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23年省直及垂管系统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公告.doc
附件 3 考生体能测评须知 一、考生在体能测评当日上午 7:30 可进入贵州警察学院, 上午 8:00—8:30 凭面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体能 测评场地内。考生上午 8:30 仍未进入体能测评场地的视为自动 弃权。 二、考生在进入体能测评场地前查看分组名单,查找自己所 属测评组号,然后进入体能测评场地,到对应的测评组集合,在 引领员的安排下抽取测评顺序号,在《考生承诺书》和《考生抽 签顺序表》上签名,并按要求佩带号码簿。 三、测评前,考生做好测评准备工作,在测评时不得以身体 不适为由提出缓测。如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体能测评(如受伤或 其他不适宜剧烈运动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若坚持参加体 能测评的,须由考生本人及家属共同签字确认。 四、体能测评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须把随身携带的通 讯工具关闭,装入专用袋,写上姓名及抽签号后交引领员保管, 体能测评结束后归还。在体能测评过程中,如使用手机等通讯工 具,取消体能测评资格。考生家属不得在体能测评场地外影响体 能测评工作,未经允许不得进入体能测评场地。 五、体能测评项目顺序依次为:①纵跳摸高;①10 米×4 往返 跑;①男子 1000 米跑、女子 800 米跑。测评时须服从考官和工作 人员安排。每个项目测评后,考官当场向考生宣布测评结果。在 测评过程中,纵跳摸高或 10 米×4 往返跑项目不合格者,不再参 加下一项目测评,同时在引领员的安排下,归还号码簿,领取通 讯工具离开测评场地。 六、在候测期间,要耐心等待,不得擅自离开本组,不得大 声喧哗和议论;需要去卫生间的,须经引领员同意才能离开,返 回后要向引领员报告归组。 七、当前一位考生体能测评时,后一位考生应作好准备,要 仔细听清考官对所测项目的动作要领指导,尽自己所能完成好各 测评项目。 八、每个体能测评项目结束后,要认真听取自己的体能测评 成绩,如有异议,当场向本项目测评处监督员提出,离开本项目 测评处后,再有异议的,不予受理。在测评期间,自觉遵守考试 纪律,如有违规违纪行为,取消测评资格。