定,不同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记录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号、硬盘序列号等硬 件特征码均相同时,视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投标人 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其投标无效。 29.7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30.相同品牌投标人的认定(服务类项目不适用本条款规定) 30.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 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 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 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30.2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 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 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 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 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31.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 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2.评标方法、评标标准 32.1 评标方法分为最低评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 32.1.1 最低评标价法 32.1.1.1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 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32.1.1.2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时,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 除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 32.1.2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 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32.2价格分 33 32.2.1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 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A1、A2、……A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32.2.2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32.2.3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 价。 32.3本次评标具体评标方法、评标标准见(第六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33.推荐中标候选人 33.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33.2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 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 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34.评审意见无效情形 34. 1 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 34.1.1 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 34.1.2 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投标人须知》26条规定 的情形除外; 34.1.3 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 34.1.4 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 34.1.5 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 34.1.6 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 34.1.7 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 35.保密 35.1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 秘密。 34 35.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有关 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六、定标和授予合同 36.确定中标人 36.1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 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36.2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1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 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7.中标公告、发出中标通知书 37.1采购人确认中标人后,1个工作日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7.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37.3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时,须向代理机构发送投标报价及分项报价一览表(包含主要 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电子文档,并同时通知代理机构联系 人。 38.质疑提出与答复 38.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按照《政 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本项目 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出时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 规定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提出后潜在投标人应及时联系招标公告中代理机构联 系人查看。如未提出视为全面接受。 38.1.1 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潜在投标人应已依法获取采购文件,且应当在获取采购 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 昌市)》一次性提出。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质疑提出后潜在投标 人应及时 联系招标公告中代理机构联系人查看。 38.1.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投标人使用 CA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通过许昌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一次性提出,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质疑提出后投标人应及时联系 招标公告中代理机构联系人查看。 35 38.1.3 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投标人 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通过许昌 公共资源交 易系统一次性提出,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质疑提出后投标人应 及时联系招标公告中代理机构联系人查看。。 38.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 在收到质疑函7个工作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交易系 统作 出答复,并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在收到 质疑函7个工作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交 易系统作出答复, 并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38.2.1 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 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8.2.2 对采购过程、中标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 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 活动。 39.签订合同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 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 改。 采购人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到许昌市东城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进 行合同备案,并登陆“许昌市政府采购网”进行网上备案。 40.履约保证金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 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 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41.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41.1 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 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 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市目前已与以下金融机构合作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中标供应 36 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通过“许昌市政府采购网”向所选的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 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 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41.2 合作金融机构(排名不分先后) 1)合作金融机构名称:中原银行许昌分行(小微金融部) 联系人及电话:陈阳 13137407575 方金龙 15836539901 地址:许昌市建安大道与紫云路交汇处中原银行 2)合作金融机构名称:浦发银行许昌分行 联系人及电话:赵勇 0374-7313569、7313502 18937459920 地址:许昌市许继大道 1163 号许继花园 3)合作金融机构名称:交通银行许昌分行 联系人:宋纪刚 0374-2369912 13733951305 地址:许昌市莲城大道 114 号 4)合作金融机构名称:光大银行许昌分行 联系人:李东磊 0374-2928168 18569936868 地址:许昌市魏都区八一路文峰路交叉口西北角 5)合作金融机构名称:招商银行许昌分行 联系人及电话:崔星迪 0374-5376058 18839983051 地址:许昌市建安大道中段新天下 AB 座 6)合作金融机构名称:邮储银行许昌市分行 联系人及电话:张彦峰 13839001972 武松涛 18839902679 徐亚爽 15038297574 地址:许昌市莲城大道邮储银行莲城支行二楼 7)合作金融机构名称:中国银行许昌分行 联系人及电话:白炜 13938772680 刘晓飞 0374-3338596 地址:许昌市魏都区建设路 1488 号 45 8)合作金融机构名称:中信银行郑州红专路支行 37 联系人:韩晨 13253490679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北 26 号中信银行郑州红专路支行 9)合作金融机构名称:郑州银行许昌分行 联系人:王晶 0374-2298011 18339062222 地址: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莲城大道与魏文路交叉口西南角亨通君成国际大厦 41. 3 “许昌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金融产品推介名录”链接 http://xuchang.hngp.gov.cn/xuchang/content?infoId=1606365368231095&channelC ode=H711001 38 第五章 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 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政府采购项目应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 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 一、节能能源、保护环境 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 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 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以及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 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采购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 类别的,该产品必须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 产品认证证书;采购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该产品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 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应当优先采购。 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不含民办非企业) (一)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二)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规定, 对符合该办法规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 20%(10%-20%)(工程项目为 3%-5%)的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 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 扶持政策。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 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 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4%—6%(工程项目为 1%-2%)的扣除,用扣除 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 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5、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 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9 三、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 除的政府采购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 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四、促进残疾人就业 1、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和残疾人发布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 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 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 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三部门联合发布关 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 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 明函内容的材料。 3、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40 第六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一、资格审查 (一)开标结束后,采购人依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确定符合资格的投标人不少 于 3 家的,将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二)资格证明材料(本栏所列内容为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条件,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 则不能进入下一步评审)。 (三)资格审查中所涉及到的证书及材料,均须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扫描件 (或图片)。 1 投标函 参考招标文件第八 3.1 格式填写 2 中小企业 (1)中小企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出具《残疾人福利企业声明函》 3 许昌市政府采购供应 商信用承诺函 按照招标文件第八章 3.5 格式填写 4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是否超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超出预算金 额的报价无效。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最高限价,则超出 预算 金额和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 5 投标承诺函 投标人以投标承诺函的形式替代投标保证金,参考招标文件 第八章格式填写。 6 联合体协议 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供应商应提 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供应商身份证明及授 权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 授权人身份证明。(法人提供) (2)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 授权人身份证明。(非法人提供) 注: ①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 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应 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②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 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应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 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 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应与实际提交的“营 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③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无需填写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7 41 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 供应商提供与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供应商之间,单位负责 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人不为同一人并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承诺函(承诺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函格式自拟)。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 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 供应商提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 管理、监理、检测等服 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 本项目投标 二、评审 (一)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 100 分。 (二)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采购需求 等实质性要求。 注:符合性审查中所涉及到的证书及材料,均须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扫描件(或图 片)。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 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 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 质性内容。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 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 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注:评标标准中所涉及到的证书及材料,均须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扫描件(或图 片)。 (1)关于相同品牌产品(服务类项目不适用本条款规定) 42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 的,以其 43 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 人或者采购 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 的核心 产品品牌相同)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投标的,按一 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 评审得分相同的,由 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投 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和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保产品 1) 对《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列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投标人投标文件中 应提供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否则将承担其投标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的风险。 投标人所投其他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优先采购产品,投标文件中应 提供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评标委员会根据 本项目评标标准予以判定并赋分。 2) 投标人所投产品若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投标文件中应提 供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评标委员会根 据本项目评标标准予以判定并赋分。 (3) 关于强制性产品认证 1)如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3C 认证)范围内,则必须承诺采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并在有效期内的产品,应在投标文件中提 供“所投产品符合国家强制性要求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将承担其投标被视为非实 质性响应投标的风险。 2)供应商所投产品如被列入《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则投标文件中应根据本项 目磋商文件“第二章项目需求”提供: ①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官网(http://www.isccc.gov.cn/index.shtml)产品查询结果 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②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扫 描件(或图片)。 注:仅需提供序号①~②其中之一即可。 (4)投标无效情形 44 1)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 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 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 2)符合性审查资料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 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 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5)评标标准(A、B 包) 价格分值:20 分, 分值构成 商务部分:35 分, 技术部分:45 分。 评审项 评分因素 报价部分 (20 分) 报价 (20 分) 商务部分 (35 分) 评标标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 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合格投标人的价格分 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100 业绩(15 分) 投标人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 准),每提供一份类似(路灯设施维护或城市道路照明) 项目业绩得 7.5 分,本项最高得 15 分。(以合同为准) 荣誉(3 分)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 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 3 分,缺项 不得分。 1、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已完成 类似(路灯设施维护或城市道路照明)项目业绩,每 项得 5 分,最多得 5 分;(以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备 人员配备(10 分) 案表为准或以施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为准,若不显示 项目负责人名字,需提供建设单位或政府采购监管部 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 45 2、拟派项技术负责人为市政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得 5 分,本项最高得 5 分。 (以劳动合同及证书为准) 包括后续支持和维护能力,对服务承诺的保障措施, 服务承诺 (7 分) 主要施工方法和 施工方案(9 分) 质量保证措施(9 分) 技术部分 (45 分) 安全保证措施(9 分) 环境保护体系和 保证措施(9 分) 突发事件应急保 障措施(9 分) 响应时间及其他优惠和承诺。描述完整、详细、可行 的得 7 分,描述符合项目需求、基本可行的得 5 分, 不提供不得分。 编制规范,方案内施工工序、人材机投入等内容详实 的得 9 分;不缺项且有简单描述的得 7 分;未提供不 得分。 有质量管理目标、质量管理体系和职责,质量控制体 系及措施等内容详实的得 9 分;不缺项且有简单描述 的得 7 分;未提供不得分。 有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有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责任体 系,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措施,内容详实的得 9 分, 不缺项且有简单描述的得 7 分,不提供不得分。 有如防尘措施、防噪措施、危废物品处置、建筑垃圾 处理等,内容详实的得 9 分,不缺项且有简单描述的 得 7 分,不提供不得分。 有如突发事件响应措施、应急处理措施、应急安全保 障措施等,合理、详尽、有效、切实可行的得 9 分; 不缺项且有简单描述的得 7 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评标标准中所涉及到的证书及材料不需提供原件,均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 扫描件(或图片)。 (6)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1) 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2) 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3)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4)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 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 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投标人对本条第一款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 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7)采购小组编写评审报告 46 注: 按照 《关于推进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和在线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许公管办[2019]3 号)规定:评审专家应严格按照要求查看“硬件特征码” 相关信息并进行评审,在评审报告中 显示“不同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制作硬件特征码”是否雷同的分析及判定结果。 (8)评标委员会争议处理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 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 报告。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 47 第七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此合同仅供参考。以最终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定的合同条款为准进行公示, 最终签定合同的主要条款不能与招标文件有冲突) 甲方:(采购人全称) 乙方:(中标人全称) 根据招标编号为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 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 合同条款; 1.2 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 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2、合同标的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3、合同总金额 3.1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 交付时间: ; 4.2 交付地点: ; 4.3 交付条件: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验收 6.1 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2 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邀请,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包括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等)。 48 8、履约担保 □无。□有,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9、合同有效期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0、违约责任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1、知识产权 11.1 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 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 的指控,若任何第三方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 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 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 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 处理,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 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 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3、不可抗力 13.1 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 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 15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 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 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 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49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 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 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 合同生效: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 本合同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 各执(填写具体份数)份,送(填写需要备案的监管部门的全称)备案(填写具体份数)份, 具有同等效力。 15.5 其他:□无。□(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甲方: 乙方: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年月日 50 第八章 投标文件有关格式 项目 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日 期: 年 月 日 51 (签字或盖章) 一、供应商应答索引表 序 项 号 目 1 投标人应答索引表 2 开标一览表 3 投标函 4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 5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6 投标承诺函 7 许昌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8 联合体协议 投标人与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供应商之间, 9 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并且不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承诺函 10 投标人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 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承诺函 11 投标分项报价表 12 技术规格偏离表 13 技术方案(实施方案) 14 售后服务方案 15 业绩情况表 16 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情况 17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情况 18 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情况 19 中小企业声明函 20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1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22 23 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 信息安全产品有效认证证书 其它资料 52 投标人应答 投标文件中 备注 (有/没有) 所在页码 说明 二、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标段 单位:元(人民币) 项目名称 投标总报价(元) 服务期 大写: 小写: 元 ... 注:本项目为单价招标,投标总报价即为单价总价。 投标人名称: (全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1、服务期指完成该项目的最终时间(日历天)。 2、如招标公告明确项目服务期以年为单位,本表应填写完成该项目的年限。 53 备注 三、资格审查证明材料 3.1 投 标 函 致:(采购人) 根据贵方(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的招标公告及投标邀请,_______(姓名和职务) 被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 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我方在参与投标前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 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招标文件没有倾向性,也不存 在排斥潜在投标供应商的内容,我方同意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和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 各项规定和要求及资金支付规定,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并承诺在发生争 议时不会以对《招标文件》存在误解、不明白的条款为由,对贵中心行使任何法律上的抗辩权。 我方已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申明如下: 一、按招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货物与相关服务的投标总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二、我方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起90天内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 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我方同意并遵守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中第十四条第三款关 于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规定。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供货终止日为止。在此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均至投标截止日有效,如有在投标有效期内失效的,我方承诺在中标后补齐一切手续,保证所 有资格证明文件能在签订采购合同时直至采购合同终止日有效。 三、我方明白并同意,在规定的开标日之后,投标有效期之内撤销投标的,则我方承担违 背投标承诺的责任追究。 四、我方同意按照贵方可能提出的要求而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其它数据、信息或资料。 五、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投标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投标。 六、我方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中的全部责任和 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项目需求》及《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 七、我方在此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八、我方投标报价已包含应向知识产权所有权人支付的所有相关税费,并保证采购人在中 国使用我方提供的货物时,如有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主张的,责任由我方承担。 九、我方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承诺如下: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54 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2. 我方已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社会保险费用,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人提供近三个 月内的相关缴费证明,以便核查。 3. 我方已依法建立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以便核查。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内容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评审委员会可将我方做无效投标处理,我方愿意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十一、我方对在本函及投标文件中所作的所有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所有与本招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请寄: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职 务: 供应商代表姓名: 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 日期:年月 日 55 3.2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 本人系 目名称 性别: 年龄: 职务: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就参加贵方招标编号为 项目编号 的 项 采购项目的投标报价,签署上述项目的投标文件及合同的执行、完成、服务和保修,签署合同 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此处请粘贴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清晰反映身份证有效期限】 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的,仅须出具此证明书。 56 3.3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本人 法人姓名 系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 姓名,职务 以 我方的名义参加贵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 开标、投标文件澄清、签约等一切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在贵方收到我方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 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除我方书面撤销授权外,本授权书自投标截止之日起直至我方的投标文件 有效期结束前始终有效。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供应商名称: (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盖单位公章) (签字或加盖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 (签字或加盖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联系电话(手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面)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反面)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身份证 (正面)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身份证 (反面) 57 3.4 投标承诺函 致: (采购人单位名称) 经研究,我方自愿参与贵方 年____月 日 (招标编号、项目名称) 的投标,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无条件地遵守本 次采购活动各项规定。我们郑重承诺:我方如果在本次投标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愿接受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给予相关处罚并承诺依法承担相关的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一、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二、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 三、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后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四、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 五、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严重违法行为。 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日 期: 58 年 月 日 3.5 许昌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致(采购人名称): 单位名称(自然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地址和电话: 为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形象,我 单位(本人)自愿作出以下承诺: 一、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单位(本人) 郑重承诺,我单位(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采购文件、 本承诺书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七)未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的; (八)未曾作出虚假采购承诺; (九)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我单位(本人)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自 愿按照规定将违背承诺行为作为失信行为记录到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并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 谋取中标、成交”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七十九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 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 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 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并应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59 供应商(电子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本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电子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 求,按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应真实、有效,如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 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0 3.6 投标人提供与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供应商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并且不存在直接 控股、管理关系承诺函 (承诺函格式自拟) 3.7 投标人提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承诺函 (承诺函格式自拟) 61 3.8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 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建)。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 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 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说明: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 报。 2、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 业扶持政策。 62 3.9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 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 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年 月 3.10 其他资格证书或材料 63 日 四、符合性审查证明材料 4.1 投标分项报价表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行编制,各分项报价均不能超出单价清单中各项单价) 64 4.2 技术方案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行编制) 4.3 服务承诺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行编制) 4.4 业绩情况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客户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及主要内容 1 2 3 4 ……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65 合同金额 (万元) 联系人及电话 4.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强制节能产品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序 号 产品名称 品牌 产品型号 认证证书编号 1 2 …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说明:所投产品节能认证证书须附后。 66 证书有效期 认证机构 4.6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优先采购产品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序 号 产品名称 品牌 产品型号 认证证书编号 1 2 …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说明:所投产品节能认证证书须附后。 67 证书有效期 认证机构 4.7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优先采购产品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序 号 产品名称 品牌 产品型号 认证证书编号 1 2 …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说明:所投产品节能认证证书须附后。 68 证书有效期 认证机构 4.8 所投产品符合国家强制性要求承诺函 投标人所投产品涉及国家有属强制性规定的,须承诺其所投产品符合国家强制性要求(如 CCC 认证,格式 自拟) 五、其他资料(若有)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 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